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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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統元年。
己酉。
閏二月。
辛巳朔。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趙爾巽、電奏悉。
四川按察使江毓昌、署提學使趙啟霖、均着迅赴新任。
趙啟霖毋庸來京請訓。
電寄 ○直隸總督楊士骧奏遵章改設巡警學堂。
暨各屬設立巡警教練所。
查天津巡警學堂。
設于光緒二十八年。
名曰北洋高等巡警學堂。
學員以二年畢業。
學兵以一年畢業。
省城巡警學堂。
設于光緒三十二年。
分高等普通兩班。
用速成教法。
高等學生。
以一年畢業。
普通學生。
以六個月畢業。
即以學資高下。
派充各廳州縣教員巡官區長等差。
現查畢業學生。
暫可敷用。
即饬寬定學期。
俾資深造。
當于省城天津各學堂。
添設完全高等警察一班。
定期四年畢業。
此後應即遵照奏定章程。
将限期課程。
一律更定。
以資遵守。
其各廳州縣向設巡警傳習所。
即饬遵章改為教練所。
應習科學。
及畢業限期。
亦一律遵章辦理。
俾歸畫一。
下部知之。
摺包 ○湖廣總督陳夔龍奏、湖北司局州縣。
入不敷出。
拟援案酌加契捐。
以資彌補。
查湖北田房稅契。
向止徵三分。
嗣因賠款。
加契捐三分。
現拟再加收三分。
以一分解儲司庫。
為調查等局常年之用。
以一分解儲善後局。
專供賠款不敷之用。
以一分留給州縣。
津貼公費之用。
下度支部議。
摺包 ○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劄拉豐阿奏、現将塔城領隊衙門酌量修改。
作為養正學堂。
延定各項教師。
挑選滿、漢、察哈爾、額魯特、吐爾扈特、哈薩克子弟。
酌拟章程。
擇期開學下部知之。
摺包 ○出使義國大臣錢恂奏義國農院舉行大會。
映■位會會議。
下部知之。
摺包 ○以和洽兵民。
賞駐天津日本陸軍少将中村愛三寶星。
摺包 ○以減撤京津<?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隊。
賞德國統帶遊擊巴司福等、寶星有差。
摺包 ○賞任滿回國義國使館<?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隊統帶海軍遊擊貝德孟迪寶星。
摺包 ○壬午。
谕内閣、三載考績。
為國家激揚大典。
内外滿漢諸臣。
有能共濟時艱。
勞勚最着者。
允宜特加甄叙。
其平庸衰病者。
亦難曲予優容。
茲當京察屆期。
吏部開單奏請。
朕詳加披閱。
軍機大臣總理外務部事務慶親王奕劻。
謹慎忠純。
勳勞懋着。
竭誠籌畫。
悉協機宜。
着交宗人府從優議叙。
大學士世續、張之洞、協辦大學士尚書鹿傳霖、大學士那桐、同心襄贊。
共矢慎勤。
均着交部議叙。
大學士孫家鼐、老成厚重。
血■乣望交孚。
新授東三省總督錫良、力任艱钜。
勞怨不辭。
直隸總督楊士骧、宣勤畿輔。
籌畫精詳。
兩江總督端方、規模宏遠。
應變有方山東巡撫袁樹勳籌辦新政。
任事實心。
均着交部議叙。
民政部右侍郎趙秉鈞、聲名平常。
着原品休緻。
餘着照舊供職。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吏部奏、恭遇恩诏。
應否給蔭各官。
開單請旨一摺。
其曾任實缺應給蔭者。
着準其給蔭餘均毋庸給蔭。
現月 ○軍機處奏、本處奏定新章。
額設章京。
滿十六員。
漢十八員。
拟懇每遇京察年分。
準照奏定額缺。
不論實缺候補。
合并計算。
每六員内遴選實官合例者保送一等一員。
從之。
現月 ○督辦津浦鐵路大臣呂海寰等奏、濟南黃河橋空加寬。
派員核實勘估。
得旨、着該大臣等随時體察情形。
妥慎辦理。
現月 ○以左翼總兵烏珍為民政部左侍郎。
調倉場侍郎林紹年為民政部右侍郎。
現月 ○癸未。
谕内閣、都察院奏、現屆舉行京察之期。
謹将聲名平常。
未孚血■乣望之員。
據實倢■<?曰融>■<?石木>劾一摺。
給事中李灼華、掌雲南道禦史俾壽、掌浙江道禦史常徽、均着回原衙門行走。
○谕軍機大臣等、欽天監奏、選擇崇陵興工吉期一摺。
着于閏二月十七日敬謹興工。
○都察院奏、吏部員外郎黃允中、條陳立憲期近。
學務最關切要。
宜益求完善周備。
下學部知之。
現月摺包 ○又奏、直隸安平廪生趙榮章等條陳。
移墾實邊。
宜急辦者二。
一請頒特旨。
示天下立定宗旨。
使朝野上下。
全力趨重墾務。
一擇要分起。
務收移墾實效。
以資觀感。
宜徐圖者二。
一修通道路。
一豫行調查。
并豫儲人才。
下農工商部知之。
現月摺包 ○以候補侍郎俞廉三為創場侍郎。
現月 ○以左翼翼尉鶴春署左翼總兵。
現月 ○以行為卑鄙。
革湖北<?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昌營中軍守備王開順職。
摺包 ○甲申。
谕内閣、國家設官分職。
各有應盡責任。
現在朝廷豫備立憲。
屢降谕旨。
不啻三令五申。
然所望于贊助新猷。
實惟内外諸臣是賴。
近觀内外諸臣中。
公忠體國。
勤勞将事者。
固不乏人。
然涉于推诿敷衍者。
仍所難免。
自此宣谕以後。
内則責成各該部院衙門堂官。
外則責成各省督撫大吏。
舉凡應辦要政。
及一切關于豫備立憲各事宜。
皆當次第籌畫。
督率所屬官員。
認真辦理。
上以副朝廷倚畀之隆。
下以慰薄海蒼生之望。
如能各盡其職。
定必優加賞赉。
傥敢敷衍因循。
空言塞責。
放棄責任。
上以诿過于朝廷。
下以累及于民庶。
朕惟治以應得之咎。
決不姑從寬貸也。
将此通谕知之。
現月 ○又谕、禮部議奏滿漢服制一摺。
現當豫備立憲。
滿漢服制一事。
尤為倫紀攸關。
自應統歸畫一。
嗣後内外各衙門丁憂人員。
無論滿漢。
一律離任終制。
其有責任重要。
關系大局。
勢難暫離。
不能不從權奪情者。
應聽候特旨遵行。
至一切喪服事宜。
着禮學館詳細編訂。
奏明辦理。
另片奏、丁憂之漢員在外投效。
滿員在部當差。
應如何定章。
請饬吏部詳議具奏等語。
着會議政務處。
會同吏部議奏。
尋奏、拟将關于吏部考核之京外滿漢丁憂文職人員。
應行開缺終制。
及改為署任奏準留差者。
酌訂章程十一條。
至武職丁憂。
事同一律。
事關定制。
文武皆同。
謹并訂武職丁憂人員章程十二條呈覽。
從之。
現月 ○又谕、昨日吳士鑒所進西洋通史講義。
尚屬可觀。
嗣後進講諸臣。
務當于各書中有關一切新政憲法之處。
詳慎采擇。
剀切敷陳。
俾有益于朕殷殷求治變法維新之至意。
斷不可摭拾空言謬論。
無補時艱為要。
現月 ○又谕、昨據都察院奏倢■<?曰融>■<?石木>李灼華等一摺。
已照所請懲處矣。
朝廷為言路中揚清激濁。
具有深衷。
嗣後凡有言責諸臣。
仍當慎體朕意。
于一切新政得失利病。
吾民疾苦。
皆須剀切敷陳。
屏除邪說。
當以李灼華等為戒。
勿蹈故轍。
用副朝廷虛懷納谏。
期裨萬幾之至意。
現月 ○禮部奏、禮學開館。
酌拟凡例十九條。
開單進呈。
一修明禮教。
以大清通禮為主。
其有因革損益。
于篇末概加後案。
一通禮詳載朝廟之禮。
而略于士庶。
又不載圖說。
今責成臣部修明禮教。
移易風俗。
則修書宗旨。
自應于民禮加詳。
于吉兇軍兵嘉五禮外。
增入曲禮一門。
遵照會典則例。
并新修法律憲法。
将屬于民事之軌物法度。
斟酌厘訂。
其敝俗有亟宜裁革者。
并纂輯各家正俗之說附後。
并載明禮器圖喪服圖等。
期便民閑誦習踐行。
一
己酉。
閏二月。
辛巳朔。
谕軍機大臣等、電寄趙爾巽、電奏悉。
四川按察使江毓昌、署提學使趙啟霖、均着迅赴新任。
趙啟霖毋庸來京請訓。
電寄 ○直隸總督楊士骧奏遵章改設巡警學堂。
暨各屬設立巡警教練所。
查天津巡警學堂。
設于光緒二十八年。
名曰北洋高等巡警學堂。
學員以二年畢業。
學兵以一年畢業。
省城巡警學堂。
設于光緒三十二年。
分高等普通兩班。
用速成教法。
高等學生。
以一年畢業。
普通學生。
以六個月畢業。
即以學資高下。
派充各廳州縣教員巡官區長等差。
現查畢業學生。
暫可敷用。
即饬寬定學期。
俾資深造。
當于省城天津各學堂。
添設完全高等警察一班。
定期四年畢業。
此後應即遵照奏定章程。
将限期課程。
一律更定。
以資遵守。
其各廳州縣向設巡警傳習所。
即饬遵章改為教練所。
應習科學。
及畢業限期。
亦一律遵章辦理。
俾歸畫一。
下部知之。
摺包 ○湖廣總督陳夔龍奏、湖北司局州縣。
入不敷出。
拟援案酌加契捐。
以資彌補。
查湖北田房稅契。
向止徵三分。
嗣因賠款。
加契捐三分。
現拟再加收三分。
以一分解儲司庫。
為調查等局常年之用。
以一分解儲善後局。
專供賠款不敷之用。
以一分留給州縣。
津貼公費之用。
下度支部議。
摺包 ○塔爾巴哈台參贊大臣劄拉豐阿奏、現将塔城領隊衙門酌量修改。
作為養正學堂。
延定各項教師。
挑選滿、漢、察哈爾、額魯特、吐爾扈特、哈薩克子弟。
酌拟章程。
擇期開學下部知之。
摺包 ○出使義國大臣錢恂奏義國農院舉行大會。
映■位會會議。
下部知之。
摺包 ○以和洽兵民。
賞駐天津日本陸軍少将中村愛三寶星。
摺包 ○以減撤京津<?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隊。
賞德國統帶遊擊巴司福等、寶星有差。
摺包 ○賞任滿回國義國使館<?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隊統帶海軍遊擊貝德孟迪寶星。
摺包 ○壬午。
谕内閣、三載考績。
為國家激揚大典。
内外滿漢諸臣。
有能共濟時艱。
勞勚最着者。
允宜特加甄叙。
其平庸衰病者。
亦難曲予優容。
茲當京察屆期。
吏部開單奏請。
朕詳加披閱。
軍機大臣總理外務部事務慶親王奕劻。
謹慎忠純。
勳勞懋着。
竭誠籌畫。
悉協機宜。
着交宗人府從優議叙。
大學士世續、張之洞、協辦大學士尚書鹿傳霖、大學士那桐、同心襄贊。
共矢慎勤。
均着交部議叙。
大學士孫家鼐、老成厚重。
血■乣望交孚。
新授東三省總督錫良、力任艱钜。
勞怨不辭。
直隸總督楊士骧、宣勤畿輔。
籌畫精詳。
兩江總督端方、規模宏遠。
應變有方山東巡撫袁樹勳籌辦新政。
任事實心。
均着交部議叙。
民政部右侍郎趙秉鈞、聲名平常。
着原品休緻。
餘着照舊供職。
現月 ○谕軍機大臣等、吏部奏、恭遇恩诏。
應否給蔭各官。
開單請旨一摺。
其曾任實缺應給蔭者。
着準其給蔭餘均毋庸給蔭。
現月 ○軍機處奏、本處奏定新章。
額設章京。
滿十六員。
漢十八員。
拟懇每遇京察年分。
準照奏定額缺。
不論實缺候補。
合并計算。
每六員内遴選實官合例者保送一等一員。
從之。
現月 ○督辦津浦鐵路大臣呂海寰等奏、濟南黃河橋空加寬。
派員核實勘估。
得旨、着該大臣等随時體察情形。
妥慎辦理。
現月 ○以左翼總兵烏珍為民政部左侍郎。
調倉場侍郎林紹年為民政部右侍郎。
現月 ○癸未。
谕内閣、都察院奏、現屆舉行京察之期。
謹将聲名平常。
未孚血■乣望之員。
據實倢■<?曰融>■<?石木>劾一摺。
給事中李灼華、掌雲南道禦史俾壽、掌浙江道禦史常徽、均着回原衙門行走。
○谕軍機大臣等、欽天監奏、選擇崇陵興工吉期一摺。
着于閏二月十七日敬謹興工。
○都察院奏、吏部員外郎黃允中、條陳立憲期近。
學務最關切要。
宜益求完善周備。
下學部知之。
現月摺包 ○又奏、直隸安平廪生趙榮章等條陳。
移墾實邊。
宜急辦者二。
一請頒特旨。
示天下立定宗旨。
使朝野上下。
全力趨重墾務。
一擇要分起。
務收移墾實效。
以資觀感。
宜徐圖者二。
一修通道路。
一豫行調查。
并豫儲人才。
下農工商部知之。
現月摺包 ○以候補侍郎俞廉三為創場侍郎。
現月 ○以左翼翼尉鶴春署左翼總兵。
現月 ○以行為卑鄙。
革湖北<?目辟>行<?匧心>口<?韋未><?夗貝>昌營中軍守備王開順職。
摺包 ○甲申。
谕内閣、國家設官分職。
各有應盡責任。
現在朝廷豫備立憲。
屢降谕旨。
不啻三令五申。
然所望于贊助新猷。
實惟内外諸臣是賴。
近觀内外諸臣中。
公忠體國。
勤勞将事者。
固不乏人。
然涉于推诿敷衍者。
仍所難免。
自此宣谕以後。
内則責成各該部院衙門堂官。
外則責成各省督撫大吏。
舉凡應辦要政。
及一切關于豫備立憲各事宜。
皆當次第籌畫。
督率所屬官員。
認真辦理。
上以副朝廷倚畀之隆。
下以慰薄海蒼生之望。
如能各盡其職。
定必優加賞赉。
傥敢敷衍因循。
空言塞責。
放棄責任。
上以诿過于朝廷。
下以累及于民庶。
朕惟治以應得之咎。
決不姑從寬貸也。
将此通谕知之。
現月 ○又谕、禮部議奏滿漢服制一摺。
現當豫備立憲。
滿漢服制一事。
尤為倫紀攸關。
自應統歸畫一。
嗣後内外各衙門丁憂人員。
無論滿漢。
一律離任終制。
其有責任重要。
關系大局。
勢難暫離。
不能不從權奪情者。
應聽候特旨遵行。
至一切喪服事宜。
着禮學館詳細編訂。
奏明辦理。
另片奏、丁憂之漢員在外投效。
滿員在部當差。
應如何定章。
請饬吏部詳議具奏等語。
着會議政務處。
會同吏部議奏。
尋奏、拟将關于吏部考核之京外滿漢丁憂文職人員。
應行開缺終制。
及改為署任奏準留差者。
酌訂章程十一條。
至武職丁憂。
事同一律。
事關定制。
文武皆同。
謹并訂武職丁憂人員章程十二條呈覽。
從之。
現月 ○又谕、昨日吳士鑒所進西洋通史講義。
尚屬可觀。
嗣後進講諸臣。
務當于各書中有關一切新政憲法之處。
詳慎采擇。
剀切敷陳。
俾有益于朕殷殷求治變法維新之至意。
斷不可摭拾空言謬論。
無補時艱為要。
現月 ○又谕、昨據都察院奏倢■<?曰融>■<?石木>李灼華等一摺。
已照所請懲處矣。
朝廷為言路中揚清激濁。
具有深衷。
嗣後凡有言責諸臣。
仍當慎體朕意。
于一切新政得失利病。
吾民疾苦。
皆須剀切敷陳。
屏除邪說。
當以李灼華等為戒。
勿蹈故轍。
用副朝廷虛懷納谏。
期裨萬幾之至意。
現月 ○禮部奏、禮學開館。
酌拟凡例十九條。
開單進呈。
一修明禮教。
以大清通禮為主。
其有因革損益。
于篇末概加後案。
一通禮詳載朝廟之禮。
而略于士庶。
又不載圖說。
今責成臣部修明禮教。
移易風俗。
則修書宗旨。
自應于民禮加詳。
于吉兇軍兵嘉五禮外。
增入曲禮一門。
遵照會典則例。
并新修法律憲法。
将屬于民事之軌物法度。
斟酌厘訂。
其敝俗有亟宜裁革者。
并纂輯各家正俗之說附後。
并載明禮器圖喪服圖等。
期便民閑誦習踐行。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