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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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時化、張九儒、孔永吉、孟國良、楊國镛、龍略、徐弘業、徐得麟、李應魁、王茂才、為拖沙喇哈番 ○癸卯太祖武皇帝忌辰遣官祭福陵 ○甲辰。
解浙江紹興總兵官吳學禮任以其防禦不嚴緻海寇突犯餘姚故也 ○乙巳。
命和碩英親王阿濟格、同多羅承澤郡王碩塞、多羅貝勒尼堪、貝子尚善公嶽樂等、統領官兵、巢□刀天津土寇。
○調禮部右侍郎高爾俨為吏部右侍郎升内翰林國史院學士胡世安為禮部左侍郎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陳之遴、為禮部右侍郎俱兼原銜。
○命房山縣知縣祭金帝陵。
○升山西河東道參政王顯祚、為陝西按察使司按察。
管右布政使事。
陝西慶陽府知府李日芳、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分巡西甯道。
湖廣下江防道佥事範鳴珂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西甯道上湖南道佥事李懋祖、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兼按察使司佥事、臨鞏兵備道陝西關内道佥事馮士标、為本省布政使司參議、兼按察使司佥事、莊浪兵備道。
○丁未。
論兵部、今各處土賊、偷制器械。
私買馬匹、毒害良民。
作為叛亂。
朕思土賊之起、不過兇愚數人、迫脅村民。
遂緻遺禍不小。
今特為禁約、除任事。
文武官員、及戰士外、若閑散官、富民之家、概不許畜養馬匹。
亦不許收藏铳、炮、甲、胄、槍、刀、弓、矢、器械。
各該地方官察出。
估值給價。
馬匹與軍士騎操甲、胄、槍、刀、弓、矢、器械、可用者收貯。
不可用者盡行銷毀。
鄰佑十家長、俱具甘結于該管官。
彙造清冊。
送該督撫衙門、轉送兵部有不遵禁谕、隐匿兵器者、是懷叛逆作賊之心、若經摉獲或被首告、本人處斬。
家産妻孥入官。
鄰佑十家。
長杖流。
出首者、賞給犯人家産三分之一。
賞例止限百兩。
如挾仇誣陷、即以前罪反坐。
若鄰佑十家長出首、罪止本犯、騾驢任民間畜養。
若習武生童、及武鄉試、止許馬一騎。
弓一張。
披子箭九枝。
勿用梅針箭。
若馬匹、弓、矢、私借與人、事發者其罪維均。
地方官詳察姓名。
及馬毛齒、弓箭數目、造冊、送該督撫衙門存案。
凡各地方督撫、道、府、州、縣等官、嚴限查收。
着兵部量各直省道裡遠近。
限定日期、速行傳知。
○戊申。
四川龍安總兵官左勷卒。
○己酉。
以吏部侍郎王一品、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鳳陽、贊理軍務。
○庚戌。
遣官祭曆代帝王。
○加湖廣辰常總兵官馬蛟麟右都督以克辰州功也。
○偏沅巡撫線缙、疏劾前撫臣高鬥光、向帶劣弁宋奇英魏思德等擅用催饷旗号遍詐商民又代賊至漢口、偵探我軍消息叛情顯露今已密擒請乞嚴加究治。
疏入得上□日。
高鬥光着革職督撫按究拟具奏。
○辛亥。
谕戶部等衙門京城漢官、漢民、原與滿洲共處近聞争端日起劫殺搶奪而滿漢人等彼此推诿竟無已時似此何日清甯此實參居雜處之所緻。
也朕反覆思維。
遷移雖勞一時。
然滿漢各安、不相擾害實為永便除八旗投充漢人不令遷移外凡漢官及商民人等盡徙南城居住其原房或拆去另蓋或貿賣取價各從其便朕重念遷徙累民。
着戶工二部、詳察房屋間數。
每間給銀四兩此銀不可發與該管官員人等給散。
令各親身赴戶部衙門、當堂領取。
務使遷徙之人、得蒙實惠。
六部、都察院、翰林院、順天府、及大小各衙門、書辦吏役人等若系看守倉庫原住衙門内者、勿動、另住者盡行搬移。
寺院廟宇中居住僧道。
勿動、寺廟外居住者盡行搬移。
若俗人焚香往來、日間不禁不許留宿過夜。
如有違犯。
其該寺廟僧道、量事輕重問罪着禮部詳細稽察。
凡應遷移之人。
先給賞銀。
聽其擇便。
定限來□山戊不□□山戊不□終搬盡。
着該部傳谕通知。
○以學士吳達禮。
為工部啟心郎。
三等侍衛馬迩都為内國史院學士。
孟格圖為禮部理事官。
覺羅撒賽。
為兵部理事官。
都賴、異多渾巴圖魯、孫塔、為刑部理事官。
○以鎮國公喀爾楚渾、為鑲紅旗滿洲固山額。
真正藍旗滿洲護軍校撒齊庫、鑲紅旗滿洲胡拜、為護軍參領。
鑲黃旗滿洲覺羅額爾德、正黃旗漢軍海薩正紅旗漢軍吳國柄、正藍旗漢軍李顯貴、為甲喇章京。
○以故一等精奇尼哈番德參濟王子噶爾瑪、一等阿達哈哈番覺羅布爾機子查爾都拖沙喇哈番吉賽子吳伯赫、胡敏侄嶽甘。
恩克子龔根羅多裡子吳玺、都達海侄噶達洪、各襲職。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尼堪襲其故叔之子綽爾濟之二等阿達哈哈番。
為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
○升二等阿達哈哈番臧國祚為一等阿達哈哈番。
授鐘内、為拜他喇布勒哈番。
以修昭陵功也。
○壬子。
谕禮部。
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
解浙江紹興總兵官吳學禮任以其防禦不嚴緻海寇突犯餘姚故也 ○乙巳。
命和碩英親王阿濟格、同多羅承澤郡王碩塞、多羅貝勒尼堪、貝子尚善公嶽樂等、統領官兵、巢□刀天津土寇。
○調禮部右侍郎高爾俨為吏部右侍郎升内翰林國史院學士胡世安為禮部左侍郎内翰林秘書院侍讀學士陳之遴、為禮部右侍郎俱兼原銜。
○命房山縣知縣祭金帝陵。
○升山西河東道參政王顯祚、為陝西按察使司按察。
管右布政使事。
陝西慶陽府知府李日芳、為本省按察使司副使分巡西甯道。
湖廣下江防道佥事範鳴珂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西甯道上湖南道佥事李懋祖、為陝西布政使司參議、兼按察使司佥事、臨鞏兵備道陝西關内道佥事馮士标、為本省布政使司參議、兼按察使司佥事、莊浪兵備道。
○丁未。
論兵部、今各處土賊、偷制器械。
私買馬匹、毒害良民。
作為叛亂。
朕思土賊之起、不過兇愚數人、迫脅村民。
遂緻遺禍不小。
今特為禁約、除任事。
文武官員、及戰士外、若閑散官、富民之家、概不許畜養馬匹。
亦不許收藏铳、炮、甲、胄、槍、刀、弓、矢、器械。
各該地方官察出。
估值給價。
馬匹與軍士騎操甲、胄、槍、刀、弓、矢、器械、可用者收貯。
不可用者盡行銷毀。
鄰佑十家長、俱具甘結于該管官。
彙造清冊。
送該督撫衙門、轉送兵部有不遵禁谕、隐匿兵器者、是懷叛逆作賊之心、若經摉獲或被首告、本人處斬。
家産妻孥入官。
鄰佑十家。
長杖流。
出首者、賞給犯人家産三分之一。
賞例止限百兩。
如挾仇誣陷、即以前罪反坐。
若鄰佑十家長出首、罪止本犯、騾驢任民間畜養。
若習武生童、及武鄉試、止許馬一騎。
弓一張。
披子箭九枝。
勿用梅針箭。
若馬匹、弓、矢、私借與人、事發者其罪維均。
地方官詳察姓名。
及馬毛齒、弓箭數目、造冊、送該督撫衙門存案。
凡各地方督撫、道、府、州、縣等官、嚴限查收。
着兵部量各直省道裡遠近。
限定日期、速行傳知。
○戊申。
四川龍安總兵官左勷卒。
○己酉。
以吏部侍郎王一品、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巡撫鳳陽、贊理軍務。
○庚戌。
遣官祭曆代帝王。
○加湖廣辰常總兵官馬蛟麟右都督以克辰州功也。
○偏沅巡撫線缙、疏劾前撫臣高鬥光、向帶劣弁宋奇英魏思德等擅用催饷旗号遍詐商民又代賊至漢口、偵探我軍消息叛情顯露今已密擒請乞嚴加究治。
疏入得上□日。
高鬥光着革職督撫按究拟具奏。
○辛亥。
谕戶部等衙門京城漢官、漢民、原與滿洲共處近聞争端日起劫殺搶奪而滿漢人等彼此推诿竟無已時似此何日清甯此實參居雜處之所緻。
也朕反覆思維。
遷移雖勞一時。
然滿漢各安、不相擾害實為永便除八旗投充漢人不令遷移外凡漢官及商民人等盡徙南城居住其原房或拆去另蓋或貿賣取價各從其便朕重念遷徙累民。
着戶工二部、詳察房屋間數。
每間給銀四兩此銀不可發與該管官員人等給散。
令各親身赴戶部衙門、當堂領取。
務使遷徙之人、得蒙實惠。
六部、都察院、翰林院、順天府、及大小各衙門、書辦吏役人等若系看守倉庫原住衙門内者、勿動、另住者盡行搬移。
寺院廟宇中居住僧道。
勿動、寺廟外居住者盡行搬移。
若俗人焚香往來、日間不禁不許留宿過夜。
如有違犯。
其該寺廟僧道、量事輕重問罪着禮部詳細稽察。
凡應遷移之人。
先給賞銀。
聽其擇便。
定限來□山戊不□□山戊不□終搬盡。
着該部傳谕通知。
○以學士吳達禮。
為工部啟心郎。
三等侍衛馬迩都為内國史院學士。
孟格圖為禮部理事官。
覺羅撒賽。
為兵部理事官。
都賴、異多渾巴圖魯、孫塔、為刑部理事官。
○以鎮國公喀爾楚渾、為鑲紅旗滿洲固山額。
真正藍旗滿洲護軍校撒齊庫、鑲紅旗滿洲胡拜、為護軍參領。
鑲黃旗滿洲覺羅額爾德、正黃旗漢軍海薩正紅旗漢軍吳國柄、正藍旗漢軍李顯貴、為甲喇章京。
○以故一等精奇尼哈番德參濟王子噶爾瑪、一等阿達哈哈番覺羅布爾機子查爾都拖沙喇哈番吉賽子吳伯赫、胡敏侄嶽甘。
恩克子龔根羅多裡子吳玺、都達海侄噶達洪、各襲職。
○以拜他喇布勒哈番尼堪襲其故叔之子綽爾濟之二等阿達哈哈番。
為一等阿達哈哈番兼一拖沙喇哈番。
○升二等阿達哈哈番臧國祚為一等阿達哈哈番。
授鐘内、為拜他喇布勒哈番。
以修昭陵功也。
○壬子。
谕禮部。
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