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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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處事務。
○谕軍機大臣等、清盛奏僧格林沁軍營。
糧台欠饷過钜。
兵勇嘩潰堪虞等語。
現在撚匪闌入東平等處。
僧格林沁親統大隊追剿。
将士枵腹荷戈。
深虞嘩潰。
着文煜、嚴樹森、英桂、嚴饬藩運兩司。
迅将積欠月饷。
及專撥之款。
并長蘆未解銀兩。
每省先行籌銀四五萬兩。
委員起解。
務于九月趕到。
毋許延玩。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調刑部尚書瑞常為工部尚書。
工部尚書綿森為刑部尚書。
并暫署行在工部尚書。
○實授瑞常步軍統領。
以鄭親王端華暫署行在步軍統領。
○命禦前大臣景壽掌銮儀衛事。
并管奉宸院事。
兵部尚書穆蔭管理藩院事。
○庚寅。
以緝捕出力。
賞河南同知銜知縣崔承灏花翎。
餘升叙有差。
○予江南江甯殉難河南知縣張其昆妻方氏旌表如例。
○辛卯。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谕内閣、曾國藩奏、水師克複池州府城一摺。
官軍自攻克安慶省城後。
提督楊載福派總兵王明山等進攻池州。
八月初五日。
趙三元帶兵先到。
繞城攻擊。
率水師奮勇登城。
賊開西北門而遁。
王明山等水陸各營趕到。
殺賊無算。
立将府城克複。
辦理甚為得手。
着曾國藩即饬水陸各軍。
分路進攻。
将失陷城池。
次第收複。
迅掃賊氛。
○谕軍機大臣等、曾國藩奏、請饬撥協饷等語。
現在安慶池州。
均已克複。
南北兩岸。
正須進兵之際。
而各營欠饷至七八月之久。
兵勇負債過多。
裹糧無資。
竟不能拔隊成行。
亟應迅籌接濟。
着毓科将應解徽甯協饷每月漕折銀五萬兩。
從八月起。
每月按期如數。
源源解往曾國藩軍營。
毋許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萬青藜為順天鄉試正考官。
刑部右侍郎麟魁、兵部右侍郎畢道遠、為副考官。
○以前任大學士彭蘊章署都察院左都禦史。
吏部右侍郎黃宗漢兼署兵部右侍郎。
内閣學士載肅署刑部左侍郎。
廣鳳署刑部右侍郎。
○以鎮國将軍奕山暫署鑲藍旗漢軍都統。
散秩大臣常喜暫署鑲藍旗滿洲副都統。
鑲白旗滿洲副都統載岱暫署左翼前鋒統領。
正紅旗漢軍副都統裕瑞暫署鑲藍旗護軍統領。
○以河南鄭州等處剿匪獲勝。
予千總周兆常等以守備用。
并賞花翎。
革防範不力知縣袁修翰職。
暫留任。
○以剿賊失利。
奪河南副将穆正春花翎。
遲誤軍火布政使邊浴禮下部議處。
知縣韓叔垿、朱光宇等、均革職。
分别留營留任。
○予河南黑堈殉難烈婦楊吳氏暨子知府傳第分别旌恤如例。
○壬辰。
谕内閣、徐之銘奏、請饬藩司到省清算交代等語。
丁憂雲南布政使賈洪诏。
署曲靖府任内。
交代不清。
曾經谕令赴省。
将經手未完事件。
交代清楚。
再行回籍守制。
乃已逾半年。
尚未到省。
以緻曆任各員交代。
不能依限結報。
着署湖北巡撫李續宜、嚴饬該員速赴雲南。
會同核算清交。
不準藉詞延緩。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嚴樹森奏、已革遊擊王天保。
挾嫌殺斃守備張大恺各情。
谕令勝保将該革員迅解河南。
歸案審辦。
并将勝保前保王天保開複遊擊原官之處。
即行撤銷。
本日據勝保奏、張曜與王天保争功不睦。
擅行具禀。
嚴樹森參革。
由于偏聽張曜一面之詞。
若撤銷保舉。
無以折服王天保之心。
且恐降衆各懷不平等語。
王天保所犯之罪。
情節較重。
周士镗詢據王天保稱、張大恺實系陣亡。
亦系該革員一面之詞。
勝保何以率行聽信。
該大臣身為統帥。
于王天保殺斃張大恺一案。
必欲曲為袒護。
甚屬非是。
着仍遵前旨。
将王天保迅速解赴河南省城。
交嚴樹森歸案審辦。
如果原參錯誤。
諒嚴樹森亦不敢稍存回護。
其王來鳳新降之衆。
并着妥為安插。
傥滋生事端。
朕惟勝保是問。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明緒奏、查明阿勒坦沙拉父子實在下落一摺。
阿勒坦沙拉父子下落。
經明緒、饬委營長穆隆阿等。
前赴俄羅斯國所屬之哈薩克遊牧地方訪查。
據該阿哈拉克齊霍佳凱聲稱。
阿勒坦沙拉并伊子均在俄羅斯國所屬庫庫奇塔普地方居住。
着常清即行文俄國西悉畢爾衙門。
轉查阿勒坦沙拉父子、是否在該國所屬地方居住。
以期得有确實下落。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奎英等奏、經費久已欠撥。
請饬陝甘總督饬司籌撥等語。
喀什噶爾需饷孔亟。
着樂斌即饬藩司。
無論何款。
先行籌撥銀二三萬兩。
解往喀什噶爾。
以資接濟。
将此谕
○谕軍機大臣等、清盛奏僧格林沁軍營。
糧台欠饷過钜。
兵勇嘩潰堪虞等語。
現在撚匪闌入東平等處。
僧格林沁親統大隊追剿。
将士枵腹荷戈。
深虞嘩潰。
着文煜、嚴樹森、英桂、嚴饬藩運兩司。
迅将積欠月饷。
及專撥之款。
并長蘆未解銀兩。
每省先行籌銀四五萬兩。
委員起解。
務于九月趕到。
毋許延玩。
将此由五百裡各谕令知之。
○調刑部尚書瑞常為工部尚書。
工部尚書綿森為刑部尚書。
并暫署行在工部尚書。
○實授瑞常步軍統領。
以鄭親王端華暫署行在步軍統領。
○命禦前大臣景壽掌銮儀衛事。
并管奉宸院事。
兵部尚書穆蔭管理藩院事。
○庚寅。
以緝捕出力。
賞河南同知銜知縣崔承灏花翎。
餘升叙有差。
○予江南江甯殉難河南知縣張其昆妻方氏旌表如例。
○辛卯。
遣官祭都城隍之神。
○谕内閣、曾國藩奏、水師克複池州府城一摺。
官軍自攻克安慶省城後。
提督楊載福派總兵王明山等進攻池州。
八月初五日。
趙三元帶兵先到。
繞城攻擊。
率水師奮勇登城。
賊開西北門而遁。
王明山等水陸各營趕到。
殺賊無算。
立将府城克複。
辦理甚為得手。
着曾國藩即饬水陸各軍。
分路進攻。
将失陷城池。
次第收複。
迅掃賊氛。
○谕軍機大臣等、曾國藩奏、請饬撥協饷等語。
現在安慶池州。
均已克複。
南北兩岸。
正須進兵之際。
而各營欠饷至七八月之久。
兵勇負債過多。
裹糧無資。
竟不能拔隊成行。
亟應迅籌接濟。
着毓科将應解徽甯協饷每月漕折銀五萬兩。
從八月起。
每月按期如數。
源源解往曾國藩軍營。
毋許延誤。
将此由六百裡谕令知之。
○以都察院左都禦史萬青藜為順天鄉試正考官。
刑部右侍郎麟魁、兵部右侍郎畢道遠、為副考官。
○以前任大學士彭蘊章署都察院左都禦史。
吏部右侍郎黃宗漢兼署兵部右侍郎。
内閣學士載肅署刑部左侍郎。
廣鳳署刑部右侍郎。
○以鎮國将軍奕山暫署鑲藍旗漢軍都統。
散秩大臣常喜暫署鑲藍旗滿洲副都統。
鑲白旗滿洲副都統載岱暫署左翼前鋒統領。
正紅旗漢軍副都統裕瑞暫署鑲藍旗護軍統領。
○以河南鄭州等處剿匪獲勝。
予千總周兆常等以守備用。
并賞花翎。
革防範不力知縣袁修翰職。
暫留任。
○以剿賊失利。
奪河南副将穆正春花翎。
遲誤軍火布政使邊浴禮下部議處。
知縣韓叔垿、朱光宇等、均革職。
分别留營留任。
○予河南黑堈殉難烈婦楊吳氏暨子知府傳第分别旌恤如例。
○壬辰。
谕内閣、徐之銘奏、請饬藩司到省清算交代等語。
丁憂雲南布政使賈洪诏。
署曲靖府任内。
交代不清。
曾經谕令赴省。
将經手未完事件。
交代清楚。
再行回籍守制。
乃已逾半年。
尚未到省。
以緻曆任各員交代。
不能依限結報。
着署湖北巡撫李續宜、嚴饬該員速赴雲南。
會同核算清交。
不準藉詞延緩。
○谕軍機大臣等、前因嚴樹森奏、已革遊擊王天保。
挾嫌殺斃守備張大恺各情。
谕令勝保将該革員迅解河南。
歸案審辦。
并将勝保前保王天保開複遊擊原官之處。
即行撤銷。
本日據勝保奏、張曜與王天保争功不睦。
擅行具禀。
嚴樹森參革。
由于偏聽張曜一面之詞。
若撤銷保舉。
無以折服王天保之心。
且恐降衆各懷不平等語。
王天保所犯之罪。
情節較重。
周士镗詢據王天保稱、張大恺實系陣亡。
亦系該革員一面之詞。
勝保何以率行聽信。
該大臣身為統帥。
于王天保殺斃張大恺一案。
必欲曲為袒護。
甚屬非是。
着仍遵前旨。
将王天保迅速解赴河南省城。
交嚴樹森歸案審辦。
如果原參錯誤。
諒嚴樹森亦不敢稍存回護。
其王來鳳新降之衆。
并着妥為安插。
傥滋生事端。
朕惟勝保是問。
将此由五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明緒奏、查明阿勒坦沙拉父子實在下落一摺。
阿勒坦沙拉父子下落。
經明緒、饬委營長穆隆阿等。
前赴俄羅斯國所屬之哈薩克遊牧地方訪查。
據該阿哈拉克齊霍佳凱聲稱。
阿勒坦沙拉并伊子均在俄羅斯國所屬庫庫奇塔普地方居住。
着常清即行文俄國西悉畢爾衙門。
轉查阿勒坦沙拉父子、是否在該國所屬地方居住。
以期得有确實下落。
将此谕令知之。
○又谕、奎英等奏、經費久已欠撥。
請饬陝甘總督饬司籌撥等語。
喀什噶爾需饷孔亟。
着樂斌即饬藩司。
無論何款。
先行籌撥銀二三萬兩。
解往喀什噶爾。
以資接濟。
将此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