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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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該護督胪陳政績。
均着傳旨嘉獎。
前署甯州知州候補知縣惠占鳌妄報開墾。
荒謬糊塗。
前辦新固渠工即用知縣薛位執拗性成。
類有心疾。
西大通縣丞馬朝襄浮躁喜事。
妄改渠章。
前辦法政學堂收支委員試用典史周錦章無帳可稽。
有意侵蝕。
均着即行革職。
前署甯州事補用知縣陳文明貌似有才。
辦事草率。
着以府經曆縣丞降補。
開缺循化廳同知王開斌年老多病。
從用門丁。
着勒令休緻。
署華亭縣事張掖縣知縣汪宗瀚才識庸闇。
年力就衰。
惟文理尚優。
着以教職歸部铨選。
○引見降補都司補用總兵李家昌。
得旨、着以副将用。
○引見記名總兵馬文翰、已革記名提督韓大武。
得旨、馬文翰着仍交軍機處存記。
韓大武着以總兵用。
○東三省總督錫良奏、奉省商埠審判廳。
如承德各處。
均經前督臣徐世昌分别籌設。
此外安東、遼陽、鐵嶺、鳳凰、法庫、通江六處。
繁肬■閑各殊。
情勢互異。
安東一埠。
近為日人鹿<?虘阝>囷集之地。
商務尤盛。
拟查酌地方情形。
變通辦理。
先設安東地方審判廳。
第一初級審判廳一所。
并附設檢察廳。
分别籌撥經費。
遴委推檢。
依期開辦。
以維法律。
下部知之。
○吉林巡撫陳昭常奏、明年應否采捕東珠。
得旨、仍着毋庸捕打。
明歲再行請旨。
○先是都察院奏、浙江長興縣耆民蔣生榮呈控前任知縣趙以成浮收諱盜。
又禦史徐定超奏、趙以成挾吳正倫上控之嫌。
誣禀監禁。
并蔣生榮生死不明。
均奉旨交增韫查辦。
至是奏、查明趙以成、陳允豫等前在長興任内。
經徵各漕。
系照向章辦理。
所有吳正倫及蔣生榮各案。
亦并無誣陷陵虐情事。
惟諱盜确有證據。
業經另案革職。
應毋庸議。
如所請行。
○頒鑄奉天安東地方審判廳、地方檢察廳、第一初級審判廳、第一初級檢察廳各印信。
從總督錫良請也。
○以操練甘肅新軍得力。
賞安徽即補知縣周務學協參領銜。
○以兼辦墾務。
被控有因。
熱河候補知縣張文灏下部議處。
○以擅責釀命。
革署甘肅張義堡都司楊傑職。
○乙巳。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開平礦案轇轕日久。
請饬新任總督慎密妥籌。
另行設法收回一摺。
着陳夔龍到任後。
按照所奏各節。
詳核原案。
體察情形。
妥籌辦理。
據實覆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憲政編查館奏、籌備憲政已屆第二屆考核之期。
所有京外各衙門籌辦成績。
除甘肅雲南兩省尚未奏到外。
餘俱陸續胪陳具奏。
計本年應行籌備事宜共十四條。
其籌辦城鄉鎮地方自治。
則以直隸廣西兩省成績最着。
其籌辦省城商埠審判廳、及廳州縣巡警。
則以直隸奉天兩省開辦最早。
其餘各項。
均能認真辦理。
不涉因循。
依議行。
○吉林巡撫陳昭常奏、親赴延吉邊境。
查辦開埠善後事宜。
計現已籌辦者二。
一如期開埠。
一組織審判。
現正籌辦。
确有端緒者三。
一分布巡警。
一添改官缺。
一收買電蝱滟戋房産。
亟應籌辦。
不得不早為豫備者三。
一籌設稅關。
一速謀交通。
一招服韓僑。
惟此次開埠。
不啻為日人而設。
其要求修築吉林至會甯鐵路。
則陰謀密計。
不僅在吉林南部。
而欲因此根據地以圖滿洲。
可想而知。
此非吉林一省之力所能抵禦。
惟有速修延吉至奉天鐵路。
以連關内外路蝱滟戋。
而由中道分達吉省。
更東引而通珲春。
又由珲春而南。
開通圖們江海口航路。
以與南北洋連絡。
俾各國及内地商民交通便利。
從此互相抵制。
或可稍戢其野心。
下所司知之。
○又奏、此次親赴延吉東南各邊境。
更繞道海參崴、及俄邊要地。
察看其軍備現狀。
以期豫謀防禦之策。
計俄人在海參崴築有石滟駁台二十餘所。
近更增拓船廠二處。
然海軍全沒。
數年之内。
必無足觀。
惟陸軍之駐在伯利海參崴各處者。
其增加之速。
準備之嚴。
令人驚異。
一旦有故。
若以雙城為集中區域。
上下軌道便利。
不數日閑。
可集合二十餘萬。
聞日兵分駐圖們南岸者。
亦約數萬。
綜我東三省兵力。
曾不及其五分之一。
勝負之數。
不蔔可知。
此時為籌邊計。
果能南置珲春為要塞。
而分重兵以駐紮延吉。
北置臨江為要塞。
而暫屯重兵于依蘭。
東置綏芬為要塞。
而分兵以防守蜜山。
且修築綏芬境内交通各路。
即以其地為集中重鎮。
并籌設槍石滟駁子彈糧秣各廠。
以分輸各邊之用。
更于臨江蜜山等處籌辦屯墾。
以便邊境得以保<?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
而地方因之發達。
若是者雖未敢言長治之策。
亦可少為自守之謀。
又奏、考查海參崴各埠商務。
并與俄外部接晤。
得旨、覽。
○湖廣總督陳夔龍奏、光化縣屬老河口地方。
上連秦豫。
下達荊門。
為水陸交通。
商賈輻辏之地。
原駐巡防一哨。
兵力甚單。
該處商會情願認籌饷薪。
加添軍隊。
現經認定常年的款五千兩。
尚不敷銀八千八百餘兩。
經饬令簽捐局接月補足一營饷數。
克日募集訓練。
擇要偵巡。
下部知之。
○密雲副都統德麟奏、創辦新政。
成效頗着。
請饬部指撥的款。
以免中辍。
得旨、着豐升阿查核具奏。
○頒給順天府高等學堂大清會典一部。
○以捐赈钜款。
賞直隸試用道劉安泩頭品頂戴。
○予故戶部尚書立山、兵部尚書徐用儀、吏部侍郎許景澄、内閣學士聯元、太常寺卿袁昶在京城地方捐建專祠。
從翰林院侍讀學士恽毓鼎等請也。
○丙午。
世宗憲皇帝誕辰。
遣官祭奉先殿。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據電奏、滇越鐵路籌辦巡警。
請派龔心湛督理。
又奏、拟委龔心湛接充邊防統領各等語。
均着照所請。
該部知道。
○科布多參贊大臣溥金滟閏奏、科城赈濟米石。
請展限三個月。
接續散放。
以示體恤。
允之。
○護理直隸總督崔永安奏、蘆綱各岸滞銷。
原停引目實難複額。
請援案推展五年。
以恤商艱。
下部議。
○湖廣總督陳夔龍奏、鄂省災民就撫人多。
非以工代赈。
不足以資安集。
拟将江襄潰口各處一律修複。
俾丁壯歸工。
老弱歸赈。
以裨赈務而救災黎。
又奏、籌築漢口系湖馬路。
以興商業。
均報聞。
○又奏、培築省城長堤。
添砌石矶二座。
并将保安門外舊片滟臿修複。
定名武泰。
工程一律完竣。
不敷經費。
分别籌給。
從此民居無昏墊之憂。
田地複耕桑之樂。
将來川粵漢鐵路開通以後。
需用商場。
蕩平爽垲。
為益更非淺鮮。
下部知之。
○以故敖漢劄薩克多羅郡王勒恩劄勒諾爾贊之叔棍布劄布襲爵。
○纂修官吳德鎮恭纂 總纂官熊方燧恭輯監修總裁世恭閱一簽正月初三日正總裁那月日專司蒿■禾本陸恭覆閱甲寅正月二十三日 徐月日 榮月日副總裁唐月日 宗室寶恭閱五簽十月初一日 陳恭閱四簽十一月初六日 熙月日 郭恭閱十一月十六日 宗室麒月日
均着傳旨嘉獎。
前署甯州知州候補知縣惠占鳌妄報開墾。
荒謬糊塗。
前辦新固渠工即用知縣薛位執拗性成。
類有心疾。
西大通縣丞馬朝襄浮躁喜事。
妄改渠章。
前辦法政學堂收支委員試用典史周錦章無帳可稽。
有意侵蝕。
均着即行革職。
前署甯州事補用知縣陳文明貌似有才。
辦事草率。
着以府經曆縣丞降補。
開缺循化廳同知王開斌年老多病。
從用門丁。
着勒令休緻。
署華亭縣事張掖縣知縣汪宗瀚才識庸闇。
年力就衰。
惟文理尚優。
着以教職歸部铨選。
○引見降補都司補用總兵李家昌。
得旨、着以副将用。
○引見記名總兵馬文翰、已革記名提督韓大武。
得旨、馬文翰着仍交軍機處存記。
韓大武着以總兵用。
○東三省總督錫良奏、奉省商埠審判廳。
如承德各處。
均經前督臣徐世昌分别籌設。
此外安東、遼陽、鐵嶺、鳳凰、法庫、通江六處。
繁肬■閑各殊。
情勢互異。
安東一埠。
近為日人鹿<?虘阝>囷集之地。
商務尤盛。
拟查酌地方情形。
變通辦理。
先設安東地方審判廳。
第一初級審判廳一所。
并附設檢察廳。
分别籌撥經費。
遴委推檢。
依期開辦。
以維法律。
下部知之。
○吉林巡撫陳昭常奏、明年應否采捕東珠。
得旨、仍着毋庸捕打。
明歲再行請旨。
○先是都察院奏、浙江長興縣耆民蔣生榮呈控前任知縣趙以成浮收諱盜。
又禦史徐定超奏、趙以成挾吳正倫上控之嫌。
誣禀監禁。
并蔣生榮生死不明。
均奉旨交增韫查辦。
至是奏、查明趙以成、陳允豫等前在長興任内。
經徵各漕。
系照向章辦理。
所有吳正倫及蔣生榮各案。
亦并無誣陷陵虐情事。
惟諱盜确有證據。
業經另案革職。
應毋庸議。
如所請行。
○頒鑄奉天安東地方審判廳、地方檢察廳、第一初級審判廳、第一初級檢察廳各印信。
從總督錫良請也。
○以操練甘肅新軍得力。
賞安徽即補知縣周務學協參領銜。
○以兼辦墾務。
被控有因。
熱河候補知縣張文灏下部議處。
○以擅責釀命。
革署甘肅張義堡都司楊傑職。
○乙巳。
谕軍機大臣等、有人奏、開平礦案轇轕日久。
請饬新任總督慎密妥籌。
另行設法收回一摺。
着陳夔龍到任後。
按照所奏各節。
詳核原案。
體察情形。
妥籌辦理。
據實覆奏。
原摺着鈔給閱看。
○憲政編查館奏、籌備憲政已屆第二屆考核之期。
所有京外各衙門籌辦成績。
除甘肅雲南兩省尚未奏到外。
餘俱陸續胪陳具奏。
計本年應行籌備事宜共十四條。
其籌辦城鄉鎮地方自治。
則以直隸廣西兩省成績最着。
其籌辦省城商埠審判廳、及廳州縣巡警。
則以直隸奉天兩省開辦最早。
其餘各項。
均能認真辦理。
不涉因循。
依議行。
○吉林巡撫陳昭常奏、親赴延吉邊境。
查辦開埠善後事宜。
計現已籌辦者二。
一如期開埠。
一組織審判。
現正籌辦。
确有端緒者三。
一分布巡警。
一添改官缺。
一收買電蝱滟戋房産。
亟應籌辦。
不得不早為豫備者三。
一籌設稅關。
一速謀交通。
一招服韓僑。
惟此次開埠。
不啻為日人而設。
其要求修築吉林至會甯鐵路。
則陰謀密計。
不僅在吉林南部。
而欲因此根據地以圖滿洲。
可想而知。
此非吉林一省之力所能抵禦。
惟有速修延吉至奉天鐵路。
以連關内外路蝱滟戋。
而由中道分達吉省。
更東引而通珲春。
又由珲春而南。
開通圖們江海口航路。
以與南北洋連絡。
俾各國及内地商民交通便利。
從此互相抵制。
或可稍戢其野心。
下所司知之。
○又奏、此次親赴延吉東南各邊境。
更繞道海參崴、及俄邊要地。
察看其軍備現狀。
以期豫謀防禦之策。
計俄人在海參崴築有石滟駁台二十餘所。
近更增拓船廠二處。
然海軍全沒。
數年之内。
必無足觀。
惟陸軍之駐在伯利海參崴各處者。
其增加之速。
準備之嚴。
令人驚異。
一旦有故。
若以雙城為集中區域。
上下軌道便利。
不數日閑。
可集合二十餘萬。
聞日兵分駐圖們南岸者。
亦約數萬。
綜我東三省兵力。
曾不及其五分之一。
勝負之數。
不蔔可知。
此時為籌邊計。
果能南置珲春為要塞。
而分重兵以駐紮延吉。
北置臨江為要塞。
而暫屯重兵于依蘭。
東置綏芬為要塞。
而分兵以防守蜜山。
且修築綏芬境内交通各路。
即以其地為集中重鎮。
并籌設槍石滟駁子彈糧秣各廠。
以分輸各邊之用。
更于臨江蜜山等處籌辦屯墾。
以便邊境得以保<?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
而地方因之發達。
若是者雖未敢言長治之策。
亦可少為自守之謀。
又奏、考查海參崴各埠商務。
并與俄外部接晤。
得旨、覽。
○湖廣總督陳夔龍奏、光化縣屬老河口地方。
上連秦豫。
下達荊門。
為水陸交通。
商賈輻辏之地。
原駐巡防一哨。
兵力甚單。
該處商會情願認籌饷薪。
加添軍隊。
現經認定常年的款五千兩。
尚不敷銀八千八百餘兩。
經饬令簽捐局接月補足一營饷數。
克日募集訓練。
擇要偵巡。
下部知之。
○密雲副都統德麟奏、創辦新政。
成效頗着。
請饬部指撥的款。
以免中辍。
得旨、着豐升阿查核具奏。
○頒給順天府高等學堂大清會典一部。
○以捐赈钜款。
賞直隸試用道劉安泩頭品頂戴。
○予故戶部尚書立山、兵部尚書徐用儀、吏部侍郎許景澄、内閣學士聯元、太常寺卿袁昶在京城地方捐建專祠。
從翰林院侍讀學士恽毓鼎等請也。
○丙午。
世宗憲皇帝誕辰。
遣官祭奉先殿。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李經羲、據電奏、滇越鐵路籌辦巡警。
請派龔心湛督理。
又奏、拟委龔心湛接充邊防統領各等語。
均着照所請。
該部知道。
○科布多參贊大臣溥金滟閏奏、科城赈濟米石。
請展限三個月。
接續散放。
以示體恤。
允之。
○護理直隸總督崔永安奏、蘆綱各岸滞銷。
原停引目實難複額。
請援案推展五年。
以恤商艱。
下部議。
○湖廣總督陳夔龍奏、鄂省災民就撫人多。
非以工代赈。
不足以資安集。
拟将江襄潰口各處一律修複。
俾丁壯歸工。
老弱歸赈。
以裨赈務而救災黎。
又奏、籌築漢口系湖馬路。
以興商業。
均報聞。
○又奏、培築省城長堤。
添砌石矶二座。
并将保安門外舊片滟臿修複。
定名武泰。
工程一律完竣。
不敷經費。
分别籌給。
從此民居無昏墊之憂。
田地複耕桑之樂。
将來川粵漢鐵路開通以後。
需用商場。
蕩平爽垲。
為益更非淺鮮。
下部知之。
○以故敖漢劄薩克多羅郡王勒恩劄勒諾爾贊之叔棍布劄布襲爵。
○纂修官吳德鎮恭纂 總纂官熊方燧恭輯監修總裁世恭閱一簽正月初三日正總裁那月日專司蒿■禾本陸恭覆閱甲寅正月二十三日 徐月日 榮月日副總裁唐月日 宗室寶恭閱五簽十月初一日 陳恭閱四簽十一月初六日 熙月日 郭恭閱十一月十六日 宗室麒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