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清帝第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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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纂((俄彼得變政記))成書呈請代奏折(上清帝第七書) 光緒二十四年二月二十日 具呈工部主事康有為為譯纂《俄彼得變政記》成書,可考由弱緻強之故,呈請代奏事。

     竊頃強鄰四逼,國勢危蹙,皇上憂勞時變,亟籌自強,量勢審時,必有取法,将笃守祖宗之舊法耶?則大地忽通,數十強國環迫,皆祖宗所未遇,必不能執舊方以醫變症也。

    将近采漢唐宋明之法度耶?則接鄰諸國,文學極盛,迥非匈奴、突厥、契丹犷野之風,又漢唐宋明所未有也。

    将上法唐虞三代之治,道德純備矣,而時勢少異,或慮有一二迂闊,而遠于事情者。

     臣竊考之地球富樂莫如美,而民主之制,與中國不同強盛莫如英、德,而君民共主之制,仍與中國少異。

    惟俄國,其君權最尊,體制崇嚴,與中國同。

    其始為瑞典削弱,為泰西擯鄙,亦與中國同。

    然其以君權變法,轉弱為強,化衰為盛之速者,莫如俄前主大彼得。

    故中國變法莫如法俄,以君權變法,莫如采法彼得。

    職前言至近之譜迹,可臨摹者也。

    職搜采彼得變政之事,苦中國群書皆未譯出,無從考其崖略。

    職披考西書,得彼得本傳,即為譯出,旁搜記乘,稍益加詳。

    于是彼得行事,粗見本末矣。

     考彼得之能辟地萬裡,創霸大地者,豈有他哉!不過纡尊降貴,遊曆師學而已。

    以欲變法自強之故,而師學他國,非徒纡尊降貴,且不惜易服為仆隸、辱身為工匠焉。

    凡強敵之長技,必通曉而摹仿之凡萬國之美法,必采擇而變行之。

    此其神武獨授,破盡格式,操縱自在,動作非常,以發揚神智,丕變國俗。

    其舉動為千古英主之所無,故其創業遂為大地萬國之雄霸。

     《易》日:“天行健。

    ”又曰:“武人為于大君。

    ”《書》曰:“錫王勇智。

    ”《詩》曰:“武王桓撥。

    ”彼得大力自運,乾坤擂垠,剛武健撥,勇智天錫,宜其遠撫長駕,創業垂統,聲威赫然也。

    昔勾踐為吳夫差前驅而沼吳晉文公遊曆十九年,知民情僞,而創霸殷武丁舊勞于外,爰暨小人而稱宗舜耕稼陶漁而為聖帝。

    蓋虛驕尊大者,禍之媒卑飛斂翼者,擊之漸。

    人主不患體制之不尊,而患太尊天下不患治安之無策,而患不取,此所以危敗接踵也。

    昔緬甸勢弱将亡,觐見英使,英使不跪,尚須以黃布作帷,遮其下體安南國權已削,而下僚尚不得見其主,并遞條陳。

    觀緬甸、安南之所以亡,考俄之所以霸,以皇上之聖,鑒觀得失,果何擇焉? 今明知法敝(弊)不能不變,而卒不能變者,大率為體制所拘,與天下賢士不接,不能大變也。

    夫威權者,實也體制者,虛也。

    皇上既自強之後,鞭笞四夷,大地内外,悉主悉臣,欲崇體制,何求不得?若土地聽人割據,疆臣為人勒逐,鐵路聽人興築,礦産聽人搜求,至自築鐵路、自借款、自通商而不可得,俯首聽命,惟敵所為,無複自主之權,亦無保國之術,雖我待藩屬如朝鮮、越南,尚未限禁至是。

    既迥非祖宗一統之舊,且并非泰西平等之邦,若仍用舊時體制,以為尊崇,是甘蹈越南、緬甸之覆轍,而反勾踐、武丁、帝舜之良圖,竊為皇上不取也。

     嘗考中國敗弱之由,百弊叢積,皆由體制尊隔之故,自知縣号稱親民,而吏役千數人,盤隔于内,山野數百裡,遼隔于外,小民有冤,呼号莫達,累上而為知府,則千裡剖符之寄,又累上而為司道,則百城屏藩之任,然上未得具折以上達,下須行縣乃逮民。

    若夫督撫之尊,去民益遠,百縣之地,為事更繁。

    積弊如山,疾苦如海,既已漫無省識,安能發之奏章?一省一人,一月數折,隔塞甚矣,何能為治?京師百寮千萬,非無人才,而惟九卿台谏,方能上達,故直省民數雖四萬萬,而達官僅數十,餘皆隔絕,是雖有四萬萬人,而實俱棄之。

    樞臣位尊體重,禮絕百寮,卿貳大臣,不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