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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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音諾彥旗。
于康熙四十六年令善巴子車棱達什析其兄親王達什惇多布屬别為一旗。
授劄薩克為右翼中左旗。
其中右旗劄薩克。
于乾隆十七年超勇襄親王策棱次子車布登劄布之兄成衮劄布請析所屬。
令車布登劄布轄之。
别為一旗。
其左翼中旗劄薩克。
于乾隆二十四年親王德沁劄布以本旗丁戶滋血■乣。
請編佐領。
授次子齊旺多爾濟轄之。
别為一旗。
均經奏準有案。
此次該郡王因族屬繁衍。
多有逃荒。
又因與現任劄薩克界隔老河。
辦事諸多不便。
請以所管四參二十佐領。
另編為右翼一旗。
并懇恩請給劄薩克之職。
以便專任旗務。
事關增設官職。
臣等未敢擅便。
謹将曆次分設劄薩克成案具實上陳。
恭候欽定。
如蒙俞允其應如何分管旗界。
并區分佐領之處。
拟請饬下熱河都統會同該劄薩克棍布劄布妥慎辦理。
從之。
摺包 ○護理四川總督王人文奏、英兵占據片馬。
雲南旅蜀各員黃德潤等會議應付方法。
呈請代奏。
原呈内稱、查滇緬北段界務。
斷自尖高山起。
西行至恩梅開江。
即恩倫卡河。
又北行至之非河口。
東北上扒拉大山。
至山脈盡處止。
此外務部原案之藍蝱滟戋也。
已失我恩梅開江以西之地無算矣。
嗣又與英使拟自尖高山起。
忽東北經狼牙山。
北折經歪頭山張家坡至九角塘河。
西上扒拉大山。
至山脈盡處止。
此黃蝱滟戋也。
雖起止無殊。
而東西易位矣。
且忽越高良工山至山外之九角塘河。
而内外殊途矣。
嗣又聲明現管地方。
以小江為界。
此紅蝱滟戋也。
而小江以西。
扒拉大山以東。
又失地無算。
然猶曰指焉而已。
拟焉而已。
未勘也。
至革道石鴻韶竟随已故英領事烈敦實行履勘。
至九角塘河。
忽又沿江轉而東行。
北勘至闆廠山止。
此綠蝱滟戋也。
而小江以北。
闆廠山以東之地盡失矣。
乃烈敦更貪得無餍。
自拟界蝱滟戋。
自尖高山起。
東經狼牙山。
越山橫出搬瓦了口。
經茨竹了口。
由明光河頭上高麗貢山。
直至蘭州土司所轄界止。
此紫蝱滟戋也。
已貫穿騰越龍陵保山雲龍各土司轄地矣。
而奸民伍嘉源等又私以保山縣登埂土司所轄之片馬五寨投英。
于是英遂派兵占據片馬。
并分兵經營各寨。
且北乃于狼<?冉頁>滟粟矣。
人則步步競争。
我則節節退縮。
近又聞法人在河口一帶。
節節增兵。
并聞安南總督以保護鐵路為名。
屢拟移駐省城似此日侵月削。
勢不至舉全滇之金碧山川。
一變而為越南為緬甸不止。
此德潤等之所以痛念梓鄉。
不能不激切圖之。
涕泣道之也。
頗聞滇督建議。
請籌備。
請審察。
為目前救急之計。
惟水将濡頂。
水将然眉。
始從事于籌備審察。
亦已晚矣。
然為今日計。
舍籌備審察二者。
亦别無應付之策。
審察為争議之根據。
籌備又為宣戰之根據。
内外一心。
上下一氣。
或足以振起全局乎。
其審察若何。
彙齊界務全案。
<?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求各土司租稅承襲确鑿證據。
詳稽志乘。
博考輿圖。
委派能員。
履行界地。
凡山脈水源蝱滟戋樁古迹。
與夫關隘厄塞。
碉堡道裡。
測繪紀載。
統括無遺。
事以速而濟。
道以分而捷。
而蹤奣<?虘阝>亦情事。
尤在秘密。
此一策也。
其籌備若何。
軍饷軍械。
禦武之材。
聯合川邊。
力為協濟。
扼要駐軍。
犄角布勢。
肬■閑練民團。
以為援助。
牧撫野夷。
以備前驅。
節新政之耗需。
購新式之利器。
不操切不張惶。
無事則伏。
有事則起。
此又一策也。
然最要最急之策。
則斷斷在乎力争。
查外務部原案藍蝱滟戋界。
又與英使所指分水嶺黃蝱滟戋界。
又指小江邊紅蝱滟戋界。
皆屬虛拟。
并無成約。
且未會勘。
可争者一。
即石鴻韶以英人指請。
蒙混尾随。
任聽進行。
勘至闆廠山之綠蝱滟戋。
當時外務部已飛函駁诘。
逐層指斥。
則内外均有案證。
可争者二。
烈敦照會請于勘界圖中聲明雖經蓋印。
不過明圖之真僞。
不能為議之定憑。
石鴻韶亦經照辦。
可争者三。
洋務局總辦興祿與石鴻韶均因勘界失誤。
奉旨革職。
永不叙用。
是原勘之員。
國家已予懲處。
我之開議有辭。
彼更無可藉口。
可争者四。
茨竹派賴燒殺一百四十命之案。
烈敦曾酬給撫夷四千圓。
大啞口外一十八寨。
曾認租一千五百圓。
夫償命債。
議租銀。
是烈敦已明認為中國之地。
何得更由大啞口外直上高麗貢山。
且更據我片馬。
可争者五高良工山。
非高麗貢山。
東西遼絕。
何得巧譯影謝。
可争者六。
滇緬界務。
僅此北段未定。
定騰緬界務耳。
山争野人。
水争金沙。
何得涉及龍潞兩江。
與永大麗維之轄境。
可争者七。
又凡主權行動之範圍。
全以轄境之界蝱滟戋為範圍。
今英既派兵據我片馬。
是在人國轄境之内。
以軍隊自由行動。
違背公法。
文明國斷不應有此野蠻。
可争者八。
又公法占領土地者。
大抵為戰後之約。
謂權利國恐義務國不履條約。
故占領其地以挾制之。
中英無戰事。
勘界無條約。
我無義務。
彼無權利。
何得來此違法之挾制。
可争者九。
又界務會勘而未會劃。
會劃而未立約。
立約而未批準。
批準而未交換。
均失其效力。
各國通例何得顯背。
可争者十。
此十争者。
理由至足也。
言論至正也。
應由部臣電達駐英使臣與之堅持。
勿稍退讓。
或另肬■閑重臣赴英力争。
未必不可收回失地。
竊謂此次争議。
不當與之争一隅。
直與之翻全案。
光緒十一年。
英人襲緬之後。
前使臣曾紀澤與英外部交涉。
英人允我三端。
一曰以大金沙江為公用行船之江。
一曰在八募立埠設關。
一曰願稍讓中國展拓邊界。
且與英外部互書節略存卷。
可按而稽也。
十八年使臣薛福成屢次照會英外部請以大金沙江為界。
江東之地。
均歸滇屬。
當時總理衙門亦力伸劃江為界之議。
英人稍就範圍。
于滇西老界與野人山毗連之處。
允我酌量展出。
而以穆雷江北駐兵之昔董。
計地三百方英裡。
又以穆雷江以南既陽江以東之一地。
約計七八十方英裡。
均允歸我。
英外部曾照會薛福成有案。
然則今日之所争。
宜援照曾紀澤薛福成節略照會與之争野人山。
争大金沙江矣明知時異勢殊。
英人糜兵糜饷。
占此形勝。
未必遽許退兵。
然既有成說。
借此一着。
或可力争上遊。
且取法乎上。
僅得乎中。
若曰雖有成說。
日久早已翻異。
則石鴻韶之所勘。
亦日久之成說耳。
據此堅持力辯。
則将來定界。
即再三退讓。
亦不過如外務部原案之藍蝱滟戋界而止。
夫既力主争議。
則不能不作決裂之準備。
欲作準備。
不能不以國家之全力赴之。
非但如疆臣之籌備已也。
抑更有請者。
英人蠻橫如此。
難保不藉端挑釁。
傥或别有舉動。
德潤等拟即糾合同志。
分道回滇。
招集我十四府義烈子弟。
忠憤父老。
<?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求越南之役百戰餘生之宿将。
收撫石鴻韶輕棄之一切生力土人。
訪詢苦心積慮堅忍練達之績學宿儒。
廣募一切失業之農工商民。
激之勵之。
編之聯之。
部勒而團練之。
争議勝則遣而散之不勝則利而用之。
萬一勢必出于宣戰。
願為先驅。
不為後盾。
願為玉碎。
不為瓦全。
德潤等苦籌再四。
披瀝具呈。
切懇據情入告。
一面電達外務部嚴重交涉。
以支岩疆而消巨患等情。
臣查該道員黃德潤等所呈五蝱滟戋十争。
以及籌備審察議翻全案各節。
根據事實。
力争上遊。
雖情詞不無過激。
而其殉義敵忾之血忱。
實冀以強國權而作民氣。
非僅為滇省一隅計也。
謹據情代奏。
得旨、外務部知道。
摺包 ○補選不入八分鎮國公載岐、三等承恩公頭等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瑞興、青海霍碩特郡王鞥克濟爾噶朗、西路中左翼右旗劄薩克輔國公巴彥濟爾噶勒、為資政院議員。
現月 ○以失守縣治。
革四川黔江縣知縣王熾昌職。
随手 ○以傾産興學。
予江蘇川沙廳已故職商楊斯盛付史館立傳。
并贈鹽運使銜。
官報 ○予故四川提督馬維骐于四川省城建立專祠。
從護督王人文請也。
随手 ○旌表安徽泗州明烈女何氏。
官報纂修官史寶安恭纂 幫總纂官藍钰恭輯監修總裁世恭閱一簽正月十五日正總裁那月日專司蒿■禾本陸恭覆閱甲寅二月初三日 徐月日 榮月日副總裁唐月日 宗室寶恭閱二簽八月廿九日 陳恭閱七簽二月廿一日 熙月日 郭恭閱十一月二十日 宗室麒月日
于康熙四十六年令善巴子車棱達什析其兄親王達什惇多布屬别為一旗。
授劄薩克為右翼中左旗。
其中右旗劄薩克。
于乾隆十七年超勇襄親王策棱次子車布登劄布之兄成衮劄布請析所屬。
令車布登劄布轄之。
别為一旗。
其左翼中旗劄薩克。
于乾隆二十四年親王德沁劄布以本旗丁戶滋血■乣。
請編佐領。
授次子齊旺多爾濟轄之。
别為一旗。
均經奏準有案。
此次該郡王因族屬繁衍。
多有逃荒。
又因與現任劄薩克界隔老河。
辦事諸多不便。
請以所管四參二十佐領。
另編為右翼一旗。
并懇恩請給劄薩克之職。
以便專任旗務。
事關增設官職。
臣等未敢擅便。
謹将曆次分設劄薩克成案具實上陳。
恭候欽定。
如蒙俞允其應如何分管旗界。
并區分佐領之處。
拟請饬下熱河都統會同該劄薩克棍布劄布妥慎辦理。
從之。
摺包 ○護理四川總督王人文奏、英兵占據片馬。
雲南旅蜀各員黃德潤等會議應付方法。
呈請代奏。
原呈内稱、查滇緬北段界務。
斷自尖高山起。
西行至恩梅開江。
即恩倫卡河。
又北行至之非河口。
東北上扒拉大山。
至山脈盡處止。
此外務部原案之藍蝱滟戋也。
已失我恩梅開江以西之地無算矣。
嗣又與英使拟自尖高山起。
忽東北經狼牙山。
北折經歪頭山張家坡至九角塘河。
西上扒拉大山。
至山脈盡處止。
此黃蝱滟戋也。
雖起止無殊。
而東西易位矣。
且忽越高良工山至山外之九角塘河。
而内外殊途矣。
嗣又聲明現管地方。
以小江為界。
此紅蝱滟戋也。
而小江以西。
扒拉大山以東。
又失地無算。
然猶曰指焉而已。
拟焉而已。
未勘也。
至革道石鴻韶竟随已故英領事烈敦實行履勘。
至九角塘河。
忽又沿江轉而東行。
北勘至闆廠山止。
此綠蝱滟戋也。
而小江以北。
闆廠山以東之地盡失矣。
乃烈敦更貪得無餍。
自拟界蝱滟戋。
自尖高山起。
東經狼牙山。
越山橫出搬瓦了口。
經茨竹了口。
由明光河頭上高麗貢山。
直至蘭州土司所轄界止。
此紫蝱滟戋也。
已貫穿騰越龍陵保山雲龍各土司轄地矣。
而奸民伍嘉源等又私以保山縣登埂土司所轄之片馬五寨投英。
于是英遂派兵占據片馬。
并分兵經營各寨。
且北乃于狼<?冉頁>滟粟矣。
人則步步競争。
我則節節退縮。
近又聞法人在河口一帶。
節節增兵。
并聞安南總督以保護鐵路為名。
屢拟移駐省城似此日侵月削。
勢不至舉全滇之金碧山川。
一變而為越南為緬甸不止。
此德潤等之所以痛念梓鄉。
不能不激切圖之。
涕泣道之也。
頗聞滇督建議。
請籌備。
請審察。
為目前救急之計。
惟水将濡頂。
水将然眉。
始從事于籌備審察。
亦已晚矣。
然為今日計。
舍籌備審察二者。
亦别無應付之策。
審察為争議之根據。
籌備又為宣戰之根據。
内外一心。
上下一氣。
或足以振起全局乎。
其審察若何。
彙齊界務全案。
<?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求各土司租稅承襲确鑿證據。
詳稽志乘。
博考輿圖。
委派能員。
履行界地。
凡山脈水源蝱滟戋樁古迹。
與夫關隘厄塞。
碉堡道裡。
測繪紀載。
統括無遺。
事以速而濟。
道以分而捷。
而蹤奣<?虘阝>亦情事。
尤在秘密。
此一策也。
其籌備若何。
軍饷軍械。
禦武之材。
聯合川邊。
力為協濟。
扼要駐軍。
犄角布勢。
肬■閑練民團。
以為援助。
牧撫野夷。
以備前驅。
節新政之耗需。
購新式之利器。
不操切不張惶。
無事則伏。
有事則起。
此又一策也。
然最要最急之策。
則斷斷在乎力争。
查外務部原案藍蝱滟戋界。
又與英使所指分水嶺黃蝱滟戋界。
又指小江邊紅蝱滟戋界。
皆屬虛拟。
并無成約。
且未會勘。
可争者一。
即石鴻韶以英人指請。
蒙混尾随。
任聽進行。
勘至闆廠山之綠蝱滟戋。
當時外務部已飛函駁诘。
逐層指斥。
則内外均有案證。
可争者二。
烈敦照會請于勘界圖中聲明雖經蓋印。
不過明圖之真僞。
不能為議之定憑。
石鴻韶亦經照辦。
可争者三。
洋務局總辦興祿與石鴻韶均因勘界失誤。
奉旨革職。
永不叙用。
是原勘之員。
國家已予懲處。
我之開議有辭。
彼更無可藉口。
可争者四。
茨竹派賴燒殺一百四十命之案。
烈敦曾酬給撫夷四千圓。
大啞口外一十八寨。
曾認租一千五百圓。
夫償命債。
議租銀。
是烈敦已明認為中國之地。
何得更由大啞口外直上高麗貢山。
且更據我片馬。
可争者五高良工山。
非高麗貢山。
東西遼絕。
何得巧譯影謝。
可争者六。
滇緬界務。
僅此北段未定。
定騰緬界務耳。
山争野人。
水争金沙。
何得涉及龍潞兩江。
與永大麗維之轄境。
可争者七。
又凡主權行動之範圍。
全以轄境之界蝱滟戋為範圍。
今英既派兵據我片馬。
是在人國轄境之内。
以軍隊自由行動。
違背公法。
文明國斷不應有此野蠻。
可争者八。
又公法占領土地者。
大抵為戰後之約。
謂權利國恐義務國不履條約。
故占領其地以挾制之。
中英無戰事。
勘界無條約。
我無義務。
彼無權利。
何得來此違法之挾制。
可争者九。
又界務會勘而未會劃。
會劃而未立約。
立約而未批準。
批準而未交換。
均失其效力。
各國通例何得顯背。
可争者十。
此十争者。
理由至足也。
言論至正也。
應由部臣電達駐英使臣與之堅持。
勿稍退讓。
或另肬■閑重臣赴英力争。
未必不可收回失地。
竊謂此次争議。
不當與之争一隅。
直與之翻全案。
光緒十一年。
英人襲緬之後。
前使臣曾紀澤與英外部交涉。
英人允我三端。
一曰以大金沙江為公用行船之江。
一曰在八募立埠設關。
一曰願稍讓中國展拓邊界。
且與英外部互書節略存卷。
可按而稽也。
十八年使臣薛福成屢次照會英外部請以大金沙江為界。
江東之地。
均歸滇屬。
當時總理衙門亦力伸劃江為界之議。
英人稍就範圍。
于滇西老界與野人山毗連之處。
允我酌量展出。
而以穆雷江北駐兵之昔董。
計地三百方英裡。
又以穆雷江以南既陽江以東之一地。
約計七八十方英裡。
均允歸我。
英外部曾照會薛福成有案。
然則今日之所争。
宜援照曾紀澤薛福成節略照會與之争野人山。
争大金沙江矣明知時異勢殊。
英人糜兵糜饷。
占此形勝。
未必遽許退兵。
然既有成說。
借此一着。
或可力争上遊。
且取法乎上。
僅得乎中。
若曰雖有成說。
日久早已翻異。
則石鴻韶之所勘。
亦日久之成說耳。
據此堅持力辯。
則将來定界。
即再三退讓。
亦不過如外務部原案之藍蝱滟戋界而止。
夫既力主争議。
則不能不作決裂之準備。
欲作準備。
不能不以國家之全力赴之。
非但如疆臣之籌備已也。
抑更有請者。
英人蠻橫如此。
難保不藉端挑釁。
傥或别有舉動。
德潤等拟即糾合同志。
分道回滇。
招集我十四府義烈子弟。
忠憤父老。
<?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求越南之役百戰餘生之宿将。
收撫石鴻韶輕棄之一切生力土人。
訪詢苦心積慮堅忍練達之績學宿儒。
廣募一切失業之農工商民。
激之勵之。
編之聯之。
部勒而團練之。
争議勝則遣而散之不勝則利而用之。
萬一勢必出于宣戰。
願為先驅。
不為後盾。
願為玉碎。
不為瓦全。
德潤等苦籌再四。
披瀝具呈。
切懇據情入告。
一面電達外務部嚴重交涉。
以支岩疆而消巨患等情。
臣查該道員黃德潤等所呈五蝱滟戋十争。
以及籌備審察議翻全案各節。
根據事實。
力争上遊。
雖情詞不無過激。
而其殉義敵忾之血忱。
實冀以強國權而作民氣。
非僅為滇省一隅計也。
謹據情代奏。
得旨、外務部知道。
摺包 ○補選不入八分鎮國公載岐、三等承恩公頭等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瑞興、青海霍碩特郡王鞥克濟爾噶朗、西路中左翼右旗劄薩克輔國公巴彥濟爾噶勒、為資政院議員。
現月 ○以失守縣治。
革四川黔江縣知縣王熾昌職。
随手 ○以傾産興學。
予江蘇川沙廳已故職商楊斯盛付史館立傳。
并贈鹽運使銜。
官報 ○予故四川提督馬維骐于四川省城建立專祠。
從護督王人文請也。
随手 ○旌表安徽泗州明烈女何氏。
官報纂修官史寶安恭纂 幫總纂官藍钰恭輯監修總裁世恭閱一簽正月十五日正總裁那月日專司蒿■禾本陸恭覆閱甲寅二月初三日 徐月日 榮月日副總裁唐月日 宗室寶恭閱二簽八月廿九日 陳恭閱七簽二月廿一日 熙月日 郭恭閱十一月二十日 宗室麒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