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言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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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日食。
逐貴溪去。
時諸城一人在內閣,中秋分宜入內閣。
甲辰,諸城以二子舉進士,為言官所劾,父子並削籍。
數月後,靈寶許太宰、石首張宗伯二人同入內閣。
丙午,許乞緻仕,閑住去。
張病卒。
是冬復召貴溪。
貴溪至,而壽寧侯張延齡死於西市。
戊申冬,貴溪亦如之。
二百二十六 溥洽字南洲,浙江山陰人。
洪武初,薦高僧入京,歷陞左善世。
靖難兵起,為建文君設藥師燈懺詛長陵。
金川門開,又為建文君削髮。
長陵即位,微聞其事,囚南洲十餘年。
榮國公疾革,長陵遣人問所欲言,言願釋溥洽。
長陵從之。
釋出獄時,白髮長數寸覆額矣。
走大興隆寺,拜榮國公床下,曰:「吾餘生少師賜也。
」仁宗復其官。
卒年八十二。
二百二十七 南京吏部題名記首高暠,洪武三年任,次張銘善,次郎本中,次陳修,又次滕毅。
毅註洪武四年任。
今考毅於初設吏部時[七],與楊士義等六人為六部尚書,入見奉天殿,受面諭。
毅後趙瑁,瑁後高暠、李信、詹同。
同洪武四年為尚書,兼翰林學士承旨,七年出吏部,為翰林學士承旨呂熙代之。
題名乃雲洪武七年任。
張、郎、陳三人亦非相繼,並在革中書省後為尚書。
洪彜在翟善之前,劉松在偰斯之後。
題名以「偰」為「揭」,乃後有洪彜,而無劉松。
松署尚書,陳敬、餘熂皆試尚書,尋為真。
翟善驗封署郎中事,主事,署部,尋為真。
二百二十八 嘉靖丁未秋,兵書陳經被劾,王以旂代陳。
未幾,以河套議,出陝西總兵,督邊務,劉儲秀代之。
劉循例疏辭,上怒,削籍去,趙廷瑞代之。
不半年,兵部更四尚書。
近年兵書最久者張瓚,邊事大壞自瓚始。
瓚有才略,無奈其好貨何! 二百二十九 洪武辛亥,禮官崔亮定外官慶賀禮,以武臣為班首。
壬戌,廣東布政司請慶賀班秩,孝陵曰:「行禮於藩司,班首以品秩叙。
」今都司無實授者,惟實授都指揮使,正二品,乃得為班首。
二百三十 吳元年,選郡縣官三百三十四人,賞綺布道裡費及其父母妻子有差,著為令。
曰:「以養汝廉奉公,無漁民也。
」洪武元年,詔中書省自今除府、州、縣官,賜銀十兩,布六疋。
徵天下賢才為守令,厚賜而遣之。
二百三十一 滿四,固原土胡也。
驍捷好殺,時出劫行人,掠牛馬,聚惡少食飲。
參將劉清、指揮馬傑稍法繩之,四賂掠資即解。
即數日,又復中他事收捕。
捕至辄得賄,賄已又捕。
四大恨曰:「必殺此二人者。
」成化四年四月遂反,不數月有衆二萬。
廷議,請敕鎮守問激變故,敕未至,清進與賊戰,大敗。
寧遠伯、廣義伯、巡撫陳價、都指揮費良,皆敗或死。
兵部請合陝西、延綏、寧夏三鎮兵進勦,賊益肆,行劫攻城,殺掠吏民,羽書交至。
以都督劉玉為總兵,副都禦史項忠提督軍務,會巡撫馬文升討賊。
忠未至陝,陝西、寧夏兵先至,不俟延綏兵輒進,大敗。
四盡奪兩鎮軍器,聞大兵且至,退保石城山。
忠等分兵七屯合圍之,戒勿戰困賊。
伏羌伯毛忠違命先登敗死。
賊益張,言且攻西安。
兵部尚書程信請改命撫寧侯永總京、邊軍四萬往討。
大設賞格,擒四者賞金五百兩,銀倍之,官世指揮使。
四人共,亦如之。
十一月,忠圍賊益急,度必破賊。
又聞別命將,不敢輒止。
奏言,宜令新總兵星馳赴援,倘不日破賊,別奏止兵。
上手忠奏,付太監懷恩等召兵部議。
內閣信曰:「兵行不可緩。
」彭時、商輅曰:「賊不能出,入山自保,我兵困之甚固。
觀忠疏,賊不足憂也。
」信曰:「不然,忠且退至平涼未可知,敢必其能困賊耶!」尚書白圭、侍郎李震相視不言。
時曰:「然則度京軍當何時抵固原?」信曰:「明春二三月。
」時曰:「勝負決今冬,奈何至明年!觀忠奏,賊憊矣,止京軍便。
」太監曰:「然,然則邊軍去乎?」時曰:「亦不去便。
」輅曰:「留京軍而遣邊軍便。
」信大不平,謂人曰:「忠敗,陝西動搖,內閣不得辭其責。
」內閣又輒言:「忠足辦滅賊,觀其疏歲終賊平矣。
」是月丁醜,忠計擒四。
十二月捷音至。
明年正月,檻送四等三百人至京師。
太監問反故,曰:「無奈,清、傑侵剝我也。
」四等淩遲,亦斬清、傑。
二百三十二 皇祖製太廟祭器[八],曰:「今之不可為古,猶古之不可為今。
禮順人情,可以義起,所貴斟酌得宜,必有損益。
近世泥古,好用籩豆之屬,以祭其先。
生既不用,似亦無謂,其製祭如生儀。
」 二百三十三 宣德九年,上與侍臣論兩晉,侍臣曰:「晉武懲魏氏刻薄奢侈,矯以仁儉。
平吳後頗事遊宴,怠政事。
掖庭將萬人,外戚用事,勢傾內外,曾不一傳,禍生閨闥,馴緻戎羯之亂。
元帝繼統江右,恭儉有餘,明斷不足。
大業未復,禍亂內起。
明帝明敏有機斷,故能誅剪兇臣,惜其享年不永。
成帝以後,類皆孱弱,寄命強臣,奄奄百有餘年,亦為幸矣。
」上曰:「晉武創業,不為遠圖,樹立失宜,託付非才。
況羌胡、鮮卑雜處內郡,不能先機區處,以緻國禍方殷,戎寇遽至。
東晉僅能立國,逆臣接跡,朝政陵夷,尚傳數世,由賢人為之用也。
」又曰:「帝王維持天下,以禮教為本。
兩晉風俗淫僻,士習浮薄,先王禮樂教化蕩然掃地,豈久安之道!」 二百三十四 嘉靖十八年五月,夏言落職緻仕,尋復入內閣。
以梁材為戶部尚書。
六月丁酉震,奉先殿、鼓樓災。
山西地震,有聲如雷。
南京禮部右侍郎呂柟緻仕。
理河副都禦史朱裳卒。
七月,遼東兵變。
庚寅,震武功坊。
浙江大水。
庚申,葬獻皇後顯陵。
閏七月,木、火、水、金四星聚東井,河南大疫。
辛未,獻皇後祔廟中宮,亞獻。
鹹寧侯仇鸞總督軍務。
兵部尚書兼右都禦史毛伯溫參贊軍務,討安南。
九月,虜數入宣府塞。
辛酉,上行視長陵,癸亥還宮。
十月,大同總兵、都督梁震卒。
十二月,虜入宣府塞。
二百三十五 洪武十一年秋,享太廟。
太常奏:栗未熟,請以桃代,上曰:「諸祭果實不必常品,有即用之。
著為令。
」 二百三十六 宣德九年,罷築西教場。
先是,教場在得勝門外,欲移西直門。
上命都督武興視可否,興還奏可,但徙民家三十六。
既而有言其地皆民種麥苗、桑、棗、果樹[九]及古墳墓,並須剷夷。
又白雲觀傍地,皆民納稅蔬圃。
上曰:「勿病民。
」事遂寢。
二百三十七 正德十四年二月乙酉,司禮蕭敬傳旨,上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朱壽,巡幸南北直隸、泰安神州。
丙戌,又傳旨南巡,武選郎中黃鞏、車駕員外郎陸震上疏,極言江彬席寵擅權,迷朝誤國,乞誅彬,罷巡幸。
上怒。
上初議以三月壬子警道東巡,祀岱宗,歷徐、揚,抵南京,下蘇、杭,復浙江,浮漢登武當。
人情洶懼,將相大臣多從諛不敢諫。
是月己酉,翰林修譔舒芬等亦疏諫。
各部及行人司皆懷疏集闕下,吏部尚書陸完沮之曰:「無歸惡於上。
」眾退。
是日,吏部員外郎夏良勝,禮部員外郎萬湖,太常博士陳九川;明日,吏部郎中張衍慶等[一0],刑部陸俸等;又明日,禮部姜龍等,兵部孫鳳等,行人司餘廷瓚等,俱連疏入。
又有醫士徐鏊,獨疏以醫諫。
上遂大怒,不果出。
癸醜,鞏、震、良勝、湖、九川、鏊下錦衣獄。
芬、衍慶、俸、龍、鳳等百七人,跪午門外五日。
甲寅,廷瓚等下獄。
明日,同鞏等六人,亦跪午門外五日,械繫。
是日,工部林大輅等三人,大理寺周叙等十人連疏入。
明日,俱下獄,亦械繫跪五日。
金吾衛指揮張英憤曰:「是大變故明效,駕出必不利。
」肉袒赴闕,手持刀欲自刎死,上疏諫。
數日,天色陰霾,京師震駭。
公卿被唾罵,瓦礫擲晨夕,出入不敢待辨色。
至請命禮部禁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又有貢諛參劾屬吏妄言者,上怒遂不可解。
戊午,水溢內海子高橋四尺,鐵柱七斬折。
是日,繫芬等一百七人午門外撻三十。
疏首調外任,餘奪俸半年。
四月己卯,繫鞏等六人午門撻五十。
鏊戍邊。
二百三十八 宣德五年十二月,巡撫浙江侍郎成鈞奏:「海鹽縣民言,縣並海舊置石嵌土岸,延袤二千四百四十餘丈,備海患。
比因風潮衝激,壞者一千一百餘丈,有司雖常修築,然舊石為水所嚙,皆刓弊無廉隅。
暫用累砌,終不堅固。
今議於舊岸內,別砌石岸,而存其舊者,以為外障,庶可久遠。
乞如洪武中令嘉興、湖州、嚴州、紹興等府發夫匠協助為便。
」上從之。
二百三十九 近日東南倭寇類多中國之人,間有膂力膽氣謀略可用者,往往為賊。
路踏白,設伏張疑,陸營水寨,據我險要。
聲東擊西,知我虛實。
以故數年之內,地方被其殘破,至今未得殄滅。
緣此輩皆麤豪勇悍之徒,本無緻身之階,又乏資身之策,苟無恒心,豈甘喙息。
欲求快意,必緻鴟張,是以忍棄故鄉,幡從異類。
倭奴藉華人為耳目,華人藉倭奴為爪牙,彼此依附,出沒海島,倏忽千裡,莫可蹤跡。
況華夷之貨,往來相易,其有無之間,貴賤頓異。
行者逾旬,而操倍蓰之贏,居者倚門,而獲牙儈之利。
今欲一切斷絕,竟緻百計交通。
利孔既塞,亂源遂開,驅煽誘引,徒眾日增。
若不包荒舍垢,早為區處,恐數年之後,或有如盧循、孫恩、黃巢[一一]、王仙芝者,益至滋蔓,遽難撲滅矣。
洪武年間,倭奴數寇東南傍海州縣,其時浙江一省,既遣信國公湯和築城,又遣魏國公徐輝祖、安陸侯吳傑練兵,又遣都督商暠、楊文、劉德出戰,又遣都督於顯出海巡倭。
此皆上公元侯,謀臣宿將,尤且遲之數年,未得寧息。
復遣南雄侯趙庸招撫沿海漁丁、島人、鹽徒、蜑戶,籍為水軍[一二],至數萬人。
又遣萊州府同知趙秩、禮部員外郎呂淵宣諭倭奴。
迨至洪武二十五年以後,而海上始得安靖。
則凡可以解散賊黨者,宜亟為議處也。
二百四十 孝陵平漢,封漢主陳理為歸德侯,友諒父普才為承恩侯,兄友富歸仁伯,友直懷恩伯,弟友仁贈南
逐貴溪去。
時諸城一人在內閣,中秋分宜入內閣。
甲辰,諸城以二子舉進士,為言官所劾,父子並削籍。
數月後,靈寶許太宰、石首張宗伯二人同入內閣。
丙午,許乞緻仕,閑住去。
張病卒。
是冬復召貴溪。
貴溪至,而壽寧侯張延齡死於西市。
戊申冬,貴溪亦如之。
二百二十六 溥洽字南洲,浙江山陰人。
洪武初,薦高僧入京,歷陞左善世。
靖難兵起,為建文君設藥師燈懺詛長陵。
金川門開,又為建文君削髮。
長陵即位,微聞其事,囚南洲十餘年。
榮國公疾革,長陵遣人問所欲言,言願釋溥洽。
長陵從之。
釋出獄時,白髮長數寸覆額矣。
走大興隆寺,拜榮國公床下,曰:「吾餘生少師賜也。
」仁宗復其官。
卒年八十二。
二百二十七 南京吏部題名記首高暠,洪武三年任,次張銘善,次郎本中,次陳修,又次滕毅。
毅註洪武四年任。
今考毅於初設吏部時[七],與楊士義等六人為六部尚書,入見奉天殿,受面諭。
毅後趙瑁,瑁後高暠、李信、詹同。
同洪武四年為尚書,兼翰林學士承旨,七年出吏部,為翰林學士承旨呂熙代之。
題名乃雲洪武七年任。
張、郎、陳三人亦非相繼,並在革中書省後為尚書。
洪彜在翟善之前,劉松在偰斯之後。
題名以「偰」為「揭」,乃後有洪彜,而無劉松。
松署尚書,陳敬、餘熂皆試尚書,尋為真。
翟善驗封署郎中事,主事,署部,尋為真。
二百二十八 嘉靖丁未秋,兵書陳經被劾,王以旂代陳。
未幾,以河套議,出陝西總兵,督邊務,劉儲秀代之。
劉循例疏辭,上怒,削籍去,趙廷瑞代之。
不半年,兵部更四尚書。
近年兵書最久者張瓚,邊事大壞自瓚始。
瓚有才略,無奈其好貨何! 二百二十九 洪武辛亥,禮官崔亮定外官慶賀禮,以武臣為班首。
壬戌,廣東布政司請慶賀班秩,孝陵曰:「行禮於藩司,班首以品秩叙。
」今都司無實授者,惟實授都指揮使,正二品,乃得為班首。
二百三十 吳元年,選郡縣官三百三十四人,賞綺布道裡費及其父母妻子有差,著為令。
曰:「以養汝廉奉公,無漁民也。
」洪武元年,詔中書省自今除府、州、縣官,賜銀十兩,布六疋。
徵天下賢才為守令,厚賜而遣之。
二百三十一 滿四,固原土胡也。
驍捷好殺,時出劫行人,掠牛馬,聚惡少食飲。
參將劉清、指揮馬傑稍法繩之,四賂掠資即解。
即數日,又復中他事收捕。
捕至辄得賄,賄已又捕。
四大恨曰:「必殺此二人者。
」成化四年四月遂反,不數月有衆二萬。
廷議,請敕鎮守問激變故,敕未至,清進與賊戰,大敗。
寧遠伯、廣義伯、巡撫陳價、都指揮費良,皆敗或死。
兵部請合陝西、延綏、寧夏三鎮兵進勦,賊益肆,行劫攻城,殺掠吏民,羽書交至。
以都督劉玉為總兵,副都禦史項忠提督軍務,會巡撫馬文升討賊。
忠未至陝,陝西、寧夏兵先至,不俟延綏兵輒進,大敗。
四盡奪兩鎮軍器,聞大兵且至,退保石城山。
忠等分兵七屯合圍之,戒勿戰困賊。
伏羌伯毛忠違命先登敗死。
賊益張,言且攻西安。
兵部尚書程信請改命撫寧侯永總京、邊軍四萬往討。
大設賞格,擒四者賞金五百兩,銀倍之,官世指揮使。
四人共,亦如之。
十一月,忠圍賊益急,度必破賊。
又聞別命將,不敢輒止。
奏言,宜令新總兵星馳赴援,倘不日破賊,別奏止兵。
上手忠奏,付太監懷恩等召兵部議。
內閣信曰:「兵行不可緩。
」彭時、商輅曰:「賊不能出,入山自保,我兵困之甚固。
觀忠疏,賊不足憂也。
」信曰:「不然,忠且退至平涼未可知,敢必其能困賊耶!」尚書白圭、侍郎李震相視不言。
時曰:「然則度京軍當何時抵固原?」信曰:「明春二三月。
」時曰:「勝負決今冬,奈何至明年!觀忠奏,賊憊矣,止京軍便。
」太監曰:「然,然則邊軍去乎?」時曰:「亦不去便。
」輅曰:「留京軍而遣邊軍便。
」信大不平,謂人曰:「忠敗,陝西動搖,內閣不得辭其責。
」內閣又輒言:「忠足辦滅賊,觀其疏歲終賊平矣。
」是月丁醜,忠計擒四。
十二月捷音至。
明年正月,檻送四等三百人至京師。
太監問反故,曰:「無奈,清、傑侵剝我也。
」四等淩遲,亦斬清、傑。
二百三十二 皇祖製太廟祭器[八],曰:「今之不可為古,猶古之不可為今。
禮順人情,可以義起,所貴斟酌得宜,必有損益。
近世泥古,好用籩豆之屬,以祭其先。
生既不用,似亦無謂,其製祭如生儀。
」 二百三十三 宣德九年,上與侍臣論兩晉,侍臣曰:「晉武懲魏氏刻薄奢侈,矯以仁儉。
平吳後頗事遊宴,怠政事。
掖庭將萬人,外戚用事,勢傾內外,曾不一傳,禍生閨闥,馴緻戎羯之亂。
元帝繼統江右,恭儉有餘,明斷不足。
大業未復,禍亂內起。
明帝明敏有機斷,故能誅剪兇臣,惜其享年不永。
成帝以後,類皆孱弱,寄命強臣,奄奄百有餘年,亦為幸矣。
」上曰:「晉武創業,不為遠圖,樹立失宜,託付非才。
況羌胡、鮮卑雜處內郡,不能先機區處,以緻國禍方殷,戎寇遽至。
東晉僅能立國,逆臣接跡,朝政陵夷,尚傳數世,由賢人為之用也。
」又曰:「帝王維持天下,以禮教為本。
兩晉風俗淫僻,士習浮薄,先王禮樂教化蕩然掃地,豈久安之道!」 二百三十四 嘉靖十八年五月,夏言落職緻仕,尋復入內閣。
以梁材為戶部尚書。
六月丁酉震,奉先殿、鼓樓災。
山西地震,有聲如雷。
南京禮部右侍郎呂柟緻仕。
理河副都禦史朱裳卒。
七月,遼東兵變。
庚寅,震武功坊。
浙江大水。
庚申,葬獻皇後顯陵。
閏七月,木、火、水、金四星聚東井,河南大疫。
辛未,獻皇後祔廟中宮,亞獻。
鹹寧侯仇鸞總督軍務。
兵部尚書兼右都禦史毛伯溫參贊軍務,討安南。
九月,虜數入宣府塞。
辛酉,上行視長陵,癸亥還宮。
十月,大同總兵、都督梁震卒。
十二月,虜入宣府塞。
二百三十五 洪武十一年秋,享太廟。
太常奏:栗未熟,請以桃代,上曰:「諸祭果實不必常品,有即用之。
著為令。
」 二百三十六 宣德九年,罷築西教場。
先是,教場在得勝門外,欲移西直門。
上命都督武興視可否,興還奏可,但徙民家三十六。
既而有言其地皆民種麥苗、桑、棗、果樹[九]及古墳墓,並須剷夷。
又白雲觀傍地,皆民納稅蔬圃。
上曰:「勿病民。
」事遂寢。
二百三十七 正德十四年二月乙酉,司禮蕭敬傳旨,上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朱壽,巡幸南北直隸、泰安神州。
丙戌,又傳旨南巡,武選郎中黃鞏、車駕員外郎陸震上疏,極言江彬席寵擅權,迷朝誤國,乞誅彬,罷巡幸。
上怒。
上初議以三月壬子警道東巡,祀岱宗,歷徐、揚,抵南京,下蘇、杭,復浙江,浮漢登武當。
人情洶懼,將相大臣多從諛不敢諫。
是月己酉,翰林修譔舒芬等亦疏諫。
各部及行人司皆懷疏集闕下,吏部尚書陸完沮之曰:「無歸惡於上。
」眾退。
是日,吏部員外郎夏良勝,禮部員外郎萬湖,太常博士陳九川;明日,吏部郎中張衍慶等[一0],刑部陸俸等;又明日,禮部姜龍等,兵部孫鳳等,行人司餘廷瓚等,俱連疏入。
又有醫士徐鏊,獨疏以醫諫。
上遂大怒,不果出。
癸醜,鞏、震、良勝、湖、九川、鏊下錦衣獄。
芬、衍慶、俸、龍、鳳等百七人,跪午門外五日。
甲寅,廷瓚等下獄。
明日,同鞏等六人,亦跪午門外五日,械繫。
是日,工部林大輅等三人,大理寺周叙等十人連疏入。
明日,俱下獄,亦械繫跪五日。
金吾衛指揮張英憤曰:「是大變故明效,駕出必不利。
」肉袒赴闕,手持刀欲自刎死,上疏諫。
數日,天色陰霾,京師震駭。
公卿被唾罵,瓦礫擲晨夕,出入不敢待辨色。
至請命禮部禁言事者,通政司遂格不受疏。
又有貢諛參劾屬吏妄言者,上怒遂不可解。
戊午,水溢內海子高橋四尺,鐵柱七斬折。
是日,繫芬等一百七人午門外撻三十。
疏首調外任,餘奪俸半年。
四月己卯,繫鞏等六人午門撻五十。
鏊戍邊。
二百三十八 宣德五年十二月,巡撫浙江侍郎成鈞奏:「海鹽縣民言,縣並海舊置石嵌土岸,延袤二千四百四十餘丈,備海患。
比因風潮衝激,壞者一千一百餘丈,有司雖常修築,然舊石為水所嚙,皆刓弊無廉隅。
暫用累砌,終不堅固。
今議於舊岸內,別砌石岸,而存其舊者,以為外障,庶可久遠。
乞如洪武中令嘉興、湖州、嚴州、紹興等府發夫匠協助為便。
」上從之。
二百三十九 近日東南倭寇類多中國之人,間有膂力膽氣謀略可用者,往往為賊。
路踏白,設伏張疑,陸營水寨,據我險要。
聲東擊西,知我虛實。
以故數年之內,地方被其殘破,至今未得殄滅。
緣此輩皆麤豪勇悍之徒,本無緻身之階,又乏資身之策,苟無恒心,豈甘喙息。
欲求快意,必緻鴟張,是以忍棄故鄉,幡從異類。
倭奴藉華人為耳目,華人藉倭奴為爪牙,彼此依附,出沒海島,倏忽千裡,莫可蹤跡。
況華夷之貨,往來相易,其有無之間,貴賤頓異。
行者逾旬,而操倍蓰之贏,居者倚門,而獲牙儈之利。
今欲一切斷絕,竟緻百計交通。
利孔既塞,亂源遂開,驅煽誘引,徒眾日增。
若不包荒舍垢,早為區處,恐數年之後,或有如盧循、孫恩、黃巢[一一]、王仙芝者,益至滋蔓,遽難撲滅矣。
洪武年間,倭奴數寇東南傍海州縣,其時浙江一省,既遣信國公湯和築城,又遣魏國公徐輝祖、安陸侯吳傑練兵,又遣都督商暠、楊文、劉德出戰,又遣都督於顯出海巡倭。
此皆上公元侯,謀臣宿將,尤且遲之數年,未得寧息。
復遣南雄侯趙庸招撫沿海漁丁、島人、鹽徒、蜑戶,籍為水軍[一二],至數萬人。
又遣萊州府同知趙秩、禮部員外郎呂淵宣諭倭奴。
迨至洪武二十五年以後,而海上始得安靖。
則凡可以解散賊黨者,宜亟為議處也。
二百四十 孝陵平漢,封漢主陳理為歸德侯,友諒父普才為承恩侯,兄友富歸仁伯,友直懷恩伯,弟友仁贈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