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試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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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初起,右武,其于文事,亦不數數焉,大要各以其途進。
然庚戌诏,見天子意在矣。
百餘年來,日以益重,非從此出者,多見擯異途,不辄當要津,此豈一朝一夕哉!作《科試考》。
初設科舉條格诏:洪武三年五月初一日,奉天承運皇帝诏曰: 朕聞成周之制,取材于貢士,故賢者在職,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
是以風俗淳美,國易為治,而教化彰顯也。
漢唐及宋,科舉取士,各有定制。
然但貴詞章之學,而未求六藝之全。
至于前元,依古設科,待士甚優。
而權豪勢要之官每納奔競之人,辛勤歲月,辄竊仕祿,所得資品,或居士人之上。
懷材抱德之賢恥于并進,甘隐山林而不起,風俗之弊,一至于此。
今朕統一中國,外撫四夷,與斯民共享升平之治。
所慮官非其人,有傷吾民,願得君子而用之。
自洪武三年八月為始,特設科舉,以取懷材抱德之士,務在經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質得中,名實相稱。
其中選者,朕将親策于廷,觀其學識,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
果有材學出衆者,待以顯擢。
使中行文武皆由科舉而選,非科舉,毋得與官。
敢有遊食奔競之徒,坐以重罪,以稱朕責實求賢之意。
所有合行事宜,條列于後: 一、鄉試、會試文字程序。
第一場,試《五經》義,各試本經一道。
不拘舊格,惟務經旨通暢,限五百字以上。
《易》程朱氏注、古注疏,《書》蔡氏《傳》、古注疏,《詩》朱氏《傳》、古注疏,《春秋》左氏、公羊、榖梁、胡氏、張洽《傳》,《禮記》古注疏。
《四書》義一道,限三百字以上。
第二場,試禮樂論,限三百字以上。
诏诰表箋。
第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一道。
惟務直述,不尚文藻,限一千字以上。
第三場畢後十日面試,騎觀其馳驟便捷,射觀其中數多寡,書觀其筆畫端楷,律觀其講解詳審。
殿試,時務策一道,惟務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一、出身。
第一甲第一名從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賜進士及第。
第二甲一十七名,正七品,賜進士出身。
第三甲八十名,正八品,賜同進士出身。
一、鄉試。
各省并直隸府州等處,通選五百名為率。
人材衆多去處,不拘額數。
若人材未備不及數者,從實充貢。
河南省四十名,山東省四十名,山西省四十名,陜西省四十名,北平省四十名,福建省四十名,江西省四十名,浙江省四十名,湖廣省四十名,廣西省二十五名,在京鄉試直隸府州一百名。
一、會試額取一百名。
一、高麗國、安南、占城等國,如有經明行修之士,各就本國鄉試,貢赴京師會試,不拘額數選取。
一、開試日期。
鄉試,八月初九日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
會試,次年二月初九日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
殿試,三月初三日。
一、三年一次開試。
一、于洪武三年鄉試,洪武四年會試。
一、各省自行鄉試,其直隸府州赴京鄉試。
凡舉,各具籍貫、年甲、三代、本姓。
鄉裡舉保,州縣申行省印卷。
鄉試中者,行省咨解中書省,判送禮部印卷會試。
一、仕宦已入流品,及曾于前元登科并曾仕宦者,不許應試。
其餘各色人民并流寓各處者,一體應試。
一、有過罷閑人吏、娼優之人,并不得應試。
一、應舉不第之人,不許諠鬧,摭拾考官及擅擊登聞鼔,違者究治。
一、凡試官,不得将弟男子侄親屬狥私取中,違者許赴省台指實陳告。
一、科舉取士,務得全材。
但恐開設之初,騎射書算未能徧習,除今科免試外,候二年之後,須要兼全,方許中選。
於戲!設科取士,期必得乎全材。
任官惟能,庶可成于治道。
咨爾有衆,體朕至懷。
故茲诏示,想宜知悉。
按洪武三年庚戌始開科,就試者鄉舉士百二十三人,中式者七十二人。
主試則禦史中丞劉基、治書侍禦史秦裕伯,同考則翰林侍讀學士詹同、弘文館學士睢稼、起居注樂韶鳳、尚寶丞吳潛、國史編修宋濂,而序錄出于濂。
中式士未及會試,悉授官。
四年,京畿鄉試,兵部尚書吳琳、國子司業宋濂。
濂仍為序。
尋合諸省之士會試,凡二百人,中式者百二十人。
知貢舉官,特進中書省右丞相忠勤伯汪廣洋、左丞相胡惟庸。
主文,禮部尚書陶凱、前翰林侍講學士潘庭堅。
考試,翰林侍讀學士詹同、國子司業宋濂、吏部員外郎原本、前貢士鮑恂、掌院吏部右侍郎顧貞。
監試,禦史孔希魯、宋圭。
提調兼印卷,禮部尚書楊訓文。
同印卷,中書左司郎中孫煜祖。
提調,禮部侍郎秦文繹、禮部主事姜漸。
受卷,吏部主事林光弼。
彌封,兵部主事許方。
謄錄,蘇州教授貢穎之。
對讀,翰林應奉文字唐肅、禮部主事張孟兼。
此外又有監門、搜檢、巡綽鎮撫,供給主事及掌行科舉文字省掾令史,供給、奏差等官。
廷試,總調則前汪廣洋、胡惟庸。
讀卷,祭酒魏觀、博士孫吾與給事中李顧、修撰王僎。
監試,禦史馬貫、徐汝舟。
掌卷,工部員外郎牛諒。
受卷,工部主事周寅。
彌封,秘書監丞陶誼。
對讀,尚寳丞魏潛、編修蔡玄。
提調,前陶凱、楊訓文。
以官品考之,尚書、祭酒正三品,侍郎、侍讀學士正四品,給事中從四品,左司郎中、司業正五品,員外正六品,主事、應奉、修撰正七品,編修、秘書正八品。
是歲取中俞友仁等。
廷試,賜吳伯宗、郭翀、吳公達俱及第。
狀元授員外郎,餘及出身俱授主事,同出身授縣丞。
會元亦授縣丞。
高麗生入試者三人,唯金濤登
然庚戌诏,見天子意在矣。
百餘年來,日以益重,非從此出者,多見擯異途,不辄當要津,此豈一朝一夕哉!作《科試考》。
初設科舉條格诏:洪武三年五月初一日,奉天承運皇帝诏曰: 朕聞成周之制,取材于貢士,故賢者在職,而其民有士君子之行。
是以風俗淳美,國易為治,而教化彰顯也。
漢唐及宋,科舉取士,各有定制。
然但貴詞章之學,而未求六藝之全。
至于前元,依古設科,待士甚優。
而權豪勢要之官每納奔競之人,辛勤歲月,辄竊仕祿,所得資品,或居士人之上。
懷材抱德之賢恥于并進,甘隐山林而不起,風俗之弊,一至于此。
今朕統一中國,外撫四夷,與斯民共享升平之治。
所慮官非其人,有傷吾民,願得君子而用之。
自洪武三年八月為始,特設科舉,以取懷材抱德之士,務在經明行修,博古通今,文質得中,名實相稱。
其中選者,朕将親策于廷,觀其學識,品其高下,而任之以官。
果有材學出衆者,待以顯擢。
使中行文武皆由科舉而選,非科舉,毋得與官。
敢有遊食奔競之徒,坐以重罪,以稱朕責實求賢之意。
所有合行事宜,條列于後: 一、鄉試、會試文字程序。
第一場,試《五經》義,各試本經一道。
不拘舊格,惟務經旨通暢,限五百字以上。
《易》程朱氏注、古注疏,《書》蔡氏《傳》、古注疏,《詩》朱氏《傳》、古注疏,《春秋》左氏、公羊、榖梁、胡氏、張洽《傳》,《禮記》古注疏。
《四書》義一道,限三百字以上。
第二場,試禮樂論,限三百字以上。
诏诰表箋。
第三場,試經史時務策一道。
惟務直述,不尚文藻,限一千字以上。
第三場畢後十日面試,騎觀其馳驟便捷,射觀其中數多寡,書觀其筆畫端楷,律觀其講解詳審。
殿試,時務策一道,惟務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一、出身。
第一甲第一名從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賜進士及第。
第二甲一十七名,正七品,賜進士出身。
第三甲八十名,正八品,賜同進士出身。
一、鄉試。
各省并直隸府州等處,通選五百名為率。
人材衆多去處,不拘額數。
若人材未備不及數者,從實充貢。
河南省四十名,山東省四十名,山西省四十名,陜西省四十名,北平省四十名,福建省四十名,江西省四十名,浙江省四十名,湖廣省四十名,廣西省二十五名,在京鄉試直隸府州一百名。
一、會試額取一百名。
一、高麗國、安南、占城等國,如有經明行修之士,各就本國鄉試,貢赴京師會試,不拘額數選取。
一、開試日期。
鄉試,八月初九日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
會試,次年二月初九日第一場,十二日第二場,十五日第三場。
殿試,三月初三日。
一、三年一次開試。
一、于洪武三年鄉試,洪武四年會試。
一、各省自行鄉試,其直隸府州赴京鄉試。
凡舉,各具籍貫、年甲、三代、本姓。
鄉裡舉保,州縣申行省印卷。
鄉試中者,行省咨解中書省,判送禮部印卷會試。
一、仕宦已入流品,及曾于前元登科并曾仕宦者,不許應試。
其餘各色人民并流寓各處者,一體應試。
一、有過罷閑人吏、娼優之人,并不得應試。
一、應舉不第之人,不許諠鬧,摭拾考官及擅擊登聞鼔,違者究治。
一、凡試官,不得将弟男子侄親屬狥私取中,違者許赴省台指實陳告。
一、科舉取士,務得全材。
但恐開設之初,騎射書算未能徧習,除今科免試外,候二年之後,須要兼全,方許中選。
於戲!設科取士,期必得乎全材。
任官惟能,庶可成于治道。
咨爾有衆,體朕至懷。
故茲诏示,想宜知悉。
按洪武三年庚戌始開科,就試者鄉舉士百二十三人,中式者七十二人。
主試則禦史中丞劉基、治書侍禦史秦裕伯,同考則翰林侍讀學士詹同、弘文館學士睢稼、起居注樂韶鳳、尚寶丞吳潛、國史編修宋濂,而序錄出于濂。
中式士未及會試,悉授官。
四年,京畿鄉試,兵部尚書吳琳、國子司業宋濂。
濂仍為序。
尋合諸省之士會試,凡二百人,中式者百二十人。
知貢舉官,特進中書省右丞相忠勤伯汪廣洋、左丞相胡惟庸。
主文,禮部尚書陶凱、前翰林侍講學士潘庭堅。
考試,翰林侍讀學士詹同、國子司業宋濂、吏部員外郎原本、前貢士鮑恂、掌院吏部右侍郎顧貞。
監試,禦史孔希魯、宋圭。
提調兼印卷,禮部尚書楊訓文。
同印卷,中書左司郎中孫煜祖。
提調,禮部侍郎秦文繹、禮部主事姜漸。
受卷,吏部主事林光弼。
彌封,兵部主事許方。
謄錄,蘇州教授貢穎之。
對讀,翰林應奉文字唐肅、禮部主事張孟兼。
此外又有監門、搜檢、巡綽鎮撫,供給主事及掌行科舉文字省掾令史,供給、奏差等官。
廷試,總調則前汪廣洋、胡惟庸。
讀卷,祭酒魏觀、博士孫吾與給事中李顧、修撰王僎。
監試,禦史馬貫、徐汝舟。
掌卷,工部員外郎牛諒。
受卷,工部主事周寅。
彌封,秘書監丞陶誼。
對讀,尚寳丞魏潛、編修蔡玄。
提調,前陶凱、楊訓文。
以官品考之,尚書、祭酒正三品,侍郎、侍讀學士正四品,給事中從四品,左司郎中、司業正五品,員外正六品,主事、應奉、修撰正七品,編修、秘書正八品。
是歲取中俞友仁等。
廷試,賜吳伯宗、郭翀、吳公達俱及第。
狀元授員外郎,餘及出身俱授主事,同出身授縣丞。
會元亦授縣丞。
高麗生入試者三人,唯金濤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