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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摺包
○督辦川滇邊務大臣趙爾豐奏、邊藏百姓歸心。
應早設漢官。
以謀安輯。
上年業于貢覺江卡兩處暫行委員管理。
惟作岡桑昂雜<?冉頁>滟俞等處地方遼闊。
且與猓猡接界。
意外堪虞。
亟應斟酌設治。
以資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
得旨、着即妥籌辦理。
摺包 ○又奏、修治打箭爐至察木多車路。
以利行旅而便轉輸。
下部知之。
随手 ○以捐助巴塘學款。
賞川夷世襲都司多吉僧格頭品頂戴。
随手 ○開複故副都統銜已革廣西巡撫史念祖原官。
賜恤如副都統例。
現月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東三省總督趙爾巽奏、瀝陳下悃。
籲懇訓示一摺。
朕詳加披覽。
所陳各條。
權衡時勢之宜。
為補救艱危之計。
情詞迫切。
具見悃忱東三省情形。
本與腹地不同。
自日俄戰後。
改設行省以來。
朝廷鑒及辦事諸多棘手。
更未嘗盡以文法相繩。
現值事機愈迫。
尤須内外協力維持。
以期稍補萬一。
着即照所請。
所有用人及各項要政。
均準其便宜措置。
有應斟酌及變通事項。
即就近與各主管衙門接洽。
各該衙門務當揆度情勢。
勿過拘守成例。
一切量予通融辦理。
并着随時請旨遵行。
吉林黑龍江兩省。
仍着遵照從前奏定官制章程。
均由該省巡撫會同總督具奏。
不得單銜率請。
俾一事權。
又片奏、拟于公署特設審計處。
委員專司會計檢查一節。
系為慎重财政起見。
亦即照所請行。
此後三省安危。
均惟該督一人是賴。
尚其殚竭血誠。
力副委任。
無論如何為難。
切勿稍存诿卸之心。
一切大政。
朝廷主持于上。
更無所用其遲回顧慮。
該督忠直性成。
當必能仰體朕意。
勉濟時艱。
各該衙門念及危局不易支撐。
又何忍各存意見。
自不待朕諄諄诰誡也。
原摺着分别摘鈔給與各該衙門及吉林黑龍江各巡撫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廷寄 ○又谕、農工商部奏、遵章續陳第三年第二屆農工商籌備事宜一摺。
着憲政編查館知道。
現月 ○又谕、電寄張人駿等、據電奏、徐屬購運赈粜米糧。
展免稅厘限滿。
請再展限三個月。
并将淮揚海等屬購運赈粜米糧。
免納稅厘。
俟限滿後再展限一個月等語。
着照所請。
電寄 ○又谕、增韫電奏、杭嘉湖各屬民食不敷。
請将上年新漕截留五萬石。
以濟平粜。
仍緩至本年冬漕補運等語。
着度支部議奏。
電寄 ○東三省總督趙爾巽奏、東省官制。
自光緒三十一年臣到任後。
将五部侍郎及所屬各缺奏請一律裁并。
純用行省制度。
然僅屬于奉天一隅。
迨升任督臣徐世昌繼任。
乃将吉黑兩省一并改革。
當時規畫全局。
固已注重統一。
故三省巡撫。
既無單銜奏事之權。
道府州縣候補人員。
又有三省均可委補之例。
其軍事鹽務銀号蒙務各局所。
則各冠以三省之名。
立法非不善。
用意非不深也。
乃因創辦之初。
區域過廣。
經費亦绌。
冀求循序漸進之方。
遂啟各為風氣之弊。
論軍制則兩鎮協自行奏辦。
并不會商于總督。
論鹽務則兩省官運。
各設機關。
亦不隸屬于總局。
論銀号則三省鈔票。
發額日钜。
各不通行。
論稅務則此輕彼重。
苛斂重徵。
各不統一。
凡此之弊。
不獨關于行政之權。
多方不便。
而于财政之出入。
亦均由此而生困難。
即如文報總局。
調查局。
陸軍财政局。
旗務處。
蒙務處。
滿蒙高等學堂。
優級師範學堂。
高等實業學堂之類。
分之則費少而機關不完。
合之則力厚而經費可減。
又如哈爾濱一埠。
地為吉黑兩省商務之樞紐。
外交之鐵路交涉局。
鹽務之官運及轉運等局。
兩省各設其一。
苟使三省統一。
以事務較肬■閑之吉林交涉使移設哈埠。
則濱江關道及兩省交涉局。
均可分别裁并矣。
新設奉天鹽運使。
既管理三省産鹽行鹽事宜。
則哈埠之兩省官運及轉運等局。
各屬之三省緝私局。
海參崴營口之兩省轉運及采運各局。
均可分别裁并矣。
否則政令紛歧。
事權不一。
官吏多所牽制。
财政必政虛糜。
譬之舊有三省各官銀号。
奉天發行鈔票七百萬。
吉林發行官帖六七千萬。
黑龍江發行官帖二千餘萬。
聽其各自赢虧。
萬一市面恐慌。
有一省先發其難。
則兩省必受其影響。
即使此一省整理得宜。
而彼兩省仍前紊亂。
終必為其所波及。
此固一定不易之理也。
臣再四思維。
當此時局。
苟欲豫籌補救。
非力求統一不可。
三省逼近強鄰。
非内地情形可比。
尤應作為特别制度。
以收行政敏活之效。
惟以三省官制。
屢經更變。
五年之中。
三易督臣。
巡撫則或裁或設。
司道則或添或并。
每易一次督臣。
即變一次官制。
若遽紛紛更易。
又恐緻淆觀聽。
拟請暫時姑仍舊制。
俟臣到任後體察情形。
妥慎計畫。
半年一年之後。
再行陳請。
或複設參贊。
或裁撤巡撫。
或歸并司局。
或改駐要沖。
務使三省外交軍事财政地方一切事宜。
均收統一之效。
而免紛歧之虞。
庶于邊陲危局。
不無裨益。
得旨。
着該督到任後。
體察情形。
妥慎計畫。
随時奏明辦理。
摺包 ○又奏、東三省财政困難。
謹拟補救之法數端。
一請将宣統三年奉天吉林兩省應解度支部稅契款項。
及吉林黑龍江兩省新增關稅。
準予截留。
藉以彌補三省稅厘短徵之數。
一宣統三年豫算冊内。
應行增設各府州縣審判廳一項。
經費本既無着。
籌措實屬無從。
拟援照湖南省奏準成案。
請展緩一年。
俟宣統四年再行奏明辦理。
一陸軍第三鎮駐防東省。
照案截至宣統三年六月止。
應由奉省自籌饷項。
現查奉省饷力支绌異常。
固有之軍饷。
因防疫移用。
尚須另籌抵補。
傥再增此出款。
實屬為難。
若仍由部撥給。
而部庫又同一艱窘。
臣與度支部等再四籌商。
已允各省應解部饷。
果如期而至。
必當照常接濟。
或俟臣抵東以後。
竭力籌措。
傥能籌有的款。
斷不敢稍事推诿。
設二者均不可恃。
屆時再由臣奏明。
或令該鎮暫時入關就饷。
以稍纾三省之力。
一部撥三省兵饷。
二四鹽厘。
及北洋糧饷局協撥饷雜各款。
仍請饬下照舊撥解。
一東三省各官銀号每年餘利。
豫算約有一百三十萬圓。
大都出于鈔票。
現議由部收回鈔票。
此款将來即歸無着。
而此項實已列入豫算冊内。
拟請辦理鹽斤加價。
以資彌補。
惟收回鈔票一事。
關系東三省财政全局。
及市面金融機關。
究應如何收回。
拟由度支部先期豫示辦法。
以便妥商籌備。
以上各項。
樞部諸臣關懷全局。
力顧危疆。
皆已照議承諾。
相應籲懇恩準。
分饬各部暨北洋大臣查照立案施行。
得旨、仍着該督随時會商各衙門及北洋大臣悉心籌畫。
奏明辦理。
摺包 ○又奏、請将已革湖北候補直隸州知州趙鳳昌開複原官。
調東委用。
如所請行。
随手 ○丁醜。
谕内閣、前據張鳴岐電奏、廣東省城。
亂黨潛圖起事。
三月二十九日。
猝有匪徒多人。
轟擊督署。
旋據奏報省中此股亂匪。
<?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略盡。
省外土匪。
又複乘機逢■偘起。
當經谕令該督督饬營隊。
相機剿捕。
并準調廣西防營協助。
茲據電奏稱粵垣亂黨。
一律肅清。
人心大定。
佛山順德股匪。
均已擊散。
請将尤為出力員弁。
先予破格獎勵等語。
此次廣東變起倉猝。
大局岌岌。
幸賴将士用命。
用能迅速撲滅。
逆首就殲。
在事各員。
踴躍争先。
自應量予獎勵。
以資激勸。
廣東水師提督李準、着賞穿黃馬褂。
署巡警道王秉恩、着賞給振勇巴圖魯名号。
統領廣東補用道吳宗禹、着仍以道員記名肬■閑放。
并賞給勤勇巴圖魯名号。
署廣州協副将瓊州鎮總兵黃培松、着賞加頭品頂戴。
并賞給卓勇巴圖魯名号。
四川補用守備吳卞高、着以參将留于廣東外海水師盡先補用。
并賞加副将銜。
用示鼓勵。
現在廣東伏莽尚多。
仍着張鳴岐督饬營隊。
嚴密設防。
切實偵緝。
俟龍濟光統帶抽調營隊到粵後。
再将防守事宜。
妥籌布置。
以靖内奸而消隐患。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楊文鼎電奏、據咨議局呈稱、衡永寶三屬劃作粵鹽引地。
紊亂鹽法。
請速奏咨等語。
着該衙門議奏。
電寄 ○又谕、鳳山奏、交代近畿各鎮。
已一律完竣一摺。
又奏、近畿陸軍各鎮。
宣統元年至二年八月收支饷雜各款。
列為第三第四并案報銷一摺。
均着該部知道。
現月 ○山東巡撫孫寶琦奏
應早設漢官。
以謀安輯。
上年業于貢覺江卡兩處暫行委員管理。
惟作岡桑昂雜<?冉頁>滟俞等處地方遼闊。
且與猓猡接界。
意外堪虞。
亟應斟酌設治。
以資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
得旨、着即妥籌辦理。
摺包 ○又奏、修治打箭爐至察木多車路。
以利行旅而便轉輸。
下部知之。
随手 ○以捐助巴塘學款。
賞川夷世襲都司多吉僧格頭品頂戴。
随手 ○開複故副都統銜已革廣西巡撫史念祖原官。
賜恤如副都統例。
現月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東三省總督趙爾巽奏、瀝陳下悃。
籲懇訓示一摺。
朕詳加披覽。
所陳各條。
權衡時勢之宜。
為補救艱危之計。
情詞迫切。
具見悃忱東三省情形。
本與腹地不同。
自日俄戰後。
改設行省以來。
朝廷鑒及辦事諸多棘手。
更未嘗盡以文法相繩。
現值事機愈迫。
尤須内外協力維持。
以期稍補萬一。
着即照所請。
所有用人及各項要政。
均準其便宜措置。
有應斟酌及變通事項。
即就近與各主管衙門接洽。
各該衙門務當揆度情勢。
勿過拘守成例。
一切量予通融辦理。
并着随時請旨遵行。
吉林黑龍江兩省。
仍着遵照從前奏定官制章程。
均由該省巡撫會同總督具奏。
不得單銜率請。
俾一事權。
又片奏、拟于公署特設審計處。
委員專司會計檢查一節。
系為慎重财政起見。
亦即照所請行。
此後三省安危。
均惟該督一人是賴。
尚其殚竭血誠。
力副委任。
無論如何為難。
切勿稍存诿卸之心。
一切大政。
朝廷主持于上。
更無所用其遲回顧慮。
該督忠直性成。
當必能仰體朕意。
勉濟時艱。
各該衙門念及危局不易支撐。
又何忍各存意見。
自不待朕諄諄诰誡也。
原摺着分别摘鈔給與各該衙門及吉林黑龍江各巡撫閱看。
将此各谕令知之。
廷寄 ○又谕、農工商部奏、遵章續陳第三年第二屆農工商籌備事宜一摺。
着憲政編查館知道。
現月 ○又谕、電寄張人駿等、據電奏、徐屬購運赈粜米糧。
展免稅厘限滿。
請再展限三個月。
并将淮揚海等屬購運赈粜米糧。
免納稅厘。
俟限滿後再展限一個月等語。
着照所請。
電寄 ○又谕、增韫電奏、杭嘉湖各屬民食不敷。
請将上年新漕截留五萬石。
以濟平粜。
仍緩至本年冬漕補運等語。
着度支部議奏。
電寄 ○東三省總督趙爾巽奏、東省官制。
自光緒三十一年臣到任後。
将五部侍郎及所屬各缺奏請一律裁并。
純用行省制度。
然僅屬于奉天一隅。
迨升任督臣徐世昌繼任。
乃将吉黑兩省一并改革。
當時規畫全局。
固已注重統一。
故三省巡撫。
既無單銜奏事之權。
道府州縣候補人員。
又有三省均可委補之例。
其軍事鹽務銀号蒙務各局所。
則各冠以三省之名。
立法非不善。
用意非不深也。
乃因創辦之初。
區域過廣。
經費亦绌。
冀求循序漸進之方。
遂啟各為風氣之弊。
論軍制則兩鎮協自行奏辦。
并不會商于總督。
論鹽務則兩省官運。
各設機關。
亦不隸屬于總局。
論銀号則三省鈔票。
發額日钜。
各不通行。
論稅務則此輕彼重。
苛斂重徵。
各不統一。
凡此之弊。
不獨關于行政之權。
多方不便。
而于财政之出入。
亦均由此而生困難。
即如文報總局。
調查局。
陸軍财政局。
旗務處。
蒙務處。
滿蒙高等學堂。
優級師範學堂。
高等實業學堂之類。
分之則費少而機關不完。
合之則力厚而經費可減。
又如哈爾濱一埠。
地為吉黑兩省商務之樞紐。
外交之鐵路交涉局。
鹽務之官運及轉運等局。
兩省各設其一。
苟使三省統一。
以事務較肬■閑之吉林交涉使移設哈埠。
則濱江關道及兩省交涉局。
均可分别裁并矣。
新設奉天鹽運使。
既管理三省産鹽行鹽事宜。
則哈埠之兩省官運及轉運等局。
各屬之三省緝私局。
海參崴營口之兩省轉運及采運各局。
均可分别裁并矣。
否則政令紛歧。
事權不一。
官吏多所牽制。
财政必政虛糜。
譬之舊有三省各官銀号。
奉天發行鈔票七百萬。
吉林發行官帖六七千萬。
黑龍江發行官帖二千餘萬。
聽其各自赢虧。
萬一市面恐慌。
有一省先發其難。
則兩省必受其影響。
即使此一省整理得宜。
而彼兩省仍前紊亂。
終必為其所波及。
此固一定不易之理也。
臣再四思維。
當此時局。
苟欲豫籌補救。
非力求統一不可。
三省逼近強鄰。
非内地情形可比。
尤應作為特别制度。
以收行政敏活之效。
惟以三省官制。
屢經更變。
五年之中。
三易督臣。
巡撫則或裁或設。
司道則或添或并。
每易一次督臣。
即變一次官制。
若遽紛紛更易。
又恐緻淆觀聽。
拟請暫時姑仍舊制。
俟臣到任後體察情形。
妥慎計畫。
半年一年之後。
再行陳請。
或複設參贊。
或裁撤巡撫。
或歸并司局。
或改駐要沖。
務使三省外交軍事财政地方一切事宜。
均收統一之效。
而免紛歧之虞。
庶于邊陲危局。
不無裨益。
得旨。
着該督到任後。
體察情形。
妥慎計畫。
随時奏明辦理。
摺包 ○又奏、東三省财政困難。
謹拟補救之法數端。
一請将宣統三年奉天吉林兩省應解度支部稅契款項。
及吉林黑龍江兩省新增關稅。
準予截留。
藉以彌補三省稅厘短徵之數。
一宣統三年豫算冊内。
應行增設各府州縣審判廳一項。
經費本既無着。
籌措實屬無從。
拟援照湖南省奏準成案。
請展緩一年。
俟宣統四年再行奏明辦理。
一陸軍第三鎮駐防東省。
照案截至宣統三年六月止。
應由奉省自籌饷項。
現查奉省饷力支绌異常。
固有之軍饷。
因防疫移用。
尚須另籌抵補。
傥再增此出款。
實屬為難。
若仍由部撥給。
而部庫又同一艱窘。
臣與度支部等再四籌商。
已允各省應解部饷。
果如期而至。
必當照常接濟。
或俟臣抵東以後。
竭力籌措。
傥能籌有的款。
斷不敢稍事推诿。
設二者均不可恃。
屆時再由臣奏明。
或令該鎮暫時入關就饷。
以稍纾三省之力。
一部撥三省兵饷。
二四鹽厘。
及北洋糧饷局協撥饷雜各款。
仍請饬下照舊撥解。
一東三省各官銀号每年餘利。
豫算約有一百三十萬圓。
大都出于鈔票。
現議由部收回鈔票。
此款将來即歸無着。
而此項實已列入豫算冊内。
拟請辦理鹽斤加價。
以資彌補。
惟收回鈔票一事。
關系東三省财政全局。
及市面金融機關。
究應如何收回。
拟由度支部先期豫示辦法。
以便妥商籌備。
以上各項。
樞部諸臣關懷全局。
力顧危疆。
皆已照議承諾。
相應籲懇恩準。
分饬各部暨北洋大臣查照立案施行。
得旨、仍着該督随時會商各衙門及北洋大臣悉心籌畫。
奏明辦理。
摺包 ○又奏、請将已革湖北候補直隸州知州趙鳳昌開複原官。
調東委用。
如所請行。
随手 ○丁醜。
谕内閣、前據張鳴岐電奏、廣東省城。
亂黨潛圖起事。
三月二十九日。
猝有匪徒多人。
轟擊督署。
旋據奏報省中此股亂匪。
<?目辟>暒穴<?曰融>夕<?夗貝>捕略盡。
省外土匪。
又複乘機逢■偘起。
當經谕令該督督饬營隊。
相機剿捕。
并準調廣西防營協助。
茲據電奏稱粵垣亂黨。
一律肅清。
人心大定。
佛山順德股匪。
均已擊散。
請将尤為出力員弁。
先予破格獎勵等語。
此次廣東變起倉猝。
大局岌岌。
幸賴将士用命。
用能迅速撲滅。
逆首就殲。
在事各員。
踴躍争先。
自應量予獎勵。
以資激勸。
廣東水師提督李準、着賞穿黃馬褂。
署巡警道王秉恩、着賞給振勇巴圖魯名号。
統領廣東補用道吳宗禹、着仍以道員記名肬■閑放。
并賞給勤勇巴圖魯名号。
署廣州協副将瓊州鎮總兵黃培松、着賞加頭品頂戴。
并賞給卓勇巴圖魯名号。
四川補用守備吳卞高、着以參将留于廣東外海水師盡先補用。
并賞加副将銜。
用示鼓勵。
現在廣東伏莽尚多。
仍着張鳴岐督饬營隊。
嚴密設防。
切實偵緝。
俟龍濟光統帶抽調營隊到粵後。
再将防守事宜。
妥籌布置。
以靖内奸而消隐患。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楊文鼎電奏、據咨議局呈稱、衡永寶三屬劃作粵鹽引地。
紊亂鹽法。
請速奏咨等語。
着該衙門議奏。
電寄 ○又谕、鳳山奏、交代近畿各鎮。
已一律完竣一摺。
又奏、近畿陸軍各鎮。
宣統元年至二年八月收支饷雜各款。
列為第三第四并案報銷一摺。
均着該部知道。
現月 ○山東巡撫孫寶琦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