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二
關燈
小
中
大
原欲其折竹捍禦。
其責不輕于文臣。
有明之季。
文臣用事于中武臣宣力于外。
一二台閣本兵。
科道書生。
構謀倡議。
俱足以掣武臣之肘。
卒緻武備廢弛。
疆圉孔棘。
國事遂不可為。
此皆重文輕武之流弊。
不可不引為殷鑒。
所有武職人員。
現在所缺正一品之階。
應照朕前次欽定領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内大臣将軍為正一品之例。
增入一階。
其自正七品以下。
較之文職所少之五階。
亦應于内外武職衙門微末員弁内按其職掌。
酌定正從。
照文職一體厘訂以昭畫一等因。
欽此。
煌煌聖訓。
昭示千秋。
使文武無偏重之嫌。
而品秩有相當之例。
按之現今時勢。
尤宜切實遵行。
茲拟原本祖制。
于陸軍官佐品級内。
增入正一品一階。
以為武職大員晉秩加銜之地。
伏查欽定大清會典。
内載順治十二年。
鑄大将軍将軍印。
又載大将軍将軍以王貝勒貝子公及都統親信大臣充之。
現在日本亦以武官最高之級。
特加元帥稱号。
今拟稍事變通。
遇有正都統之積有勳勞者。
賜以大将軍或将軍名稱。
并賜以封号。
作為正一品。
既與文官品級無所差池。
按之舊日賞加宮銜辦法。
亦相符合。
此宜酌定者一。
向例鹽運使以上文官。
皆系肬■閑放道員分肬■閑放部選外補三項。
直隸州通判知縣均系奏補。
縣丞以下各官。
均系咨補。
各項軍官軍佐補官等差。
自應比照文官品級。
一律辦理。
拟請嗣後中等第二級以上各官佐。
均歸肬■閑放。
中等第三級各官佐。
及次第一二三級各官佐。
比照道員以下部選例。
均歸軍咨處會同陸軍部奏補。
額外軍官軍佐。
均歸咨補。
以免文武有所偏重。
庶可寓鼓舞變通之意。
于整齊畫一之中。
此宜酌定者二。
各國陸軍官制。
中等以下各官。
分掌警察步馬石滟駁工辎各隊事務。
悉于官名上冠以各隊字樣。
所以明職守。
示區别。
用意至為精審。
今拟仿此制。
自正參領以下各官。
均就所習之科目。
标以名稱。
使名實可以相符。
而任用亦克适當。
此宜酌定者三。
又原奏所定凡軍佐均于官名上加一同字。
以示與軍官有别。
竊為軍佐職掌。
各有專司。
門類不能一緻。
僅于官名上冠以同字。
亦嫌界限不清。
今拟仍照軍官辦法。
自副都統以下各官。
均就所習之科目。
标以專門之名稱。
以示區别而昭核實。
惟軍佐辦理軍事。
責任綦重。
一切體制。
亦應與軍官一律。
此宜酌定者四。
此外如額外軍官及軍士之類。
各有職司。
亦當分别階級。
厘定職名。
附于軍官之次。
俾歸完備。
謹将補官章程。
并軍官軍佐官職品目。
及比照文官補官等差。
分别繕單列表呈進。
如蒙俞允。
即由軍咨處分咨各該衙門欽遵辦理。
至此項軍官軍佐名目。
既經增訂。
所有陸軍衙署學堂局所規則。
以及營制饷章。
并各項訂設額缺補充軍職章程。
均由軍咨處陸續詳慎分别酌拟改訂。
候旨遵行。
從之。
摺包 ○貴胄法政學堂監督毓朗等奏、酌拟變通課程。
一正科宜增普通學年限。
二聽講班宜增法政學年限。
三正科宜修改法政學課程。
四聽講班宜别加普通學課程。
五宜附設豫備一科。
如所請行。
摺包 ○兩廣總督袁樹勳奏、遵籌粵東禁賭辦法。
請特降谕旨。
将闱姓盡明年截止。
以後無論何項考試。
不得再準商人承充。
彩票則截至本年冬底為止。
并不準他省彩票到粵運銷。
以一禁令澳門一隅。
向為賭徒嘯聚之所。
應仿照禁煙辦法。
據理阻止。
使外人無所藉口。
至番攤及基鋪山票。
承饷既钜。
應節節限制。
凡無賭之區。
不得再開賭博。
有饷之區。
仍着設法籌抵。
允行。
摺包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趙爾巽等、趙爾巽趙爾豐電奏悉、添撥邊兵入藏。
能否相宜。
前經谕令該大臣等豫為妥籌。
現據奏報情形。
川兵入藏。
固宜穩慎。
邊防尤不可忽。
仍着該大臣等審度機宜。
妥為因應。
傥或事出意外。
所需饷項。
即由四川無論何款先盡籌撥。
至勸谕達賴一節。
即着聯豫就近宣布朝廷德意。
妥為切實開導。
曉以利害。
俾令感悟。
免生事端。
所請派大臣赴藏之處。
着毋庸議。
電寄 ○又谕、電寄袁樹勳、電奏請将知府夏文炳留辦欽廉防務等語。
夏文炳系粵省奏調人員。
原可留粵委用。
惟粵滇邊防。
同為緊要。
滇省武備人員。
尤為缺乏。
夏文炳着仍遵前旨。
赴滇差委。
欽廉防務。
着袁樹勳遴員接辦。
電寄 ○纂修官歐家廉恭纂 總纂官熊方燧恭輯監修總裁世恭閱七簽正月初三日正總裁那月日專司蒿■禾本陸恭覆閱甲寅正月二十三日 徐月日 榮月日副總裁唐月日 宗室寶恭閱二簽九月廾九日 陳恭閱十簽十一月初三日 熙月日 郭恭閱十一月十六日 宗室麒月日
其責不輕于文臣。
有明之季。
文臣用事于中武臣宣力于外。
一二台閣本兵。
科道書生。
構謀倡議。
俱足以掣武臣之肘。
卒緻武備廢弛。
疆圉孔棘。
國事遂不可為。
此皆重文輕武之流弊。
不可不引為殷鑒。
所有武職人員。
現在所缺正一品之階。
應照朕前次欽定領侍<?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内大臣将軍為正一品之例。
增入一階。
其自正七品以下。
較之文職所少之五階。
亦應于内外武職衙門微末員弁内按其職掌。
酌定正從。
照文職一體厘訂以昭畫一等因。
欽此。
煌煌聖訓。
昭示千秋。
使文武無偏重之嫌。
而品秩有相當之例。
按之現今時勢。
尤宜切實遵行。
茲拟原本祖制。
于陸軍官佐品級内。
增入正一品一階。
以為武職大員晉秩加銜之地。
伏查欽定大清會典。
内載順治十二年。
鑄大将軍将軍印。
又載大将軍将軍以王貝勒貝子公及都統親信大臣充之。
現在日本亦以武官最高之級。
特加元帥稱号。
今拟稍事變通。
遇有正都統之積有勳勞者。
賜以大将軍或将軍名稱。
并賜以封号。
作為正一品。
既與文官品級無所差池。
按之舊日賞加宮銜辦法。
亦相符合。
此宜酌定者一。
向例鹽運使以上文官。
皆系肬■閑放道員分肬■閑放部選外補三項。
直隸州通判知縣均系奏補。
縣丞以下各官。
均系咨補。
各項軍官軍佐補官等差。
自應比照文官品級。
一律辦理。
拟請嗣後中等第二級以上各官佐。
均歸肬■閑放。
中等第三級各官佐。
及次第一二三級各官佐。
比照道員以下部選例。
均歸軍咨處會同陸軍部奏補。
額外軍官軍佐。
均歸咨補。
以免文武有所偏重。
庶可寓鼓舞變通之意。
于整齊畫一之中。
此宜酌定者二。
各國陸軍官制。
中等以下各官。
分掌警察步馬石滟駁工辎各隊事務。
悉于官名上冠以各隊字樣。
所以明職守。
示區别。
用意至為精審。
今拟仿此制。
自正參領以下各官。
均就所習之科目。
标以名稱。
使名實可以相符。
而任用亦克适當。
此宜酌定者三。
又原奏所定凡軍佐均于官名上加一同字。
以示與軍官有别。
竊為軍佐職掌。
各有專司。
門類不能一緻。
僅于官名上冠以同字。
亦嫌界限不清。
今拟仍照軍官辦法。
自副都統以下各官。
均就所習之科目。
标以專門之名稱。
以示區别而昭核實。
惟軍佐辦理軍事。
責任綦重。
一切體制。
亦應與軍官一律。
此宜酌定者四。
此外如額外軍官及軍士之類。
各有職司。
亦當分别階級。
厘定職名。
附于軍官之次。
俾歸完備。
謹将補官章程。
并軍官軍佐官職品目。
及比照文官補官等差。
分别繕單列表呈進。
如蒙俞允。
即由軍咨處分咨各該衙門欽遵辦理。
至此項軍官軍佐名目。
既經增訂。
所有陸軍衙署學堂局所規則。
以及營制饷章。
并各項訂設額缺補充軍職章程。
均由軍咨處陸續詳慎分别酌拟改訂。
候旨遵行。
從之。
摺包 ○貴胄法政學堂監督毓朗等奏、酌拟變通課程。
一正科宜增普通學年限。
二聽講班宜增法政學年限。
三正科宜修改法政學課程。
四聽講班宜别加普通學課程。
五宜附設豫備一科。
如所請行。
摺包 ○兩廣總督袁樹勳奏、遵籌粵東禁賭辦法。
請特降谕旨。
将闱姓盡明年截止。
以後無論何項考試。
不得再準商人承充。
彩票則截至本年冬底為止。
并不準他省彩票到粵運銷。
以一禁令澳門一隅。
向為賭徒嘯聚之所。
應仿照禁煙辦法。
據理阻止。
使外人無所藉口。
至番攤及基鋪山票。
承饷既钜。
應節節限制。
凡無賭之區。
不得再開賭博。
有饷之區。
仍着設法籌抵。
允行。
摺包 ○丙子。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趙爾巽等、趙爾巽趙爾豐電奏悉、添撥邊兵入藏。
能否相宜。
前經谕令該大臣等豫為妥籌。
現據奏報情形。
川兵入藏。
固宜穩慎。
邊防尤不可忽。
仍着該大臣等審度機宜。
妥為因應。
傥或事出意外。
所需饷項。
即由四川無論何款先盡籌撥。
至勸谕達賴一節。
即着聯豫就近宣布朝廷德意。
妥為切實開導。
曉以利害。
俾令感悟。
免生事端。
所請派大臣赴藏之處。
着毋庸議。
電寄 ○又谕、電寄袁樹勳、電奏請将知府夏文炳留辦欽廉防務等語。
夏文炳系粵省奏調人員。
原可留粵委用。
惟粵滇邊防。
同為緊要。
滇省武備人員。
尤為缺乏。
夏文炳着仍遵前旨。
赴滇差委。
欽廉防務。
着袁樹勳遴員接辦。
電寄 ○纂修官歐家廉恭纂 總纂官熊方燧恭輯監修總裁世恭閱七簽正月初三日正總裁那月日專司蒿■禾本陸恭覆閱甲寅正月二十三日 徐月日 榮月日副總裁唐月日 宗室寶恭閱二簽九月廾九日 陳恭閱十簽十一月初三日 熙月日 郭恭閱十一月十六日 宗室麒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