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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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德君子也。
性素不能逢迎,為當道所嫉。
同時有林鹗,知鎮江,巡撫劉孜謂其能理煩,以更賢育民,對易之。
於公雖無貶詞,人頗惜其去。
五年春,檄至即行,凡什器帷帳之屬,一無所取。
先釀酒一缸,以為蘇物,戒守舍者留候林公為用。
送者塞路,民有歌謠焉。
林公名鄂,字一鹗,台州人。
動由禮法,過于衛身。
雅好文學,以儒飾吏,未嘗為上司一屈膝焉。
對胥吏小民,言必涉經史,其威儀之盛,老先故吏猶能言之。
惟于吳令崔之獄,頗為不平。
八年,複以劉薦,持憲節江右。
臨行,有書萬卷。
後至少司冠卒。
邢公名宥,字克寬,瓊州人。
公以遠人舉進士高科,為名禦史。
治宦者王振黨獄,有陰德,累舉都憲,為忌者即止擢知台。
天順□年,坐以舊按河南失察裕州守,以罪谪福建縣丞。
憲宗即位,起知蘇。
公素有愛人之心,通變之才,濟以學術,所至有譽。
乙酉,郡中大饑,鬥米錢百三十文,且無所于籴,公赈恤周貸甚勤,民賴以生。
流人之在境者,亦不失所。
然而公帑不空,富室無擾,荒政之善,無如此者也。
刑名、錢谷、上供、送迎、調發諸具繁夥,素号難辦,處之綽然。
聲稱藉甚,丞弼大臣所寓書為賀。
二年,知者交薦,朝廷重其去,止賜敕,擢參浙藩,仍知府事,蓋特恩也。
後數月,遂進都堂,就撫南畿。
五年,以病累疏乞歸,得允,其疏盛傳吳下。
賈公名奭,字希召,夔州人。
亦以禦史按蘇有聲。
成化四年,擢知府事。
莅政一遵邢公,無所改作,故不勞而治。
若其持平守正,确乎不拔,冰蘖之操,始終不逾,尤人所難。
八年,以憂去。
劉公名瑀,字汝器,保定人。
前守丘霁罷去,天部慎遠台官有重望者代之,公在首,以成化十一年至蘇,周覽度務,去其太甚,餘惟鎮靜而已。
中丞牟俸巡撫,大作威福,頗不以禮遇公,公亦無愠。
牟敗,公反憐之,人稱長者。
賦性簡重,在位九年如一日。
丁未出朝,留為晉藩參政。
賀公名霖,字時望,鄱陽人。
張治元年,以禦史到郡,蘇民望而知其為仁人君子,鼓舞相慶。
公盛暑莅事,凡舊政之堕者、過者、不及者,悉痛整齊之。
無時刻少休,勞瘁緻疾,雖在告,猶欲強起處分,疾愈甚,未期年而卒。
蘇民哭之罷市。
長洲為蘇首縣,令長不由以擢,則由以敗。
而敗者恒多,豈風土使之然耶!數其善如宋王公元之,餘得見者餘公一人而已。
公名金,字貢之,成都人。
為進士,居京師,謹厚溫雅,人稱為餘君子。
成化五年抵任,群吏以其儒者,頗易之,作奸如故。
公以理數戒,率者居半,因稍加懲艾,即皆改行焉。
縣民素多讦,公不設鈎距,一以公議裁決,略無於其間。
讦者謂公不可欺,亦不可犯,稍稍引去。
或有強愎自愆于理者,則往往詣府司已上官,上官辄谕之曰:“汝自有賢令,不須至我也。
”其人竟自解散。
數月間,吏民帖伏。
前令玩災橫斂,民多逋亡。
聞公之政,漸次歸。
複如徭役、丁夫之類,累年為下人所賣,率皆颠倒,因置手籍點視,始得其平。
縣多富人,餌縣官,公略不假辭色,至罰之不少貸,因以斂迹。
郡中權豪棋布,請托無虛日,公一切謝絕,曰:“吾甯不作官,決不能受其使令也。
”縣當要沖,而繁華甲天下,達官貴使過者,旁午紛雜,舊例必設宴迎勞,公皆罷去,魚肉一飯,歡然而别。
其子弟随侍者,訓饬防範甚嚴,不得辄至中門。
一日,見幾上有紙畫數幅,蓋其子構之於吳縣界中者,悉取焚之,終不留也。
夫人洪氏在縣幾五年,惟織供公之裳服,機杼之聲時聞於外,雖同寮吏卒皆不得其面。
其化于家者如此。
十年,公與吳令雍泰同征,皆為禦史,雍留北台,公補南台。
或言其為所擠,公袒如也。
公今為陝西按察副使,吳民思之不已。
屍而祝之,尚在他日也。
性素不能逢迎,為當道所嫉。
同時有林鹗,知鎮江,巡撫劉孜謂其能理煩,以更賢育民,對易之。
於公雖無貶詞,人頗惜其去。
五年春,檄至即行,凡什器帷帳之屬,一無所取。
先釀酒一缸,以為蘇物,戒守舍者留候林公為用。
送者塞路,民有歌謠焉。
林公名鄂,字一鹗,台州人。
動由禮法,過于衛身。
雅好文學,以儒飾吏,未嘗為上司一屈膝焉。
對胥吏小民,言必涉經史,其威儀之盛,老先故吏猶能言之。
惟于吳令崔之獄,頗為不平。
八年,複以劉薦,持憲節江右。
臨行,有書萬卷。
後至少司冠卒。
邢公名宥,字克寬,瓊州人。
公以遠人舉進士高科,為名禦史。
治宦者王振黨獄,有陰德,累舉都憲,為忌者即止擢知台。
天順□年,坐以舊按河南失察裕州守,以罪谪福建縣丞。
憲宗即位,起知蘇。
公素有愛人之心,通變之才,濟以學術,所至有譽。
乙酉,郡中大饑,鬥米錢百三十文,且無所于籴,公赈恤周貸甚勤,民賴以生。
流人之在境者,亦不失所。
然而公帑不空,富室無擾,荒政之善,無如此者也。
刑名、錢谷、上供、送迎、調發諸具繁夥,素号難辦,處之綽然。
聲稱藉甚,丞弼大臣所寓書為賀。
二年,知者交薦,朝廷重其去,止賜敕,擢參浙藩,仍知府事,蓋特恩也。
後數月,遂進都堂,就撫南畿。
五年,以病累疏乞歸,得允,其疏盛傳吳下。
賈公名奭,字希召,夔州人。
亦以禦史按蘇有聲。
成化四年,擢知府事。
莅政一遵邢公,無所改作,故不勞而治。
若其持平守正,确乎不拔,冰蘖之操,始終不逾,尤人所難。
八年,以憂去。
劉公名瑀,字汝器,保定人。
前守丘霁罷去,天部慎遠台官有重望者代之,公在首,以成化十一年至蘇,周覽度務,去其太甚,餘惟鎮靜而已。
中丞牟俸巡撫,大作威福,頗不以禮遇公,公亦無愠。
牟敗,公反憐之,人稱長者。
賦性簡重,在位九年如一日。
丁未出朝,留為晉藩參政。
賀公名霖,字時望,鄱陽人。
張治元年,以禦史到郡,蘇民望而知其為仁人君子,鼓舞相慶。
公盛暑莅事,凡舊政之堕者、過者、不及者,悉痛整齊之。
無時刻少休,勞瘁緻疾,雖在告,猶欲強起處分,疾愈甚,未期年而卒。
蘇民哭之罷市。
長洲為蘇首縣,令長不由以擢,則由以敗。
而敗者恒多,豈風土使之然耶!數其善如宋王公元之,餘得見者餘公一人而已。
公名金,字貢之,成都人。
為進士,居京師,謹厚溫雅,人稱為餘君子。
成化五年抵任,群吏以其儒者,頗易之,作奸如故。
公以理數戒,率者居半,因稍加懲艾,即皆改行焉。
縣民素多讦,公不設鈎距,一以公議裁決,略無於其間。
讦者謂公不可欺,亦不可犯,稍稍引去。
或有強愎自愆于理者,則往往詣府司已上官,上官辄谕之曰:“汝自有賢令,不須至我也。
”其人竟自解散。
數月間,吏民帖伏。
前令玩災橫斂,民多逋亡。
聞公之政,漸次歸。
複如徭役、丁夫之類,累年為下人所賣,率皆颠倒,因置手籍點視,始得其平。
縣多富人,餌縣官,公略不假辭色,至罰之不少貸,因以斂迹。
郡中權豪棋布,請托無虛日,公一切謝絕,曰:“吾甯不作官,決不能受其使令也。
”縣當要沖,而繁華甲天下,達官貴使過者,旁午紛雜,舊例必設宴迎勞,公皆罷去,魚肉一飯,歡然而别。
其子弟随侍者,訓饬防範甚嚴,不得辄至中門。
一日,見幾上有紙畫數幅,蓋其子構之於吳縣界中者,悉取焚之,終不留也。
夫人洪氏在縣幾五年,惟織供公之裳服,機杼之聲時聞於外,雖同寮吏卒皆不得其面。
其化于家者如此。
十年,公與吳令雍泰同征,皆為禦史,雍留北台,公補南台。
或言其為所擠,公袒如也。
公今為陝西按察副使,吳民思之不已。
屍而祝之,尚在他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