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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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案。
暫免出井稅項。
并免提官股紅利各五年。
以纾商力。
得旨。
邊省籌辦維艱。
着均允所請。
該衙門知道。
摺包 ○又奏、滇邊土民學塾。
創辦伊始。
事務綦繁。
地方官庶政叢集。
斷難一意興學。
酌仿四川關外學務局成案。
暫設永順普鎮沿邊學務局。
凡分區設學。
及核撥經費。
遴選學務人員各事宜。
均歸該局專任。
俟沿邊學塾。
辦理就緒。
即将此項學務局裁撤。
如果辦有成效。
應請将在事出力員紳。
擇尤保獎。
以示鼓勵。
下學部知之。
摺包 ○以正黃旗漢軍都統李殿林為吏部尚書。
貝勒載潤為正黃旗漢軍都統。
現月 ○以辦理交涉和平。
賞駐津法國副領事官蘭必思寶星。
摺包 ○戊辰。
谕軍機大臣等、向來各省奏報雨水糧價。
原為考察雨旸慎重民食起見。
乃近來奏報。
幾等具文。
惟四川尚屬詳細。
餘俱不免肬■閑略。
虛應故事。
嗣後除四川仍照章辦理外。
其餘各省奏報得雨情形。
務将某府某州縣屬得雨次數分寸。
詳細陳明。
各處米麥雜糧價值。
務須分晰核實開報。
着各直省督撫等。
嚴饬所屬。
按月切實辦理。
毋得稍涉敷衍。
以副朝廷轸念民依之至意。
廷寄 ○又谕、電寄瑞澂。
據電奏、病尚未痊。
懇恩續假等語。
瑞澂着再賞假一個月。
電寄 ○又谕、段祺瑞奏、懇請開去陸軍第六鎮統制之差一摺。
着不準行。
○吏部以大學士世續、那桐、鹿傳霖、陸潤庠應定何殿閣請。
得旨、世續着授為文華殿大學士。
那桐着授為文淵閣大學士。
鹿傳霖着授為東閣大學士。
陸潤庠着授為體仁閣大學士。
早事現月 ○安徽巡撫朱家寶奏、安徽省被水各屬。
來春青黃不接。
豫籌款項。
專備赈撫。
并災情較重。
赈款拮據情形。
得旨、着該撫于明春體察情形。
再行奏明。
候朕加恩。
摺包 ○以恭辦典禮要差出力。
予前内閣中書禦史蕭丙炎等、升叙加銜有差。
摺包 ○己巳。
直隸總督陳夔龍奏、恭報抵津接印日期。
得旨、直隸為畿輔重地。
舉凡地方要政。
及一切新政事宜。
均關緊要。
卿到任後。
體察情形。
随時妥籌。
加意整頓。
以副朕望。
卿其勉之。
摺包 ○又奏、開平礦案。
非有熟悉情形大員。
随同籌辦。
仍慮難得要領。
三品京堂張翼、系關系此案之員。
原難置身事外。
前署直隸臬司周學熙、總辦開平礦局有年。
于此案始末。
極為明悉。
請派令随同籌辦。
得旨、着責成張翼、周學熙、随同該督妥籌辦理。
該部知道。
摺包 ○河南巡撫吳重喜■心奏、籌辦省城各級審判廳情形。
曰編制。
曰建築。
曰儲材。
曰經費。
此外司法巡警。
檢驗吏。
亦須造就。
以備應用。
下部知之。
摺包 ○又奏、豫省自厘稅局籌款所糧鹽道裁并。
均歸藩司兼轄。
該司請将各股所得之款二萬三千餘兩。
悉數歸公。
撥充學務實業經費。
下部知之。
摺包 ○以虧款延繳。
暫革已故安徽合肥縣知縣鄭秉璘職。
勒限嚴追。
摺包 ○庚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
電奏悉。
仍着督饬劉銳恒認真詳查。
據實電奏。
電寄 ○吉林巡撫陳昭常奏、勘放附近省垣教場官地。
招商價領。
開作街基。
分晰奏報所收地價包租錢項。
又奏、查明吉林、新城、伊通、榆樹、四府州縣應行升科地二萬三千六百餘晌。
由各衙門徵租抵饷。
又奏、勘放吉林、新城、榆樹、拉林、雙城、五常、各府廳縣生熟零荒晌畝。
徵收錢文數目。
并分定升科年限。
又奏、續勘新城、榆樹、方正、各府縣民戶原納大租地内清出浮多地畝。
請升科以濟饷需。
均下度支部知之。
○辛未。
以貝勒毓朗服阕。
實授步軍統領。
○調鑲白旗護軍統領善豫為正黃旗護軍統領。
以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卓淩阿為鑲白旗護軍統領。
○壬申。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川滇邊務大臣趙爾豐。
電奏悉。
川兵由三十九族閑道入藏。
沿途如有需用烏拉之處。
應即酌量犒賞。
以免賠累。
用示體恤。
邊軍仍應遙為聲援。
俾助川兵入藏之勢。
但須嚴申紀律。
毋任擾害。
惟軍情重要。
尤當加意防範。
不得稍涉疏忽。
并将進藏情形。
随時電奏。
電寄 ○禦史趙炳麟奏、财政學務。
亟須整頓。
财政之必須整頓者略有三事。
第一早定币制。
币制不定。
其害有四。
一外币充斥利權外溢。
二紙币過多實銀過少。
三銅圓流行上下交困。
四畛域各分交通不便。
宜專用圜法。
确定十進位。
使流行不阻。
庶利益可以挽回。
第二煙草專賣。
南北各省紙煙通行。
漏卮較鴉片尤钜。
仿行日本煙草專賣。
必先議改稅則。
派員出洋調查。
法律之調查。
宜往日本。
技術之調查。
宜往歐洲埃及。
我國産煙草之地。
所在皆是。
傥能議改稅則。
講求制造。
行專賣法。
他年海軍經費。
此項已可敷用。
第三加稅免厘。
宜定期實行。
欲改稅則。
必藉加稅免厘方可與各國開議。
聞美國極願贊成。
且願列國聯合扶助。
正可乘機議增入口洋稅。
此機一失。
稅則永無議增之時。
應請妥籌辦法。
挽回利權。
學務則宜将學堂章程詳議變通。
學部圖書局。
不作功課挂名人員。
應予裁汰。
各省提學使。
尤必嚴定甄别章程。
以上兩端皆當加意經營。
以期無誤。
得旨、着會議政務處妥議具奏。
尋奏、币制一事。
造端宏大。
請饬下度支部。
将畫一國币章程。
暨一切關
暫免出井稅項。
并免提官股紅利各五年。
以纾商力。
得旨。
邊省籌辦維艱。
着均允所請。
該衙門知道。
摺包 ○又奏、滇邊土民學塾。
創辦伊始。
事務綦繁。
地方官庶政叢集。
斷難一意興學。
酌仿四川關外學務局成案。
暫設永順普鎮沿邊學務局。
凡分區設學。
及核撥經費。
遴選學務人員各事宜。
均歸該局專任。
俟沿邊學塾。
辦理就緒。
即将此項學務局裁撤。
如果辦有成效。
應請将在事出力員紳。
擇尤保獎。
以示鼓勵。
下學部知之。
摺包 ○以正黃旗漢軍都統李殿林為吏部尚書。
貝勒載潤為正黃旗漢軍都統。
現月 ○以辦理交涉和平。
賞駐津法國副領事官蘭必思寶星。
摺包 ○戊辰。
谕軍機大臣等、向來各省奏報雨水糧價。
原為考察雨旸慎重民食起見。
乃近來奏報。
幾等具文。
惟四川尚屬詳細。
餘俱不免肬■閑略。
虛應故事。
嗣後除四川仍照章辦理外。
其餘各省奏報得雨情形。
務将某府某州縣屬得雨次數分寸。
詳細陳明。
各處米麥雜糧價值。
務須分晰核實開報。
着各直省督撫等。
嚴饬所屬。
按月切實辦理。
毋得稍涉敷衍。
以副朝廷轸念民依之至意。
廷寄 ○又谕、電寄瑞澂。
據電奏、病尚未痊。
懇恩續假等語。
瑞澂着再賞假一個月。
電寄 ○又谕、段祺瑞奏、懇請開去陸軍第六鎮統制之差一摺。
着不準行。
○吏部以大學士世續、那桐、鹿傳霖、陸潤庠應定何殿閣請。
得旨、世續着授為文華殿大學士。
那桐着授為文淵閣大學士。
鹿傳霖着授為東閣大學士。
陸潤庠着授為體仁閣大學士。
早事現月 ○安徽巡撫朱家寶奏、安徽省被水各屬。
來春青黃不接。
豫籌款項。
專備赈撫。
并災情較重。
赈款拮據情形。
得旨、着該撫于明春體察情形。
再行奏明。
候朕加恩。
摺包 ○以恭辦典禮要差出力。
予前内閣中書禦史蕭丙炎等、升叙加銜有差。
摺包 ○己巳。
直隸總督陳夔龍奏、恭報抵津接印日期。
得旨、直隸為畿輔重地。
舉凡地方要政。
及一切新政事宜。
均關緊要。
卿到任後。
體察情形。
随時妥籌。
加意整頓。
以副朕望。
卿其勉之。
摺包 ○又奏、開平礦案。
非有熟悉情形大員。
随同籌辦。
仍慮難得要領。
三品京堂張翼、系關系此案之員。
原難置身事外。
前署直隸臬司周學熙、總辦開平礦局有年。
于此案始末。
極為明悉。
請派令随同籌辦。
得旨、着責成張翼、周學熙、随同該督妥籌辦理。
該部知道。
摺包 ○河南巡撫吳重喜■心奏、籌辦省城各級審判廳情形。
曰編制。
曰建築。
曰儲材。
曰經費。
此外司法巡警。
檢驗吏。
亦須造就。
以備應用。
下部知之。
摺包 ○又奏、豫省自厘稅局籌款所糧鹽道裁并。
均歸藩司兼轄。
該司請将各股所得之款二萬三千餘兩。
悉數歸公。
撥充學務實業經費。
下部知之。
摺包 ○以虧款延繳。
暫革已故安徽合肥縣知縣鄭秉璘職。
勒限嚴追。
摺包 ○庚午。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
電奏悉。
仍着督饬劉銳恒認真詳查。
據實電奏。
電寄 ○吉林巡撫陳昭常奏、勘放附近省垣教場官地。
招商價領。
開作街基。
分晰奏報所收地價包租錢項。
又奏、查明吉林、新城、伊通、榆樹、四府州縣應行升科地二萬三千六百餘晌。
由各衙門徵租抵饷。
又奏、勘放吉林、新城、榆樹、拉林、雙城、五常、各府廳縣生熟零荒晌畝。
徵收錢文數目。
并分定升科年限。
又奏、續勘新城、榆樹、方正、各府縣民戶原納大租地内清出浮多地畝。
請升科以濟饷需。
均下度支部知之。
○辛未。
以貝勒毓朗服阕。
實授步軍統領。
○調鑲白旗護軍統領善豫為正黃旗護軍統領。
以正黃旗漢軍副都統卓淩阿為鑲白旗護軍統領。
○壬申。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川滇邊務大臣趙爾豐。
電奏悉。
川兵由三十九族閑道入藏。
沿途如有需用烏拉之處。
應即酌量犒賞。
以免賠累。
用示體恤。
邊軍仍應遙為聲援。
俾助川兵入藏之勢。
但須嚴申紀律。
毋任擾害。
惟軍情重要。
尤當加意防範。
不得稍涉疏忽。
并将進藏情形。
随時電奏。
電寄 ○禦史趙炳麟奏、财政學務。
亟須整頓。
财政之必須整頓者略有三事。
第一早定币制。
币制不定。
其害有四。
一外币充斥利權外溢。
二紙币過多實銀過少。
三銅圓流行上下交困。
四畛域各分交通不便。
宜專用圜法。
确定十進位。
使流行不阻。
庶利益可以挽回。
第二煙草專賣。
南北各省紙煙通行。
漏卮較鴉片尤钜。
仿行日本煙草專賣。
必先議改稅則。
派員出洋調查。
法律之調查。
宜往日本。
技術之調查。
宜往歐洲埃及。
我國産煙草之地。
所在皆是。
傥能議改稅則。
講求制造。
行專賣法。
他年海軍經費。
此項已可敷用。
第三加稅免厘。
宜定期實行。
欲改稅則。
必藉加稅免厘方可與各國開議。
聞美國極願贊成。
且願列國聯合扶助。
正可乘機議增入口洋稅。
此機一失。
稅則永無議增之時。
應請妥籌辦法。
挽回利權。
學務則宜将學堂章程詳議變通。
學部圖書局。
不作功課挂名人員。
應予裁汰。
各省提學使。
尤必嚴定甄别章程。
以上兩端皆當加意經營。
以期無誤。
得旨、着會議政務處妥議具奏。
尋奏、币制一事。
造端宏大。
請饬下度支部。
将畫一國币章程。
暨一切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