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東南平倭通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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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嘉靖元年罷市舶司,番貨至邦時□□商□□□□□□不肯償,番人泊近島遣人生索不得,番人泠□□汶海上為盜久之,百餘艘艦據海洋,日□□□□不肯去,小民好亂者相率入海從倭,兇徒、逸囚、罷吏、黠僧,及衣冠失職書生,不得志群不逞者,皆為矮奸細,為之鄉導。

    于是王五峰、徐必溪、毛海峰之徒皆我華人,金冠龍袍稱王,海島攻城掠邑,莫敢誰何。

    浙東大壞。

    至是巡按禦史陳九德,請置大臣兼制浙、福,乃以朱纨為都禦史,巡撫浙江兼領福興泉漳。

    纨任怨任勞,嚴禁閩浙諸通番勾引主藏者,凡隻樯餘艎,一切毀之。

    時浙人通番皆自甯波、定海出洋,閩人通番皆自漳州、月港出洋,往往諸達官家為之強截良賈貨物,驅令入舟。

    纨因上言:去外夷之盜易,去中國之盜難;去中國之盜易,去中國衣冠之盜難。

    于是,福建海道副使柯喬、都司盧镗捕獲通番九十餘人。

    纨欲禁止令行,遣旗牌督決于演武場。

    一時通番稍息,而巨姓諸不便者大嘩,诋誣惑亂視聽,諷禦史周亮、給事葉镗,奏改纨為巡視。

    從之。

    纨尋罷,卒。

     ●嘉靖三十一年 四月,倭寇台州,巡按禦史檄知事武緯禦之,緯突入賊中,伏發,衆潰,緯死之。

     初,朱纨既卒罷,巡撫不複設,又以禦史宿應參之,請複寬海禁,而舶主土豪益連結倭賈,為奸日甚,官司以目視,莫敢誰何。

    有王直者,徽人也。

    以事亡命走海上,為舶主渠魁倭奴愛服之。

    其黨徐學、毛勳、徐海、彭老等,不下數千人,俱列兵近港,乘巨艘,為水砦,且築屋港上諸山,時時出入近洋,掠我居民。

    至是遂登陸犯台州,破黃岩縣,殺掠慘甚!複四散大掠象山、定海,而浙東為之騷動矣!(按王直即五峰,徐海即明山,毛勳即海峰也。

    毛勳以王直義子稱王放。

    ) 六月,浙江巡按禦史林應箕奏倭寇焚劫地方狀,因參署海道副使李文進、分巡副使谷峤,佥事李廷松、參議李實、顧問備倭把總等官,周應祯、周奎、楊材等,各失事當治,給由海道副使丁湛、新推備倭指揮張鈇,皆臨難規避,宜并罰。

    于是給事中王國祯、禦史朱瑞登交章請複設都禦史疏,下吏兵二部覆議,國祯等言是。

    但巡視都禦史必當兼假,以巡撫總督之權使之即制諸省,方可責其成功。

    其閩浙二,仍各添設參将一員,駐紮邊海地方。

    上從其議。

    暫設巡視浙江兼管福興漳泉提督軍務大臣一員,督兵剿賊,其兼管巡撫等項,須待賊平。

    議處參将準添,丁湛罷為民,以李文進代之。

    張鈇革回原衛,以周應祯代之。

    仍各同李寵、顧問谷峤、李廷松、周奎、楊材等住俸戴罪殺賊。

    林應箕标準專敕官,給由離任,令奪俸三月。

     七月,以都禦史王忬巡視浙江海道,及福興漳泉地方,尋改巡撫。

     ●嘉靖三十二年 三月,王忬督兵破倭寇于普陀諸山。

    初,都指揮盧镗坐都禦史朱纨事,尹鳳坐贓累,俱系獄。

    忬詣知其能,奏釋之,以為副将。

    募沿海壯民及征狼土兵,分帥之日,犒撫激勵,欲得其死力。

    而倭魁王直等結砦海中普陀諸山,顧時出近洋襲我軍,忬偵知之,乃遣參将俞大猷帥銳兵先發,而湯克寬以巨艘繼之,徑趨倭砦縱火焚其廬舍,賊倉皇覓艅艎走,我兵随擊大破之,斬首五十餘級,生擒百四十三人,焚溺死者無晞。

    忽飓風發,兵亂渠魁王直率衆乘間逸去,都指揮尹鳳複以閩兵邀擊于表頭北諸洋,斬首百餘級,生俘一百餘人,先後以捷聞,賜白金文绮有差。

     四月,倭攻破昌國衛,屯據凡五日,俞大猷以舟師攻退。

     有蕭顯者,尤桀狡,率勁倭四百餘人,攻吳淞江所、南彙所,俱破之,屠掠極慘,分兵掠江陰,圍嘉定、太倉。

    已而王忬遣盧镗倍道掩擊,斬蕭顯,餘衆複奔入浙。

     倭寇破臨山衛,乘勝西犯松陽,知縣羅拱辰督處州兵禦卻之,賊浮海走,參将俞大猷以舟師邀擊,斬首六十九級。

     倭攻福甯州、桊嶼所,破之,大掠而去。

     江北倭掠海州,殺二百餘人。

     五月,倭圍參将湯克寬、參政潘恩、佥事姜■〈月竘〉于海鹽環四門,攻之不克,縱火焚城樓及民屋數百間而去。

     倭攻陷乍浦所,知縣羅拱辰複督兵來援,倭引去,流劫奉化、甯海諸處,克寬追圍于獨山,民家以火爇之,賊半死,餘衆奪道走遁于海。

     倭複入上海,知縣喻顯科逃,指揮武尚文、縣丞宋鳌戰縣街中,不勝,死之。

    賊據城數月,焚毀廬廨略盡。

     南科賀泾奏,倭犯浙東,以防守密,泊寶山,窺蘇湖。

    密迩京口,不儀,運道咽喉,宜添總兵住劄。

    吏部李默奏,添官兼饷,以屠大山為督,儲撫應天。

     兵部議遣将領分屯要地,令四司官分行點劄,而列官兵龍江阕。

    命職方郎中阮垕,垕苦衆持首鼠,乃慷慨調度,陰诇虛實以為備禦。

     時諸倭巢穴既毀,王直、徐海等奔散四出,倏忽千裡。

    于是,自台、溫、嘉、湖、甯、紹、蘇、松、淮、揚十郡,俱罹其害,同時告急。

    俞大猷、湯克寬雖智勇可任,而江南人素柔軟,倭揮隻刀,銀光耀日,望風奔潰,倒戈就戮,死者相枕,捆載而去。

    當時文武吏不能以軍法繩下,有司往往以軍法脅富人,巧索橫欽,指一科十。

    師行城守饷犒數多乾沒,十不給一。

    廉謹者又以吳人善謗,束手不敢動一錢給賞,遂緻公私坐困,戰守無策,寇來不支。

    始釋柯喬,起盧镗,而賊船猕滿海上。

    自閏三月登岸,至六月旋,留内地凡三月。

    遂至攻陷昌國、臨山、靈衢、乍浦、青村、南彙、吳松、江■峽諸衛所,圍海鹽、太倉、嘉定、長洲,入上海,掠華亭、崇明、青浦、海甯、餘姚、定海、象山、慈谿、山陰、會稽、臨海、平湖、嘉興、黃岩諸縣,金山錢倉諸所,鄉鎮焚掠殆盡。

     有大船倭四十人,突至平湖、海鹽焚掠,官兵禦之,皆敗績,凡殺一把總、四指揮及百戶、縣丞,竟奪舟去。

     六月,應天巡撫彭黯、巡按陶承學等言:倭勢日熾,非江南脆弱之兵,承平纨绔之将所可辦,請得便宜調山東、福建等處勁兵,及敕巡視浙江都禦史王忬,督官兵船犄角攻剿。

    疏下,兵部覆山東陸兵不谙水鬥,福建海滄、月港亦在戒嚴,豈能分兵外援?宜令黯等就近調處州坑兵一二千名。

    仍随宜募所屬濱海郡縣義勇鄉夫,分布防禦。

    并請命王忬互相應援,其應用兵船、糧饷、器械、火藥,許征發所在支用。

    南京署兵部尚書孫應奎亦言:倭夷劫掠,漸近留都,沿江津隘已議調官軍防守,應用甲伏糧刍,乞命南京戶工二部給發。

    上允之。

     七月,太平府同知陳璋等統兵敗倭,斬首千餘級,餘寇出境浮海東遁。

    應天巡撫彭黯、浙福巡撫王忬以聞。

    既而擢蘇州同知任環整饬蘇、松兵備,陳璋共贊軍務。

    立有戰功,以與時相忤,僅蒙欽賞而已。

     十月,自倭衆東遁後,江南稍甯,惟崇明、南沙泊失風,倭幾三百人,舟壞不能去。

    參将湯克寬及佥事任環留兵守之,日久不克,克寬複督■〈土阝〉漳等兵擊之,敗績,亡卒四百餘人。

     先是,倭賊百餘,由華亭縣氵崇缺登岸,流劫戚木泾、金山衛等處,至是移舟泊寶山。

    參将湯克寬引舟師追擊,及于高家嘴,毀其舟,斬七十三級,生擒十四人。

     有倭舟失風,飄至興化府南日舊寨,登岸流劫。

    殺千戶葉巨卿,把總指揮張棟督舟師擊,倭走擄山。

    知府董士弘糾民兵、獵戶,與棟等合勢圍賊,殲之。

    是時,海洋并岸諸島多栖寇,舟有真倭阻風汛不獲歸者,有沿海奸民搶江南族候來歲。

    倭至者未幾,南日寨複有三舟登岸,棟、士弘擊之,引去,擒賊數人,皆真倭。

    比泉州舟兵巡海攻賊于石圳澳深泥灣等處,凡舟戰擒賊四十餘人,則皆臨海、漳浦、揭陽等縣人,蓋江南海警倭居十三,而中國叛逆居十七也。

     ●嘉靖三十三年 正月,時倭據太倉、南沙。

    五月,餘官軍列艦海口圍之數重,不能破。

    軍中多疾疫,乃佯棄數舟,開壁東南陬賊,遂潰圍出海,轉掠蘇、松各州縣。

     三月,南直隸續至倭寇二千餘,自南沙登岸,分掠蘇、松諸處。

    參将湯克寬帥兵邀擊之于采淘港,斬首百八十級。

     參将俞大猷督兵剿普陀山倭寇,我軍半登,賊突出乘之,殺武舉火斌等三百餘人。

     蘇、松倭掠民舟,入海趨江北,大掠海門、如臯、通州,焚各鹽場,至揚州殺一同知、一千戶。

    有飄入青、徐者,山東大震。

    複以盧镗為參将,俞大猷為浙直總兵。

     先是巡撫王忬奏薦盧镗為參将鎮閩代克寬,閩人故忌镗,劾镗兇險不可用,罷之。

    而沿海大猾且言,忬令大猷搗巢非計,欲搖動忬,忬不為動。

    已而南京各官薦複用镗、大猷,将帥稱得人雲。

     以尚書張經總督浙、福、江南北軍務。

    時朝議欲徵狼王兵剿寇,以經嘗督兩廣有威惠,為狼兵所戴,故用之。

    經請并調永順、保靖等宣慰司,各率兵剿賊。

     四月,倭寇自海鹽趨嘉興,參将盧镗等帥兵禦之,稍卻。

    次日複戰于孟宗堰,伏發,殺官軍四百人,溺死五百人。

    都司周應祯、指揮李元律、千戶薛■〈纟缶〉、宋應漸等,俱死之賊,□勝入據石墩山,分兵四掠。

     倭寇攻嘉興府城,副使陳宗夔帥兵禦卻之,焚其舟,賊遁入乍浦,與長沙灣寇合犯海甯諸縣。

     倭寇自嘉興東掠入海,至崇明,夜襲破其城,知縣唐一岑死之。

     初,通州河之役,賊兵僅百餘人,鹽徒及脅從者千餘人。

    時參将解明道擁衆兵居城中,揚州府同知朱裒、儀真守備張壽松軍城外,鳳陽巡撫鄭曉發兵往援,檄原任都指揮月輪将之,輪辭以非朝命,不至;乃更檄兩淮運判馬侖、原任守備陳津、往會千戶洪岱等,合戰城内。

    外兵無策應者,岱等孤軍敗,與千戶文昌齡、王烈皆死。

    至是,曉上疏言狀,因請治明道等畏怯、輪捱避之罪。

    得旨:洪岱、文昌齡、王烈俱贈指揮同知,子孫升襲。

    褫明道與壽松等職,各戴罪立功。

    輪令巡按禦史逮至京問。

     兵部覆巡按直隸禦史孫慎言,浙江江北諸郡倭患方殷,蘇、松二三月間所在告急,皆經略失人,軍令不嚴所緻。

    乞敕巡撫屠大山,收召忠勇之士,申明□軍之罰。

    仍榜谕沿海居民,有能奮勇殺賊者,如軍功升賞,所得倭器,悉以與之。

    計擒首賊者,許奏升指揮佥事,世襲。

    一切軍費,悉從便宜區處。

    督糧參政翁大立,無事,來往蘇、松、常、鎮,催給糧饷;有事,專住松江,以便調度。

    诏以其議,屬大山舉行,仍令赴任,不許遲緩。

     倭自崇明進薄蘇州城,大掠。

    時給事中王國祯上禦倭方略,言懸賞招降賊首王直非計。

    兵部尚書聶豹覆言:海賊與山賊異,山賊有巢穴,可以力攻,海賊乘風飄忽,瞬息千裡,難以力取。

    臣聞王直,本徽人,以通番入海得罪後,嘗為官軍捕斬海寇陳嶼主等。

    暨餘黨二三百人,欲以自贖,當時有司不急收之,遂贻今日大患。

    欲仿嶽飛官楊幺、黃佐故事,懸賞購募,以賊攻賊,非輕王爵以示弱也。

    上以國祯言是,令一意剿賊,脅從願降者待以不死,賊首不赦。

     六月,福建官兵捕得漳州通倭賊蘇老等三十餘人,誅之。

     倭寇由吳江轉掠嘉興,都指揮夏光督兵禦之,背王江泾而陣,賊衆鼓噪而前,我兵大潰,光急入舟,中流矢溺死。

     七月,蘇州倭寇至嘉善,轉趨松江出海,總兵俞大猷擊敗之。

    于吳松所擒七人,斬首二十三級。

     八月,倭寇自嘉興還屯采淘港、柘林等處,進薄嘉定城。

    會摹兵參将李逄時、許國以山東民槍手六千人至,與賊遇于新泾橋,逄時率其麾下先進敗之,賊退據羅店鎮,官軍追及之,擒斬八十餘人。

     山東兵複追擊倭寇至采淘港,乘勝湲入。

    伏起,我兵大潰,溺水死者千人,指揮劉勇等死之。

    初,新泾之捷,李逄時功最,許國恨逄時與之同事,而不先約己,乃别泛閑道襲賊,欲以奪逄時功,會日暮大雨,劉勇等兵先陷沒,諸軍繼之,皆倉卒不整,遂大敗。

     刑部主事郭仁,以賊首王直挾倭奴亂海上,引祖宗谕三佛齊故事,請敕令朝鮮宣谕日本國。

    章下兵部覆言:宣谕乃國體所關,最宜慎重,蓋倭寇方得志,恣肆比之往者,益為猖獗,恐未可以言語化誨懷服也。

    若猾夏之罪未懲,而綏以撫谕,非所以蓄威;糾引之黨未得,而責以斂載,非所以崇體。

    矧今簡将練兵,皆有次第,待其畏威悔罪,然後皇上擴天地之仁,頒恩谕以容□更生,未為晚也。

    且祖宗時,三佛齊止因阻絕商旅,非有倭奴匪茹之罪,朝鮮近上表獻俘,心存敵忾,如複令其宣谕,恐亦非其心矣!臣竊以為不便。

    上從部議。

     十月,命錦衣衛械系原任應天巡撫屠大山,參将許國、李逄時,副總兵解明道至京訊治。

    先是采淘港之役,坐兩将不相能,各兵趨利不止,故垂成而敗。

    時明道督水兵泊海口,坐視不救,大山方稱疾不視事。

    至是禦史張師價以敗書聞,請治大山、逄時、國、明道各失事罪。

    總督張經因論山東監軍參政許大倫、副使周臣紀律不嚴,亦宜量罰。

    于是大山逮至黜為民,明道等坐失律罪斬,大倫、臣降三級邊方用。

    已東兵見主将被逮,郁郁思歸,稍自引去。

    總督張經請下有司追捕,兵部言北輩俱系北土烏合之兵,驅之蘇、松水澤之地,固不相宜,令悉遣之。

    诏:可。

     浙江巡按禦史胡宗憲奏上,十月至十一月,倭寇自健洮所分掠紹興各縣,水路官兵前後擒斬三百餘人,請錄巡撫都禦史李天寵、總兵俞大猷、原任副使陳宗夔、陳應魁等功,上從。

    部覆令:先賞天寵等銀币,其所獲功次,下禦史再勘。

     ●嘉靖三十四年 二月,應天巡撫周琉言:禦倭有十難,有三策。

    其十難謂:去來飚忽難測,海涯曼衍難守,水陸勾錯難戰,鬼蜮變詐難知,盤據堅久難備,居民柔脆難使,土地瀉鹵難城,主客兵力難恃,刍糧匮乏離措,将領驕懦難任。

    其三策謂:據海上,陳前馬迹,諸托倭夷出沒之路,置福船二百、倉山船三百,與兩浙兵船會哨于諸島之間,來則擊之,去則擣之,制人而不制于人,上也。

    以捷船五百,疊哨于蘇州、海口,選土兵萬餘,列戍于松江之護塘,俟賊登岸而掩擊之,中也。

    集松江輕舸五六百艘,遊哨于黃浦、吳松、太湖小港之間,使賊步不敢深入,舟不敢橫行,下也。

    更請趣調狼兵、土兵、潼兵,留淮、浙餘鹽銀十萬兩,或借南贛軍饷九萬兩,為犒賞之需。

    兵部覆奏,從之。

     工部侍郎趙文華疏陳備倭七事:一祀海神,一降德音,一增水軍,一差田賦,一摹餘力,一遣視師,一察賊情。

    疏下,部覆謂:祀海神、降德音、增水軍、募餘力、察賊情,俱有裨軍政,下督臣酌行。

    差田賦,恐緻擾民。

    遣視師宜行。

    總督張經将率諸軍,不必别遣會昆山。

    緻仕侍郎朱隆禧奏,請添設巡視福建都禦史,并開互市之禁。

    上谕閣臣曰:南北兩欺不宜怠視,本兵若罔知者,文華、隆禧二臣之疏,似不同泛奏者,當有依為。

    今南破北虛,豈為國之道耶!祖宗教養寵恩,豈以怨仇時君,而忘先聖大德!卿等其集兵部科臣,示朕此意,令盡忠猷以告。

    于是兵部尚書聶豹等,震慴請罪,言文華之疏,臣度其可行者,已奏可之,其事有窒戾者,亦複疏陳其略。

    至如隆禧所奏設巡視科,臣謂官多民擾,其雲開互市,亦謂示弱,兼以北虜之市,為監皆駁寝之。

    且昨歲文華已有市舶之議,戶部所在,守臣計處,至今未報。

    臣惟祖宗制倭,絕其朝貢,至以勳臣出鎮,海波始清。

    當時絕不言及市舶,意良有謂。

    且浙直兵力脆弱,所恃征調以策應緩急者,獨有漳泉兵耳。

    若更設巡視閩中,則人懷自顧漳泉之兵,豈得複為蘇松兩浙之用。

    今兵力四集,南倭似有可平之漸,而宣大諸境邊臣,今亦各矢力奮猷,足寝北虜之謀。

    倘所在不效,則當治諸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