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閩紀卷之十

關燈
将軍叮咛告誡營汛将弁,嚴加防範,不得疏縱,已不止三令五申。

    若沿邊将弁果能凜畏功令,稽察嚴密,則奸民自然屏迹,而絕島逆孽,自可坐緻饑餒。

    乃近訪聞有等奸徒,愍不畏死,或倚藉本汛弁兵叔侄子弟名色,搬運米谷、布帛出界,換回魚貨,動至數十擔,充塞道路,公然貿易,以緻逆賊得延殘喘。

    此皆汛防官兵貪圖賄賂,通同作弊,縱奸養寇,大幹法紀。

    該副将、将有地方之責,全不念及功名身命;若知而不拿,則為徇縱,若慢無察覺,則系溺職。

    現今逼處賊壘,而該副将、将猶如聾如瞶,何以辭咎?除經差員密訪外,拟合嚴行申饬。

    為此票仰該副将、将照依事理,即便猛加省惕,嚴饬所轄防邊各弁員,洗心滌慮,嚴加巡察,不得仍前疏縱前項弁兵子弟叔侄出界,緻令奸宄勾通魚米,出入無忌。

    如有前項透越,不論何項人等,立即擒拿綁解軍前,即将所獲貨物給賞盤獲之人。

    該副将、将仍差親信人員,于各口岸不時闖查,務要盡除前弊。

    如防邊弁兵仍敢扶同作奸,或奉行不力,不即擒解,緻被他汛盤獲者,審明定将弁兵正法。

    該副将、将以知情故縱,特疏參處,決不輕貸。

    事關杜絕勾通,本将軍法在必行,各宜凜遵,毋自贻戚,慎之慎之! 康熙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檄左營遊擊朱起龍 為饬查事。

    照得大盈、小盈一帶,乃沖要孔道。

    且逼近東石逆穴,山賊海寇,不時出沒其間。

    是以遣發該将會同興泉道帶領官兵,前赴該汛築寨設防。

    該将受此重任,自當作速催召人夫,砌寨開河,加謹提備,晝夜小心了探;遇有警息,督率官兵奮力剿殺,以挫賊鋒,以固邊界。

    何以據報三月二十一日到汛,今經半月有餘,竟不催夫建築完竣,緻官兵栖止無地?該将瞻徇情面,任意稽延。

    且訪聞四月初一日逆賊登犯,直沖該将營盤,道路傳說紛紛,而該将杳無一字申報。

    豈傳聞未确耶?抑該将隐諱不報耶?事關軍機,合行饬查。

    為此票仰該将照依事理,即将本月初一日賊寇登犯,官兵對敵勝敗情形,立刻據實飛報前來,以憑察奪。

    其寨城濠溝,務即催取民夫,開砌堅固,勒限完竣後,尤須晝夜小心,勤慎加謹備禦,不得偷安怠玩,緻有失事,大幹未便。

    慎之毋忽!速速! 康熙十八年四月初七日。

     ·檄建甯劉副将 為禀報事。

    本月初八日,據該副将報稱:『卑職前奉撫院憲檄赴崇、浦二汛調度,業已齊集官兵,惟俟借給府饷,立即前赴策應等情。

    同日,又據該副将報稱:已于三月二十二日親帶官兵,自建起行,馳赴崇安堵剿鄰寇』各等情到本将軍。

    據此,照得建甯地連江右,際此鄰寇竊發,自當發兵堵剿。

    惟是該郡城池當全閩上遊之沖,現今該營官兵征調四出,存郡寥寥無幾,惟該副将與千總一員城守而已。

    今若再行遠出,城池倉庫所在,關系何等重大!況刻下春水盛發,河道泛溢,依山附海之徒,易于乘機窺伺。

    而外省解閩協饷,以及各衙門差奏,不時經過,尤須保護防禦,務無疏虞。

    今據前情,除即移咨督、撫兩院酌妥外,合行知照。

    為此票仰該副将照依事理,即便仍回建甯,固守城池倉庫;其堵剿鄰寇事宜,即轉行署事參将李盛功知會施、桑二總兵并休緻總兵熊鼎魁督率官兵鄉勇合力夾擊,殲滅鄰寇,以靖地方,不得稍有遲誤,自幹功令未便。

    慎之慎之!速速! 康熙十八年四月初九日。

     ·檄遊擊焦國巡 為咨明事。

    據後營遊擊劉國興呈稱:遵奉憲行令職帶領官兵,馳赴竿頭、靈水等處一帶地方扼守,知會駐防大小盈參将韓元朗,互相犄角,策應聲援。

    卑職敢不遵依。

    但查竿頭地方南離靈水五十餘裡,北離日湖三十餘裡,其間灣船之澳節節皆是,賊■〈舟宗〉時常飄忽,難與内地汛轄者比。

    若遵照憲令兼轄靈水,未免地廣勢懸,顧此失彼。

    請乞再撥将官一員駐防,聯絡應援等情到本将軍。

    據此,案照先準總督部院咨商大小盈、竿頭、靈水、前埔一帶緊要處所,需兵防守,故将省來并興化、泉州所招兵丁一千六百名,又調出安溪兵丁,行令興泉道傳齊,着晉江營遊擊韓元朗統領協防小盈、竿頭去後。

    總之大小盈等處須将官一員,方為萬全等因,業經本将軍檄行遊擊劉國興帶領官兵駐防竿頭一帶去後,并經行令該将速将原防惠安官兵帶回泉州操練兵馬,聽候調遣在案。

    茲據遊擊劉國興呈稱,竿頭、靈水地廣勢懸,誠恐猝遇警息,鞭長莫及,合行遵照。

    為此票仰該将照依事理,除大小盈等處地方系參将韓元朗現帶官兵駐防、竿頭系遊擊劉國興帶兵扼守外,該将即将惠安帶回該營兵丁現有若幹名,并移知左營朱副将挑撥添足三百名,該将火速帶赴靈水一帶地方扼守。

    務要夙夜勤慎,加意探防,遇有警息,知會參将韓元朗、遊擊劉國興星馳電擊,互相策應,以固邊防,不得少有岐視,因循疏忽,緻幹功令。

    仍将到汛日期具報查考施行,速速! 康熙十八年四月十八日。

     ·檄泉州城守傅參将 為禀報事。

    本月二十四日,據該将報稱:『有海賊紀朝佐下營将蘇良帶兵八十餘人,來五堡社安歇,口稱系官洋鄉武舉王興邦招撫投誠的等語。

    又有僞鎮楊尾、黃高郎等帶兵三百餘人,現在十六等都官園鄉出示稱,奉院道牌招歸誠。

    又紀賊将曾光賜等帶兵百餘人,在鹦哥嶺住劄,居民騷動。

    又黃高郎、戴赓口稱,蒙撫院委官招撫投誠,地方驚惶等情。

    慮恐賊計叵測,難以聽信,随請明甯海将軍喇整備官兵,相機剿撫』等情。

    同日又據泉防廳報,為飛報賊情事,内稱:『楊尾、紀朝佐率夥五百餘猛,來駐十六都等處,藉稱受撫,橫肆無忌,攻寨殺戮,人莫敢禦。

    又要來高田寨報怨』等情各到本将軍。

    據此,照得朝廷招徕叛逆,乃好生洪慈。

    若輩既雲受撫,自當即刻投戈,洗心歸化;何得借口投誠,遷延各鄉,依舊劫掠,擾害鄉民?該将有專城之寄,責任綦重,不得任其橫肆。

    今據前情,合行饬查。

    為此票仰該将照依事理,即便就近移會興泉道查照前項逆寇,果否奉有督、撫兩院招撫之文。

    若果差員招徕,可即速催率衆投戈進城,以便安插;若系假藉就撫為名,希圖搶劫害民,立即就近禀請甯海将軍發兵剿捕,毋得聽其狡詞藉撫,騷擾殘黎,贻害地方。

    火速!火速! 康熙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檄副将朱起龍 為知照事。

    照得大盈、小盈以及前埔、竿頭、靈水,俱系邊海要汛,且逼近東石逆穴。

    際此南風盛發,誠恐賊艘窺伺,提防不可不嚴。

    尤恐該将所帶兵單,近經本将軍咨商總督部院,已準咨覆行調邵武副将郭奇帶領邵武、延平二協兵丁一千餘名前來大盈、前埔一帶,分布扼守,不日即可抵汛。

    合行知照。

    為此票仰該将照依事理,即将大
0.18879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