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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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太甯都督佥事商皓言:“見儲糧粟,大甯三十一萬石;松亭關五十八萬石;會州二十五萬石,足供數年邊用。

    ”太祖謂左右曰:“守邊之計,足食為先。

    今皓言儲糧足用,邊郡之民可免挽運之勞矣。

    ” 太祖謂侍臣曰:“人亦豈能無好?但在好所當好耳。

    如人主好賢,則在位無不肖之人;好直,則左右無谄佞之士。

    如此則國無不治。

    苟好所不當好,則正直疏而邪佞進。

    欲國不亂,難矣。

    故嗜好之間,治亂所由生也。

    ” 洪武二十年八月,诏民年二十以上者,不許落發為僧,二十以下請度牒者,俱令于在京諸寺試事三年,考其廉潔無過者,始度為僧。

     太祖嘗因論兵政謂諸将曰:“國家用兵,猶醫之用藥。

    藥以治疾,不以無疾而服藥。

    國家未甯,用兵以勘定禍亂。

    及四方承平,隻宜修甲兵,練士卒,使常有備。

    蓋兵能弭亂,亦能召亂。

    若恃其富強,喜功生事,結怨起釁,适足以召亂耳。

    正猶醫家妄以暝眩之藥,強進無病之人,縱不殘體殒命,亦傷元氣。

    故為國者,但當常講武事,不可窮兵黩武。

    ” 國朝之制,每衛設指揮使一人,指揮同知二人,指揮佥事二人。

    又設前後中左右千戶所,以分領士卒。

    後指揮不肯入署理事,遇有責成,互相推避。

    洪武二十年,始命指揮使掌印,同知、佥事各領一所士卒。

    有武藝不訓練,器械不堅利者,皆責所領之官。

    ” 太祖嘗谕吏部臣曰:“為國任人為本。

    作奸者不以小才而貸之,果賢者不以小庇而棄之。

    奸者必懲,庶不廢法。

    宥過而用,則無棄人。

    前諸城知縣陳允恭以簿書之過,谪戍雲南,近有言其治縣時能愛民者,夫長民者能愛民,雖有過,可用也。

    ”召複其官。

     禦史淩漢鞫獄平恕,人有德漢者遇諸途,邀漢飲,厚報以金。

    漢告曰:“子罪當爾,非我私子。

    酒可飲,而金不可受。

    ”固拒之。

    太祖廉得其事,擢漢副都禦史。

     洪武二十年,青州旱蝗,民饑。

    有司不以聞,有使者奏之。

    太祖謂戶部臣曰:“代天理民者君也,代君養民者守令也。

    今使者言青州民饑,而守臣不以聞,是豈有愛民之心哉!其亟遣人往赈之,就逮治其官吏。

    ” 洪武時,嚴交通外夷之禁。

    永嘉民有買暹羅使臣沉香等物者,為裡人所讦,按察官論當棄市。

    太祖曰:“永嘉乃暹羅所經之地,因其經過,與之貿易。

    此常情耳,非交通外夷比也。

    ”釋之。

     洪武間,令天下都司衛所輪班赴京較試武藝,其射牌高大與人齊,射三百步外。

    乃後的在百步内,而牌高至二丈餘。

    嘉靖中,言者言:“射的高大如此,天下豈有二三丈之虜哉?”可發一笑。

     太祖一日召試官陳宗順等至武英門賜食,谕之曰:“今日觀《列子》鄰子竊鐵之事,因思人之疑信皆生于心。

    信心常出于忠厚;疑心必起于偏私。

    夫信其所好,疑其所惡,乃人之常情,是不可不察也。

    君之于臣,好而信之,讒言雖至而不入;惡而疑之,毀謗不召而自來。

    苟能以大公至正之心處己待人,則自無獨信偏疑之私。

    其或反乎公道,而不得好惡之正,未有不流于一偏者也。

    ”因給紙筆,今諸儒著《信論》。

     太祖謂侍臣曰:“朕昨觀史,見前代帝王好聽讒言者必緻敗亂。

    蓋國有讒佞,忠賢之害也。

    賢者之事君必以正,初若落落難合,終實有益。

    讒佞之人憸巧,善承人主之意,人主不察,多為其所惑,始若無害,終實可畏。

    其妨賢病國可勝道哉!是以人君圖治,須保賢哲而去讒佞。

    ” 洪武時,太平府民有兄弟相讦者,刑部請罪之。

    太阻曰:“兄弟骨肉至親,豈有告讦之理?此因一時愚昧,或私妻子,争長競短,怒氣相加,遂至此耳。

    然人心天理未至泯滅,姑系之獄。

    待其忿息,善心複萌,必将自悔。

    ”明日,二人果哀求改過。

    遂釋之,合好如初。

     洪武二十一年,敕刑部都察院,凡罪人當籍其家者,如謀叛、奸黨、造僞鈔之屬,則沒其赀産丁口。

    餘者止收赀産而不孥,仍以農器耕牛還之,俾為衣食之本。

     太祖謂戶部臣曰:“曩者山東歲歉民饑,蓋素無蓄積以備不虞故也。

    今歲山東夏麥甚豐,秋稼亦茂,爾戶部可運鈔二百萬貫往各府州縣預備糧儲。

    如一縣則于境内定為四所,于居民叢集之處置倉,榜示民家,有餘粟願易鈔者,許運赴倉交納,依時價償其直。

    官儲粟而扃鑰之,就令命富民守視。

    若遇兇歲,則開倉赈給,庶幾民無饑餓之患。

    ” 太祖念軍士艱苦,為将領者不知愛恤,乃述始終之際,艱難之故,與夫撫綏愛養之道,通上下之志,達彼此之情,直說其辭為護身敕,頒示将士。

     太祖謂兵部臣曰:“曩因武臣有違法厲軍者,朕嘗著《大诰》昭示訓戒,格其非心,開其善道。

    今思其子孫世襲其職,若不知教,他日承襲,撫馭軍士,或蹈覆辄,必至害軍。

    不治則法不行,治之又非保全功臣之意。

    蓋導人以善行,如示之以大路;訓人以善言,如濟之以舟楫。

    爾兵部其申谕之,俾鹹誦習遵守。

    ” 太祖謂五軍都督府臣曰:“養兵而不病于農者,莫若屯田。

    今海宇甯谧,邊境無虞,若使兵但坐食于農,農必受弊,非長治久安之術。

    其令天下衛所,督兵屯種,庶幾兵農合一,國用以舒。

    ” 太祖嘗與侍臣論守成之道,曰:“人常慮危,乃不陷危;常慮患,乃不及患。

    車行險峻而仆于平地者,慎于難而忽于易也。

    保天下亦如禦車,雖治平何可不慎!” 洪武間,儒士有起自田間而驟至峻擢者,或言非愛爵之意,太祖曰:“朝廷爵祿所以待士,彼有卓越之才,豈可限以資格?朕但期得賢,爵非所吝。

    若曰起自田間不當驟用,如伊尹在莘野,孔明在隆中,一旦舉之加于朝臣之上,遂至建功立業,何嘗拘以官職。

    ” 太祖嘗謂吏部侍郎侯庸曰:“人之成才至難,自非聖賢,鮮有無過者。

    若有過能改,則志于善矣,可以錄用。

    比歲受祿之人及民間子弟,久居學校,教養有成。

    或因小過罷黜者,悉許自新,仍錄用之。

    ” 太祖嘗與兵部尚書沈溍言:“興治之道,當進君子退小人。

    ”溍對言:“君子小人,猝未易識。

    ”太祖曰:“獨行之士,不随流俗,正直之節,必異庸常。

    譬如良玉委于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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