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言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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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太孫也。

    是時仁宗為太子,監國南京。

    宣宗為太孫,從行撫軍,監國北京。

    仁宗初即位,宣宗為太子,洪熙元年四月以南京地屢震,令太子祭告皇陵孝陵為名,寔有監國南京之命。

    喬記雲:「永樂乙巳,詔以勳舊重臣鎮守。

    」而不知永樂二十二年甲辰八月帝崩,明年乙巳乃洪熙元年也。

    近日尚寶司題名碑,「張文隱公文甚佳」下書少卿,首姚繼,次袁忠徹,是矣。

    繼下書文敏公夔之子,浙江建德縣人。

    不知繼乃恭靖公廣孝之嗣子,長洲市中人也。

    文敏公,正統七年進士。

    父以正統舉進士,而其子乃永樂中恩廕為少卿,此不足辨,直可發一笑耳。

    文敏三子,璧、瑩、璽。

     四十七 南雍志,祭酒黃佐所修。

    載弘治元年諫官張九功奏言:「孔庭從祀,荀況、馬融、王弼、揚雄皆在所當出,今之儒臣禮部侍郎兼翰林學士薛瑄在所當入。

    」上命禮部會議。

    於是尚書周文安公等僉言:揚雄已黜於洪武時,而薛瑄嘗與元儒劉因并欲從祀。

    以大學士楊士奇謂其無所著述而止。

    文貞卒於正統九年。

    文清天順元年正月入內閣,六月緻仕,天順八年卒。

    何謬至此! 四十八 國初謚,美惡兼用。

    洪武二十二年魯王卒,上諭禮部尚書李原名曰:「父子天性,謚法公義,朕不得以私恩廢公義,可謚曰『荒』。

    」永樂六年,伊王謚厲。

    洪熙元年,上命禮部尚書呂震諭翰林,定故兵書兼詹事金忠等十八人謚。

    內有通政使賀銀謚不美,上曰:「此數人皆在先朝盡心國事,有德行重厚表裏一緻者,有涉歷艱難始終一心者,必加旌褒,庶幾禮賢厚終之道。

    但朕意未嘗及銀。

    銀勞可贈官銜,不應美謚。

    若加銀惡謚,又不若無謚,人不得議焉。

    古人制謚,正為定論,美惡示至公也。

    」銀竟不謚。

     四十九 于肅愍公神道碑,倪文毅公作。

    倪公弟阜,于公孫婿也。

    碑文以虜入寇京城為景泰元年,以上皇還京為辛未年,辛未景泰二年也。

    虜至德勝門實正統十四年十月事。

    上皇入南宮實景泰元年八月事。

    此名臣大功業,儒臣大制作,尚爾舛誤,金石之刻,豈足盡信! 五十 國初立大都督府,皇姪文正為大都督,節制中外諸軍事。

    以其權太重,尋設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

    洪武十三年又以其權統於一衙門,設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分領在京各衛所,在外都司、衛所。

    其在京錦衣等親軍上直衛,又不隸五府。

    若有征討之役,以公、侯、伯及三等真署都督充總兵官,名曰「掛印將軍」。

    其在外鎮守地方武臣,原無掛印,至洪熙元年二月,始領各鎮總兵參將佩印。

    總兵六人,雲南黔國公沐晟、征南將軍大同武安侯鄭亨、征西前將軍廣西鎮遠侯顧興祖、征蠻將軍遼東武進伯朱榮、征虜前將軍宣府都督譚廣、鎮朔將軍甘肅都督費瓛。

    平羌將軍參將四人,交趾榮昌伯陳智、都督方政、征夷副將軍寧夏保定伯梁銘、都督陳懷征西將軍。

    後設薊州、淮安總兵,皆在畿內,不得掛印,稱將軍。

     京營操練之法,洪武時止為五軍營,分大小教場與城外城內操練。

    永樂初分為三大營:曰「五軍營」,有步隊、馬隊,專教陣法。

    曰「神機營」,皆步隊,隸習火器。

    曰「三千營」,皆馬隊,專扈從出入,管車輦寶纛等事。

    每營以公、侯、伯二人充提督某營總兵官。

    景泰三年,于肅愍公建議立團營,揀三大營中壯健士卒團練。

    就于三營六提督中揀二人,充提督團營總兵官,即於五府中蒞事。

    文臣提督以兵部尚書。

    是年團營總兵武清侯石亨,遂請故都察院改為帥府。

    天順元年罷團營。

    成化元年復立團營,尋罷。

    成化三年又復團營,團營之兵名為「頭撥」。

     初,團營分為十營,後增為十二營。

    一營以侯、伯、都督等官一人為坐營官。

    有事出征,不必揀選,但撥某營出征,則某營將領其營士卒啟行。

    承平日久,團營非復操練之舊,又立東、西官廳,名為「聽征」。

    蓋三營變為團營,團營變為東、西廳也。

     祖宗微意,不欲武臣權重。

    在內營操官,止管操練者,無開設衙門,亦無印信。

    在內五府,有衙門印信,理常行政務。

    至於營操,非特命不得幹預。

    蓋五府、三營、十二營,職掌不相侵也。

    至於出征,亦不止大將一人,必選二三人名位謀勇相等者,相參用之。

    出師之日,賜平賊、討賊、平虜、平胡、征夷、征虜等印,或將軍,或副將軍,或大將軍,隨時酌與。

    必由兵部題請,五府亦不得幹預。

    事平之日,將歸於府,軍歸於營,印歸於朝,其意深矣。

     今考洪武三年征胡,以信國公徐達為征虜大將軍,平章李文忠、右詹事馮勝為左右副將軍,禦史大夫鄧愈、湯和為左右副副將軍[四]。

    是時,達未封魏國公。

    文忠曹國公,勝宋國公,愈衛國公,和中山侯,皆未封也。

    四年伐蜀,以中山侯湯和為征西將軍,江夏侯周德興、德慶侯廖永忠為左右副將軍,入瞿塘。

    潁川侯傅友德為征虜前將軍,濟寧侯顧時為左副將軍,出秦隴。

    永樂四年征安南,以成國公朱能為征夷將軍,西平侯沐晟、新城侯張輔為左右副將軍。

    是時晟未封黔國公,輔未封英國公。

    永樂十二年征胡,安遠侯柳升領大營,都督馬旺、陳翼、程寬、金玉副之;寧陽侯陳懋左哨,襄成伯李隆、都督朱崇副之;豐城侯李彬右哨,遂安伯陳瑛、都督費瓛、胡原副之;城山侯王通左掖,保定侯梁瑛、都督曹得副之;都督譚清右掖,新寧伯譚忠、都督馬震副之。

    是時上親征,故不立將軍、副將之號。

    宣德五年禦胡,以陽武侯薛祿為鎮朔大將軍、總兵官,恭順侯吳克忠為副總兵,武進伯朱冕、奉化伯藤定為左右參將。

    此意又非但欲分其權,蓋亦難其人。

    以一將將十萬,其材豈易得哉! 嘉靖庚戌,虜窺京師,朝廷釐革營務,罷團營,仍為五軍營,內分十二小營。

    改三千營為神樞營。

    神機營仍舊。

    三營共設總督。

    京營戎政公、侯、伯一人,協理文臣一人,五軍營副將二人,練勇參將二人,參將四人,遊擊將軍四人。

    神樞、神機營各副將一人,練勇參將二人,佐擊將軍六人。

    以昌國公故宅為戎政廳,給戎政之印,柳葉篆文,虎鈕,如將軍所掛印。

    通計京操凡大營三,內分為小營三十。

    副將以後三十人,人坐一營。

    副將用真署都督,參、遊、佐、擊用真署都指揮,或都督。

    大抵統軍不專於一人,練軍不專於一人,行軍不專於一人,皆為有意焉。

     五十一 洪武三年冬,儒士魏俊民、黃箎、劉儼、丁鳳、鄭思先、鄭權上大明志,命秘書監梓行,授俊民等官。

    先是,上令俊民等類編天下州郡地理形勢降附始末為書,凡行省十二,府一百二十,州一百八,縣八百八十七,安撫司三,長官司一。

    東至海,南至瓊崖,西至臨洮,北至北平。

    六年,令州府繪上山川險易圖。

    十六年,詔天下都司上衛所、城池、地理、山川、關津、亭堠、水陸道路、倉庫。

    十七年,令朝覲官上土地人民圖。

    十八年夏,上覽輿地圖,侍臣有言「輿地之廣,古所未有」者,上曰:「地廣則教化難周,人眾則撫摩難遍,此正當戒慎。

    天命人心,惟德是視。

    紂以天下而亡,湯以七十裡而興,所係在德,豈在地之大小!」 五十二 永樂至正統間,諸老臣在政地既久且專,忠定秉銓、忠靖握利權皆二十七年。

    忠宣尚書兩京三十九年,而在交南者十有九年。

    忠安為禮部尚書三十二年,文襄巡撫江南二十二年。

    以故用人、理財、禮樂、征伐諸大政,文經武緯,各盡其長,章程故在,後鮮能及。

     五十三 洪武三十五年,文皇即位。

    開內閣,召七臣入預機務,名直文淵閣。

    蓋自壬午至嘉靖,百六十年間,凡六十八人。

    直隸十人,南直隸八人,浙江八人,江西十六人,河南七人,山東四人,福建二人,湖廣四人,四川四人,山西一人,廣東三人,廣西一人。

     五十四 異姓追封王者,楊王、徐王、滁陽王皆外戚。

    天造之初,滁陽又有先路之功。

    諸功臣家,徐氏中山王,常氏開平王,李氏岐陽王,鄧氏寧河王,湯氏東甌王,沐氏黔寧王、定遠王,張氏河間王、定興王、寧陽王,公朱氏東平王、平陰王,朱氏宣平王,岐陽父隴西王,凡十四人。

    以子孫王推恩追封者,不與焉。

    又有降虜也先土幹,賜姓名金忠,封忠勇王。

     五十五 正統己巳孟冬,虜犯京城。

    石亨欲盡閉九門,以待勤王之兵[五]。

    于肅愍公力爭,請同亨率兵出營德勝門外,與虜對壘。

    已而虜被我炮擊死者近萬人,大沮退。

    石亨奮欲攝擊,肅愍公又力爭,縱虜令北去。

    出戰所以護京師,縱虜所以安上皇也。

     五十六 吳元年,太史院使劉文成公率其屬高翼等上戊申大統曆。

    洪武元年改院為司天監,又置回回司天監。

    是年十一月,徵元太史院使張佑、張沂,司農卿兼太史院使成隸,太史同知郭讓、朱茂,司天少監王可大、石潭、李義,太監趙恂,太史院監候劉孝忠,靈臺郎張容,回回司天監黑的兒、阿都剌,司天監丞疊裡月實十四人,二年又徵元回回曆官鄭阿裡等十一人至京,議曆法,占天象。

    三年定為欽天監,掌察天文、定曆數。

     五十七 洪武二十七年,寰宇通衢書成。

    書分為八目,東距遼東都司,又自遼東東北至三萬衛;西極四川松藩衛,又西南距雲南金齒;南踰廣東崖州,又東南至福建漳州府;北暨北平大寧衛,又西北至陝西、甘肅。

    為驛九百四十。

    浙江、福建、江西、廣東之道各一;河南、陝西、山東、山西、北平、湖廣、廣西、雲南之道各二;四川之道三,為驛七百六十六。

    凡天下道裡,縱一萬九百裡,橫一萬一千七百五十裡。

    四夷之驛不與焉。

     五十八 外夷封王,如朝鮮、安南、占城海島諸國來朝貢者,各以其國名封。

    惟琉球封中山、山南、山北三王,今存中山王。

    北虜封王者四人:韃靼阿魯台和寧王,瓦剌馬哈木順寧王,太平賢義王,把禿孛羅安樂王。

    西域二人:哈密忠順王;阿端安定王。

    西番七人:正覺大乘法王,如來大寶法王,闡化王,闡教王,輔教王,贊善王,贊化王。

     五十九 內官之制定於洪武二十八年,凡監十一,曰神宮、曰尚寶、曰陵神宮、曰尚膳、曰尚衣、曰司設、曰內官、曰司禮、曰禦馬、曰印綬、曰直殿。

    凡門四,曰奉天門、曰午門、曰端門、曰承天門。

    凡司二,曰鐘鼓、曰惜薪。

    凡局六,曰兵仗、曰內織染、曰針工、曰巾帽、曰司苑、曰酒醋麵。

    凡庫三,曰內承運、曰司鑰、曰內府供應。

    其正官,監有太監,門有門正,皆正四品。

    司有司正,局庫有大使,皆正五品。

    洪武三十年增都知監、銀作局。

    東宮六局,曰典璽、曰典藥、曰典膳、曰典服、曰典兵、曰典乘。

    各正官局郎正五品。

    王府承奉司典寶、典膳、典服三所,各有正官,正六品。

    又有內使門正,公主府中使司,司正司副皆雜職。

     六十 洪武五年,上令定女職。

    禮部具陳,周制後宮設內官,以贊內治。

    漢設內官一十四等,凡數百人。

    唐設六局二十四司官,凡一百九十人,女使五十餘人,皆選良家女充。

    上曰:「古者所設過多,宜防女寵,垂法將來。

    」命重加裁定,遂立六局、一司。

    局曰尚宮、尚儀、尚服、尚食、尚寢、尚功。

    司曰宮正,俱正六品。

    尚宮總司紀、司言、司簿、司闈。

    尚儀總司籍、司樂、司賓、司贊。

    尚服總司寶、司衣、司仗、司飾。

    尚食總司饌、司醞、司藥、司供。

    尚寢總司設、司輿、司苑、司燈。

    尚功總司製、司、司綵、司計。

    凡二十四司。

    宮正掌戒令責罰之事。

    二十二年,令六尚局官服勞既多,或五載、六載歸其父母,從宜婚嫁。

    年高者許歸,以終天命。

    願留者聽。

    其在宮闈及見受職者,家給與祿,視外品。

     六十一 建文時改官制,陞六部尚書正一品,設左右侍中各一人,位侍郎上。

    諸司去清吏字。

    改戶部為民部,度支、金、帛、倉庾四司。

    刑部為詳憲、比議、職門、都官四司,罷左右都禦史。

    設都禦史一人,副僉都禦史各一人。

    又改都察院為禦史府,設禦史大夫,正二品。

    革十二道,置察院一,定禦史二十八人。

    改諸禦史為拾遺補缺,改通政司為寺,通政使為通政卿、通政少卿、參議。

    寺丞增置左、右補缺,左、右拾遺各一人。

    復大理寺改為司,又改卿為大理卿,左右寺正都評事,寺副副都評事,司務都典籍。

    太常寺改卿為太常卿、少卿。

    寺丞分左右。

    天壇祠祭署為南郊祠祭署,泗州祠祭署為泗濱祠祭署,宿州祠祭署為新豐祠祭署。

    孝陵,置鍾山祠祭署及司圃所,增神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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