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言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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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追封仲舒為廣川伯,安國建寧伯,沉崇安伯,德秀浦城伯。
弘治八年,追封楊時為將樂伯,從祀。
嘉靖九年,改大成至聖文宣王為至聖先師。
孔子四配:為復聖顏子,宗聖曾子,述聖子思子,亞聖孟子,從祀。
及門弟子稱先賢,左丘明以下稱先儒。
去塑像,設木主,盡罷公、侯、伯諸封爵。
申黨、申棖二人,存棖去黨。
公伯寮、秦冉、顏何、荀況、戴聖、劉向、賈逵、馬融、何休、王肅、王弼、杜預、吳澄十三人罷祀。
林放、蘧瑗、鄭玄、鄭眾、盧植、服虔、範甯七人,祀於其鄉。
進後蒼、王通、胡瑗、歐陽修、陸九淵從祀。
改稱大成殿為先師廟,大成門為廟門。
別立祠,祀齊公叔梁紇,稱啟聖公孔氏,以顏無繇、曾點、孔鯉、孟孫氏配,稱先賢,程、朱松、蔡元定從祀,稱先儒,撤無繇、點、鯉從祀。
八十七 永樂十八年,論營建北京功,陞營膳郎中蔡信為工部右侍郎。
所副七人為所正,丞六人為所副,匠二十三人為所丞。
賜督工群臣及兵民夫匠鈔、椒、蘇木有差。
正統年間營建三殿、兩宮,包砌京城及修造各衙門,陞除匠官不過五六人。
八十八 國初都金陵。
以西北胡戎之故,列鎮分封,似乎過制,當時已有葉居升輩漢人七國之慮。
今考廣寧遼王、大寧寧王、宣府谷王、大同代王、寧夏慶王、甘州肅王,皆得專制率師禦虜。
而長陵時在北平為燕王,尤英武。
稍內則西安秦王、太原晉王,亦時時出兵,與諸藩鎮將表裏防守。
孝陵崩,少裁抑,而齊、黃諸臣受禍矣。
肅王今移蘭州。
八十九 洪武六年,武官一萬二千九百八十人。
九年,擇功臣子耿瓛等一百四人為散騎舍人。
十一年,選武臣子弟入國子監讀書。
十四年,令公侯武臣皆遣子弟入國子學受業。
二十一年,頒武臣大誥,又頒八條敕諭武臣,又頒武臣訓戒錄,又賜武臣保身敕。
二十二年,禁武臣預民事。
二十三年,賜公、侯、伯屯戍百戶。
二十六年,頒稽制錄於諸功臣。
二十九年,大賚緻仕武臣,各陞一級。
銓於甘肅、大同、北平、大寧、遼東諸衛所,凡千五百人。
九十 嘉靖九年,更定南北郊禮。
南郊皇天、上帝南向;太祖西向;東一壇大明,西一壇夜明,東二壇二十八宿,西二壇雲師、雨師、風師、雷師。
北郊皇地祇北向;太祖西向;東一壇,中嶽、東嶽、南嶽、西嶽、北嶽、基運山、翊聖山、神烈山,西向;西一壇,中鎮、東鎮、南鎮、西鎮、北鎮、天壽山、純德山,東向;東二壇,東海、西海、南海、北海西向;西二壇,大江、大淮、大河、大漢,東向。
九十一 天壽七陵,惟景陵規制獨小。
嘉靖丙申稍廓大之。
是年作壽陵,即永陵也。
在天壽迄東十八道嶺。
夫君即位,為裨禮也。
昔漢文帝表瀍西,唐太宗營九嵕,我二祖先作二陵,故並獲吉壤。
今皇帝因謁七陵,遂有壽宮之役,真達天高世之見。
九十二 洪武二年,立功臣廟於雞鳴山,論功列祀二十一人。
命死者塑其像,生者虛其位。
是時,胡大海、馮國用、趙德勝、耿再成、丁德興、俞通海、張德勝、茅成八人,先棲神於卞蔣等廟,乃塑像移祀於此。
徐、常、李、鄧、湯、沐六王及華高、吳良、吳楨、曹良臣、康茂才、吳復、孫興祖尚存,但虛其位。
洪武二年,太廟侑享初有廖永安,凡十三人。
永安、俞通海、張德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七人已卒,祀廟中。
九年,始加封號,贈謚。
罷永安祀。
時徐、常、李、鄧、湯、沐六王俟其卒,進侑,皆太祖所定也。
然功臣廟無廖永安、桑世傑,而太廟乃有之。
馮國用、丁德興、茅成、華高、吳良、吳楨、曹良臣、康茂才、吳復、孫興祖,祭於功臣廟,而太廟侑享不與焉。
此太祖之權衡度量,非後人所能測識也。
昔西漢定元功十八人位次;東漢雲臺三十二人;唐淩煙二十四人;宋昭勳崇德十人,皆託褒揚於位貌而已。
太祖之廟庭侑享,則以血食寓褒揚,其報最重,其禮最隆矣。
嘉靖十六年,郭勛欲進祀其立功之祖武定侯英於太廟,乃倣三國志俗說及水滸傳為國朝英烈記,言生擒士誠,射死友諒,皆英之功。
傳說宮禁,動人聽聞。
已乃疏乞祀英於廟廡。
又言英本開國功臣,卒於永樂年間,以故不廟祀。
而不知太祖定廟祀時固兼生死而論定矣。
且英之封在洪武十七年。
論平雲南功,大將潁川侯傅友德進封潁國公;副將藍玉、仇成、王弼先封流侯者,與世嗣;偏俾都督僉事陳桓、胡海、郭英、張翼,兵興以來屢效勤勞,今勳尤著,於是桓封普定侯,海東川侯,英武定侯,翼鶴慶侯。
蓋廟祀定後十六年,而英始侯也。
九十三 侑廟功臣位次,中山王十二人,洪武年定。
河間王四人,洪熙年定,皆序封爵,首王,次公,次侯。
開國功臣、靖難功臣各自為序。
嘉靖丁酉進誠意伯位六王之下,群公之上,以為不倫。
及營國公郭英進祝,并兩朝功臣叙爵,於是,營國公列永義侯之上,誠意伯列寧國公之下矣。
九十四 嘉靖十四年二月,群臣於東閣集議大行莊肅皇後謚,大學士孚敬首曰:「莊肅皇後與屢朝事體不同,其謚隻該二字、四字。
」尚書言曰:「今各廟元後俱十二字,恐二字、四字未稱。
」大學士時曰:「二字、四字太少,須得八字。
」都禦史廷相曰:「莊肅作配武宗,謚宜一體。
」吏部侍郎韜曰:「謚者天下之公,非天子自行之,宜備陳以請。
」乃上議言:「古人尚質,謚法尚簡嚴,故稱美之言無幾。
後世帝後之謚始有不一其書者,亦臣子尊崇之情。
生今之世,則當行今之禮。
我朝列聖元後謚皆十二字,蓋大行盛名,帝後媲美,妻以夫尊,禮宜與並。
今武宗廟謚既與列聖相同,則莊肅謚號似亦不宜稍異。
且今日加謚,祗以表行尊名。
其於服制有無,名分尊卑,本不相涉。
」上曰:「事嫂如事母,人道有此乎!非朕自尊,兩宮在上,昭聖皇太後有母道,宜再會議。
」議上,宜且據謚法止用二字,候他日再加徽號,以備全典。
上曰:「用六字謚,孝靜莊惠安肅毅皇後數既用半,且陰六又合。
」嘉靖十五年四月,上坐天壽山行宮,面諭言曰:「皇嫂孝靜皇後謚用六字,於禮未備。
還用全謚,庶合典禮。
」九月,上禦文華殿,面授言禦筆,定謚孝靜皇後為孝靜莊惠安肅溫誠順天偕聖毅皇後。
九十五 弘治十一年三月,監生汪瑢奏言:劉健、李東陽杜絕言路,掩蔽聰明,妒賢嫉能,排抑勝己,急宜斥退。
健、東陽疏言:「近日兩京科道,指陳時弊,并劾奔競交結乞恩傳奉等官,雖未盡當,類多可採。
而乃漫無可否,概不施行,自祖宗朝至今未有此事。
皆臣等因循將順,苟避嫌疑,不能力贊乾剛,俯從輿論,別白忠邪,明正賞罰。
以緻人心惶惑,物議沸騰,草野之下,其言乃至於此。
乞罷。
」上不許。
下瑢詔獄。
健等又上疏力救,瑢得釋。
九十六 南京設參贊機務,自戶部尚書王忠宣公始,實宣德乙卯也。
已而黃忠兼掌兵部事。
正統五年代黃公者,兵部侍郎徐琦。
正統十四年琦陞尚書。
景泰元年止掌部事,靖遠伯代琦總督機務。
成化間,崔莊敏公以南吏書、王端毅公以南右都禦史參贊機務,恐亦未然。
又雲始於正統辛酉,亦非。
蓋正統辛酉,始定名南京也。
九十七 永樂五年七月辛卯,以成國公朱能為征夷將軍總兵官,西平侯沐晟、新城侯張輔左右副將軍,豐城侯李彬、雲陽伯陳旭左右參將。
大將軍率右副將軍、右參將及清遠伯陳友,統神機將軍程寬、朱貴等,遊擊參將毛八丹、朱廣、王恕等,橫海將軍魯麟、王玉、商鵬等,鷹揚將軍呂毅、朱吳、江浩、方政等,驃騎將軍朱榮、金銘、吳旺、劉劄出等二十五將軍,以兩京畿、荊、湖、閩、浙、廣東、西兵出廣西憑祥;左副將軍、左參將統都指揮陳睿、盧旺等,以巴蜀、建昌、雲、貴兵出雲南蒙自;兵部尚書劉儁參贊戎務;行部尚書黃福,大理寺卿陳洽轉餉,征交趾。
九十八 洪武至宣德六十八年間,登極、立中宮、東宮及上慈闈尊號徽號詔,皆無文武官封贈、廕子、試署實授恩例。
英宗登極詔,始令署都督僉事、試都指揮、署都指揮僉事、試指揮實授。
景皇登極詔,始令在京文官及在外方面官,一考無贓犯者,照洪熙、宣德年例,與誥敕。
景泰三年,立懷獻太子詔,始令署郎中、員外郎、主事、試中書實授。
又與土木死事諸臣誥敕封贈,廕子入監,不願入監者聽。
天順復辟詔,始令內外文武署職、試職因功陞授者,與實授。
天順八年,兩宮徽號詔,始封兩京文武七品以上官父母,署職、試職實授。
成化二十三年,上慈闈尊號詔,兩京文武官七品至四品,先封父母;三品以上與誥命。
泰陵登極詔,內外文官署職、試職實授。
內外武官,天順八年正月以前功陞試職、署職,遇例實授。
該世襲者,子孫仍襲。
其未實授及以後功陞試職、署職實授。
弘治五年立東宮詔,文武官試職、署職年半以上者,實授;不及年半者,扣至實授。
弘治十一年,清寧宮災,詔兩京文武署職、試職理刑者,實授。
歷任未及一考者,與誥敕。
其誥敕準給未領,因事降調,非貪淫酷刑者,仍給與。
弘治十八年,上兩宮尊號詔,文武官署職、試職實授,兩京七品以上文官未及一考,與誥敕。
父母已封者,服色許與子同。
今上登極詔,正德十四年文武官員人等,因諫止巡遊,跪門責打,降級改除為民充軍者,該部具奏起取復職,酌量陞用。
打死者,追贈諭祭,仍廕子入監讀書。
充軍故絕者,一體追贈諭祭,復養親屬。
嘉靖元年尊號詔,兩京文官未一考者,與誥敕。
父母已封者,服色許與子同。
誥敕準給未領,因事降調,非貪淫酷刑者,仍給與。
嘉靖九年,大報禮成,詔兩京文官未及一考,無過者,給與誥敕。
嘉靖十九年,皇子生詔,始令兩京三品上文官,例該廕子,未及一考者,廕子入監。
兩京文官未及一考者,在外七品以上歷任三年無過者,與誥敕。
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署職、試職者并試職禦史實授,仍與誥敕。
十五年,立東宮,詔兩京三品上文官廕子。
兩京文官未及一考者,在外七品以上官,歷任三年無過者,與誥敕。
兩京文武官署職、試職實授,仍與誥敕。
十七年,郊廟大禮成,詔兩京文職,并在外五品以上方面,有司四品官未及一考者,與誥敕。
兩京文武官并新舊武舉官,署職、試職實授,仍與誥敕[一0]。
十八年,立東宮,兩京文職三品上官,與誥敕,廕子。
二十四年,宗廟成,詔兩京文官未及一考,與誥敕。
署職、試職實授,仍與誥敕。
願貤封者聽。
(校勘記 [一]「享國三十有一年」 原本「三十」上衍一「有」字,據嘉靖本刪。
[二]「張重華王則皆永樂」 張重華做前梁王九年,嘗用永樂為年號。
然王則卻未嘗以永樂為年號,而隻用過得聖為年號。
宋史.明鎬傳稱:「王則者,本涿州人。
歲饑,流至恩州,自賣為人牧羊,後隸宣毅軍為小校。
恩、冀俗妖幻,相與五龍、滴淚等經及圖讖諸書,言釋迦佛衰謝,彌勒佛當持世。
(慶曆)七年冬至叛……,僭號東平郡王……,建國曰安陽……,改年曰得聖。
」此稱王則亦嘗用永樂為年號,誤。
[三]「樞密院副使阮彥光」 「阮」原本作「院」,沿上文「院」而誤,據嘉靖本改。
[四]「鄧愈湯和為左右副副將軍」 原本脫一「副」字,據嘉靖本補入。
本書第三十七條稱:「丁未,以信國公達為征虜大將軍……。
三年春以達為征虜大將軍,文忠、勝左右副將軍,愈、和左右副副將軍北伐……。
當時蓋有副將軍,又有副副將軍。
後遣征南諸將,以參將代副副將軍。
」本條記載又係洪武三年征南事,彼時鄧愈、湯和實為副副將軍。
[五]「以待勤王之兵」 原本「待」作「侍」,誤,據嘉靖本改。
[六]「張鶴齡」 「鶴」原本作「隺」,明史本傳及嘉靖本此書均作「鶴」,據改。
[七]「元世祖與三皇」 原本「三皇」作「三王」,據嘉靖本改。
[八]「國初郊祀社稷先農為大祀」 「郊祀」嘉靖本作「郊廟」。
[九]「玉三等」 原本「玉」作「王」,誤,據嘉靖本改。
[一0]「仍與誥敕」 原本「誥」作「詔」,誤,據嘉靖本改。
)
弘治八年,追封楊時為將樂伯,從祀。
嘉靖九年,改大成至聖文宣王為至聖先師。
孔子四配:為復聖顏子,宗聖曾子,述聖子思子,亞聖孟子,從祀。
及門弟子稱先賢,左丘明以下稱先儒。
去塑像,設木主,盡罷公、侯、伯諸封爵。
申黨、申棖二人,存棖去黨。
公伯寮、秦冉、顏何、荀況、戴聖、劉向、賈逵、馬融、何休、王肅、王弼、杜預、吳澄十三人罷祀。
林放、蘧瑗、鄭玄、鄭眾、盧植、服虔、範甯七人,祀於其鄉。
進後蒼、王通、胡瑗、歐陽修、陸九淵從祀。
改稱大成殿為先師廟,大成門為廟門。
別立祠,祀齊公叔梁紇,稱啟聖公孔氏,以顏無繇、曾點、孔鯉、孟孫氏配,稱先賢,程、朱松、蔡元定從祀,稱先儒,撤無繇、點、鯉從祀。
八十七 永樂十八年,論營建北京功,陞營膳郎中蔡信為工部右侍郎。
所副七人為所正,丞六人為所副,匠二十三人為所丞。
賜督工群臣及兵民夫匠鈔、椒、蘇木有差。
正統年間營建三殿、兩宮,包砌京城及修造各衙門,陞除匠官不過五六人。
八十八 國初都金陵。
以西北胡戎之故,列鎮分封,似乎過制,當時已有葉居升輩漢人七國之慮。
今考廣寧遼王、大寧寧王、宣府谷王、大同代王、寧夏慶王、甘州肅王,皆得專制率師禦虜。
而長陵時在北平為燕王,尤英武。
稍內則西安秦王、太原晉王,亦時時出兵,與諸藩鎮將表裏防守。
孝陵崩,少裁抑,而齊、黃諸臣受禍矣。
肅王今移蘭州。
八十九 洪武六年,武官一萬二千九百八十人。
九年,擇功臣子耿瓛等一百四人為散騎舍人。
十一年,選武臣子弟入國子監讀書。
十四年,令公侯武臣皆遣子弟入國子學受業。
二十一年,頒武臣大誥,又頒八條敕諭武臣,又頒武臣訓戒錄,又賜武臣保身敕。
二十二年,禁武臣預民事。
二十三年,賜公、侯、伯屯戍百戶。
二十六年,頒稽制錄於諸功臣。
二十九年,大賚緻仕武臣,各陞一級。
銓於甘肅、大同、北平、大寧、遼東諸衛所,凡千五百人。
九十 嘉靖九年,更定南北郊禮。
南郊皇天、上帝南向;太祖西向;東一壇大明,西一壇夜明,東二壇二十八宿,西二壇雲師、雨師、風師、雷師。
北郊皇地祇北向;太祖西向;東一壇,中嶽、東嶽、南嶽、西嶽、北嶽、基運山、翊聖山、神烈山,西向;西一壇,中鎮、東鎮、南鎮、西鎮、北鎮、天壽山、純德山,東向;東二壇,東海、西海、南海、北海西向;西二壇,大江、大淮、大河、大漢,東向。
九十一 天壽七陵,惟景陵規制獨小。
嘉靖丙申稍廓大之。
是年作壽陵,即永陵也。
在天壽迄東十八道嶺。
夫君即位,為裨禮也。
昔漢文帝表瀍西,唐太宗營九嵕,我二祖先作二陵,故並獲吉壤。
今皇帝因謁七陵,遂有壽宮之役,真達天高世之見。
九十二 洪武二年,立功臣廟於雞鳴山,論功列祀二十一人。
命死者塑其像,生者虛其位。
是時,胡大海、馮國用、趙德勝、耿再成、丁德興、俞通海、張德勝、茅成八人,先棲神於卞蔣等廟,乃塑像移祀於此。
徐、常、李、鄧、湯、沐六王及華高、吳良、吳楨、曹良臣、康茂才、吳復、孫興祖尚存,但虛其位。
洪武二年,太廟侑享初有廖永安,凡十三人。
永安、俞通海、張德勝、桑世傑、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七人已卒,祀廟中。
九年,始加封號,贈謚。
罷永安祀。
時徐、常、李、鄧、湯、沐六王俟其卒,進侑,皆太祖所定也。
然功臣廟無廖永安、桑世傑,而太廟乃有之。
馮國用、丁德興、茅成、華高、吳良、吳楨、曹良臣、康茂才、吳復、孫興祖,祭於功臣廟,而太廟侑享不與焉。
此太祖之權衡度量,非後人所能測識也。
昔西漢定元功十八人位次;東漢雲臺三十二人;唐淩煙二十四人;宋昭勳崇德十人,皆託褒揚於位貌而已。
太祖之廟庭侑享,則以血食寓褒揚,其報最重,其禮最隆矣。
嘉靖十六年,郭勛欲進祀其立功之祖武定侯英於太廟,乃倣三國志俗說及水滸傳為國朝英烈記,言生擒士誠,射死友諒,皆英之功。
傳說宮禁,動人聽聞。
已乃疏乞祀英於廟廡。
又言英本開國功臣,卒於永樂年間,以故不廟祀。
而不知太祖定廟祀時固兼生死而論定矣。
且英之封在洪武十七年。
論平雲南功,大將潁川侯傅友德進封潁國公;副將藍玉、仇成、王弼先封流侯者,與世嗣;偏俾都督僉事陳桓、胡海、郭英、張翼,兵興以來屢效勤勞,今勳尤著,於是桓封普定侯,海東川侯,英武定侯,翼鶴慶侯。
蓋廟祀定後十六年,而英始侯也。
九十三 侑廟功臣位次,中山王十二人,洪武年定。
河間王四人,洪熙年定,皆序封爵,首王,次公,次侯。
開國功臣、靖難功臣各自為序。
嘉靖丁酉進誠意伯位六王之下,群公之上,以為不倫。
及營國公郭英進祝,并兩朝功臣叙爵,於是,營國公列永義侯之上,誠意伯列寧國公之下矣。
九十四 嘉靖十四年二月,群臣於東閣集議大行莊肅皇後謚,大學士孚敬首曰:「莊肅皇後與屢朝事體不同,其謚隻該二字、四字。
」尚書言曰:「今各廟元後俱十二字,恐二字、四字未稱。
」大學士時曰:「二字、四字太少,須得八字。
」都禦史廷相曰:「莊肅作配武宗,謚宜一體。
」吏部侍郎韜曰:「謚者天下之公,非天子自行之,宜備陳以請。
」乃上議言:「古人尚質,謚法尚簡嚴,故稱美之言無幾。
後世帝後之謚始有不一其書者,亦臣子尊崇之情。
生今之世,則當行今之禮。
我朝列聖元後謚皆十二字,蓋大行盛名,帝後媲美,妻以夫尊,禮宜與並。
今武宗廟謚既與列聖相同,則莊肅謚號似亦不宜稍異。
且今日加謚,祗以表行尊名。
其於服制有無,名分尊卑,本不相涉。
」上曰:「事嫂如事母,人道有此乎!非朕自尊,兩宮在上,昭聖皇太後有母道,宜再會議。
」議上,宜且據謚法止用二字,候他日再加徽號,以備全典。
上曰:「用六字謚,孝靜莊惠安肅毅皇後數既用半,且陰六又合。
」嘉靖十五年四月,上坐天壽山行宮,面諭言曰:「皇嫂孝靜皇後謚用六字,於禮未備。
還用全謚,庶合典禮。
」九月,上禦文華殿,面授言禦筆,定謚孝靜皇後為孝靜莊惠安肅溫誠順天偕聖毅皇後。
九十五 弘治十一年三月,監生汪瑢奏言:劉健、李東陽杜絕言路,掩蔽聰明,妒賢嫉能,排抑勝己,急宜斥退。
健、東陽疏言:「近日兩京科道,指陳時弊,并劾奔競交結乞恩傳奉等官,雖未盡當,類多可採。
而乃漫無可否,概不施行,自祖宗朝至今未有此事。
皆臣等因循將順,苟避嫌疑,不能力贊乾剛,俯從輿論,別白忠邪,明正賞罰。
以緻人心惶惑,物議沸騰,草野之下,其言乃至於此。
乞罷。
」上不許。
下瑢詔獄。
健等又上疏力救,瑢得釋。
九十六 南京設參贊機務,自戶部尚書王忠宣公始,實宣德乙卯也。
已而黃忠兼掌兵部事。
正統五年代黃公者,兵部侍郎徐琦。
正統十四年琦陞尚書。
景泰元年止掌部事,靖遠伯代琦總督機務。
成化間,崔莊敏公以南吏書、王端毅公以南右都禦史參贊機務,恐亦未然。
又雲始於正統辛酉,亦非。
蓋正統辛酉,始定名南京也。
九十七 永樂五年七月辛卯,以成國公朱能為征夷將軍總兵官,西平侯沐晟、新城侯張輔左右副將軍,豐城侯李彬、雲陽伯陳旭左右參將。
大將軍率右副將軍、右參將及清遠伯陳友,統神機將軍程寬、朱貴等,遊擊參將毛八丹、朱廣、王恕等,橫海將軍魯麟、王玉、商鵬等,鷹揚將軍呂毅、朱吳、江浩、方政等,驃騎將軍朱榮、金銘、吳旺、劉劄出等二十五將軍,以兩京畿、荊、湖、閩、浙、廣東、西兵出廣西憑祥;左副將軍、左參將統都指揮陳睿、盧旺等,以巴蜀、建昌、雲、貴兵出雲南蒙自;兵部尚書劉儁參贊戎務;行部尚書黃福,大理寺卿陳洽轉餉,征交趾。
九十八 洪武至宣德六十八年間,登極、立中宮、東宮及上慈闈尊號徽號詔,皆無文武官封贈、廕子、試署實授恩例。
英宗登極詔,始令署都督僉事、試都指揮、署都指揮僉事、試指揮實授。
景皇登極詔,始令在京文官及在外方面官,一考無贓犯者,照洪熙、宣德年例,與誥敕。
景泰三年,立懷獻太子詔,始令署郎中、員外郎、主事、試中書實授。
又與土木死事諸臣誥敕封贈,廕子入監,不願入監者聽。
天順復辟詔,始令內外文武署職、試職因功陞授者,與實授。
天順八年,兩宮徽號詔,始封兩京文武七品以上官父母,署職、試職實授。
成化二十三年,上慈闈尊號詔,兩京文武官七品至四品,先封父母;三品以上與誥命。
泰陵登極詔,內外文官署職、試職實授。
內外武官,天順八年正月以前功陞試職、署職,遇例實授。
該世襲者,子孫仍襲。
其未實授及以後功陞試職、署職實授。
弘治五年立東宮詔,文武官試職、署職年半以上者,實授;不及年半者,扣至實授。
弘治十一年,清寧宮災,詔兩京文武署職、試職理刑者,實授。
歷任未及一考者,與誥敕。
其誥敕準給未領,因事降調,非貪淫酷刑者,仍給與。
弘治十八年,上兩宮尊號詔,文武官署職、試職實授,兩京七品以上文官未及一考,與誥敕。
父母已封者,服色許與子同。
今上登極詔,正德十四年文武官員人等,因諫止巡遊,跪門責打,降級改除為民充軍者,該部具奏起取復職,酌量陞用。
打死者,追贈諭祭,仍廕子入監讀書。
充軍故絕者,一體追贈諭祭,復養親屬。
嘉靖元年尊號詔,兩京文官未一考者,與誥敕。
父母已封者,服色許與子同。
誥敕準給未領,因事降調,非貪淫酷刑者,仍給與。
嘉靖九年,大報禮成,詔兩京文官未及一考,無過者,給與誥敕。
嘉靖十九年,皇子生詔,始令兩京三品上文官,例該廕子,未及一考者,廕子入監。
兩京文官未及一考者,在外七品以上歷任三年無過者,與誥敕。
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署職、試職者并試職禦史實授,仍與誥敕。
十五年,立東宮,詔兩京三品上文官廕子。
兩京文官未及一考者,在外七品以上官,歷任三年無過者,與誥敕。
兩京文武官署職、試職實授,仍與誥敕。
十七年,郊廟大禮成,詔兩京文職,并在外五品以上方面,有司四品官未及一考者,與誥敕。
兩京文武官并新舊武舉官,署職、試職實授,仍與誥敕[一0]。
十八年,立東宮,兩京文職三品上官,與誥敕,廕子。
二十四年,宗廟成,詔兩京文官未及一考,與誥敕。
署職、試職實授,仍與誥敕。
願貤封者聽。
(校勘記 [一]「享國三十有一年」 原本「三十」上衍一「有」字,據嘉靖本刪。
[二]「張重華王則皆永樂」 張重華做前梁王九年,嘗用永樂為年號。
然王則卻未嘗以永樂為年號,而隻用過得聖為年號。
宋史.明鎬傳稱:「王則者,本涿州人。
歲饑,流至恩州,自賣為人牧羊,後隸宣毅軍為小校。
恩、冀俗妖幻,相與五龍、滴淚等經及圖讖諸書,言釋迦佛衰謝,彌勒佛當持世。
(慶曆)七年冬至叛……,僭號東平郡王……,建國曰安陽……,改年曰得聖。
」此稱王則亦嘗用永樂為年號,誤。
[三]「樞密院副使阮彥光」 「阮」原本作「院」,沿上文「院」而誤,據嘉靖本改。
[四]「鄧愈湯和為左右副副將軍」 原本脫一「副」字,據嘉靖本補入。
本書第三十七條稱:「丁未,以信國公達為征虜大將軍……。
三年春以達為征虜大將軍,文忠、勝左右副將軍,愈、和左右副副將軍北伐……。
當時蓋有副將軍,又有副副將軍。
後遣征南諸將,以參將代副副將軍。
」本條記載又係洪武三年征南事,彼時鄧愈、湯和實為副副將軍。
[五]「以待勤王之兵」 原本「待」作「侍」,誤,據嘉靖本改。
[六]「張鶴齡」 「鶴」原本作「隺」,明史本傳及嘉靖本此書均作「鶴」,據改。
[七]「元世祖與三皇」 原本「三皇」作「三王」,據嘉靖本改。
[八]「國初郊祀社稷先農為大祀」 「郊祀」嘉靖本作「郊廟」。
[九]「玉三等」 原本「玉」作「王」,誤,據嘉靖本改。
[一0]「仍與誥敕」 原本「誥」作「詔」,誤,據嘉靖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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