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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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
把總二員。
清遠三水二縣。
各設守備一員。
兵三百名。
把總二員。
始興縣守備一員。
馬步兵四百名。
千總一員。
把總二員。
英德縣守備一員。
馬步兵三百名。
把總二員。
連平州及博羅和平長甯興甯程鄉四會廣甯封川開建信宜等十縣各設守備一員。
馬步兵五百名。
千總一員。
把總二員。
樂昌仁化乳源翁源等四縣各設千總一員。
馬步兵二百名。
○戊子。
先是加上皇太後尊号诏内原無赦款大學士陳泰李率泰誤寫上谕發科。
事覺乃至上前、言恩诏宜增赦款。
及上問舊有此例否複以有例對巧飾具奏下。
諸王大臣議罪。
尋議陳泰李率泰應革世職。
解任贖身。
得上□日、陳泰三等精奇尼哈番、降為一等阿達哈哈番。
革任。
贖身。
李率泰三等阿思哈尼哈番、降為拜他喇布勒哈番。
革任并解梅勒章京任。
仍贖身。
○谕刑部等衙門前本月初一日朕召内三院大學士諸臣而陳泰李率泰徑自來見朕谕數月以來赦前之事刑部衙門有遵诏議免者亦有仍照舊議罪者參差不一官民何所适從诏赦既頒若不信行更何以示信于天下。
自今以後内外各問刑衙門務遵恩诏月日畫一遵行陳泰李率泰違朕谕上□日皇太後诏内原無赦款二臣以無為有徑寫上谕發科吏部巽親王滿達海、尚書固山額真公譚泰知诏無赦款察問其故陳泰李率泰、乃至朕前、不奏自己差誤止言。
皇太後恩诏無赦今宜添赦款頒行且雲有舊例陳泰李率泰謬傳朕上□日于前。
複以無例為有例狡飾奏請于後。
欺诳顯然。
已經削職。
贖身革任。
今後仍照本年正月十二日所頒赦款遵行。
○以吏部侍郎雅秦為内國史院大學士。
○以護軍統領杜爾德為議政大臣。
○己醜。
升内弘文院侍讀曹璧為本院侍讀學士。
○以薩穆哈缪正心王有報俱為戶部理事官傅大受、孫思克姜遇時高岱麻塞俱為刑部理事官 ○庚寅。
中元節。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贈延綏殉難署都督佥事沈朝華、為署都督同知。
署參将劉國祚為署副将。
都司佥書梁國棟、魏國效、鄭世英、為都司。
○壬辰。
升内秘書院侍讀王崇簡為國子監祭酒。
禮科左給事中楊璜為戶科都給事中補原任工科右給事中陰潤為戶科左給事中。
○癸巳。
升署都督佥事管湖州副将事楊國勳為都督佥事管湖廣沅州營副将事。
○命戶科右給事中杜笃祜兵部職方司員外郎楊時薦為山東鄉試主考官吏部文選司員外郎宋學洙禮部祠祭司主事張笃行為河南鄉試主考官。
禮部精繕司主事韓充美、刑部陝西司主事柴望岱、為山西鄉試主考官。
○以上幸學大典。
加監生本年鄉試中額十五名。
○乙未。
上幸南苑。
率諸王大臣侍衛等較閱馳馬。
視其先至者分别等差賞赉。
○己亥。
谕刑部自今以後凡有奏告之人在外者應先于各該管司道府州縣衙門控訴。
若司道府州縣官不與審理。
應于該管總督巡撫巡按衙門控訴若總督巡撫巡按不準或審斷冤枉再赴都察院衙門擊鼓鳴冤都察院問果冤枉應奏聞者不與奏聞準赴通政使司衙門具本奏聞在京有冤枉者應于五城禦史及順天府、宛大二縣告理若禦史府縣、按狀不準或審斷不公。
再赴都察院通政使司衙門具奏申告。
至于六部。
其應呈應訴者仍照舊例準理。
若内外大小衙門明知枉情蔽不上聞許具本至午門前進奏傳谕之後有仍前聲冤告奏者問以重罪該部将此谕刊刻告示廣布通知。
○以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陳名夏、為内翰林弘文院大學士 ○庚子。
授陣亡巴圖為拜他喇布勒哈番以其弟布達禮襲職。
○癸卯。
贈廣東殉難潮州署總兵官車任重為都督佥事仍錄子弟一人。
○甲辰。
以土默特部落顧穆随其父鄂穆布舉國來歸屢立戰功授為鎮國公
把總二員。
清遠三水二縣。
各設守備一員。
兵三百名。
把總二員。
始興縣守備一員。
馬步兵四百名。
千總一員。
把總二員。
英德縣守備一員。
馬步兵三百名。
把總二員。
連平州及博羅和平長甯興甯程鄉四會廣甯封川開建信宜等十縣各設守備一員。
馬步兵五百名。
千總一員。
把總二員。
樂昌仁化乳源翁源等四縣各設千總一員。
馬步兵二百名。
○戊子。
先是加上皇太後尊号诏内原無赦款大學士陳泰李率泰誤寫上谕發科。
事覺乃至上前、言恩诏宜增赦款。
及上問舊有此例否複以有例對巧飾具奏下。
諸王大臣議罪。
尋議陳泰李率泰應革世職。
解任贖身。
得上□日、陳泰三等精奇尼哈番、降為一等阿達哈哈番。
革任。
贖身。
李率泰三等阿思哈尼哈番、降為拜他喇布勒哈番。
革任并解梅勒章京任。
仍贖身。
○谕刑部等衙門前本月初一日朕召内三院大學士諸臣而陳泰李率泰徑自來見朕谕數月以來赦前之事刑部衙門有遵诏議免者亦有仍照舊議罪者參差不一官民何所适從诏赦既頒若不信行更何以示信于天下。
自今以後内外各問刑衙門務遵恩诏月日畫一遵行陳泰李率泰違朕谕上□日皇太後诏内原無赦款二臣以無為有徑寫上谕發科吏部巽親王滿達海、尚書固山額真公譚泰知诏無赦款察問其故陳泰李率泰、乃至朕前、不奏自己差誤止言。
皇太後恩诏無赦今宜添赦款頒行且雲有舊例陳泰李率泰謬傳朕上□日于前。
複以無例為有例狡飾奏請于後。
欺诳顯然。
已經削職。
贖身革任。
今後仍照本年正月十二日所頒赦款遵行。
○以吏部侍郎雅秦為内國史院大學士。
○以護軍統領杜爾德為議政大臣。
○己醜。
升内弘文院侍讀曹璧為本院侍讀學士。
○以薩穆哈缪正心王有報俱為戶部理事官傅大受、孫思克姜遇時高岱麻塞俱為刑部理事官 ○庚寅。
中元節。
遣官祭四祖陵、福陵、昭陵。
○贈延綏殉難署都督佥事沈朝華、為署都督同知。
署參将劉國祚為署副将。
都司佥書梁國棟、魏國效、鄭世英、為都司。
○壬辰。
升内秘書院侍讀王崇簡為國子監祭酒。
禮科左給事中楊璜為戶科都給事中補原任工科右給事中陰潤為戶科左給事中。
○癸巳。
升署都督佥事管湖州副将事楊國勳為都督佥事管湖廣沅州營副将事。
○命戶科右給事中杜笃祜兵部職方司員外郎楊時薦為山東鄉試主考官吏部文選司員外郎宋學洙禮部祠祭司主事張笃行為河南鄉試主考官。
禮部精繕司主事韓充美、刑部陝西司主事柴望岱、為山西鄉試主考官。
○以上幸學大典。
加監生本年鄉試中額十五名。
○乙未。
上幸南苑。
率諸王大臣侍衛等較閱馳馬。
視其先至者分别等差賞赉。
○己亥。
谕刑部自今以後凡有奏告之人在外者應先于各該管司道府州縣衙門控訴。
若司道府州縣官不與審理。
應于該管總督巡撫巡按衙門控訴若總督巡撫巡按不準或審斷冤枉再赴都察院衙門擊鼓鳴冤都察院問果冤枉應奏聞者不與奏聞準赴通政使司衙門具本奏聞在京有冤枉者應于五城禦史及順天府、宛大二縣告理若禦史府縣、按狀不準或審斷不公。
再赴都察院通政使司衙門具奏申告。
至于六部。
其應呈應訴者仍照舊例準理。
若内外大小衙門明知枉情蔽不上聞許具本至午門前進奏傳谕之後有仍前聲冤告奏者問以重罪該部将此谕刊刻告示廣布通知。
○以太子太保吏部尚書陳名夏、為内翰林弘文院大學士 ○庚子。
授陣亡巴圖為拜他喇布勒哈番以其弟布達禮襲職。
○癸卯。
贈廣東殉難潮州署總兵官車任重為都督佥事仍錄子弟一人。
○甲辰。
以土默特部落顧穆随其父鄂穆布舉國來歸屢立戰功授為鎮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