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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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債盤剝私利歲獲七八十萬。
在五大臣出洋經費内買鎊彙兌。
吞沒數萬。
及升任山東臨行。
在善後局徑提十八萬。
初在廣東。
揚言禁賭。
得賭商賄三十萬。
因以全省鹽務交賭商包辦事成許再酬二百萬。
皆一一有據應按律懲辦以儆其餘。
得旨、着瑞澂按照所倢■<?曰融>■<?石木>各節。
确切查明據實覆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鈔給閱看。
○辛亥。
孝懿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軍機大臣等、籌辦海軍大臣載洵等奏江南福山鎮總兵楊慕時。
請蔭嫡子聲明請旨一摺。
着即以該總兵親生嫡子。
楊懿直承蔭。
○海軍處奏、現與英國安蒙士莊廠結定購穹甲巡洋練船一艘。
統計船械各價共英金二十一萬鎊。
并拟向德廠訂購魚雷獵船一艘。
淺水石滟駁船二艘。
美廠三等巡洋艦一艘日廠航海石滟駁船二艘。
意廠魚雷獵船一艘。
與廠魚雷獵。
船一艘。
報聞。
○江蘇巡撫程德全奏、江蘇夙稱财富之區現拟籌辦統一丁漕以外關涉财政局所。
除籌款所業于上年裁并裕蘇官銀錢局本隸藩司無容更張。
此外蘇省厘局。
淞滬厘局善後局。
房捐局出入款項紛繁。
自應一律裁撤。
統歸藩司。
設立度支公所分設總務、田賦、筦榷、典用、主計五科。
下分設十三課。
機要、文書、庫藏、庶務、稽徵、勘核、蘇厘、滬厘、稅捐、經理、支放、稽核、編制、分委科長科員。
并于筦榷科設總稽查二員。
統由藩司董率各員分任。
拟于六月開辦。
下度支部知之。
○添鑄江蘇巡警道、鎮江府太平洲撫民同知、蘇州府靖湖撫民通判關防。
從巡撫程德全請也。
○賞加代理總稅務司安格聯二品銜。
給二等第二寶星。
○壬子。
谕内閣、瑞澂奏、甄别貪劣不職各員一摺。
湖北候補知府前署夏口廳同知馮筼血■乣怨沸騰。
難膺民社。
補用知府趙承康、不知自愛有玷官箴。
均州知州劉名馨、怨聲載道。
民視如仇準補随州知州劉家怡、貌似有才。
性貪而狡。
試用知縣金榮壽、卑劣誕妄。
心術不端。
應山縣知縣王鴻卿、才具庸下神志頹唐。
前署房縣知縣候補知縣廷啟、殘酷濫刑。
辦事荒謬。
黃安縣知縣章冕、沾染煙癖刻尚未除。
準補遠安縣知縣車雲、好利忘義。
志趨猥鄙。
前署棗陽縣知縣候補知縣楊鼎福、玩視禁煙。
諱盜不報。
丁憂試用知縣傅士修、貪詐妄為。
不知檢束。
宜城縣知縣王金城、舉止粗鄙行同市井。
漢川縣知縣何蔚紳貪鄙性成被控有案。
天門縣知縣張嘉畹鄙俗好利頗有貪名。
均着革職永不叙用。
前署興國州知州試用知縣汪文鈞、偏執任意。
粗鄙無才。
崇陽縣知縣王公輔、心地糊塗。
辦事竭蹶。
署竹山縣知縣本任勳西縣知縣聶廣澤、性情操切。
不知大體。
蕲水縣知縣徐培光、阘茸無能。
公事曠廢。
前署黃岡縣知縣試用直隸州知州廖佩珣、材識平庸。
不親民事。
通城縣知縣功钊人太闇懦。
事權旁落。
黃陂縣知縣董治勳貌似有才。
奣<?虘阝>亦近庸滑。
應城縣知縣皮坤年力衰庸。
性鄙且狡。
均着即行革職。
江夏縣知縣楊壽、操守尚佳。
性情惰緩。
準補光化縣知縣黎培質、柔緩無能。
尚應曆練。
準補襄陽縣知縣薛炳善、人近迂執。
首劇不宜。
鄙縣知縣邱炳萱、性情迂緩。
人尚安詳。
房縣知縣劉鴻熙材具太短。
難勝邊要。
準補谷城縣知縣陳湋。
性近闇懦。
人地不宜。
準補東湖縣知縣陸乃棠。
敷衍因循。
材難勝任。
均着開缺德安府經曆胡維祺、性喜多事。
聲名甚劣江陵縣郝穴主簿謝鼎善于鑽營。
卑鄙無恥。
江夏縣金口巡檢楊浚、人甚糊塗。
不能約束子弟。
鄖縣黃龍鎮巡檢鄭彬、敢于為惡。
劣奣<?虘阝>亦多端。
松滋縣磨盤巡檢李湘锜。
抗違功令。
煙禁廢弛。
署崇陽縣桂口巡檢陳銘新、畏葸無能彈壓不力。
署興國州富池口巡檢鐘蕃、信任門丁。
弄權舞弊。
竹山縣典史江國屏年老昏瞆難期振作。
鄖縣教谕阮泰蔭、精力衰邁。
縱容子弟。
捐升通判江蘇候補州吏目丁炳南、前在臬幕。
招搖把持。
劣迹種種。
湖南候補遊擊署永州鎮中營遊擊袁春亭、不守營規行同市儈。
均着即行革職。
○谕軍機大臣等、郵傳部奏、遵旨裁撤丞參上行走人員一摺。
着将請留及裁撤人員銜名數目。
另行繕單具奏。
○農工商部奏籌設度量權衡用器制造廠開工并拟令各省多設分廠。
由本部實業工業兩學堂畢業生遴派入京廠學習。
俟學成以備各處分廠各種藝師之用。
報聞。
○郵傳部奏展設安。
徽蕪湖至甯國府及徽州屯溪電蝱滟戋。
共路四百八十裡。
于甯國府設一支店。
屯溪暫設報房報聞。
○雲貴總督李經羲奏、滇省道府同通州縣各缺。
變通補署奏限屆滿惟是時局日艱。
需才更急。
就令不循資格。
尚難為地擇人。
若再拘守例章。
勢必多方遷就。
懇恩俯念邊陲緊要。
準将各缺變通補署咨怋各缺。
并準扣留外補。
展限兩年。
俟第二屆限滿。
再斟酌情形。
現複舊制。
從之。
○湖廣總督瑞澂奏、鄂省本年五月連日大雨。
襄河漲至一丈。
由老河口建瓴直下。
兼之江水抵塞下遊。
緻将潛江縣之馬家拐民堤漫潰一口。
監利縣之雙湖口。
丁家月堤、嚴小垸、鐵老垸、胡家溝、等處民堤漫潰五口。
沔陽州新築之九合垸堤帶潰。
并淹沒州河兩岸排湖一帶及朱麻官洲龔垸等四十餘垸。
又沔邑濱襄南岸之高嚴泗垸新挽月堤同時。
漫潰一口帶淹漢川縣蓮子打鴈臨江白魚等垸當即籌撥款項。
派員搶築散赈。
九合垸為向來積淹處。
去冬候補知府馮學滟<?扌戋>彭請款修堤。
辄于已潰之後。
先報完工次日始報潰惟。
并聞所用司員。
侵克工費。
已提省訊辦。
又注陵縣丁家灘官堤。
湯長垸劉家灘洋長上下等垸被水沖洗坍塌成口。
業經搶修。
松滋縣新修之楊家腦月堤。
小月坍缺。
責令原修之員賠修。
他如宜都縣安福鋪之馬腦河。
及東湖當陽兩縣連界之玉泉河。
蛟水陡發。
附近多淹。
并帶淹枝江縣之合興垸蒼茫溪太平。
保甯等垸以及六合。
下百裡洲等十餘垸。
所幸消退尚速此外潛江之龍頭拐。
京山之渡船口各堤或先期撐幫。
或臨時搶險荊州之萬城大堤。
潛江新修之袁家月堤。
以及各屬新舊等堤均尚完固。
相應請旨将馮學滟<?扌戋>彭先摘頂戴。
俟水退勒令将九合垸堤賠修。
侵克工費之司事等審明照辦。
候補知縣恽錫蕃承修之高。
岩泗垸新堤。
被水沖潰。
責令賠修至被水各縣。
應予蠲緩錢漕。
屆時勘明辦理。
從之。
○以治遊玷劣。
革吉林補用直隸州知州周敬熙職虧款潛逃。
詐稱身死革留吉補用知縣吳學祁職。
查抄拏緝。
○癸醜。
谕内閣、龐鴻書奏特倢■<?曰融>■<?石木>庸劣不職各員一摺。
貴州署黎平府準補興義府知府劉大琮年衰性滑馭下不嚴。
截取同知吳錫珍、性情粗率。
操守難信石阡府經曆馮德霖、串差殃民婪索饋禮署錦屏鄉縣丞試用。
長官司吏目彭錫勳、貪鄙無恥。
罔恤人言。
署綏陽縣訓導試用訓導。
馮之俊行止卑污。
被控有案。
均着即行革職。
○貝勒載濤奏、此次考察各國軍政。
凡軍人犯罪統歸軍法會議處審斷。
非普通裁判處。
所得與聞其故有四一軍事概歸獨立。
故軍法亦然所以昭軍政之統一。
二以司法人員備顧問官而裁判之長必以軍人充之所以全軍人之體面。
三軍法會議處長官。
其品秩必高于犯罪人員。
一級者始得司審判所以維軍人之秩序四軍人犯罪情形非練習軍事人員。
不能察。
故犯軍法者。
不能治以普通刑律。
所以期判斷之公平得旨、速即按照所請辦理。
各該衙門一體知悉。
○禦史饒芝祥奏、兩廣督臣袁樹勳。
抵任後即設門丁名曰總管凡屬僚晉見未納門包雖同城首縣逾月不面粵省匪風最熾該督任用私人為武弁要職。
以緻贻害地方。
又以私人充鹽務關務優差。
歲收規費金數萬。
今年新軍與巡警構釁。
該督妄奏殲斃叛兵百餘。
奪回槍枝千餘。
欺妄之罪尤為大着。
所辦新政毫無實際全恃幕友文飾章奏伊子聯絡報館以欺耳目查該督由佐雜起家。
擢任上海道擁赀數百萬躐緻兼圻。
不予罷斥中外騰譏應請派清正大員秉公查辦以儆官邪
在五大臣出洋經費内買鎊彙兌。
吞沒數萬。
及升任山東臨行。
在善後局徑提十八萬。
初在廣東。
揚言禁賭。
得賭商賄三十萬。
因以全省鹽務交賭商包辦事成許再酬二百萬。
皆一一有據應按律懲辦以儆其餘。
得旨、着瑞澂按照所倢■<?曰融>■<?石木>各節。
确切查明據實覆奏。
毋稍徇隐。
原摺着鈔給閱看。
○辛亥。
孝懿仁皇後忌辰。
遣官祭景陵。
○谕軍機大臣等、籌辦海軍大臣載洵等奏江南福山鎮總兵楊慕時。
請蔭嫡子聲明請旨一摺。
着即以該總兵親生嫡子。
楊懿直承蔭。
○海軍處奏、現與英國安蒙士莊廠結定購穹甲巡洋練船一艘。
統計船械各價共英金二十一萬鎊。
并拟向德廠訂購魚雷獵船一艘。
淺水石滟駁船二艘。
美廠三等巡洋艦一艘日廠航海石滟駁船二艘。
意廠魚雷獵船一艘。
與廠魚雷獵。
船一艘。
報聞。
○江蘇巡撫程德全奏、江蘇夙稱财富之區現拟籌辦統一丁漕以外關涉财政局所。
除籌款所業于上年裁并裕蘇官銀錢局本隸藩司無容更張。
此外蘇省厘局。
淞滬厘局善後局。
房捐局出入款項紛繁。
自應一律裁撤。
統歸藩司。
設立度支公所分設總務、田賦、筦榷、典用、主計五科。
下分設十三課。
機要、文書、庫藏、庶務、稽徵、勘核、蘇厘、滬厘、稅捐、經理、支放、稽核、編制、分委科長科員。
并于筦榷科設總稽查二員。
統由藩司董率各員分任。
拟于六月開辦。
下度支部知之。
○添鑄江蘇巡警道、鎮江府太平洲撫民同知、蘇州府靖湖撫民通判關防。
從巡撫程德全請也。
○賞加代理總稅務司安格聯二品銜。
給二等第二寶星。
○壬子。
谕内閣、瑞澂奏、甄别貪劣不職各員一摺。
湖北候補知府前署夏口廳同知馮筼血■乣怨沸騰。
難膺民社。
補用知府趙承康、不知自愛有玷官箴。
均州知州劉名馨、怨聲載道。
民視如仇準補随州知州劉家怡、貌似有才。
性貪而狡。
試用知縣金榮壽、卑劣誕妄。
心術不端。
應山縣知縣王鴻卿、才具庸下神志頹唐。
前署房縣知縣候補知縣廷啟、殘酷濫刑。
辦事荒謬。
黃安縣知縣章冕、沾染煙癖刻尚未除。
準補遠安縣知縣車雲、好利忘義。
志趨猥鄙。
前署棗陽縣知縣候補知縣楊鼎福、玩視禁煙。
諱盜不報。
丁憂試用知縣傅士修、貪詐妄為。
不知檢束。
宜城縣知縣王金城、舉止粗鄙行同市井。
漢川縣知縣何蔚紳貪鄙性成被控有案。
天門縣知縣張嘉畹鄙俗好利頗有貪名。
均着革職永不叙用。
前署興國州知州試用知縣汪文鈞、偏執任意。
粗鄙無才。
崇陽縣知縣王公輔、心地糊塗。
辦事竭蹶。
署竹山縣知縣本任勳西縣知縣聶廣澤、性情操切。
不知大體。
蕲水縣知縣徐培光、阘茸無能。
公事曠廢。
前署黃岡縣知縣試用直隸州知州廖佩珣、材識平庸。
不親民事。
通城縣知縣功钊人太闇懦。
事權旁落。
黃陂縣知縣董治勳貌似有才。
奣<?虘阝>亦近庸滑。
應城縣知縣皮坤年力衰庸。
性鄙且狡。
均着即行革職。
江夏縣知縣楊壽、操守尚佳。
性情惰緩。
準補光化縣知縣黎培質、柔緩無能。
尚應曆練。
準補襄陽縣知縣薛炳善、人近迂執。
首劇不宜。
鄙縣知縣邱炳萱、性情迂緩。
人尚安詳。
房縣知縣劉鴻熙材具太短。
難勝邊要。
準補谷城縣知縣陳湋。
性近闇懦。
人地不宜。
準補東湖縣知縣陸乃棠。
敷衍因循。
材難勝任。
均着開缺德安府經曆胡維祺、性喜多事。
聲名甚劣江陵縣郝穴主簿謝鼎善于鑽營。
卑鄙無恥。
江夏縣金口巡檢楊浚、人甚糊塗。
不能約束子弟。
鄖縣黃龍鎮巡檢鄭彬、敢于為惡。
劣奣<?虘阝>亦多端。
松滋縣磨盤巡檢李湘锜。
抗違功令。
煙禁廢弛。
署崇陽縣桂口巡檢陳銘新、畏葸無能彈壓不力。
署興國州富池口巡檢鐘蕃、信任門丁。
弄權舞弊。
竹山縣典史江國屏年老昏瞆難期振作。
鄖縣教谕阮泰蔭、精力衰邁。
縱容子弟。
捐升通判江蘇候補州吏目丁炳南、前在臬幕。
招搖把持。
劣迹種種。
湖南候補遊擊署永州鎮中營遊擊袁春亭、不守營規行同市儈。
均着即行革職。
○谕軍機大臣等、郵傳部奏、遵旨裁撤丞參上行走人員一摺。
着将請留及裁撤人員銜名數目。
另行繕單具奏。
○農工商部奏籌設度量權衡用器制造廠開工并拟令各省多設分廠。
由本部實業工業兩學堂畢業生遴派入京廠學習。
俟學成以備各處分廠各種藝師之用。
報聞。
○郵傳部奏展設安。
徽蕪湖至甯國府及徽州屯溪電蝱滟戋。
共路四百八十裡。
于甯國府設一支店。
屯溪暫設報房報聞。
○雲貴總督李經羲奏、滇省道府同通州縣各缺。
變通補署奏限屆滿惟是時局日艱。
需才更急。
就令不循資格。
尚難為地擇人。
若再拘守例章。
勢必多方遷就。
懇恩俯念邊陲緊要。
準将各缺變通補署咨怋各缺。
并準扣留外補。
展限兩年。
俟第二屆限滿。
再斟酌情形。
現複舊制。
從之。
○湖廣總督瑞澂奏、鄂省本年五月連日大雨。
襄河漲至一丈。
由老河口建瓴直下。
兼之江水抵塞下遊。
緻将潛江縣之馬家拐民堤漫潰一口。
監利縣之雙湖口。
丁家月堤、嚴小垸、鐵老垸、胡家溝、等處民堤漫潰五口。
沔陽州新築之九合垸堤帶潰。
并淹沒州河兩岸排湖一帶及朱麻官洲龔垸等四十餘垸。
又沔邑濱襄南岸之高嚴泗垸新挽月堤同時。
漫潰一口帶淹漢川縣蓮子打鴈臨江白魚等垸當即籌撥款項。
派員搶築散赈。
九合垸為向來積淹處。
去冬候補知府馮學滟<?扌戋>彭請款修堤。
辄于已潰之後。
先報完工次日始報潰惟。
并聞所用司員。
侵克工費。
已提省訊辦。
又注陵縣丁家灘官堤。
湯長垸劉家灘洋長上下等垸被水沖洗坍塌成口。
業經搶修。
松滋縣新修之楊家腦月堤。
小月坍缺。
責令原修之員賠修。
他如宜都縣安福鋪之馬腦河。
及東湖當陽兩縣連界之玉泉河。
蛟水陡發。
附近多淹。
并帶淹枝江縣之合興垸蒼茫溪太平。
保甯等垸以及六合。
下百裡洲等十餘垸。
所幸消退尚速此外潛江之龍頭拐。
京山之渡船口各堤或先期撐幫。
或臨時搶險荊州之萬城大堤。
潛江新修之袁家月堤。
以及各屬新舊等堤均尚完固。
相應請旨将馮學滟<?扌戋>彭先摘頂戴。
俟水退勒令将九合垸堤賠修。
侵克工費之司事等審明照辦。
候補知縣恽錫蕃承修之高。
岩泗垸新堤。
被水沖潰。
責令賠修至被水各縣。
應予蠲緩錢漕。
屆時勘明辦理。
從之。
○以治遊玷劣。
革吉林補用直隸州知州周敬熙職虧款潛逃。
詐稱身死革留吉補用知縣吳學祁職。
查抄拏緝。
○癸醜。
谕内閣、龐鴻書奏特倢■<?曰融>■<?石木>庸劣不職各員一摺。
貴州署黎平府準補興義府知府劉大琮年衰性滑馭下不嚴。
截取同知吳錫珍、性情粗率。
操守難信石阡府經曆馮德霖、串差殃民婪索饋禮署錦屏鄉縣丞試用。
長官司吏目彭錫勳、貪鄙無恥。
罔恤人言。
署綏陽縣訓導試用訓導。
馮之俊行止卑污。
被控有案。
均着即行革職。
○貝勒載濤奏、此次考察各國軍政。
凡軍人犯罪統歸軍法會議處審斷。
非普通裁判處。
所得與聞其故有四一軍事概歸獨立。
故軍法亦然所以昭軍政之統一。
二以司法人員備顧問官而裁判之長必以軍人充之所以全軍人之體面。
三軍法會議處長官。
其品秩必高于犯罪人員。
一級者始得司審判所以維軍人之秩序四軍人犯罪情形非練習軍事人員。
不能察。
故犯軍法者。
不能治以普通刑律。
所以期判斷之公平得旨、速即按照所請辦理。
各該衙門一體知悉。
○禦史饒芝祥奏、兩廣督臣袁樹勳。
抵任後即設門丁名曰總管凡屬僚晉見未納門包雖同城首縣逾月不面粵省匪風最熾該督任用私人為武弁要職。
以緻贻害地方。
又以私人充鹽務關務優差。
歲收規費金數萬。
今年新軍與巡警構釁。
該督妄奏殲斃叛兵百餘。
奪回槍枝千餘。
欺妄之罪尤為大着。
所辦新政毫無實際全恃幕友文飾章奏伊子聯絡報館以欺耳目查該督由佐雜起家。
擢任上海道擁赀數百萬躐緻兼圻。
不予罷斥中外騰譏應請派清正大員秉公查辦以儆官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