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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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八年。
辛卯。
閏二月。
戊申朔。
命和碩親王富壽之姊和碩格格夫諾爾布、和碩格格夫豪善俱為和碩額驸。
多羅順承郡王勒克德渾之姊多羅格格夫遏必隆、多羅安郡王嶽樂之姊多羅格格夫甯塞、多羅貝勒杜爾祜之妹多羅格格夫阿裕錫、俱為多羅額驸。
○川湖總督羅繡錦奏報續順公沈永忠、遣總兵官張國柱、同護軍統領馬進功等率官屬兵丁追巢□刀湖南賊寇賊首牛萬才、率僞總兵以下官八十餘員、兵五千七百餘名、赍繳僞敕印投誠。
章下兵部。
○己酉。
上禦太和殿。
科爾沁國土謝圖親王等朝見。
○贈陝西甘鎮殉難總兵官都督同知劉良臣、為右都督。
副将潘雲騰、毛镔、為都督佥事。
○庚戌。
遣官祭曆代帝王 ○封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子富爾敦為世子。
濟度為多羅簡郡王。
勒度為多羅敏郡王。
○壬子。
布顔圖等十人、首告鑲黃旗弓匠阿達哈哈番吳巴泰、不為上造弓、而谄事睿王。
擅選兩旗良弓匠十八人、私為制造。
下部訊實。
吳巴泰應革職。
并其子嫩圖、各鞭一百。
其家産止照披甲人給與。
餘俱籍沒。
不許出入禁城。
仍許在外為工匠。
其子典儀讷雷、亦革職。
鞭一百。
奏入。
從之。
○以公圖賴子回色、無辜奪爵。
複為一等公。
○晉譚泰為一等公。
○楊善、羅碩、俄莫克圖、夏塞、伊成格、訴為河洛會誣讦、無辜坐罪、部議各還原職。
奏入。
從之。
○黑石痕、噶爾噶圖、博波爾代、各訴其父并本身革職之故。
部議授噶爾噶圖三等阿達哈哈番。
黑石痕、博波爾代、拜他喇布勒哈番。
奏入。
從之。
○癸醜。
大學士剛林等奏言、臣等纂修明史。
查天啟四年及七年六月實錄、并崇祯一朝事迹、俱缺。
宜敕内外各官、廣示曉谕。
重懸賞格。
凡鈔有天啟崇祯實錄、或有彙集邸報者。
多方構求。
期于必得。
或有野史、外傳、集記等書、皆可備資纂輯。
務須廣詢博訪。
彙送禮部。
庶事實有據。
信史可成。
下所司知之。
○甲寅。
谕吏部、迩來有司、貪污成習。
皆因總督巡撫、不能倡率。
日甚一日。
國家紀綱、首重廉吏。
若任意妄為、不思愛養百姓、緻令失所。
殊違朕心。
總督巡撫任大責重、全在舉劾得當。
使有司知所勸懲。
今所舉者多屬冒濫。
所劾者以微員塞責。
大貪大惡、每多徇縱。
何禆民生。
何補吏治。
爾部須秉公詳察奏聞。
如有此等惡習、定當從重治罪不貸。
部院堂官系各司楷模。
尤當正身潔操砥砺自愛。
殚心盡職。
以不負朕惓惓用人求治之意。
其京堂大小員缺、亦着選擇有才望堪用者。
不得循資挨轉。
以後内外官、各宜洗心滌慮。
勤守職業不得仍蹈前弊。
自取罪戾 ○調太子太保刑部尚書黨崇雅、為戶部尚書。
太子太保工部尚書金之俊、為兵部尚書。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劉餘祐、為刑部尚書。
太子太保戶部尚書謝啟光、為工部尚書。
○免河南封邱、祥符、蘭陽、孟、儀封、溫等縣、七年分水災額賦。
○乙卯。
谕吏部、榷關之設、國家藉以通商、非以苦商。
關稅原有定額、差一司官已足。
何故濫差多人、忽而三員、忽而二員。
每官一出、必市馬數十匹、招募書吏數十人、紹興棍徒、謀充書吏。
争競鑽營。
未出都門、先行納賄。
戶部又填給糧單、沿途騷擾。
鞭打驿官。
奴使村民。
惡迹不可枚舉。
包攬經紀。
任意需索。
量船盤貨。
假公行私。
沿河一帶、公然與劫奪無異。
商賈恐懼不前。
百物騰貴。
天下通行河道、何以至此。
朕灼知今日商民之苦、着仍舊每關設官一員。
其添設者悉行裁去。
以後不得濫差。
其裁缺徹回之員、既不利于商賈、又何利于州縣之民。
戶部不得妄咨勤勞。
吏部不得更與铨補。
國家愛惜牧民之官。
豈得仍前朦混。
爾部謹識朕谕。
實心遵守。
毋負朕通商愛民之意 ○封多羅承澤郡王碩塞、為和碩親王。
增注軍功于金冊曰。
我軍破流賊、滅明福王、平定河南江南時、爾同多羅豫郡王、于潼關破流賊李自成兵二十萬。
遂入潼關得西安府。
平定秦地。
又定河南。
克揚州府。
渡揚子江。
取江甯府。
又追蘇尼特部落騰機思時、聞騰機思在滾噶魯台地方。
爾同多羅豫郡王、凡兩夜三日追及之。
俘獲騰機思部落、及其性畜。
喀爾喀部土謝圖汗兵、迎戰于查濟布喇克地方。
爾率衆列陣、大敗彼兵。
次日、碩雷汗兵迎戰。
複率衆列陣、大敗之。
圍困大同時、堅守汛地。
賊兵有至者、辄同衆揮兵殺敗之。
又賊衆萬餘、入據代州關。
爾與和碩端重親王樹梯攻克。
又得勝路、助馬路、賊兵七千、去我兵三裡許。
立為兩營。
爾親督戰敗之。
爾原系多羅郡王。
加恩封為和碩承澤親王。
○以一等公愛星阿祖有大功、加三等阿達哈哈番俸。
三等公衮布自入燕京、未經升叙、晉為一等公。
廓步梭革職在前、控告在後、準襲其父三等公爵。
○複額爾格圖二等阿達哈哈番、加為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 ○丙辰。
谕吏部、迩來吏治、不肖者刻剝民财。
營求升轉。
不顧地方荒殘。
民生徉苦。
稍知自愛愛民者、因上官舉薦不公。
不覺操守頓易。
至于不識文義之人、益不勝任。
文移招詳、全憑幕友代筆。
轉換上下。
與吏役通同作弊。
贻害百姓。
督撫不行糾參。
大乖法紀。
着令各督撫官、嚴加甄别。
有德有才、兼通文義者、着保
辛卯。
閏二月。
戊申朔。
命和碩親王富壽之姊和碩格格夫諾爾布、和碩格格夫豪善俱為和碩額驸。
多羅順承郡王勒克德渾之姊多羅格格夫遏必隆、多羅安郡王嶽樂之姊多羅格格夫甯塞、多羅貝勒杜爾祜之妹多羅格格夫阿裕錫、俱為多羅額驸。
○川湖總督羅繡錦奏報續順公沈永忠、遣總兵官張國柱、同護軍統領馬進功等率官屬兵丁追巢□刀湖南賊寇賊首牛萬才、率僞總兵以下官八十餘員、兵五千七百餘名、赍繳僞敕印投誠。
章下兵部。
○己酉。
上禦太和殿。
科爾沁國土謝圖親王等朝見。
○贈陝西甘鎮殉難總兵官都督同知劉良臣、為右都督。
副将潘雲騰、毛镔、為都督佥事。
○庚戌。
遣官祭曆代帝王 ○封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子富爾敦為世子。
濟度為多羅簡郡王。
勒度為多羅敏郡王。
○壬子。
布顔圖等十人、首告鑲黃旗弓匠阿達哈哈番吳巴泰、不為上造弓、而谄事睿王。
擅選兩旗良弓匠十八人、私為制造。
下部訊實。
吳巴泰應革職。
并其子嫩圖、各鞭一百。
其家産止照披甲人給與。
餘俱籍沒。
不許出入禁城。
仍許在外為工匠。
其子典儀讷雷、亦革職。
鞭一百。
奏入。
從之。
○以公圖賴子回色、無辜奪爵。
複為一等公。
○晉譚泰為一等公。
○楊善、羅碩、俄莫克圖、夏塞、伊成格、訴為河洛會誣讦、無辜坐罪、部議各還原職。
奏入。
從之。
○黑石痕、噶爾噶圖、博波爾代、各訴其父并本身革職之故。
部議授噶爾噶圖三等阿達哈哈番。
黑石痕、博波爾代、拜他喇布勒哈番。
奏入。
從之。
○癸醜。
大學士剛林等奏言、臣等纂修明史。
查天啟四年及七年六月實錄、并崇祯一朝事迹、俱缺。
宜敕内外各官、廣示曉谕。
重懸賞格。
凡鈔有天啟崇祯實錄、或有彙集邸報者。
多方構求。
期于必得。
或有野史、外傳、集記等書、皆可備資纂輯。
務須廣詢博訪。
彙送禮部。
庶事實有據。
信史可成。
下所司知之。
○甲寅。
谕吏部、迩來有司、貪污成習。
皆因總督巡撫、不能倡率。
日甚一日。
國家紀綱、首重廉吏。
若任意妄為、不思愛養百姓、緻令失所。
殊違朕心。
總督巡撫任大責重、全在舉劾得當。
使有司知所勸懲。
今所舉者多屬冒濫。
所劾者以微員塞責。
大貪大惡、每多徇縱。
何禆民生。
何補吏治。
爾部須秉公詳察奏聞。
如有此等惡習、定當從重治罪不貸。
部院堂官系各司楷模。
尤當正身潔操砥砺自愛。
殚心盡職。
以不負朕惓惓用人求治之意。
其京堂大小員缺、亦着選擇有才望堪用者。
不得循資挨轉。
以後内外官、各宜洗心滌慮。
勤守職業不得仍蹈前弊。
自取罪戾 ○調太子太保刑部尚書黨崇雅、為戶部尚書。
太子太保工部尚書金之俊、為兵部尚書。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劉餘祐、為刑部尚書。
太子太保戶部尚書謝啟光、為工部尚書。
○免河南封邱、祥符、蘭陽、孟、儀封、溫等縣、七年分水災額賦。
○乙卯。
谕吏部、榷關之設、國家藉以通商、非以苦商。
關稅原有定額、差一司官已足。
何故濫差多人、忽而三員、忽而二員。
每官一出、必市馬數十匹、招募書吏數十人、紹興棍徒、謀充書吏。
争競鑽營。
未出都門、先行納賄。
戶部又填給糧單、沿途騷擾。
鞭打驿官。
奴使村民。
惡迹不可枚舉。
包攬經紀。
任意需索。
量船盤貨。
假公行私。
沿河一帶、公然與劫奪無異。
商賈恐懼不前。
百物騰貴。
天下通行河道、何以至此。
朕灼知今日商民之苦、着仍舊每關設官一員。
其添設者悉行裁去。
以後不得濫差。
其裁缺徹回之員、既不利于商賈、又何利于州縣之民。
戶部不得妄咨勤勞。
吏部不得更與铨補。
國家愛惜牧民之官。
豈得仍前朦混。
爾部謹識朕谕。
實心遵守。
毋負朕通商愛民之意 ○封多羅承澤郡王碩塞、為和碩親王。
增注軍功于金冊曰。
我軍破流賊、滅明福王、平定河南江南時、爾同多羅豫郡王、于潼關破流賊李自成兵二十萬。
遂入潼關得西安府。
平定秦地。
又定河南。
克揚州府。
渡揚子江。
取江甯府。
又追蘇尼特部落騰機思時、聞騰機思在滾噶魯台地方。
爾同多羅豫郡王、凡兩夜三日追及之。
俘獲騰機思部落、及其性畜。
喀爾喀部土謝圖汗兵、迎戰于查濟布喇克地方。
爾率衆列陣、大敗彼兵。
次日、碩雷汗兵迎戰。
複率衆列陣、大敗之。
圍困大同時、堅守汛地。
賊兵有至者、辄同衆揮兵殺敗之。
又賊衆萬餘、入據代州關。
爾與和碩端重親王樹梯攻克。
又得勝路、助馬路、賊兵七千、去我兵三裡許。
立為兩營。
爾親督戰敗之。
爾原系多羅郡王。
加恩封為和碩承澤親王。
○以一等公愛星阿祖有大功、加三等阿達哈哈番俸。
三等公衮布自入燕京、未經升叙、晉為一等公。
廓步梭革職在前、控告在後、準襲其父三等公爵。
○複額爾格圖二等阿達哈哈番、加為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 ○丙辰。
谕吏部、迩來吏治、不肖者刻剝民财。
營求升轉。
不顧地方荒殘。
民生徉苦。
稍知自愛愛民者、因上官舉薦不公。
不覺操守頓易。
至于不識文義之人、益不勝任。
文移招詳、全憑幕友代筆。
轉換上下。
與吏役通同作弊。
贻害百姓。
督撫不行糾參。
大乖法紀。
着令各督撫官、嚴加甄别。
有德有才、兼通文義者、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