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平津的留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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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在天津日本租界,先租住張彪花園;當滿洲事變時,租住陸宗輿花園,他們叫做靜園。

    溥儀到滿洲後,一直保留至康德六年(一九三九),才又搬往宮島街的協昌裡,仍叫做靜園。

     靜園中儲藏,像圖書、字畫等等,還是很多,吾們可從下邊四個來源得到一個證明: (一)《行邸原存物品清冊》 列記各項陳設共二百八十三款(據說溥儀離開天津時,把許多貴重物品都賞給他弟弟溥傑,這是剩餘的部份)。

     (二)《内廷司房函電稿粘存簿》 善甫叔平均鑒:敬啟者,津園庫内所有皮衣服及被褥等,如天清朗時,務必抖晾抖涼。

    專此,順頌公安。

    (康德七年[一九四○]五月十日) 修二爺鈞鑒:敬啟者,見信祈将園中所存瀝水爐大小二件拆卸裝箱,将玻璃管包好,不要損壞。

    務在毓崇未至津之先,速為辦理妥當,俟毓崇回京至津時,即帶來為要。

    (康德七年[一九四○]十二月二十三日) 寶煦藻通:奉傳谕:“令三額驸到園取老米,全數攜歸新京。

    ”(康德七年[一九四○]六月四日) (三)毓崇緻溥修函 據侄佳二叔謂:“上用瓷器及玉器共計五箱,囑辦通關函,由我叔攜帶來京。

    ”(康德九年[一九四二]一月九日,從毓崇文件鈔出。

    ) (四)《收信簿》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四月十五日收天津靜園函一件,為園中養之犬小瘸子病斃事。

     康德四年(一九三七)七月五日收張寶煦挂号信一件,為園中喂養之黑馬一匹,于本月二十六日因齒老倒斃事。

     因為還有許多東西要保管,又因為溥儀在天津還有房産要經租,所以設置一個辦事處。

    這個辦事處不用滿洲國名義,卻叫做“清室駐津辦事處”。

    派前面所說修二爺的做處長,其下有辦事員四人、仆役十人,其開支以房租收入抵充外,更由溥儀逐月撥給。

    據《内廷彙款簿》所載,康德十一年(一九四四)一月至三月份: 靜園經費每月一千九百三十四元; 靜園房租每月三百五十元; 辦事處經費每月九百七十八元。

     按溥儀前住張彪花園,每年租金五萬兩,那時稱為豪闊,而每月收支相抵,實虧短一萬數千元。

    現在協昌裡房租每年隻有四千二百元,可說已省之又省,然仍入不敷出,據溥修康德十一年(一九四四)十二月間報告,光是員役薪津,每月已需五千二百四十元,而溥儀撥款,一限于本身來源,再限于彙款為難,又不能增加,須得另為籌畫。

    怎樣籌畫呢?一是把天津二區十三号路房屋,向給醇親王和載濤使用的,收回出租,每月可得租金一千至二千元;二是把天津正金銀行存款提出,交其華帳房主管人魏恩甲男按四分行息出借,每月又可得息四千八百元(均據《溥修信件》第一冊)。

     溥儀因關内東西兩陵需要照料,在北平設置一個“兩陵承辦事務所”,派載濤主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