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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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仇。
積怨生變。
曲士文劫殺官兵。
圍困城池。
實屬罪不容誅。
海陽則因徵收錢糧。
搭配銅圓制錢。
前後兩歧緻釀重案。
均系地方官辦理不善所緻。
孫寶琦派兵彈壓。
實出于萬不得已等語。
所有此次辦理不善之萊陽縣知縣朱槐之、海陽縣知縣方奎業經孫寶琦奏倢■<?曰融>■<?石木>革職。
并将登州府知府文淇開缺另補。
萊陽一案。
半由紳董斂而起。
自應擇尤懲辦。
曲士文與其弟曲桂舟均非善類。
曲士文尤為此案罪魁。
着孫寶琦責成營縣嚴拏務獲。
按律懲辦一面。
饬由地方官親赴各鄉。
明白曉谕。
務釋君■羊疑海陽此次首犯。
一并擇要拏辦。
其餘兩邑被脅愚民概不得少有株連。
免緻無辜受累。
餘着孫寶琦按照所奏。
體察情形。
分别妥籌辦理。
以靖地方。
○谕軍機大臣等、袁勵準奏皖北水災甚重。
請饬鄰省毗連各府協籌赈撫一摺。
着張人駿、程德全、寶棻、孫寶琦、雷震春、通檄距皖較近各屬遇有饑民至境妥為赈撫。
無任失所。
緻滋事端。
原摺着鈔給閱看。
○又谕、電寄廣福等、廣福、忠瑞、電奏均悉。
科布多辦事大臣已有旨肬■閑放忠瑞矣伊<?覀之>■牛副都統兼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額勒渾到任需時。
着忠瑞先行署理。
迅赴塔城接查哈台吉瑪木爾伯克控告一案。
其科布多辦事大臣。
着忠瑞遴保妥員奏明接護又谕、聯魁。
電奏續制官票。
必須豫籌實币請饬度支部由大清銀行暫借銀一百萬兩。
電兌來新以恤商艱等語。
着度支部議奏。
法部奏、準貴州撫臣電稱法官考試。
期在八月。
黔省應考人員。
合格無多。
将來恐不敷考選。
查本省法政畢業人員。
有二年以上程度者。
又留學日本法政速成畢業、充當本省法政教員三年者。
可否通融準考等語。
查憲政編查館奏核法院編制法。
所定法政法律學堂畢業人員與考資格。
均以三年為斷。
惟查法官考試今年為創始之端審判設廳。
待人而理就目前論。
各省法政等學堂。
或開辦未屆三年。
或原定畢業之期。
本非以三年為限。
則三年畢業人員。
自不多觏至舉貢出身等項合格雖多。
而入學堂者少是此項三年以下畢業人員若仍加限制。
不令與考。
恐應考者多不中程。
而畢業者反形觀望。
臣等咨商憲政編查館核議。
現準覆稱黔地偏僻風氣未開。
自應暫準該省凡留學外國法政速成畢業。
在本省充當法政教員三年以上者。
及本省法政二年以上畢業。
領有優等文憑者均與第一次考試。
仍僅以此次為限。
将來仍照定章辦理等語。
臣等更有請者。
合格應考人員無多恐不獨黔為然。
現有江蘇撫臣電稱招考以來。
報名無幾他省可知。
現拟推廣辦法請将京外凡留學外國法政速成畢業。
在本省充當法政教員三年以上者。
及本省法政二年以上畢業領有優等文憑者。
均暫準其于此次收考又如在審判研究所接續有二年程度畢業領有優等文憑者本屆亦準此例從之。
○壬戌。
農工商部奏、近年義國開辦萬國農會。
該農會函請将各省五谷煙草木棉每年播種收獲各數。
較往年盈縮成數若何并本省天時旱澇情形列表報告等語。
臣部查該農院所列各項。
正臣部曆經咨查之件。
惟天時地質各省不同。
随時互異。
必須按季咨報。
應由各督撫實力調查。
限期咨報到部。
以資考鏡。
○又奏、請旨饬下各省督撫察哈爾熱河。
都統饬屬清查商辦各礦。
凡領有探礦執照者如已勘穵即換領開礦執照傥不遵限勘辦。
應繳照注銷其領有開礦執照者。
如已開采。
應查明礦産衰旺。
運銷暢滞出入盈虧。
先行報部。
仍饬礦商将礦質礦稅按月呈報勸業道。
或礦政局。
彙核詳部。
如領有執照。
并不興工。
須查勘情形果系認真籌辦。
或資本不敷。
或辦法未善。
或礦地争執。
或特别事故。
應由官代為清理維持。
并即限令開工仍先将現在情形報部。
傥于領照後并不切實籌辦。
延不開工更有招搖撞騙情事。
除将礦照繳銷外。
仍究辦。
并将礦地另招商。
至從前商辦舊礦。
暨各處小礦本應一律補領礦照。
現各省多以商力薄弱或作辍無常請予通融。
惟各商所占礦地。
所采礦質各數目亦應清查彙報。
既可杜絕私穵且藉以周知全國。
礦山區域。
暨各省每年礦産總數。
以備編訂統計之需。
均從之。
○添鑄安徽省城高等地方初級審判廳。
蕪湖地方初級審判廳。
并各廳内附設之檢察廳印信。
從巡撫朱家寶請也。
○命甘肅新疆巡撫聯魁來京。
另候肬■閑用。
以甘肅布政使何彥昇為甘肅新疆巡撫。
○以各直省按察使為各該省提法使。
齊耀琳直隸、左孝同江蘇、吳品珩安徽、胡建樞山東、王慶平山西、惠森河南、錫桐陝西、陳燦甘肅、鹿學良福建、李傳元浙江、陶大均江西、周儒臣湖南、江毓昌四川、俞鐘穎廣東、王芝祥廣西、秦樹聲雲南、文徵貴州、其各道員有兼按察使銜者。
均改為兼提法使銜。
○癸亥。
以甘肅按察使陳燦為甘肅布政使。
軍機處三品章京劉谷孫為甘肅提法使。
○以獲匪獎叙回子郡王葉明和卓賞穿黃馬褂。
○甲子。
谕内閣。
着派奎俊承修崇陵第四段工程。
○又谕、大學士鹿傳霖忠清亮直剛正不阿由翰林改官知縣。
受先朝特達之知。
晶■宜膺疆寄。
洊陟兼圻。
實心任事。
不辭勞怨。
規畫要政。
慮遠思深。
所至吏畏民懷。
成效卓着。
前以率師入<?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扈跸。
兩宮定計決疑。
厥功甚偉。
擢任正卿。
進參機務協贊編扉。
朕禦極後眷顧老成優加倚任授為大學士。
遞加太子太保銜。
陽滟<?扌戋>曆中外五十餘年。
一事不苟。
一語不欺。
公而忘私。
始終如一。
入直樞廷為時最久。
竭誠盡瘁。
贊助尤多。
前因患病。
請開要差。
晶■宜經賞假并屢次賞給人<?目辟>映<?走畢>鹍<?夗貝>。
方冀早日就痊。
長資輔弓滟<??兪>滟弓遽聞溘逝。
悼惜殊深際茲時事多艱。
耆舊雕零。
倍增凄恻。
着賞給陀羅經被。
派貝勒載潤帶領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十員。
即日前往奠醊。
并賜祭一壇。
加恩予谥。
晉贈太保。
照大學士例賜恤。
入祀賢良祠賞銀三千兩治喪。
由廣儲司給發。
任内一切處分。
悉予開複。
應得恤典。
該衙門查例具奏。
靈柩回籍時。
沿途地方官妥為照料。
伊子軍機處存記江蘇補用道鹿浔理、着以四品京堂候補。
伊孫一品蔭生鹿學槃、着賞給郎中分部補用。
用示朕笃念荩臣至意。
尋谥文端。
○江西巡撫馮汝骙奏、查明積谷确數。
并拟稽核整頓章程。
下度支部知之。
○命甘肅新疆巡撫何彥昇迅速赴任。
毋庸來京。
○命湖南嶽常澧道熙桢開缺來京。
豫備召見。
○命黑龍江提學使張建勳留任。
○以江西廣饒九南道文炳為江西提法使。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電奏悉。
滇疆邊遠。
饷項支绌。
所奏艱危各節。
自系實在情形。
着度支部妥速籌議具奏。
○直隸總督陳夔龍奏詳議趙炳麟原奏。
意在因事量财。
乃徐責依次進行之效。
王乃徵原奏。
意在就款辦事。
遂力言同時并舉之非。
臣竊維比年中外臣工。
兼營并骛。
日不暇給。
而時事之阽危。
血■乣情之抵觸。
幾倍曩昔良以規章稠晶■
積怨生變。
曲士文劫殺官兵。
圍困城池。
實屬罪不容誅。
海陽則因徵收錢糧。
搭配銅圓制錢。
前後兩歧緻釀重案。
均系地方官辦理不善所緻。
孫寶琦派兵彈壓。
實出于萬不得已等語。
所有此次辦理不善之萊陽縣知縣朱槐之、海陽縣知縣方奎業經孫寶琦奏倢■<?曰融>■<?石木>革職。
并将登州府知府文淇開缺另補。
萊陽一案。
半由紳董斂而起。
自應擇尤懲辦。
曲士文與其弟曲桂舟均非善類。
曲士文尤為此案罪魁。
着孫寶琦責成營縣嚴拏務獲。
按律懲辦一面。
饬由地方官親赴各鄉。
明白曉谕。
務釋君■羊疑海陽此次首犯。
一并擇要拏辦。
其餘兩邑被脅愚民概不得少有株連。
免緻無辜受累。
餘着孫寶琦按照所奏。
體察情形。
分别妥籌辦理。
以靖地方。
○谕軍機大臣等、袁勵準奏皖北水災甚重。
請饬鄰省毗連各府協籌赈撫一摺。
着張人駿、程德全、寶棻、孫寶琦、雷震春、通檄距皖較近各屬遇有饑民至境妥為赈撫。
無任失所。
緻滋事端。
原摺着鈔給閱看。
○又谕、電寄廣福等、廣福、忠瑞、電奏均悉。
科布多辦事大臣已有旨肬■閑放忠瑞矣伊<?覀之>■牛副都統兼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額勒渾到任需時。
着忠瑞先行署理。
迅赴塔城接查哈台吉瑪木爾伯克控告一案。
其科布多辦事大臣。
着忠瑞遴保妥員奏明接護又谕、聯魁。
電奏續制官票。
必須豫籌實币請饬度支部由大清銀行暫借銀一百萬兩。
電兌來新以恤商艱等語。
着度支部議奏。
法部奏、準貴州撫臣電稱法官考試。
期在八月。
黔省應考人員。
合格無多。
将來恐不敷考選。
查本省法政畢業人員。
有二年以上程度者。
又留學日本法政速成畢業、充當本省法政教員三年者。
可否通融準考等語。
查憲政編查館奏核法院編制法。
所定法政法律學堂畢業人員與考資格。
均以三年為斷。
惟查法官考試今年為創始之端審判設廳。
待人而理就目前論。
各省法政等學堂。
或開辦未屆三年。
或原定畢業之期。
本非以三年為限。
則三年畢業人員。
自不多觏至舉貢出身等項合格雖多。
而入學堂者少是此項三年以下畢業人員若仍加限制。
不令與考。
恐應考者多不中程。
而畢業者反形觀望。
臣等咨商憲政編查館核議。
現準覆稱黔地偏僻風氣未開。
自應暫準該省凡留學外國法政速成畢業。
在本省充當法政教員三年以上者。
及本省法政二年以上畢業。
領有優等文憑者均與第一次考試。
仍僅以此次為限。
将來仍照定章辦理等語。
臣等更有請者。
合格應考人員無多恐不獨黔為然。
現有江蘇撫臣電稱招考以來。
報名無幾他省可知。
現拟推廣辦法請将京外凡留學外國法政速成畢業。
在本省充當法政教員三年以上者。
及本省法政二年以上畢業領有優等文憑者。
均暫準其于此次收考又如在審判研究所接續有二年程度畢業領有優等文憑者本屆亦準此例從之。
○壬戌。
農工商部奏、近年義國開辦萬國農會。
該農會函請将各省五谷煙草木棉每年播種收獲各數。
較往年盈縮成數若何并本省天時旱澇情形列表報告等語。
臣部查該農院所列各項。
正臣部曆經咨查之件。
惟天時地質各省不同。
随時互異。
必須按季咨報。
應由各督撫實力調查。
限期咨報到部。
以資考鏡。
○又奏、請旨饬下各省督撫察哈爾熱河。
都統饬屬清查商辦各礦。
凡領有探礦執照者如已勘穵即換領開礦執照傥不遵限勘辦。
應繳照注銷其領有開礦執照者。
如已開采。
應查明礦産衰旺。
運銷暢滞出入盈虧。
先行報部。
仍饬礦商将礦質礦稅按月呈報勸業道。
或礦政局。
彙核詳部。
如領有執照。
并不興工。
須查勘情形果系認真籌辦。
或資本不敷。
或辦法未善。
或礦地争執。
或特别事故。
應由官代為清理維持。
并即限令開工仍先将現在情形報部。
傥于領照後并不切實籌辦。
延不開工更有招搖撞騙情事。
除将礦照繳銷外。
仍究辦。
并将礦地另招商。
至從前商辦舊礦。
暨各處小礦本應一律補領礦照。
現各省多以商力薄弱或作辍無常請予通融。
惟各商所占礦地。
所采礦質各數目亦應清查彙報。
既可杜絕私穵且藉以周知全國。
礦山區域。
暨各省每年礦産總數。
以備編訂統計之需。
均從之。
○添鑄安徽省城高等地方初級審判廳。
蕪湖地方初級審判廳。
并各廳内附設之檢察廳印信。
從巡撫朱家寶請也。
○命甘肅新疆巡撫聯魁來京。
另候肬■閑用。
以甘肅布政使何彥昇為甘肅新疆巡撫。
○以各直省按察使為各該省提法使。
齊耀琳直隸、左孝同江蘇、吳品珩安徽、胡建樞山東、王慶平山西、惠森河南、錫桐陝西、陳燦甘肅、鹿學良福建、李傳元浙江、陶大均江西、周儒臣湖南、江毓昌四川、俞鐘穎廣東、王芝祥廣西、秦樹聲雲南、文徵貴州、其各道員有兼按察使銜者。
均改為兼提法使銜。
○癸亥。
以甘肅按察使陳燦為甘肅布政使。
軍機處三品章京劉谷孫為甘肅提法使。
○以獲匪獎叙回子郡王葉明和卓賞穿黃馬褂。
○甲子。
谕内閣。
着派奎俊承修崇陵第四段工程。
○又谕、大學士鹿傳霖忠清亮直剛正不阿由翰林改官知縣。
受先朝特達之知。
晶■宜膺疆寄。
洊陟兼圻。
實心任事。
不辭勞怨。
規畫要政。
慮遠思深。
所至吏畏民懷。
成效卓着。
前以率師入<?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扈跸。
兩宮定計決疑。
厥功甚偉。
擢任正卿。
進參機務協贊編扉。
朕禦極後眷顧老成優加倚任授為大學士。
遞加太子太保銜。
陽滟<?扌戋>曆中外五十餘年。
一事不苟。
一語不欺。
公而忘私。
始終如一。
入直樞廷為時最久。
竭誠盡瘁。
贊助尤多。
前因患病。
請開要差。
晶■宜經賞假并屢次賞給人<?目辟>映<?走畢>鹍<?夗貝>。
方冀早日就痊。
長資輔弓滟<??兪>滟弓遽聞溘逝。
悼惜殊深際茲時事多艱。
耆舊雕零。
倍增凄恻。
着賞給陀羅經被。
派貝勒載潤帶領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十員。
即日前往奠醊。
并賜祭一壇。
加恩予谥。
晉贈太保。
照大學士例賜恤。
入祀賢良祠賞銀三千兩治喪。
由廣儲司給發。
任内一切處分。
悉予開複。
應得恤典。
該衙門查例具奏。
靈柩回籍時。
沿途地方官妥為照料。
伊子軍機處存記江蘇補用道鹿浔理、着以四品京堂候補。
伊孫一品蔭生鹿學槃、着賞給郎中分部補用。
用示朕笃念荩臣至意。
尋谥文端。
○江西巡撫馮汝骙奏、查明積谷确數。
并拟稽核整頓章程。
下度支部知之。
○命甘肅新疆巡撫何彥昇迅速赴任。
毋庸來京。
○命湖南嶽常澧道熙桢開缺來京。
豫備召見。
○命黑龍江提學使張建勳留任。
○以江西廣饒九南道文炳為江西提法使。
○乙醜。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電奏悉。
滇疆邊遠。
饷項支绌。
所奏艱危各節。
自系實在情形。
着度支部妥速籌議具奏。
○直隸總督陳夔龍奏詳議趙炳麟原奏。
意在因事量财。
乃徐責依次進行之效。
王乃徵原奏。
意在就款辦事。
遂力言同時并舉之非。
臣竊維比年中外臣工。
兼營并骛。
日不暇給。
而時事之阽危。
血■乣情之抵觸。
幾倍曩昔良以規章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