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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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洋商。
不準于界外置産。
用意至為深遠。
若以礦産而引外人施其律例于内地。
此端一開。
則中國彳滟扁地皆礦産。
彳滟扁地皆可行外國律例。
後患伊于胡底。
此案為中外所注目。
關系全國實業。
影響甚大。
張翼以經理股分營業之人。
而擅賣股東産業。
若不據理挽回。
則公司律将歸無效。
全國實業。
何以維持。
又張翼以本省巨紳。
受朝廷委任。
督辦礦務。
竟自私賣礦産疆土。
若國家因而承認其事。
則主權何在。
法律何在。
将來各省紳商。
相率效尤。
外人援以為例。
更有何說以善其後。
此開平礦産。
關系國家主權。
亟應收回者也。
強國之道。
系乎兵力。
列強兵力。
尤重海軍。
欲興海軍。
非沿海有大煤礦不能濟事。
中國沿海七千餘裡。
江浙閩粵。
礦産無多。
山東濰縣。
奉省撫順等礦。
均非我有。
将來恃有海軍命脈者。
僅此開平一帶煤礦。
為一蝱滟戋生機。
若并此永屬外人。
一旦海疆有事。
處處受人挾制。
噬臍何追。
且秦王島為不凍佳港。
天然形勝。
最便為海軍根據之地。
該島系自開口岸。
為開平産業。
占地計一萬三千五百英畝。
合中畝九萬四千六百餘畝。
故欲利用該島。
益宜力保開平。
此開平礦産。
關系國家軍備要需。
尤應收回者也。
綜之此案所關甚巨。
為主權計。
為軍備計。
為目前之大局。
與将來之隐患計。
勢在必争。
理無妥棄。
北洋大臣。
乃奉特旨委辦此案之人。
其與外務部所訂辦法。
系懔遵先朝谕旨。
實行收回。
若不發給債票。
則英國股本。
斷難取消。
注冊之案。
何由作廢。
若不由國家擔保。
則外人之信用。
既無以堅明。
礦務之營業。
尤難免幹涉。
且礦産美富。
每年債票本息。
取資礦利。
實屬有盈無绌。
國家毋須另籌一款。
英人自接辦以來。
每年赈略曆獲厚利。
即以上年而論。
已有二十四萬七千鎊。
即礦産之餘利。
還債票之本息。
确有把握。
無須過慮。
事關國家主權。
軍備要需。
現與外人竭力磋磨。
始克就緒。
吃緊之際。
稍縱即逝。
既不可聽其破壞。
亦不可稍事遲延。
此礦之存亡。
實天下大局所系。
非僅直隸一省之利害已也。
請饬下度支部。
迅速派員前往開平礦廠。
實地确查。
擔任發行債票。
一面饬下北洋大臣。
切速議結。
以保利權而維大局。
奉上谕。
都察院代遞修撰劉春霖等呈稱、開平礦案。
關系重大。
亟應完全收回。
以保疆土而複主權等語。
着載澤、盛宣懷、歸并前案。
确切查明覆奏。
原呈着鈔給閱看。
摺包廷寄 ○又奏、京師高等實業學堂畢業生汪翺條陳。
民窮國困。
請興水利。
舉礦政。
下農工商部知之。
摺包 ○内閣侍讀學士甘大璋等奏、川省川漢鐵路。
自奏歸紳商自辦以來。
籌修計将八年。
去冬甫獲開工。
乃集款雖逾千萬。
除耗費外。
實存不過九百萬。
全路需款約九千餘萬。
尚不及十分之一。
款既懸差。
而虧短又複相繼。
此次上海正元謙餘兆康各錢莊。
竟倒欠一百三十餘萬之多。
又利華銀行存款六十萬兩。
亦屬無着。
共計約虧二百萬。
全蜀紳民。
追讨無門。
拟請饬部按律從嚴懲辦。
下郵傳部知之。
摺包 ○南書房翰林袁勵準奏、纂拟憲法。
請饬嚴守秘密。
得旨、着密交溥倫、載澤、閱看。
摺包 ○郵傳部候補參議龍建章奏、組織内閣。
宜特設樞密院。
下憲政編查館知之。
摺包 ○又奏、憲法一端。
最為要着。
得旨、着密交溥倫、載澤、閱看。
随手 ○護理廣西巡撫布政使魏景桐奏、岑溪土匪陳榮安。
及其子陳繩陳維等、糾結謀亂。
業經調兵剿捕。
拏獲首要。
散脅撫良。
地方一律安谧。
報聞。
摺包 ○以貪劣成性。
革山東右路巡防隊教練官協軍校劉虎臣職。
摺包 ○戊寅。
山東巡撫孫寶琦奏、在籍紳士主事石金聲等、以時局變遷。
君■羊情惶恐。
翰林院編修楊毓泗等、以時局日棘。
國勢阽危。
呈請速開國會。
謹據情代遞。
報聞。
摺包 ○勾到新疆、雲南、貴州、廣東、廣西、四川、等省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一人。
絞犯七人。
餘五十六人予勾。
現月 ○己卯。
監國攝政王代詣養心殿。
德國使臣雷克司。
前殖藩部大臣德仁保等觐見。
摺包 ○谕内閣、程允和現已肬■閑放長江水師提督。
所有駐紮江南浦口各營。
着派甘肅提督張勳接統。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據電奏會剿川省叛兵。
一律蕩平。
請将在事出力文武各員。
擇尤酌保等語。
着準其擇尤酌保數員。
毋許冒濫。
電寄 ○又谕、電寄趙爾巽、電奏悉。
着将善後事宜。
認真整頓。
電寄 ○陝甘總督長庚奏、遵設地方自治籌辦處。
并自治研究所。
遴派官紳。
切實經理。
下所司知之。
摺包 ○以前福建提督程允和為長江水師提督。
現月 ○以因公殒命。
予安徽辦赈委員知縣韓葆琛。
山東修路委員巡檢都光大。
蔭恤如例。
摺包 ○豁。
免甘肅靈州被水地方銀米。
摺包 ○庚辰。
浙江巡撫增韫奏、浙省裁撤綠營。
騰饷編練陸軍。
現從改編浙洋水師巡防隊。
及改編陸軍。
添編陸師巡防隊。
改編沿海石滟駁台。
為入手辦法。
其安置裁缺将弁。
裁撤兵丁。
軍裝軍械之清收。
馬匹之清繳。
營産之清查。
現均辦理完竣。
尚稱安谧。
得旨、該撫辦理妥協。
殊堪嘉尚。
勉之。
摺包 ○以辦理軍政出力。
予浙江補用同知直隸州強運開、以知府仍留原省補用。
摺包 ○辛巳。
谕内閣、前經明降谕旨。
縮改于宣統五年開設議院。
并谕令迅速纂拟憲法、及議院法、上下議院議員選舉法。
暨關于憲法範圍以内必須提前趕辦事項。
均于召集議員之前。
一律完備。
奏請欽定頒行。
所有關于憲法之各項法令。
及一切機關。
應責成該主管衙門。
切實籌備。
其民政部調查戶口。
籌設巡警等項。
度支部清理财政。
厘訂稅法等項。
以及法部應籌設各級審判廳等項。
學部應籌辦教育普及等項。
均屬關系重要。
不空置為緩圖。
各該管衙門。
俱有應擔之責任。
着即迅将提前辦法。
通盤籌畫。
凡召集議員以前。
必須完備各事宜。
分别最要次要。
詳細奏明。
請旨辦理。
總期通力合作。
壹意進行。
俾克早日觀成。
免緻臨時贻誤。
現月 ○又谕、前據各省督撫。
先後電奏請開國會。
業經降旨俯如所請。
縮改于宣統五年開設議院。
其地方應行籌備事宜。
并饬令各督撫準厲精神。
督饬所屬。
妥速籌辦。
年來财力竭蹶。
辦事艱難。
朝廷素所深悉。
既經該督撫等聯銜奏請。
必于地方情形。
确有體驗。
當不至徒托空言。
第恐論事有奮勉勇往之誠。
而任事有審顧遲回之慮。
且奉行官吏。
或因事體繁重。
費钜期迫。
又存一畏難之心。
藉詞延宕。
用特再申诰誡。
舉凡開設議院以前。
地方應行提前趕辦事項。
着即懔遵前旨。
切實進行。
毋再因循推诿。
緻誤限期。
其有邊遠省分。
未經設治。
及甫經設治。
人民稀少地方。
與腹地情形。
顯然不同。
應辦各事。
有不得不分别先後緩急者。
準由該督撫等、據實奏明。
請旨裁奪。
總不使于憲政前途。
少有窒礙。
該督撫等、受恩深重。
務當殚竭血誠。
勉為其難。
毋負委任。
傥或乞請于前。
而敷衍塞責于後。
以緻名不副實。
贻誤事機。
定惟該督撫等是問。
現月 ○禦史石長信奏、請将大計甄别兩項常
不準于界外置産。
用意至為深遠。
若以礦産而引外人施其律例于内地。
此端一開。
則中國彳滟扁地皆礦産。
彳滟扁地皆可行外國律例。
後患伊于胡底。
此案為中外所注目。
關系全國實業。
影響甚大。
張翼以經理股分營業之人。
而擅賣股東産業。
若不據理挽回。
則公司律将歸無效。
全國實業。
何以維持。
又張翼以本省巨紳。
受朝廷委任。
督辦礦務。
竟自私賣礦産疆土。
若國家因而承認其事。
則主權何在。
法律何在。
将來各省紳商。
相率效尤。
外人援以為例。
更有何說以善其後。
此開平礦産。
關系國家主權。
亟應收回者也。
強國之道。
系乎兵力。
列強兵力。
尤重海軍。
欲興海軍。
非沿海有大煤礦不能濟事。
中國沿海七千餘裡。
江浙閩粵。
礦産無多。
山東濰縣。
奉省撫順等礦。
均非我有。
将來恃有海軍命脈者。
僅此開平一帶煤礦。
為一蝱滟戋生機。
若并此永屬外人。
一旦海疆有事。
處處受人挾制。
噬臍何追。
且秦王島為不凍佳港。
天然形勝。
最便為海軍根據之地。
該島系自開口岸。
為開平産業。
占地計一萬三千五百英畝。
合中畝九萬四千六百餘畝。
故欲利用該島。
益宜力保開平。
此開平礦産。
關系國家軍備要需。
尤應收回者也。
綜之此案所關甚巨。
為主權計。
為軍備計。
為目前之大局。
與将來之隐患計。
勢在必争。
理無妥棄。
北洋大臣。
乃奉特旨委辦此案之人。
其與外務部所訂辦法。
系懔遵先朝谕旨。
實行收回。
若不發給債票。
則英國股本。
斷難取消。
注冊之案。
何由作廢。
若不由國家擔保。
則外人之信用。
既無以堅明。
礦務之營業。
尤難免幹涉。
且礦産美富。
每年債票本息。
取資礦利。
實屬有盈無绌。
國家毋須另籌一款。
英人自接辦以來。
每年赈略曆獲厚利。
即以上年而論。
已有二十四萬七千鎊。
即礦産之餘利。
還債票之本息。
确有把握。
無須過慮。
事關國家主權。
軍備要需。
現與外人竭力磋磨。
始克就緒。
吃緊之際。
稍縱即逝。
既不可聽其破壞。
亦不可稍事遲延。
此礦之存亡。
實天下大局所系。
非僅直隸一省之利害已也。
請饬下度支部。
迅速派員前往開平礦廠。
實地确查。
擔任發行債票。
一面饬下北洋大臣。
切速議結。
以保利權而維大局。
奉上谕。
都察院代遞修撰劉春霖等呈稱、開平礦案。
關系重大。
亟應完全收回。
以保疆土而複主權等語。
着載澤、盛宣懷、歸并前案。
确切查明覆奏。
原呈着鈔給閱看。
摺包廷寄 ○又奏、京師高等實業學堂畢業生汪翺條陳。
民窮國困。
請興水利。
舉礦政。
下農工商部知之。
摺包 ○内閣侍讀學士甘大璋等奏、川省川漢鐵路。
自奏歸紳商自辦以來。
籌修計将八年。
去冬甫獲開工。
乃集款雖逾千萬。
除耗費外。
實存不過九百萬。
全路需款約九千餘萬。
尚不及十分之一。
款既懸差。
而虧短又複相繼。
此次上海正元謙餘兆康各錢莊。
竟倒欠一百三十餘萬之多。
又利華銀行存款六十萬兩。
亦屬無着。
共計約虧二百萬。
全蜀紳民。
追讨無門。
拟請饬部按律從嚴懲辦。
下郵傳部知之。
摺包 ○南書房翰林袁勵準奏、纂拟憲法。
請饬嚴守秘密。
得旨、着密交溥倫、載澤、閱看。
摺包 ○郵傳部候補參議龍建章奏、組織内閣。
宜特設樞密院。
下憲政編查館知之。
摺包 ○又奏、憲法一端。
最為要着。
得旨、着密交溥倫、載澤、閱看。
随手 ○護理廣西巡撫布政使魏景桐奏、岑溪土匪陳榮安。
及其子陳繩陳維等、糾結謀亂。
業經調兵剿捕。
拏獲首要。
散脅撫良。
地方一律安谧。
報聞。
摺包 ○以貪劣成性。
革山東右路巡防隊教練官協軍校劉虎臣職。
摺包 ○戊寅。
山東巡撫孫寶琦奏、在籍紳士主事石金聲等、以時局變遷。
君■羊情惶恐。
翰林院編修楊毓泗等、以時局日棘。
國勢阽危。
呈請速開國會。
謹據情代遞。
報聞。
摺包 ○勾到新疆、雲南、貴州、廣東、廣西、四川、等省情實罪犯。
停決斬犯一人。
絞犯七人。
餘五十六人予勾。
現月 ○己卯。
監國攝政王代詣養心殿。
德國使臣雷克司。
前殖藩部大臣德仁保等觐見。
摺包 ○谕内閣、程允和現已肬■閑放長江水師提督。
所有駐紮江南浦口各營。
着派甘肅提督張勳接統。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據電奏會剿川省叛兵。
一律蕩平。
請将在事出力文武各員。
擇尤酌保等語。
着準其擇尤酌保數員。
毋許冒濫。
電寄 ○又谕、電寄趙爾巽、電奏悉。
着将善後事宜。
認真整頓。
電寄 ○陝甘總督長庚奏、遵設地方自治籌辦處。
并自治研究所。
遴派官紳。
切實經理。
下所司知之。
摺包 ○以前福建提督程允和為長江水師提督。
現月 ○以因公殒命。
予安徽辦赈委員知縣韓葆琛。
山東修路委員巡檢都光大。
蔭恤如例。
摺包 ○豁。
免甘肅靈州被水地方銀米。
摺包 ○庚辰。
浙江巡撫增韫奏、浙省裁撤綠營。
騰饷編練陸軍。
現從改編浙洋水師巡防隊。
及改編陸軍。
添編陸師巡防隊。
改編沿海石滟駁台。
為入手辦法。
其安置裁缺将弁。
裁撤兵丁。
軍裝軍械之清收。
馬匹之清繳。
營産之清查。
現均辦理完竣。
尚稱安谧。
得旨、該撫辦理妥協。
殊堪嘉尚。
勉之。
摺包 ○以辦理軍政出力。
予浙江補用同知直隸州強運開、以知府仍留原省補用。
摺包 ○辛巳。
谕内閣、前經明降谕旨。
縮改于宣統五年開設議院。
并谕令迅速纂拟憲法、及議院法、上下議院議員選舉法。
暨關于憲法範圍以内必須提前趕辦事項。
均于召集議員之前。
一律完備。
奏請欽定頒行。
所有關于憲法之各項法令。
及一切機關。
應責成該主管衙門。
切實籌備。
其民政部調查戶口。
籌設巡警等項。
度支部清理财政。
厘訂稅法等項。
以及法部應籌設各級審判廳等項。
學部應籌辦教育普及等項。
均屬關系重要。
不空置為緩圖。
各該管衙門。
俱有應擔之責任。
着即迅将提前辦法。
通盤籌畫。
凡召集議員以前。
必須完備各事宜。
分别最要次要。
詳細奏明。
請旨辦理。
總期通力合作。
壹意進行。
俾克早日觀成。
免緻臨時贻誤。
現月 ○又谕、前據各省督撫。
先後電奏請開國會。
業經降旨俯如所請。
縮改于宣統五年開設議院。
其地方應行籌備事宜。
并饬令各督撫準厲精神。
督饬所屬。
妥速籌辦。
年來财力竭蹶。
辦事艱難。
朝廷素所深悉。
既經該督撫等聯銜奏請。
必于地方情形。
确有體驗。
當不至徒托空言。
第恐論事有奮勉勇往之誠。
而任事有審顧遲回之慮。
且奉行官吏。
或因事體繁重。
費钜期迫。
又存一畏難之心。
藉詞延宕。
用特再申诰誡。
舉凡開設議院以前。
地方應行提前趕辦事項。
着即懔遵前旨。
切實進行。
毋再因循推诿。
緻誤限期。
其有邊遠省分。
未經設治。
及甫經設治。
人民稀少地方。
與腹地情形。
顯然不同。
應辦各事。
有不得不分别先後緩急者。
準由該督撫等、據實奏明。
請旨裁奪。
總不使于憲政前途。
少有窒礙。
該督撫等、受恩深重。
務當殚竭血誠。
勉為其難。
毋負委任。
傥或乞請于前。
而敷衍塞責于後。
以緻名不副實。
贻誤事機。
定惟該督撫等是問。
現月 ○禦史石長信奏、請将大計甄别兩項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