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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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汗、俄木布額爾德尼等、會同遣使輸誠。
朕遂遣使同往谕之。
饬彼還二楚虎兒所掠巴林牲畜。
贖俄木布額爾德尼巴爾布冰圖侵犯之罪。
及巴爾布冰圖、擅入土默特殺掠之罪。
并還所掠人畜。
令其部落之長及貝勒貝子誓告天地然後罷兵息戰。
永通和好。
違則必行征讨爾等既已效順。
傥朕再征喀爾喀、爾不得與之通好。
爾其思之。
○丙申。
晉封貝勒張繼倫為郡王。
以其祖有大功故也 ○升大理寺少卿張鼎延、為大理寺卿。
通政使司右通政段國璋、為太常寺卿。
吏部文選司郎中孫廷銈、為提督四譯館太常寺少卿。
吏科都給事中韓源、為太仆寺少卿。
吏科左給事中高桂、為禮科都給事中。
刑科右給事中杭齊蘇、為戶科左給事中。
工科右給事中魏象樞、為刑科左給事中。
禮科右給事中姚文然、為工科左給事中。
吏科給事中陳扆銘、戶科給事中杜笃祜、俱為本科右給事中。
○改山海總兵、通州總兵、俱為副将員缺。
○己亥。
調吏部尚書覺羅郎球、為刑部尚書。
工部侍郎濟席哈、為刑部侍郎。
升工部理事官星鼐、為本部侍郎 ○以朱成格巴圖魯覺羅伊爾門、為兵部理事官。
胡世納、都察院理事官。
○調兵部理事官屠赉、護軍參領噶爾哈圖、阿爾山格爾忒、東城理事官蔔爾孫、為刑部理事官。
覺羅巴爾布、為東城理事官。
升兵部副理官洪尼禮、刑部副理官郭科、各為本部理事官。
○以鑲黃旗滿洲多孛羅、為甲喇章京。
正黃旗滿洲前鋒侍衛覺羅巴克善、正白旗滿洲席北辰、鑲藍旗滿洲讷爾特、為護軍參領 ○月食。
○解吏部理事官褚庫巴圖魯任。
以其直宿失印鑰也。
○庚子。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辛醜。
以繙譯三國志告成。
賞大學士範文程、剛林、祁充格、甯完我、洪承疇、馮铨、宋權、學士查布海、蘇納海、王文奎、伊圖、胡理、劉清泰、來衮、馬爾笃、蔣赫德等、鞍馬、銀兩有差。
○陝西總督孟喬芳疏言、甘州犭□回賊、乘調兵下川之隙。
遂行作亂。
戕殺撫鎮道将。
臣督兵馳巢□刀。
斬米喇印于水泉。
丁國棟等、城破就擒。
正法傳示。
諸城次第俱複。
報聞。
○癸卯。
賜凱旋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金二百兩。
□□艮二萬兩。
多羅順承郡王勒克德渾金五十兩。
銀五千兩。
公杜爾祜顧爾瑪洪蘇布圖、富喇塔銀各六百兩。
固山額真阿濟格尼堪、銀五百兩。
尚書管梅勒章京事阿哈尼堪、署梅勒章京事覺羅郎球、固山額真伊拜、梅勒章京碩詹前鋒統領席特庫、前鋒參領鄂碩、銀各三百兩。
餘各賞赉有差 ○予天津陣亡遊擊趙成功恤典如牛錄章京例。
○甲辰。
征西大将軍多羅謙郡王瓦克達班師還京。
○丙午。
以原任副将毛貴、為河道督标中軍副将劄委副将劉有源為署都督佥事管涼州副将事。
蔔愛、為參将。
管西甯副将軍。
漢中參将齊升、為肅州副将。
○己酉。
立福陵昭陵石像生。
福陵、卧駱駝、立馬、坐獅子、坐虎各一對擎天柱四望柱二昭陵、立象、卧駱駝、立馬、坐獅子、坐獸、坐麒麟各一對。
擎天柱四望柱二。
○庚戌。
免福建四五兩年東路逋欠鹽課。
以賊據其地故也 ○辛亥。
予殉難浙江署上虞縣事紹興府推官劉方至祭葬如例 ○壬子。
升太仆寺卿孟明輔、為通政使司通政使。
大理寺少卿王邦柱、為通政使司右通政。
順天府府丞張若麒、為大理寺少卿。
湖廣道禦史高去奢、為大理寺寺丞。
○補原任吏科左給事中孫襄、原官。
○升福建汀州府知府李友蘭、為山東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福建延平府知府趙秉樞、為長蘆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福建邵武府知府陳喆、為河東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戶部等衙門會議兵饷缺額事宜。
奏入。
得上□日、巡按禦史、已到地方者。
奉行事件、無論已完未完。
悉将文卷冊籍、移送該巡撫料理。
即便出境。
已差未行、已行未到者。
俱不必前去。
以後巡行察舉、不拘年分。
候上□日特遣。
引部裁徹作速回京。
裁并監司等官、歸并江南學差、酌汰無用兵丁、皆依議行。
内庫錢糧、工部織造、各處抽分、江南蘆課、及各衙門錢糧額數不多者、并已裁衙門錢糧、俱歸并戶部管理。
禮部、兵部、工部、太常寺、光祿寺、太仆寺、國子監等衙門、原管錢糧、俱着照舊管理。
自順治五年十二月以前、仍着戶部察核完欠。
明白奏繳。
六年正月起、一年之内、着該管衙門、照依原冊。
會同戶部。
将直隸各省府州縣衛所等衙門、完欠數目、詳細對察。
已經完解。
取有戶部批回實收者、仍聽戶部奏銷。
未經完解者、着各衙門行催速解。
奏請支用。
七年正月以後、戶部各衙門、各照職掌管理。
一應催解、□山戊不□參考成、奏銷事宜、悉依舊例舉行。
從前錢糧款項、如有遺漏、未經報明者。
姑免追究。
自今以後、必須徹底清察。
各歸款項。
傥或隐匿欺朦。
被人告發。
審究得實。
必殺不赦。
仍行籍沒。
人口入官。
家産充告發之賞。
各處關稅、以前缺額者。
因地方多事、曾經奏明、俱免追賠。
各官俱免補考。
以後不必定額。
恐有餘者自潤。
不足者橫徵。
俟回部之日、酌量商賈通塞。
徵解多寡。
有無擾害地方。
嚴加考核鹽課内水鄉等項應解者着戶部作速催解。
朕遂遣使同往谕之。
饬彼還二楚虎兒所掠巴林牲畜。
贖俄木布額爾德尼巴爾布冰圖侵犯之罪。
及巴爾布冰圖、擅入土默特殺掠之罪。
并還所掠人畜。
令其部落之長及貝勒貝子誓告天地然後罷兵息戰。
永通和好。
違則必行征讨爾等既已效順。
傥朕再征喀爾喀、爾不得與之通好。
爾其思之。
○丙申。
晉封貝勒張繼倫為郡王。
以其祖有大功故也 ○升大理寺少卿張鼎延、為大理寺卿。
通政使司右通政段國璋、為太常寺卿。
吏部文選司郎中孫廷銈、為提督四譯館太常寺少卿。
吏科都給事中韓源、為太仆寺少卿。
吏科左給事中高桂、為禮科都給事中。
刑科右給事中杭齊蘇、為戶科左給事中。
工科右給事中魏象樞、為刑科左給事中。
禮科右給事中姚文然、為工科左給事中。
吏科給事中陳扆銘、戶科給事中杜笃祜、俱為本科右給事中。
○改山海總兵、通州總兵、俱為副将員缺。
○己亥。
調吏部尚書覺羅郎球、為刑部尚書。
工部侍郎濟席哈、為刑部侍郎。
升工部理事官星鼐、為本部侍郎 ○以朱成格巴圖魯覺羅伊爾門、為兵部理事官。
胡世納、都察院理事官。
○調兵部理事官屠赉、護軍參領噶爾哈圖、阿爾山格爾忒、東城理事官蔔爾孫、為刑部理事官。
覺羅巴爾布、為東城理事官。
升兵部副理官洪尼禮、刑部副理官郭科、各為本部理事官。
○以鑲黃旗滿洲多孛羅、為甲喇章京。
正黃旗滿洲前鋒侍衛覺羅巴克善、正白旗滿洲席北辰、鑲藍旗滿洲讷爾特、為護軍參領 ○月食。
○解吏部理事官褚庫巴圖魯任。
以其直宿失印鑰也。
○庚子。
孝端文皇後忌辰。
遣官祭昭陵。
○辛醜。
以繙譯三國志告成。
賞大學士範文程、剛林、祁充格、甯完我、洪承疇、馮铨、宋權、學士查布海、蘇納海、王文奎、伊圖、胡理、劉清泰、來衮、馬爾笃、蔣赫德等、鞍馬、銀兩有差。
○陝西總督孟喬芳疏言、甘州犭□回賊、乘調兵下川之隙。
遂行作亂。
戕殺撫鎮道将。
臣督兵馳巢□刀。
斬米喇印于水泉。
丁國棟等、城破就擒。
正法傳示。
諸城次第俱複。
報聞。
○癸卯。
賜凱旋和碩鄭親王濟爾哈朗金二百兩。
□□艮二萬兩。
多羅順承郡王勒克德渾金五十兩。
銀五千兩。
公杜爾祜顧爾瑪洪蘇布圖、富喇塔銀各六百兩。
固山額真阿濟格尼堪、銀五百兩。
尚書管梅勒章京事阿哈尼堪、署梅勒章京事覺羅郎球、固山額真伊拜、梅勒章京碩詹前鋒統領席特庫、前鋒參領鄂碩、銀各三百兩。
餘各賞赉有差 ○予天津陣亡遊擊趙成功恤典如牛錄章京例。
○甲辰。
征西大将軍多羅謙郡王瓦克達班師還京。
○丙午。
以原任副将毛貴、為河道督标中軍副将劄委副将劉有源為署都督佥事管涼州副将事。
蔔愛、為參将。
管西甯副将軍。
漢中參将齊升、為肅州副将。
○己酉。
立福陵昭陵石像生。
福陵、卧駱駝、立馬、坐獅子、坐虎各一對擎天柱四望柱二昭陵、立象、卧駱駝、立馬、坐獅子、坐獸、坐麒麟各一對。
擎天柱四望柱二。
○庚戌。
免福建四五兩年東路逋欠鹽課。
以賊據其地故也 ○辛亥。
予殉難浙江署上虞縣事紹興府推官劉方至祭葬如例 ○壬子。
升太仆寺卿孟明輔、為通政使司通政使。
大理寺少卿王邦柱、為通政使司右通政。
順天府府丞張若麒、為大理寺少卿。
湖廣道禦史高去奢、為大理寺寺丞。
○補原任吏科左給事中孫襄、原官。
○升福建汀州府知府李友蘭、為山東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福建延平府知府趙秉樞、為長蘆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福建邵武府知府陳喆、為河東都轉運鹽使司運使。
○戶部等衙門會議兵饷缺額事宜。
奏入。
得上□日、巡按禦史、已到地方者。
奉行事件、無論已完未完。
悉将文卷冊籍、移送該巡撫料理。
即便出境。
已差未行、已行未到者。
俱不必前去。
以後巡行察舉、不拘年分。
候上□日特遣。
引部裁徹作速回京。
裁并監司等官、歸并江南學差、酌汰無用兵丁、皆依議行。
内庫錢糧、工部織造、各處抽分、江南蘆課、及各衙門錢糧額數不多者、并已裁衙門錢糧、俱歸并戶部管理。
禮部、兵部、工部、太常寺、光祿寺、太仆寺、國子監等衙門、原管錢糧、俱着照舊管理。
自順治五年十二月以前、仍着戶部察核完欠。
明白奏繳。
六年正月起、一年之内、着該管衙門、照依原冊。
會同戶部。
将直隸各省府州縣衛所等衙門、完欠數目、詳細對察。
已經完解。
取有戶部批回實收者、仍聽戶部奏銷。
未經完解者、着各衙門行催速解。
奏請支用。
七年正月以後、戶部各衙門、各照職掌管理。
一應催解、□山戊不□參考成、奏銷事宜、悉依舊例舉行。
從前錢糧款項、如有遺漏、未經報明者。
姑免追究。
自今以後、必須徹底清察。
各歸款項。
傥或隐匿欺朦。
被人告發。
審究得實。
必殺不赦。
仍行籍沒。
人口入官。
家産充告發之賞。
各處關稅、以前缺額者。
因地方多事、曾經奏明、俱免追賠。
各官俱免補考。
以後不必定額。
恐有餘者自潤。
不足者橫徵。
俟回部之日、酌量商賈通塞。
徵解多寡。
有無擾害地方。
嚴加考核鹽課内水鄉等項應解者着戶部作速催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