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和日本貴族的聯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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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吉者(年八十餘歲)訪傑言:欲将家藏之佛塔(三百餘年前物)一座進貢我君,據雲為日本第一者,高丈餘,周圍五尺餘,重千餘貫。
傑比告以可向我大使館議定正式手續,彼亦首肯。
自言年雖八十,尚能舉米一,且行走亦不拄杖,真是鶴發童顔之概。
且意極誠懇,言自信可活至百歲。
因不能赴吾國,故獻此塔,以祈聖壽無疆、國祚無窮而已。
對傑之結婚,且有所贈,且緻勉勵之詞。
傑當時真不覺感激泣下,當與堅固握手而别。
傑現在雖當婚期日迫,仍通學如故,悠閑如故,身未嘗辦一事、未自備一物。
傑之友人等皆訝怪不已,這真可謂溥傑式的辦事法,皆掩口葫蘆,笑傑之憾也。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三月十九日) 結婚典禮系在東京軍人會館舉行,溥儀特派宮内府大臣熙洽代表主持。
事後,溥傑有函報告溥儀: 傑之結婚時,辱承聖谕諄諄,勖以修身齊家之道,複由宮内府大臣傳以優渥聖旨,傑等仰沐殊恩,惟有感激,誓副聖意所期二人相勖相砺,緻力于修身齊家二事也。
傑等于四日即赴伊豆之川奈旅館住泊,至八日始回稻毛新居,次日照常入學校矣。
……浩對于家中諸事,事無巨細皆親自操作,甚至蓬首蔽衣,收拾一切。
傑不在家時,自以簡單食物果腹。
傑歸時,将撙節之餘,豐馔為饷。
誠傑生以來初次嘗到此種家庭之幸福也,較之怡瑩,實不啻有天壤之差之感。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四月十二日)浩子也有一函: 浩自此次與溥傑訂婚以來,即立志(為)滿洲帝國之人。
雖言語、禮節尚未熟谙,矢當努力從事練習。
三日結婚時,拜聽禦賜數語,不覺感激涕零。
此後更當努力奮勉,決不敢稍違聖谕所期也。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四月十二日)三格格另有一函: 昨日溥傑生日,請本莊夫妻及嵯峨家的人并麒、穎二人。
穎因現易感疲勞,所以沒去。
晚上,本莊等送麒歸家,大家很高興。
穎告本莊:傑這次結婚,皇上非常滿足,三号那天,賞二次電話,問這邊的情形。
本莊很感激的。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四月十七日)其後浩子更有一函: 恭聆聖谕,感激無已,惟有謹遵依旨意所在,競競業業,莫敢或渝,一息尚存,矢死靡他。
惟翹首九月早臨,得早日瞻仰天顔,敬承聖訓,實浩畢生之大幸也。
各種家庭之照片等,候洗出當早日進呈。
惟因僻居鄉間,無照像館之故,較諸東京,實不可同日語也。
即魚肉等物亦無可購求,實不便也。
不過面海之故,風景頗佳。
有時同傑赴山中采仙蘑,更有時至海濱拾蛤類。
星期之日,亦殊可樂。
現搜集奇異貝殼多種,不日可裝潢成匣,當即日付郵,恭呈禦覽也。
浩對于對對字一事,因不谙平仄之故,不克屬對。
滿文(按,滿洲國文字便用漢文,彼方自稱滿文,并不是從前的滿洲文)之信,隻克寫出大意,請傑改飾,尤其不谙奏牍樣式,更不敢率爾執筆也。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四月二十日) 溥傑與浩子,後生二女。
據《記事簿》載:“康德五年(一九三八)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八時,二爺來電話:今早五點鐘得一女,母子均平安。
”該是他們生于長春的第一個女兒吧!
傑比告以可向我大使館議定正式手續,彼亦首肯。
自言年雖八十,尚能舉米一,且行走亦不拄杖,真是鶴發童顔之概。
且意極誠懇,言自信可活至百歲。
因不能赴吾國,故獻此塔,以祈聖壽無疆、國祚無窮而已。
對傑之結婚,且有所贈,且緻勉勵之詞。
傑當時真不覺感激泣下,當與堅固握手而别。
傑現在雖當婚期日迫,仍通學如故,悠閑如故,身未嘗辦一事、未自備一物。
傑之友人等皆訝怪不已,這真可謂溥傑式的辦事法,皆掩口葫蘆,笑傑之憾也。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三月十九日) 結婚典禮系在東京軍人會館舉行,溥儀特派宮内府大臣熙洽代表主持。
事後,溥傑有函報告溥儀: 傑之結婚時,辱承聖谕諄諄,勖以修身齊家之道,複由宮内府大臣傳以優渥聖旨,傑等仰沐殊恩,惟有感激,誓副聖意所期二人相勖相砺,緻力于修身齊家二事也。
傑等于四日即赴伊豆之川奈旅館住泊,至八日始回稻毛新居,次日照常入學校矣。
……浩對于家中諸事,事無巨細皆親自操作,甚至蓬首蔽衣,收拾一切。
傑不在家時,自以簡單食物果腹。
傑歸時,将撙節之餘,豐馔為饷。
誠傑生以來初次嘗到此種家庭之幸福也,較之怡瑩,實不啻有天壤之差之感。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四月十二日)浩子也有一函: 浩自此次與溥傑訂婚以來,即立志(為)滿洲帝國之人。
雖言語、禮節尚未熟谙,矢當努力從事練習。
三日結婚時,拜聽禦賜數語,不覺感激涕零。
此後更當努力奮勉,決不敢稍違聖谕所期也。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四月十二日)三格格另有一函: 昨日溥傑生日,請本莊夫妻及嵯峨家的人并麒、穎二人。
穎因現易感疲勞,所以沒去。
晚上,本莊等送麒歸家,大家很高興。
穎告本莊:傑這次結婚,皇上非常滿足,三号那天,賞二次電話,問這邊的情形。
本莊很感激的。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四月十七日)其後浩子更有一函: 恭聆聖谕,感激無已,惟有謹遵依旨意所在,競競業業,莫敢或渝,一息尚存,矢死靡他。
惟翹首九月早臨,得早日瞻仰天顔,敬承聖訓,實浩畢生之大幸也。
各種家庭之照片等,候洗出當早日進呈。
惟因僻居鄉間,無照像館之故,較諸東京,實不可同日語也。
即魚肉等物亦無可購求,實不便也。
不過面海之故,風景頗佳。
有時同傑赴山中采仙蘑,更有時至海濱拾蛤類。
星期之日,亦殊可樂。
現搜集奇異貝殼多種,不日可裝潢成匣,當即日付郵,恭呈禦覽也。
浩對于對對字一事,因不谙平仄之故,不克屬對。
滿文(按,滿洲國文字便用漢文,彼方自稱滿文,并不是從前的滿洲文)之信,隻克寫出大意,請傑改飾,尤其不谙奏牍樣式,更不敢率爾執筆也。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四月二十日) 溥傑與浩子,後生二女。
據《記事簿》載:“康德五年(一九三八)二月二十六日,上午八時,二爺來電話:今早五點鐘得一女,母子均平安。
”該是他們生于長春的第一個女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