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閩紀卷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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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處,決不輕貸,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月十九日。
·出示四鄉 為禁谕事。
照得漳郡人民,自變亂以來,疊遭海寇荼毒,屋毀田荒,妻離子散,颠連萬狀,不忍見聞。
茲值大兵雲集,孑遺殘息,勉力趨公。
本軍門篙自時艱,痌瘝念切,誠恐不法兵厮,肆行作踐,擾我哀鴻。
除行中軍密遣弁目,于各要路口不時巡拿外,合行出示嚴禁。
為此示仰所屬各标協營官兵人等知悉:務宜凜遵法紀,和睦居民。
敢有擅入鄉村,拆毀門戶,短價強買,索取果蔬,及放縱馬匹,踐損田園者,許爾士民人等協力擒赴軍前,以憑捆責枷示,決無輕貸!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曉谕赴閩逃兵 為再行曉谕逃兵歸伍,以申國法,以全私恩事。
照得本軍門原帶江南兵丁二千名入閩,因念爾等長途跋涉,内顧維艱,特為題請行坐糧饷,并請支家口月米,以贍父母妻子。
其體恤下情,亦至周至備。
不謂爾等冥頑無知,未及半途,逃走甚多。
甚有拐帶盔甲、馬匹脫逃。
本軍門不得不造冊題明,業承部文于原營追查嚴緝。
國憲具在,誰敢窩匿?在營弁若知情容隐,恐幹抗旨之愆;在鄰佑若扶同不舉,恐坐窩藏之責。
是爾等勢必東逃西竄,不敢出頭,徒自偷生人世,且累及父母妻子監禁此責。
是先為顧戀父母妻子而逃,今反贻累父母妻子矣。
清夜自思,能無追悔!本軍門垂念爾等跟随有年,或經拔材官,或素稱臂指,茲以顧戀家室,竟犯脫逃之譴,以緻竄亡失所,家口流離,不勝轸念。
姑開生路,再行諄切招谕。
為此示仰脫逃材官兵丁知悉:各宜悔過,速赴江南各原營将領投首,具文呈送來閩。
本軍門即為查照原名,收伍起支行坐糧饷。
其從前過犯,概為寬宥不究。
上可以報國恩,下可以全家室。
且本軍門從江西、山東以至江南,曆任多年,從不肯失信于人。
爾等皆屬舊丁,諒俱悉知。
況此項官兵,本軍門已經題明,立為援剿左右二營,俟閩省事平,仍回江南歸伍。
斯時家室團聚,豈不公私兩全?倘執迷不悟,希圖幸免,營弁既不敢收留,鄰佑又不敢容隐,骨肉離散,完聚無期;一經拿解,身罹法網,噬臍之悔,嗟無及矣!思之慎之,毋負惓惓至意可也。
康熙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示小石洞 為懇恩給示,以安殘黎事。
據蔡奕保、嶺兜社、小石洞鄉民蔡明等呈稱:痛明等住居萬松關地方,屢遭海寇荼毒,無奈逃插小石洞栖身。
幸逢大師進剿,殘民得出湯火,相率叩乞出示,禁戢拆毀房屋,小民得安等情到本軍門。
據此,照得兵馬進剿逆寇,原為吊民伐罪,豈容恣行騷擾,重困吾民?今據前情,合行示禁。
為此示仰所屬各标營兵厮知悉:務宜恪守紀律,不得擅拆民房,及滋攘奪騷擾等弊。
敢有故違,許該地方人等協力擒解,定行捆責遊營,決不輕貸。
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一月初三日。
·曉谕漳屬 為嚴禁拆毀房屋,以奠哀鴻事。
照得漳屬士民,久遭海寇蹂躏,備極困苦。
今大兵雲集,期在除暴安良,乃有一、二不法兵厮,擅将民房拆毀,緻哀鴻栖止無地,殊可痛恨!除經面請将軍、都統暨督、撫兩院共相通饬外,合行出示嚴禁。
為此示谕轄屬各标大小營分兵厮人等知悉:凡城内城外一切房屋,俱不許擅動寸椽片瓦。
敢有無知兵厮不守法紀,仍前肆行拆毀者,許該地方士民協力擒解,定行捆責枷示,決不輕貸。
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曉谕三十六等都 為招谕殘黎歸業事。
照得南安三十六、七、八都地方,逼近大、小盈一帶,為山海寇盜出沒之區。
該都士民,久遭逆賊殘害,田廬荒廢于故鄉,少壯逃徙于窮僻,本軍門不勝轸念。
茲特會同總督部院牌委副将沉大捷前往該縣三十七都,聯絡鄉勇,守禦要隘,招撫流離,歸複故業去後,合行出示曉谕。
為此示仰三十六、七、八等都士民人等知悉:茲值海寇敗遁歸巢,歲序告終,春耕在即,爾等各有田園産業,速宜及時歸家,盡力耕種。
仍共相聯絡,守望相助,遇有警息,聽副将沉大捷調度堵禦,就近飛報防兵分頭夾剿。
至爾等雜項徭役,本軍門業經行縣暫為豁免,以恤哀鴻,務使爾等安心複業。
倘汛防官兵,敢有借端騷擾者,許爾地方人等禀報,定行嚴拿重處,斷不姑容。
爾等其仰體本軍門招徕至意,各速相率歸裡,勿複流蕩他鄉,自失故業也。
特示。
康熙十七年十二月初四日。
·示禁雙橋 為嚴禁勾通接濟,以絕内奸,以殲外寇事。
照得海賊劉國軒等,以水面遊魂,嘯集餘黨,恣行剽掠,沿邊人民,塗炭已極。
今滿、漢大兵雲屯漳屬,相機搗巢,業經相定邊界,現在遷移清野。
計逆賊絕糧,烏合之衆,不久勢當潰敗。
在爾附近村莊人民,久遭寇虐,自當恨入骨髓,絕不勾通,斷無複赍盜糧之事。
乃近訪聞有等走險奸民,駕駛小艇,每乘便裝運米谷,私通接濟。
本軍門尚不深信。
于本月初四日,差兵假扮鄉民,密行探訪。
果于雙橋地方,見有小船載賊數人上岸,差兵追趕,餘賊急奔上船,隻擒長發活賊一名吳應,審據口供,系僞中沖鎮陳姓下之細作,差來追取饷米等情。
夫以大兵屯住于此,而爾等在營盤之後,尚敢大膽勾連作奸,則其從前之從逆為害,不問可知。
本應盡行剿蕩,姑念愚民無知,且内中亦有良善之輩,未忍盡膏斧锧。
除将逆賊一名吳應枭首示衆外,合行嚴谕。
為此示仰雙橋并附近各村莊人民知悉:嗣後各宜洗心滌慮,擯絕逆寇。
若有奸惡巨憝,潛行接濟,即便會衆舉首,以憑嚴拿正法。
倘仍前互相容隐,陽順陰違,包藏禍心,暗通線索,或經訪聞,或經擒解,定将保甲人等概行誅戮。
法在必行,斷不姑貸。
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二月初四日。
·給示大、小盈 為嚴禁差員勒索之弊,以安防民,以固邊汛事。
照得大、小盈一帶,逼近東石逆穴,為山海寇盜出沒之沖。
本軍門調撥本标官兵防守,原令其堵剿逆賊,保固地方;非令其伺候過往差員,供應早暮也。
近訪聞有一、二奸棍,假充旗營差官,經過該汛,辄敢恣肆,需索酒食,勒應床鋪,稍不随意,拳踢交加。
夫以沖繁要汛,官兵晝夜枕戈,勞苦已極,而月關糧饷,除養贍父母妻子外,即日用尚苦不敷;今乃欲責令其供應酒食鋪蓋,徹骨窮丁,何能措備。
擾兵藐法,殊堪發指!除差官巡查拿究外,合行嚴禁。
為此示仰該汛防官兵知悉:爾等但晝夜小心,勤慎了探,堵剿匪寇,保守地方。
至于各衙門并大小各營過往差員,遇晚無處栖身,姑許其入寨安歇。
若有刁橫奸棍,敢再仍前需索供應酒食床鋪者,許即指名禀報,以憑咨會督、撫兩院,查明拿究,斷不輕貸。
特示。
康熙十七年十二月初九日。
·示泉州府 為曉谕事。
照得朝廷平時不惜金錢,愛養官兵,原期預備調遣,效力疆場。
在各官兵尤當不辭艱苦,盡心圖報,庶幾可以少酬國恩之萬一。
如本軍門前任
·出示四鄉 為禁谕事。
照得漳郡人民,自變亂以來,疊遭海寇荼毒,屋毀田荒,妻離子散,颠連萬狀,不忍見聞。
茲值大兵雲集,孑遺殘息,勉力趨公。
本軍門篙自時艱,痌瘝念切,誠恐不法兵厮,肆行作踐,擾我哀鴻。
除行中軍密遣弁目,于各要路口不時巡拿外,合行出示嚴禁。
為此示仰所屬各标協營官兵人等知悉:務宜凜遵法紀,和睦居民。
敢有擅入鄉村,拆毀門戶,短價強買,索取果蔬,及放縱馬匹,踐損田園者,許爾士民人等協力擒赴軍前,以憑捆責枷示,決無輕貸!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曉谕赴閩逃兵 為再行曉谕逃兵歸伍,以申國法,以全私恩事。
照得本軍門原帶江南兵丁二千名入閩,因念爾等長途跋涉,内顧維艱,特為題請行坐糧饷,并請支家口月米,以贍父母妻子。
其體恤下情,亦至周至備。
不謂爾等冥頑無知,未及半途,逃走甚多。
甚有拐帶盔甲、馬匹脫逃。
本軍門不得不造冊題明,業承部文于原營追查嚴緝。
國憲具在,誰敢窩匿?在營弁若知情容隐,恐幹抗旨之愆;在鄰佑若扶同不舉,恐坐窩藏之責。
是爾等勢必東逃西竄,不敢出頭,徒自偷生人世,且累及父母妻子監禁此責。
是先為顧戀父母妻子而逃,今反贻累父母妻子矣。
清夜自思,能無追悔!本軍門垂念爾等跟随有年,或經拔材官,或素稱臂指,茲以顧戀家室,竟犯脫逃之譴,以緻竄亡失所,家口流離,不勝轸念。
姑開生路,再行諄切招谕。
為此示仰脫逃材官兵丁知悉:各宜悔過,速赴江南各原營将領投首,具文呈送來閩。
本軍門即為查照原名,收伍起支行坐糧饷。
其從前過犯,概為寬宥不究。
上可以報國恩,下可以全家室。
且本軍門從江西、山東以至江南,曆任多年,從不肯失信于人。
爾等皆屬舊丁,諒俱悉知。
況此項官兵,本軍門已經題明,立為援剿左右二營,俟閩省事平,仍回江南歸伍。
斯時家室團聚,豈不公私兩全?倘執迷不悟,希圖幸免,營弁既不敢收留,鄰佑又不敢容隐,骨肉離散,完聚無期;一經拿解,身罹法網,噬臍之悔,嗟無及矣!思之慎之,毋負惓惓至意可也。
康熙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示小石洞 為懇恩給示,以安殘黎事。
據蔡奕保、嶺兜社、小石洞鄉民蔡明等呈稱:痛明等住居萬松關地方,屢遭海寇荼毒,無奈逃插小石洞栖身。
幸逢大師進剿,殘民得出湯火,相率叩乞出示,禁戢拆毀房屋,小民得安等情到本軍門。
據此,照得兵馬進剿逆寇,原為吊民伐罪,豈容恣行騷擾,重困吾民?今據前情,合行示禁。
為此示仰所屬各标營兵厮知悉:務宜恪守紀律,不得擅拆民房,及滋攘奪騷擾等弊。
敢有故違,許該地方人等協力擒解,定行捆責遊營,決不輕貸。
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一月初三日。
·曉谕漳屬 為嚴禁拆毀房屋,以奠哀鴻事。
照得漳屬士民,久遭海寇蹂躏,備極困苦。
今大兵雲集,期在除暴安良,乃有一、二不法兵厮,擅将民房拆毀,緻哀鴻栖止無地,殊可痛恨!除經面請将軍、都統暨督、撫兩院共相通饬外,合行出示嚴禁。
為此示谕轄屬各标大小營分兵厮人等知悉:凡城内城外一切房屋,俱不許擅動寸椽片瓦。
敢有無知兵厮不守法紀,仍前肆行拆毀者,許該地方士民協力擒解,定行捆責枷示,決不輕貸。
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曉谕三十六等都 為招谕殘黎歸業事。
照得南安三十六、七、八都地方,逼近大、小盈一帶,為山海寇盜出沒之區。
該都士民,久遭逆賊殘害,田廬荒廢于故鄉,少壯逃徙于窮僻,本軍門不勝轸念。
茲特會同總督部院牌委副将沉大捷前往該縣三十七都,聯絡鄉勇,守禦要隘,招撫流離,歸複故業去後,合行出示曉谕。
為此示仰三十六、七、八等都士民人等知悉:茲值海寇敗遁歸巢,歲序告終,春耕在即,爾等各有田園産業,速宜及時歸家,盡力耕種。
仍共相聯絡,守望相助,遇有警息,聽副将沉大捷調度堵禦,就近飛報防兵分頭夾剿。
至爾等雜項徭役,本軍門業經行縣暫為豁免,以恤哀鴻,務使爾等安心複業。
倘汛防官兵,敢有借端騷擾者,許爾地方人等禀報,定行嚴拿重處,斷不姑容。
爾等其仰體本軍門招徕至意,各速相率歸裡,勿複流蕩他鄉,自失故業也。
特示。
康熙十七年十二月初四日。
·示禁雙橋 為嚴禁勾通接濟,以絕内奸,以殲外寇事。
照得海賊劉國軒等,以水面遊魂,嘯集餘黨,恣行剽掠,沿邊人民,塗炭已極。
今滿、漢大兵雲屯漳屬,相機搗巢,業經相定邊界,現在遷移清野。
計逆賊絕糧,烏合之衆,不久勢當潰敗。
在爾附近村莊人民,久遭寇虐,自當恨入骨髓,絕不勾通,斷無複赍盜糧之事。
乃近訪聞有等走險奸民,駕駛小艇,每乘便裝運米谷,私通接濟。
本軍門尚不深信。
于本月初四日,差兵假扮鄉民,密行探訪。
果于雙橋地方,見有小船載賊數人上岸,差兵追趕,餘賊急奔上船,隻擒長發活賊一名吳應,審據口供,系僞中沖鎮陳姓下之細作,差來追取饷米等情。
夫以大兵屯住于此,而爾等在營盤之後,尚敢大膽勾連作奸,則其從前之從逆為害,不問可知。
本應盡行剿蕩,姑念愚民無知,且内中亦有良善之輩,未忍盡膏斧锧。
除将逆賊一名吳應枭首示衆外,合行嚴谕。
為此示仰雙橋并附近各村莊人民知悉:嗣後各宜洗心滌慮,擯絕逆寇。
若有奸惡巨憝,潛行接濟,即便會衆舉首,以憑嚴拿正法。
倘仍前互相容隐,陽順陰違,包藏禍心,暗通線索,或經訪聞,或經擒解,定将保甲人等概行誅戮。
法在必行,斷不姑貸。
慎之毋忽! 康熙十七年十二月初四日。
·給示大、小盈 為嚴禁差員勒索之弊,以安防民,以固邊汛事。
照得大、小盈一帶,逼近東石逆穴,為山海寇盜出沒之沖。
本軍門調撥本标官兵防守,原令其堵剿逆賊,保固地方;非令其伺候過往差員,供應早暮也。
近訪聞有一、二奸棍,假充旗營差官,經過該汛,辄敢恣肆,需索酒食,勒應床鋪,稍不随意,拳踢交加。
夫以沖繁要汛,官兵晝夜枕戈,勞苦已極,而月關糧饷,除養贍父母妻子外,即日用尚苦不敷;今乃欲責令其供應酒食鋪蓋,徹骨窮丁,何能措備。
擾兵藐法,殊堪發指!除差官巡查拿究外,合行嚴禁。
為此示仰該汛防官兵知悉:爾等但晝夜小心,勤慎了探,堵剿匪寇,保守地方。
至于各衙門并大小各營過往差員,遇晚無處栖身,姑許其入寨安歇。
若有刁橫奸棍,敢再仍前需索供應酒食床鋪者,許即指名禀報,以憑咨會督、撫兩院,查明拿究,斷不輕貸。
特示。
康熙十七年十二月初九日。
·示泉州府 為曉谕事。
照得朝廷平時不惜金錢,愛養官兵,原期預備調遣,效力疆場。
在各官兵尤當不辭艱苦,盡心圖報,庶幾可以少酬國恩之萬一。
如本軍門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