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關燈
小
中
大
膽大無恥。
其用心尤為可惡。
當此朝廷清明。
不意俨然卿貳之班。
竟尚有此卑污醜行。
若不從嚴懲辦。
何以肅政體而儆官邪。
慶英着即革職。
交刑部會同都察院嚴行審辦仍将其前在葉爾羌參贊大臣任内。
辦理捐輸抄産蒙混銷算之案。
一并徹底根究。
○又谕緻仕大學士祁寯藻奏、請複各省駐防考取文舉人生員舊例等語。
各省駐防八旗。
向來本有考取文舉人生員之例。
自道光年閑改為繙譯。
将舊例停止。
原為八旗人員。
均應谙習國語清文。
以為本務。
恐其因考試漢文。
緻有荒廢。
現在繙譯考試。
各省遵行。
已曆有年。
其駐防八旗中。
通達漢文積學之士。
不克觀光。
誠為可惜。
嗣後着于駐防繙譯科甲外。
仍複駐防考取文舉人生員之例。
均準其鄉會試。
與繙譯一體錄用。
以廣登進。
該駐防八旗人等。
仍不得以專骛漢文。
緻将繙譯國語。
稍涉荒廢。
用副朕敦本育才至意。
○又谕、緻仕大學士祁寯藻奏、瀝陳末見一摺。
所稱綏緝民心以清盜源。
自粵匪跳梁。
東南數省。
蹂躏殆遍。
推原其故。
總由吏治廢弛。
養癰贻患等語。
所奏不為無見。
州縣為親民之官。
誠能廉正勤明。
則吏胥不敢欺謾。
聽斷自無偏枉。
官民相信。
宵小潛蹤。
縱有竊發。
随起随滅。
辦理團練。
必不至于聚衆把持。
辦理捐輸。
亦不至有抑勒生事。
如前天津縣知縣謝子澄、六合縣知縣溫紹原、皆以民情愛戴。
保衛一方。
生而立功。
殁而優恤。
各省州縣牧令。
果能悉以為法。
何患地方不臻綏谧。
其各省礦稅厘捐本屬利害相乘。
礦徒多聚無業遊民。
尤易釀成事端。
除曾經奉旨辦理着有成效。
及業已降旨停止各礦外。
如有各地方私行開穵。
及試采各礦。
均着即行停止。
以弭後患。
厘捐之設。
雖為軍饷起見。
窮民受累實深。
且恐猾吏奸胥。
藉端抑勒侵吞。
除各省奏明通衢要口設立捐卡外。
其偏僻地面。
從前設有厘捐者。
着概行裁撤。
并着各該督撫查明。
分别應留應撤各捐局。
咨報戶部。
以杜擾累而嚴稽核。
至所稱近年捐例頻開。
仕途較雜。
由科甲出身者。
轉虞壅滞。
部選之缺。
及外省請補人員。
應量為變通。
俾不至有滞礙等語。
着吏部妥議章程具奏。
又所稱原任直隸總督孫嘉淦、有三習一弊之奏。
其言剀切。
深中事情。
着國史館檢查該故督傳全文。
恭錄遞呈禦覽。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現在楚軍沿江埽蕩攻克無為等州縣。
袁甲三亦奏報克複來安。
似賊匪畏懼楚軍。
有思圖他竄之意。
都興阿一軍。
兵力無多。
萬一賊勢北竄。
則清淮最關緊要。
所有漕河兩标兵丁。
本為押運防河而設。
現在運漕既經暫停。
河工亦無防可辦。
則兩标兵丁。
正堪為剿賊之用。
着吳棠督饬各營。
挑補足額。
實力操演。
以資堵剿。
漕運總督向駐淮安府城。
惟撚蹤如由徐州竄往山東。
必須經由邳宿。
則淮安地勢較偏。
自應駐紮清江。
庶可北顧徐宿。
南顧淮揚。
着吳棠察看情形。
酌量駐紮。
以期居中扼要。
至淮徐道員缺。
關系緊要。
必得熟悉地方情形。
足以剿辦撚逆者。
方可勝任。
着吳棠于屬員中揀擇妥員。
無論道府州縣。
出具切實考語。
奏請補放。
不必拘定資格。
總以民情愛戴。
才能勝任為要。
亦不必循例會同江蘇督撫題請。
以期迅速。
傥所保之員不能得力。
朕惟吳棠是問。
該署督本系幫辦田在田軍務。
現雖超擢藩司。
兼秉節钺。
官職較田在田為大。
惟乏員可<??閑>。
仍着該署督幫辦。
其該處剿辦機宜。
務當妥為兼顧。
該署督受朕特達之知。
開誠委任。
自能力矢公忠。
以圖報稱。
斷不至以官階大小稍存意見。
江北糧台。
本系王夢齡督辦。
并着吳棠于接印後。
将江北收支各數。
核實經理。
痛除積弊。
抽厘之舉。
不得已而借資民力。
然仍以保養民閑元氣為主。
傥有借勸捐為名。
克剝小民。
藉肥私橐之員。
即着吳棠秉公據實指名嚴參。
再有人奏、江蘇興化縣知縣張鵬展、年力就衰。
信任官親家人。
擾害地方。
控案甚多。
署甘泉縣知縣施培孔、任令伊叔候補道施燕辰盤踞公署。
包攬詞訟。
遇事貪婪各等語。
着吳棠逐款嚴查。
據實具奏。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王夢齡奏、請饬閩粵東豫等省。
将應解江南饷銀。
并奉撥皖饷。
照舊批解一摺。
江北雖稱完善。
僅止揚通兩屬。
尚可支持。
裡下河即屬富饒。
而以應江南北及皖營三路軍需。
亦恐力有未逮。
江南糧台。
原有閩粵兩省協撥之款。
撥解未能依期。
着慶端、瑞瑸、勞崇光、耆齡、迅速籌解。
其有應由閩海粵海兩監督撥解者。
亦着傳知該監督如數協撥。
至山東河南應解皖營軍饷。
并着譚廷襄、嚴樹森、照舊批解。
以濟要需。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王夢齡奏、江北饷需支绌。
請饬山陝等省。
按月共籌解銀三萬兩。
并将欠饷補解等語。
江北軍饷。
自上年蘇常失守。
厘捐幾至無着。
山陝協饷。
愈解愈少。
本年都興阿一軍。
疊獲全勝。
軍威大振。
現在黃彬分防瓜洲。
有添募旱勇數百名之議。
當此軍情緊要。
自應稍厚兵力。
惟用款加增。
則進款更形支绌。
現在王夢齡已派員分赴各該省籌商一切。
着英桂、瑛棨、及早定議。
傥因解款較繁。
未能如前籌解。
但能兩省共月解銀三萬兩。
按期必到。
合以江北所籌之款。
即可無誤供支。
其本年欠解之銀。
并着按照新議。
源源補解。
不得再事遷延。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熱河剿匪出力。
賞佐領哈爾尚阿花翎。
桂森藍翎。
餘升叙有差。
○追予山西垣曲殉難道員張錫蕃建立專祠。
知縣晏宗望、教谕韓澂、訓導高一元、一并附祀。
○貸山西駐防兵丁修理房閑銀。
○增給五城煮赈米每日一石。
○壬子。
谕内閣、此案糾衆持械行劫拒傷事主之郭城兒即城蕣、董春兒即董長英、趙二即朱六、均着即行處斬枭示。
病故之李蕣兒、着照例戮屍枭示。
保義即趙熊子身系宗室。
辄敢夥同行劫得贓。
亦屬兇暴衆着。
法難寬宥。
着派左宗人載容即日帶領章京。
将保義即趙熊子帶至伊墳茔處所。
饬令自缢。
以昭炯戒。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勝保奏、剿辦大股教匪。
撲滅殆盡。
匪首窮蹙乞降。
并招撫濮州匪衆一摺。
山東匪徒西竄。
經勝保截回剿洗。
僅餘殘匪數千。
由館陶渡河回竄。
官軍跟蹤追剿。
各旗匪衆。
望風奔逃。
其匿伏莘冠兩縣之匪。
亦俱震懾軍威。
悉行逃散。
複經該大臣督饬明慶、烏勒興阿等、分路擊剿。
該匪窮蹙已極。
浼出本地紳民。
代為乞命。
情願歸正。
不敢複反。
匪徒投誠。
如果真心悔罪。
自應悉予自新。
第據該大臣所奏、該匪等敗殘之餘。
尚有賊馬數千匹。
炮械數千件。
現已令其悉數交出。
一一遵命。
定日投降。
又稱該匪首等疊被剿洗。
畏懼兵威。
不敢徑投大營。
是其所有賊馬炮械等件。
究竟曾否繳出。
未據聲明。
且所稱黃旗頭目張玉懷等、分投東昌等處營盤。
現在是否即赴大營投降。
均尚未能準定。
大股劉占考亦仍在濮州。
據稱已催王榕吉等、令其乘此機會。
迅速歸誠。
似招撫全系出自該大臣之意。
濮州知州王元治等所造降衆名冊。
是否可靠。
該大臣務當加意詳察。
傥因急欲移兵南向。
将撫事遷就辦結。
恐以後枝節旋生。
再事鏟除。
更難為力。
該大臣辦理此事。
惟當慎密妥籌。
務求事事腳蹋實地。
毋令轉易即生變端。
郜四一股。
尚在堂邑潛匿。
即着該大臣饬令派出之烏勒興阿等迅速剿洗。
毋留餘孽。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軍營協饷未到。
糧台支绌等語。
現在直東軍務。
可望蒇事。
勝保即須移師南下。
各該省協饷。
均未能如期解到。
蒂欠甚多。
轉瞬移營。
必緻懸釜停兵。
所關非細。
着文煜、英桂、瑛棨、嚴樹森、迅将欠解勝保軍營月饷。
趕緊籌措解濟。
以後務當按月源源撥解。
以利軍行。
毋得再有稽延。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轉兵部右侍郎勝保為左侍郎。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聯康為兵部右侍郎。
○以前任内閣學士龐鐘璐、詹事府詹事張之萬、太仆寺卿毛昶熙、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以内閣學士恒祺兼鑲紅旗蒙古副都統。
○以山東莘縣等處剿滅教匪。
賞副都統明慶黃馬褂。
都司王佐臣、買金春、佐領安住、明通阿、巴圖魯名号。
佐領胡克精額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癸醜。
谕内閣、前任兵部侍郎王茂蔭志慮忠純。
直言敢谏。
特谕議政王軍機大臣、傳至軍機處察看。
據該侍郎自稱精神尚未複元。
急切恐難任事。
系屬實情。
若遽令銷假。
轉非所以示體恤。
王茂蔭着安心調理。
一俟病痊。
即遞摺請安。
聽候<??閑>用。
○又谕、兵部奏、遵議提督大員處分一摺。
浙江提督饒廷選、着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仍責令帶兵堵剿。
以觀後效。
○又谕、嚴樹森奏、團練克複黑樓等寨一摺。
河南固始縣匪徒鄢有功等、句結霍邱練總施侍亮、搶奪江南提督李世忠行營鹽卡。
複投入撚逆。
負固黑樓。
先後焚掠陳家樓等處。
經固始縣知縣陳贊會同練長朱湘等、密令練長王昆等乘該匪未及防備。
将鄢有功砍斃。
立将黑樓及鹭鸶窩攻克。
該匪子弟鄢有俊等盤踞姜家圍。
複經陳贊會營。
親督兵勇練長。
實力進剿。
立将姜家圍攻克。
殲斃匪黨鄢有俊等七十餘名。
被脅良民。
同時反正。
踞寨一律克複。
剿辦尚為迅速。
仍着乘勝摉捕餘匪。
務絕根株。
其同案要犯施侍亮。
着彭玉麟就近查辦。
在事出力之團練等。
着嚴樹森擇尤保奏。
候朕施恩。
○又谕、嚴樹森奏、遵查藩司玩誤廢事。
汛弁棄寨逃避。
請分别懲辦一摺。
已革河南布政使邊浴禮、蒙皇考大行皇帝特達之知。
由河南知府。
不數年閑擢任監司大員。
宜如何激發天良。
力圖報稱。
乃自到藩司任後。
性耽安逸。
懶見屬員。
有禀見至二三十次而不得一面者。
諸務廢弛。
職此之故。
又縱容其子邊葆枞在外遊蕩。
與門丁任廷選招搖納賄。
衆怨沸騰。
該藩司不能約束。
實屬昬愦糊塗。
殊堪痛恨。
若僅照該撫所請、革職永不叙用。
猶不足以蔽辜。
已革河南布政使邊浴禮、着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伊子捐納知縣邊葆枞、着即行革職。
嚴樹森未能破除情面。
路章參奏。
實屬不合。
着交部議處。
知府羅景恬查無通劄屬員厚饋賀儀情事。
着無庸議。
朱仙鎮汛千總李嵩嶺、當撚氛偪近之時。
辄藉寨工未竣調團堵剿為詞。
思離汛地。
又将眷屬攜避他處。
實屬恇怯無能。
着即革職以肅戎行。
尋吏部議、嚴樹森
其用心尤為可惡。
當此朝廷清明。
不意俨然卿貳之班。
竟尚有此卑污醜行。
若不從嚴懲辦。
何以肅政體而儆官邪。
慶英着即革職。
交刑部會同都察院嚴行審辦仍将其前在葉爾羌參贊大臣任内。
辦理捐輸抄産蒙混銷算之案。
一并徹底根究。
○又谕緻仕大學士祁寯藻奏、請複各省駐防考取文舉人生員舊例等語。
各省駐防八旗。
向來本有考取文舉人生員之例。
自道光年閑改為繙譯。
将舊例停止。
原為八旗人員。
均應谙習國語清文。
以為本務。
恐其因考試漢文。
緻有荒廢。
現在繙譯考試。
各省遵行。
已曆有年。
其駐防八旗中。
通達漢文積學之士。
不克觀光。
誠為可惜。
嗣後着于駐防繙譯科甲外。
仍複駐防考取文舉人生員之例。
均準其鄉會試。
與繙譯一體錄用。
以廣登進。
該駐防八旗人等。
仍不得以專骛漢文。
緻将繙譯國語。
稍涉荒廢。
用副朕敦本育才至意。
○又谕、緻仕大學士祁寯藻奏、瀝陳末見一摺。
所稱綏緝民心以清盜源。
自粵匪跳梁。
東南數省。
蹂躏殆遍。
推原其故。
總由吏治廢弛。
養癰贻患等語。
所奏不為無見。
州縣為親民之官。
誠能廉正勤明。
則吏胥不敢欺謾。
聽斷自無偏枉。
官民相信。
宵小潛蹤。
縱有竊發。
随起随滅。
辦理團練。
必不至于聚衆把持。
辦理捐輸。
亦不至有抑勒生事。
如前天津縣知縣謝子澄、六合縣知縣溫紹原、皆以民情愛戴。
保衛一方。
生而立功。
殁而優恤。
各省州縣牧令。
果能悉以為法。
何患地方不臻綏谧。
其各省礦稅厘捐本屬利害相乘。
礦徒多聚無業遊民。
尤易釀成事端。
除曾經奉旨辦理着有成效。
及業已降旨停止各礦外。
如有各地方私行開穵。
及試采各礦。
均着即行停止。
以弭後患。
厘捐之設。
雖為軍饷起見。
窮民受累實深。
且恐猾吏奸胥。
藉端抑勒侵吞。
除各省奏明通衢要口設立捐卡外。
其偏僻地面。
從前設有厘捐者。
着概行裁撤。
并着各該督撫查明。
分别應留應撤各捐局。
咨報戶部。
以杜擾累而嚴稽核。
至所稱近年捐例頻開。
仕途較雜。
由科甲出身者。
轉虞壅滞。
部選之缺。
及外省請補人員。
應量為變通。
俾不至有滞礙等語。
着吏部妥議章程具奏。
又所稱原任直隸總督孫嘉淦、有三習一弊之奏。
其言剀切。
深中事情。
着國史館檢查該故督傳全文。
恭錄遞呈禦覽。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現在楚軍沿江埽蕩攻克無為等州縣。
袁甲三亦奏報克複來安。
似賊匪畏懼楚軍。
有思圖他竄之意。
都興阿一軍。
兵力無多。
萬一賊勢北竄。
則清淮最關緊要。
所有漕河兩标兵丁。
本為押運防河而設。
現在運漕既經暫停。
河工亦無防可辦。
則兩标兵丁。
正堪為剿賊之用。
着吳棠督饬各營。
挑補足額。
實力操演。
以資堵剿。
漕運總督向駐淮安府城。
惟撚蹤如由徐州竄往山東。
必須經由邳宿。
則淮安地勢較偏。
自應駐紮清江。
庶可北顧徐宿。
南顧淮揚。
着吳棠察看情形。
酌量駐紮。
以期居中扼要。
至淮徐道員缺。
關系緊要。
必得熟悉地方情形。
足以剿辦撚逆者。
方可勝任。
着吳棠于屬員中揀擇妥員。
無論道府州縣。
出具切實考語。
奏請補放。
不必拘定資格。
總以民情愛戴。
才能勝任為要。
亦不必循例會同江蘇督撫題請。
以期迅速。
傥所保之員不能得力。
朕惟吳棠是問。
該署督本系幫辦田在田軍務。
現雖超擢藩司。
兼秉節钺。
官職較田在田為大。
惟乏員可<??閑>。
仍着該署督幫辦。
其該處剿辦機宜。
務當妥為兼顧。
該署督受朕特達之知。
開誠委任。
自能力矢公忠。
以圖報稱。
斷不至以官階大小稍存意見。
江北糧台。
本系王夢齡督辦。
并着吳棠于接印後。
将江北收支各數。
核實經理。
痛除積弊。
抽厘之舉。
不得已而借資民力。
然仍以保養民閑元氣為主。
傥有借勸捐為名。
克剝小民。
藉肥私橐之員。
即着吳棠秉公據實指名嚴參。
再有人奏、江蘇興化縣知縣張鵬展、年力就衰。
信任官親家人。
擾害地方。
控案甚多。
署甘泉縣知縣施培孔、任令伊叔候補道施燕辰盤踞公署。
包攬詞訟。
遇事貪婪各等語。
着吳棠逐款嚴查。
據實具奏。
原片着鈔給閱看。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王夢齡奏、請饬閩粵東豫等省。
将應解江南饷銀。
并奉撥皖饷。
照舊批解一摺。
江北雖稱完善。
僅止揚通兩屬。
尚可支持。
裡下河即屬富饒。
而以應江南北及皖營三路軍需。
亦恐力有未逮。
江南糧台。
原有閩粵兩省協撥之款。
撥解未能依期。
着慶端、瑞瑸、勞崇光、耆齡、迅速籌解。
其有應由閩海粵海兩監督撥解者。
亦着傳知該監督如數協撥。
至山東河南應解皖營軍饷。
并着譚廷襄、嚴樹森、照舊批解。
以濟要需。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又谕、王夢齡奏、江北饷需支绌。
請饬山陝等省。
按月共籌解銀三萬兩。
并将欠饷補解等語。
江北軍饷。
自上年蘇常失守。
厘捐幾至無着。
山陝協饷。
愈解愈少。
本年都興阿一軍。
疊獲全勝。
軍威大振。
現在黃彬分防瓜洲。
有添募旱勇數百名之議。
當此軍情緊要。
自應稍厚兵力。
惟用款加增。
則進款更形支绌。
現在王夢齡已派員分赴各該省籌商一切。
着英桂、瑛棨、及早定議。
傥因解款較繁。
未能如前籌解。
但能兩省共月解銀三萬兩。
按期必到。
合以江北所籌之款。
即可無誤供支。
其本年欠解之銀。
并着按照新議。
源源補解。
不得再事遷延。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以熱河剿匪出力。
賞佐領哈爾尚阿花翎。
桂森藍翎。
餘升叙有差。
○追予山西垣曲殉難道員張錫蕃建立專祠。
知縣晏宗望、教谕韓澂、訓導高一元、一并附祀。
○貸山西駐防兵丁修理房閑銀。
○增給五城煮赈米每日一石。
○壬子。
谕内閣、此案糾衆持械行劫拒傷事主之郭城兒即城蕣、董春兒即董長英、趙二即朱六、均着即行處斬枭示。
病故之李蕣兒、着照例戮屍枭示。
保義即趙熊子身系宗室。
辄敢夥同行劫得贓。
亦屬兇暴衆着。
法難寬宥。
着派左宗人載容即日帶領章京。
将保義即趙熊子帶至伊墳茔處所。
饬令自缢。
以昭炯戒。
○谕議政王軍機大臣等、勝保奏、剿辦大股教匪。
撲滅殆盡。
匪首窮蹙乞降。
并招撫濮州匪衆一摺。
山東匪徒西竄。
經勝保截回剿洗。
僅餘殘匪數千。
由館陶渡河回竄。
官軍跟蹤追剿。
各旗匪衆。
望風奔逃。
其匿伏莘冠兩縣之匪。
亦俱震懾軍威。
悉行逃散。
複經該大臣督饬明慶、烏勒興阿等、分路擊剿。
該匪窮蹙已極。
浼出本地紳民。
代為乞命。
情願歸正。
不敢複反。
匪徒投誠。
如果真心悔罪。
自應悉予自新。
第據該大臣所奏、該匪等敗殘之餘。
尚有賊馬數千匹。
炮械數千件。
現已令其悉數交出。
一一遵命。
定日投降。
又稱該匪首等疊被剿洗。
畏懼兵威。
不敢徑投大營。
是其所有賊馬炮械等件。
究竟曾否繳出。
未據聲明。
且所稱黃旗頭目張玉懷等、分投東昌等處營盤。
現在是否即赴大營投降。
均尚未能準定。
大股劉占考亦仍在濮州。
據稱已催王榕吉等、令其乘此機會。
迅速歸誠。
似招撫全系出自該大臣之意。
濮州知州王元治等所造降衆名冊。
是否可靠。
該大臣務當加意詳察。
傥因急欲移兵南向。
将撫事遷就辦結。
恐以後枝節旋生。
再事鏟除。
更難為力。
該大臣辦理此事。
惟當慎密妥籌。
務求事事腳蹋實地。
毋令轉易即生變端。
郜四一股。
尚在堂邑潛匿。
即着該大臣饬令派出之烏勒興阿等迅速剿洗。
毋留餘孽。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勝保奏、軍營協饷未到。
糧台支绌等語。
現在直東軍務。
可望蒇事。
勝保即須移師南下。
各該省協饷。
均未能如期解到。
蒂欠甚多。
轉瞬移營。
必緻懸釜停兵。
所關非細。
着文煜、英桂、瑛棨、嚴樹森、迅将欠解勝保軍營月饷。
趕緊籌措解濟。
以後務當按月源源撥解。
以利軍行。
毋得再有稽延。
将此由六百裡各谕令知之。
○轉兵部右侍郎勝保為左侍郎。
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聯康為兵部右侍郎。
○以前任内閣學士龐鐘璐、詹事府詹事張之萬、太仆寺卿毛昶熙、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以内閣學士恒祺兼鑲紅旗蒙古副都統。
○以山東莘縣等處剿滅教匪。
賞副都統明慶黃馬褂。
都司王佐臣、買金春、佐領安住、明通阿、巴圖魯名号。
佐領胡克精額等花翎。
餘加銜升叙有差。
○癸醜。
谕内閣、前任兵部侍郎王茂蔭志慮忠純。
直言敢谏。
特谕議政王軍機大臣、傳至軍機處察看。
據該侍郎自稱精神尚未複元。
急切恐難任事。
系屬實情。
若遽令銷假。
轉非所以示體恤。
王茂蔭着安心調理。
一俟病痊。
即遞摺請安。
聽候<??閑>用。
○又谕、兵部奏、遵議提督大員處分一摺。
浙江提督饒廷選、着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仍責令帶兵堵剿。
以觀後效。
○又谕、嚴樹森奏、團練克複黑樓等寨一摺。
河南固始縣匪徒鄢有功等、句結霍邱練總施侍亮、搶奪江南提督李世忠行營鹽卡。
複投入撚逆。
負固黑樓。
先後焚掠陳家樓等處。
經固始縣知縣陳贊會同練長朱湘等、密令練長王昆等乘該匪未及防備。
将鄢有功砍斃。
立将黑樓及鹭鸶窩攻克。
該匪子弟鄢有俊等盤踞姜家圍。
複經陳贊會營。
親督兵勇練長。
實力進剿。
立将姜家圍攻克。
殲斃匪黨鄢有俊等七十餘名。
被脅良民。
同時反正。
踞寨一律克複。
剿辦尚為迅速。
仍着乘勝摉捕餘匪。
務絕根株。
其同案要犯施侍亮。
着彭玉麟就近查辦。
在事出力之團練等。
着嚴樹森擇尤保奏。
候朕施恩。
○又谕、嚴樹森奏、遵查藩司玩誤廢事。
汛弁棄寨逃避。
請分别懲辦一摺。
已革河南布政使邊浴禮、蒙皇考大行皇帝特達之知。
由河南知府。
不數年閑擢任監司大員。
宜如何激發天良。
力圖報稱。
乃自到藩司任後。
性耽安逸。
懶見屬員。
有禀見至二三十次而不得一面者。
諸務廢弛。
職此之故。
又縱容其子邊葆枞在外遊蕩。
與門丁任廷選招搖納賄。
衆怨沸騰。
該藩司不能約束。
實屬昬愦糊塗。
殊堪痛恨。
若僅照該撫所請、革職永不叙用。
猶不足以蔽辜。
已革河南布政使邊浴禮、着發往軍台效力贖罪。
伊子捐納知縣邊葆枞、着即行革職。
嚴樹森未能破除情面。
路章參奏。
實屬不合。
着交部議處。
知府羅景恬查無通劄屬員厚饋賀儀情事。
着無庸議。
朱仙鎮汛千總李嵩嶺、當撚氛偪近之時。
辄藉寨工未竣調團堵剿為詞。
思離汛地。
又将眷屬攜避他處。
實屬恇怯無能。
着即革職以肅戎行。
尋吏部議、嚴樹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