卷之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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漕督吳惟華、婪贓一萬一千六百餘兩。
鞫問皆實。
應論死。
上念其投誠有功。
命免死。
革職。
永不叙用。
贓追入官 ○己未夕月于西郊。
遣伯索尼行禮。
○升南贛副将都督佥事劉伯祿仍以原銜、充鎮守廣東潮州總兵官 ○壬戌。
升陝西榆林東路道參政彭有義、為本省按察使司按察使。
昌平道。
參政張自昌、為廣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江南常州府知府祖重光、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郴桂道。
江南徽州府知府祖建衡、為福建按察使司副使、巡海道。
浙江金衢道參議李際期、為江西按察使司副使、嶺北道。
陝西靖遠道佥事劉景雲、為本省布政使司參議、關南道。
山東兖西道佥事彭欽、為福建布政使司參議、漳南道。
陝西驿傳道佥事高顯光、為四川布政使司參議、川東道。
○乙醜。
遣官祭曆代帝王 ○遣官祭城隍之神。
○命房山縣知縣祭金帝陵。
○更定婚娶之制。
和碩親王、及和碩親王未分家之子。
婚娶。
行納币禮。
用珍珠、金、銀、花綴、糚緞、蟒緞、素緞、袍、褂、裙、共九襲。
蟒緞、素緞、衾、褥、七床。
金項圈一。
合包一。
大簪三枝。
小簪三枝。
耳墜一副。
戒指十枚。
行定時。
宰牲三十六。
桌席五十張。
酒五十壇。
娶時。
宰牲四十五。
桌席六十張。
酒六十壇。
和碩親王以下、輔國公以上。
異姓公侯、伯以下梅勒章京侍郎。
阿思哈尼哈番以上。
固倫公主、和碩親王福金以下、多羅貝勒女固山貝子福金以上。
俱會宴。
和碩親王、及和碩親王未分家之子娶大臣女。
給予其父蟒朝衣帽帶、靴其母蟒袍、褂裙、金墜、玲珑鞍馬二匹。
金二十兩。
銀一千兩。
大臣與和碩親王結親聘用玲珑鞍馬七匹甲胄七副。
行定、及娶時桌席、牲畜酒筵與和碩親王同和碩親王、及和碩親王未分家之子。
娶外藩親王、郡王、紮薩克貝勒、台吉之女。
定婚。
行七九禮。
頭等玲珑鞍馬一匹。
頭等甲胄一副。
二等玲珑鞍馬一匹。
二等甲胄一副。
三等雕鞍馬一匹。
三等甲胄一副。
銀茶筒一。
蟒緞三疋。
緞八疋。
毛青梭布四十二疋。
娶外藩親王女。
聘、用玲珑鞍馬十二匹。
甲胄十二副。
閑甲二十四副。
緞六十疋。
毛青梭布六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娶外藩郡王女。
聘用玲珑鞍馬十匹。
甲胄十副。
閑甲二十副。
緞五十疋。
毛青梭布五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娶外藩紮薩克勒貝女。
聘、用玲珑鞍馬八匹。
甲胄八副。
閑甲十六副。
緞四十疋。
毛青梭布四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娶外藩台吉女。
聘、用玲珑鞍馬六匹。
甲胄六副。
閑甲十二副。
緞三十疋。
毛青梭布三百疋。
銀盆一。
銀茶筒一。
行定時。
宰牲四十五。
娶時。
宰牲六十三。
外藩親王郡王、紮薩克貝勒、台吉等。
若夫婦親送來京。
各給夏衣一襲冬衣一襲。
貂褂一領。
頭等玲珑鞓帶一圍。
腰刀一口。
弓箭撒袋一副。
玲珑甲胄一副。
頭等玲珑鞍馬二匹蟒緞素緞三十疋。
毛青梭布二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其随從男婦四人、給蟒繡夾朝衣。
六人給綴補夾朝衣。
十人、給素緞夾朝衣。
十人、給毛青梭布單朝衣。
女之兄弟若來。
各按時給衣一襲外藩親王、郡王、紮薩克貝勒、台吉、娶和碩親王女行定時用牲六十三。
駱駝三隻。
馬四匹。
羊五十六隻。
宰牲四十五聘、用馬六十匹。
牛六十頭。
羊六百隻。
娶時。
宰牲六十三。
和碩格格出嫁。
媵送侍婢八口。
男婦五戶。
其财帛、牲畜。
及帶乳媪、乳公、聽便。
世子、多羅郡王、及世子、多羅郡王未分家之子。
婚娶。
行納币禮。
用珍珠、金、銀、花綴、糚緞、蟒緞、素緞、袍褂、裙、共八襲。
蟒緞、素緞、衾、褥、六床。
金項圈一。
合包一。
大簪三枝。
小簪三枝。
耳墜一副。
戒指八枚。
行定時。
宰牲二十七。
桌席四十張。
酒四十壇。
娶時。
宰牲三十六。
桌席五十張。
酒五十壇。
和碩親王以下、輔國公以上。
異姓公、侯、伯以下。
梅勒章京、侍郎、阿思哈尼哈番以上。
固倫公主、和碩親王福金以下。
多羅貝勒女。
固山貝子福金以上。
俱會宴。
世子、多羅郡王、及世子、多羅郡王未分家之子。
娶大臣女。
給予其父蟒朝衣帽、帶、靴。
其母緞袍褂、裙、金墜。
玲隴鞍馬一匹。
皮坐鞍馬一匹。
金十兩。
銀七百兩。
大臣與世子多羅郡王結親。
聘、用玲珑鞍馬五匹。
甲胄五副。
行定、及娶時桌席、牲畜、酒筵。
與世子多羅郡王同世子多羅郡王、及世子多羅郡王未分家之子。
娶外藩親王郡王紮薩克貝勒台吉之女。
定婚。
行七九禮。
頭等玲珑鞍馬一匹。
頭等甲胄一副。
二等玲珑鞍馬一匹。
二等甲胄一副。
三等雕鞍馬一匹。
三等甲胄一副。
銀茶筒一。
蟒緞三疋。
緞八疋。
毛青梭布四十二疋。
娶外藩親王、郡王女。
聘、用玲珑鞍馬十匹。
甲胄十副。
閑甲二十副。
緞五十疋。
毛青梭布五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娶外藩紮薩克貝勒女。
聘、用玲珑鞍馬八匹。
甲胄八副。
閑甲十六副。
緞四
鞫問皆實。
應論死。
上念其投誠有功。
命免死。
革職。
永不叙用。
贓追入官 ○己未夕月于西郊。
遣伯索尼行禮。
○升南贛副将都督佥事劉伯祿仍以原銜、充鎮守廣東潮州總兵官 ○壬戌。
升陝西榆林東路道參政彭有義、為本省按察使司按察使。
昌平道。
參政張自昌、為廣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江南常州府知府祖重光、為湖廣按察使司副使、郴桂道。
江南徽州府知府祖建衡、為福建按察使司副使、巡海道。
浙江金衢道參議李際期、為江西按察使司副使、嶺北道。
陝西靖遠道佥事劉景雲、為本省布政使司參議、關南道。
山東兖西道佥事彭欽、為福建布政使司參議、漳南道。
陝西驿傳道佥事高顯光、為四川布政使司參議、川東道。
○乙醜。
遣官祭曆代帝王 ○遣官祭城隍之神。
○命房山縣知縣祭金帝陵。
○更定婚娶之制。
和碩親王、及和碩親王未分家之子。
婚娶。
行納币禮。
用珍珠、金、銀、花綴、糚緞、蟒緞、素緞、袍、褂、裙、共九襲。
蟒緞、素緞、衾、褥、七床。
金項圈一。
合包一。
大簪三枝。
小簪三枝。
耳墜一副。
戒指十枚。
行定時。
宰牲三十六。
桌席五十張。
酒五十壇。
娶時。
宰牲四十五。
桌席六十張。
酒六十壇。
和碩親王以下、輔國公以上。
異姓公侯、伯以下梅勒章京侍郎。
阿思哈尼哈番以上。
固倫公主、和碩親王福金以下、多羅貝勒女固山貝子福金以上。
俱會宴。
和碩親王、及和碩親王未分家之子娶大臣女。
給予其父蟒朝衣帽帶、靴其母蟒袍、褂裙、金墜、玲珑鞍馬二匹。
金二十兩。
銀一千兩。
大臣與和碩親王結親聘用玲珑鞍馬七匹甲胄七副。
行定、及娶時桌席、牲畜酒筵與和碩親王同和碩親王、及和碩親王未分家之子。
娶外藩親王、郡王、紮薩克貝勒、台吉之女。
定婚。
行七九禮。
頭等玲珑鞍馬一匹。
頭等甲胄一副。
二等玲珑鞍馬一匹。
二等甲胄一副。
三等雕鞍馬一匹。
三等甲胄一副。
銀茶筒一。
蟒緞三疋。
緞八疋。
毛青梭布四十二疋。
娶外藩親王女。
聘、用玲珑鞍馬十二匹。
甲胄十二副。
閑甲二十四副。
緞六十疋。
毛青梭布六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娶外藩郡王女。
聘用玲珑鞍馬十匹。
甲胄十副。
閑甲二十副。
緞五十疋。
毛青梭布五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娶外藩紮薩克勒貝女。
聘、用玲珑鞍馬八匹。
甲胄八副。
閑甲十六副。
緞四十疋。
毛青梭布四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娶外藩台吉女。
聘、用玲珑鞍馬六匹。
甲胄六副。
閑甲十二副。
緞三十疋。
毛青梭布三百疋。
銀盆一。
銀茶筒一。
行定時。
宰牲四十五。
娶時。
宰牲六十三。
外藩親王郡王、紮薩克貝勒、台吉等。
若夫婦親送來京。
各給夏衣一襲冬衣一襲。
貂褂一領。
頭等玲珑鞓帶一圍。
腰刀一口。
弓箭撒袋一副。
玲珑甲胄一副。
頭等玲珑鞍馬二匹蟒緞素緞三十疋。
毛青梭布二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其随從男婦四人、給蟒繡夾朝衣。
六人給綴補夾朝衣。
十人、給素緞夾朝衣。
十人、給毛青梭布單朝衣。
女之兄弟若來。
各按時給衣一襲外藩親王、郡王、紮薩克貝勒、台吉、娶和碩親王女行定時用牲六十三。
駱駝三隻。
馬四匹。
羊五十六隻。
宰牲四十五聘、用馬六十匹。
牛六十頭。
羊六百隻。
娶時。
宰牲六十三。
和碩格格出嫁。
媵送侍婢八口。
男婦五戶。
其财帛、牲畜。
及帶乳媪、乳公、聽便。
世子、多羅郡王、及世子、多羅郡王未分家之子。
婚娶。
行納币禮。
用珍珠、金、銀、花綴、糚緞、蟒緞、素緞、袍褂、裙、共八襲。
蟒緞、素緞、衾、褥、六床。
金項圈一。
合包一。
大簪三枝。
小簪三枝。
耳墜一副。
戒指八枚。
行定時。
宰牲二十七。
桌席四十張。
酒四十壇。
娶時。
宰牲三十六。
桌席五十張。
酒五十壇。
和碩親王以下、輔國公以上。
異姓公、侯、伯以下。
梅勒章京、侍郎、阿思哈尼哈番以上。
固倫公主、和碩親王福金以下。
多羅貝勒女。
固山貝子福金以上。
俱會宴。
世子、多羅郡王、及世子、多羅郡王未分家之子。
娶大臣女。
給予其父蟒朝衣帽、帶、靴。
其母緞袍褂、裙、金墜。
玲隴鞍馬一匹。
皮坐鞍馬一匹。
金十兩。
銀七百兩。
大臣與世子多羅郡王結親。
聘、用玲珑鞍馬五匹。
甲胄五副。
行定、及娶時桌席、牲畜、酒筵。
與世子多羅郡王同世子多羅郡王、及世子多羅郡王未分家之子。
娶外藩親王郡王紮薩克貝勒台吉之女。
定婚。
行七九禮。
頭等玲珑鞍馬一匹。
頭等甲胄一副。
二等玲珑鞍馬一匹。
二等甲胄一副。
三等雕鞍馬一匹。
三等甲胄一副。
銀茶筒一。
蟒緞三疋。
緞八疋。
毛青梭布四十二疋。
娶外藩親王、郡王女。
聘、用玲珑鞍馬十匹。
甲胄十副。
閑甲二十副。
緞五十疋。
毛青梭布五百疋。
銀桶一。
銀盆一。
銀茶筒一。
娶外藩紮薩克貝勒女。
聘、用玲珑鞍馬八匹。
甲胄八副。
閑甲十六副。
緞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