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閩紀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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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語。
時已日暮,卑職等即駐營坑仔鄉。
于二十五日午時,準王遊擊移稱:鄭總兵歸誠,日索夫簥米石,屢經禀請總鎮馬并馮協鎮設處應付。
而鄭總兵忽于二十四日午時掌号起營,本府望見,即帶官兵星馳,追至酉時,到長泰林炖地方,與鄭總兵連營。
今其意尚未欲行,等候米夫,祈即迅發前來,給其起行等語。
卑職随除行同安縣催備運送外,而督标随征副将陳惠漢、遊擊張輝亦從山内移營出來,雲王遊擊未令伊等前去。
卑職等思鄭奇烈如果傾心效順,何不開報官兵數目?何不先繳軍器?何不約會徑行?果專需夫糧,何不候于本寨,而候于長泰之林炖?既至林炖,何不直趨漳州,又以候夫糧為枝節?且林炖地屬長泰,去同安甚遠,何不就近取夫糧于長泰?種種可疑,情實叵測。
卑職等初欲進兵,切礙于降議,恐有驚疑阻撫之嫌。
繼欲會合,又因王遊擊遣人面止。
今欲前進,又慮其叛撫難定。
且如陳副将、張遊擊在彼同劄之兵,尚遣其回,卑職等未便擅往。
除具報督、撫兩院并甯海将軍喇外,俟其再探真僞另報。
合将鄭奇烈回書抄呈一折馳報』等情到本将軍。
據此,為照逆賊鄭奇烈即鄭不伐,雖雲遣人約降,據報遊移情狀,似尚有懷二之心,恐狡謀叵測,緩我師期。
且據報内叙及苎溪防兵所稱,鄭奇烈差僞員前往廈門搬接家眷,突有賊船三十餘隻登岸劫掠下店,至今賊船尚泊岸口;又不知會遊擊王大有,忽自焚寨放炮,整隊從長泰而去,種種詭謀,情實不測,合亟饬行。
為此票仰該将照依事理,趁此官兵會剿之勢,一面會商行間各将弁,分兵布置各要口,絕其救援,斷其糧道,一面催給夫役,速其造報投降官兵、器械冊籍,晝夜小心提備。
如鄭不伐悔改前非,的實輸誠,則善為接引;如狡計緩兵,情形彰露,則合師夾擊。
該将身在行間,務要相機剿撫,不得稍有疏略,以緻堕落賊計可也。
慎之毋忽! 康熙十八年三月初一日。
·牌行蒜嶺守備田龍見 為遵奉俞旨,安設官兵等事。
照得蒜嶺一汛,緊迫海濱,最為沖要孔道。
先經題準安設守備一員、兵四百名,必得谙練能員,方稱斯職。
是以本将軍以本官久曆邊汛,技勇優長,固守泉城,着有勞績,業經咨會總督部院,合疏具題補用去後。
但要地需員料理,合先委用。
為此牌仰本官照依事理,即便前赴蒜嶺地方任理守備事務,招募精壯兵丁,設立營制,酌量地方險易,分防扼要。
其應設千、把等官,務選曆練營務,有身家可以稱職者,呈送驗補。
至所需炮火、甲械、軍器等項,查明應用數目,具文詳奪,以憑咨請給發。
本官受茲委任,尤須殚心料理,戢盜安民。
其新遷界限,嚴加稽察,約束官兵,以固邊防,以疏大道,俾往來錢糧商旅,務保萬全,毋得怠惰玩誤,緻負題擢至意。
仍将到汛日期通報查考,勉之毋忽! 康熙十八年三月初一日。
·檄左營遊擊朱起龍 為行知事。
據晉江營署守備蔡斌條議兩款前來,本将軍閱之,其言多有可采。
合亟行知。
為此牌仰該将,即便傳該守備查照後開事宜,面同細加商榷。
如果有益,即速舉行。
仍将行過緣由報查。
該将夙稱練達,務要實力實心,不得虛應故事,有負委任,勉之勉之! 計開: 第一款:逆賊敢與我師對壘,恃有泉屬一路之糧道;蓋泉屬之外,地雖遷而汛防未設,界外之室廬雖毀,而出入罔禁。
試就安平、靈水、前埔、竿頭等處界口論之,數處皆東石出沒之咽喉,深滬、日湖,賊薮之運道。
茲者,采捕有禁矣,而操舟入海者如故;饋饷有禁矣,而赍糧運輸者不絕。
魚鹽之利,悉為賊有,闾閻之财,盡充賊帑。
一種亡命,遂藉此作奸,或派夫鹽,或擄殷戶,或勒米石;剃發雖如編氓,橫暴無非賊焰,親戚庇之而不發,鄉黨畏之而不斥,無怪乎東石、深滬之嘯聚,為泉郡之邊患也。
今請不時出兵了探,或月兩次,或月三次,變化不測,使賊不知虛實。
或遇飓風驟起,則直搗賊船處所,使在山派米者不得下海逃生,而在船看守者不能舣舟渡載。
時出擒捕,則賊必懼而不敢恣行窺探,一可以奪賊黨之魄,一可以塞勾派之漸。
此一款,該将需與該備細商,作何遣撥精細能幹弁兵?應于何時差出探聽擒捕?如能拿獲真賊并勾派接濟奸民,立即綁解軍前,審明枭示,以儆其餘。
用命人員,定行獎拔重賞。
第二款:東石之賊,皆内地奸棍為之。
乘此設防之日,編造保甲,使之互相糾察。
凡甲内有從賊在海者,令其自行舉首;為賊鄉導派米者,聽其密行指報。
仍編造戶口冊,十家一甲,或某甲某人從賊,則填注名下,先使其父喚子、兄喚弟、妻勸夫、叔勸侄,自行招回,免其罪愆。
五日不來,則限十日,十日不來,則限半月,半月不來,然後究其親屬,治其從逆之罪。
或有窩容不舉,則按以連坐。
如此賊黨日散,羽翼日消矣。
此一款,該将與該備細查賊黨最多之處,勾派接濟要路,逐一開出,即便移會道府,選委賢能廳縣。
該将仍便委勤慎守備一員,量帶兵丁,協同查編保甲,開谕居民,使其互相覺察,限日喚回。
如限外不歸,立行拿解親屬。
并嚴饬去員,不得生事取究。
康熙十八年三月初五日。
·檄福州城守右營遊擊陳七 為禀報事。
本月初十日,據該将報稱:逆賊紀朝佐于二月二十九日申時逃走,雙翰練總蘇英隆堵守石獅岐,帶領鄉兵堵截,逆賊不顧鎗炮沖出等情到本将軍。
據此,照得賊首紀朝佐因被官兵緊追,勢窮力竭,故以投誠為緩攻之計。
先據該将呈報就撫情形,業經本将軍饬行,可招則招,應剿則剿,嚴加提備在案。
該将身在行間,即當細察情僞益嚴紀律,申饬官兵、鄉勇,協力攻圍,絕其糧道,扼其要口,使彼窮■〈?戚〉無望,則就撫就擒,勝算在我。
何得漫無定見,一聞投誠之信便自疏防,不加把守,緻将斃之賊,複行奔逸?因循玩寇,贻誤軍機,莫此為甚!今據前情,合行嚴饬。
為此牌仰該将照依事理,即便跴探逆賊紀朝佐現今逃往何方?屯住何處?務帶所轄官兵,督同鄉練,并知會晉江營遊擊韓元朗,星夜窮追,勿分界限,期在擒滅此賊,以贖前愆,方準回師。
如再飾詞推诿,偷安縱寇,定行特疏糾參,斷不姑貸!并查逆賊沖出逃走之時,所往之處,系何千、把弁員帶兵扼守?何以并不督兵堵捕,隻付鄉練蘇英隆把守,緻賊得以乘隙逃走,更屬疏忽!仰該将一并查明,據實回報,以憑提究,各毋違誤!火速! 康熙十八年三月十三日。
·檄漳州城守、江東、灌口三營 為嚴禁勾通以絕盜糧事。
照得沿海遷邊之後,築牆扼守,原期堅壁清野,以絕盜糧。
至于奸民之勾通接濟,屢經本
時已日暮,卑職等即駐營坑仔鄉。
于二十五日午時,準王遊擊移稱:鄭總兵歸誠,日索夫簥米石,屢經禀請總鎮馬并馮協鎮設處應付。
而鄭總兵忽于二十四日午時掌号起營,本府望見,即帶官兵星馳,追至酉時,到長泰林炖地方,與鄭總兵連營。
今其意尚未欲行,等候米夫,祈即迅發前來,給其起行等語。
卑職随除行同安縣催備運送外,而督标随征副将陳惠漢、遊擊張輝亦從山内移營出來,雲王遊擊未令伊等前去。
卑職等思鄭奇烈如果傾心效順,何不開報官兵數目?何不先繳軍器?何不約會徑行?果專需夫糧,何不候于本寨,而候于長泰之林炖?既至林炖,何不直趨漳州,又以候夫糧為枝節?且林炖地屬長泰,去同安甚遠,何不就近取夫糧于長泰?種種可疑,情實叵測。
卑職等初欲進兵,切礙于降議,恐有驚疑阻撫之嫌。
繼欲會合,又因王遊擊遣人面止。
今欲前進,又慮其叛撫難定。
且如陳副将、張遊擊在彼同劄之兵,尚遣其回,卑職等未便擅往。
除具報督、撫兩院并甯海将軍喇外,俟其再探真僞另報。
合将鄭奇烈回書抄呈一折馳報』等情到本将軍。
據此,為照逆賊鄭奇烈即鄭不伐,雖雲遣人約降,據報遊移情狀,似尚有懷二之心,恐狡謀叵測,緩我師期。
且據報内叙及苎溪防兵所稱,鄭奇烈差僞員前往廈門搬接家眷,突有賊船三十餘隻登岸劫掠下店,至今賊船尚泊岸口;又不知會遊擊王大有,忽自焚寨放炮,整隊從長泰而去,種種詭謀,情實不測,合亟饬行。
為此票仰該将照依事理,趁此官兵會剿之勢,一面會商行間各将弁,分兵布置各要口,絕其救援,斷其糧道,一面催給夫役,速其造報投降官兵、器械冊籍,晝夜小心提備。
如鄭不伐悔改前非,的實輸誠,則善為接引;如狡計緩兵,情形彰露,則合師夾擊。
該将身在行間,務要相機剿撫,不得稍有疏略,以緻堕落賊計可也。
慎之毋忽! 康熙十八年三月初一日。
·牌行蒜嶺守備田龍見 為遵奉俞旨,安設官兵等事。
照得蒜嶺一汛,緊迫海濱,最為沖要孔道。
先經題準安設守備一員、兵四百名,必得谙練能員,方稱斯職。
是以本将軍以本官久曆邊汛,技勇優長,固守泉城,着有勞績,業經咨會總督部院,合疏具題補用去後。
但要地需員料理,合先委用。
為此牌仰本官照依事理,即便前赴蒜嶺地方任理守備事務,招募精壯兵丁,設立營制,酌量地方險易,分防扼要。
其應設千、把等官,務選曆練營務,有身家可以稱職者,呈送驗補。
至所需炮火、甲械、軍器等項,查明應用數目,具文詳奪,以憑咨請給發。
本官受茲委任,尤須殚心料理,戢盜安民。
其新遷界限,嚴加稽察,約束官兵,以固邊防,以疏大道,俾往來錢糧商旅,務保萬全,毋得怠惰玩誤,緻負題擢至意。
仍将到汛日期通報查考,勉之毋忽! 康熙十八年三月初一日。
·檄左營遊擊朱起龍 為行知事。
據晉江營署守備蔡斌條議兩款前來,本将軍閱之,其言多有可采。
合亟行知。
為此牌仰該将,即便傳該守備查照後開事宜,面同細加商榷。
如果有益,即速舉行。
仍将行過緣由報查。
該将夙稱練達,務要實力實心,不得虛應故事,有負委任,勉之勉之! 計開: 第一款:逆賊敢與我師對壘,恃有泉屬一路之糧道;蓋泉屬之外,地雖遷而汛防未設,界外之室廬雖毀,而出入罔禁。
試就安平、靈水、前埔、竿頭等處界口論之,數處皆東石出沒之咽喉,深滬、日湖,賊薮之運道。
茲者,采捕有禁矣,而操舟入海者如故;饋饷有禁矣,而赍糧運輸者不絕。
魚鹽之利,悉為賊有,闾閻之财,盡充賊帑。
一種亡命,遂藉此作奸,或派夫鹽,或擄殷戶,或勒米石;剃發雖如編氓,橫暴無非賊焰,親戚庇之而不發,鄉黨畏之而不斥,無怪乎東石、深滬之嘯聚,為泉郡之邊患也。
今請不時出兵了探,或月兩次,或月三次,變化不測,使賊不知虛實。
或遇飓風驟起,則直搗賊船處所,使在山派米者不得下海逃生,而在船看守者不能舣舟渡載。
時出擒捕,則賊必懼而不敢恣行窺探,一可以奪賊黨之魄,一可以塞勾派之漸。
此一款,該将需與該備細商,作何遣撥精細能幹弁兵?應于何時差出探聽擒捕?如能拿獲真賊并勾派接濟奸民,立即綁解軍前,審明枭示,以儆其餘。
用命人員,定行獎拔重賞。
第二款:東石之賊,皆内地奸棍為之。
乘此設防之日,編造保甲,使之互相糾察。
凡甲内有從賊在海者,令其自行舉首;為賊鄉導派米者,聽其密行指報。
仍編造戶口冊,十家一甲,或某甲某人從賊,則填注名下,先使其父喚子、兄喚弟、妻勸夫、叔勸侄,自行招回,免其罪愆。
五日不來,則限十日,十日不來,則限半月,半月不來,然後究其親屬,治其從逆之罪。
或有窩容不舉,則按以連坐。
如此賊黨日散,羽翼日消矣。
此一款,該将與該備細查賊黨最多之處,勾派接濟要路,逐一開出,即便移會道府,選委賢能廳縣。
該将仍便委勤慎守備一員,量帶兵丁,協同查編保甲,開谕居民,使其互相覺察,限日喚回。
如限外不歸,立行拿解親屬。
并嚴饬去員,不得生事取究。
康熙十八年三月初五日。
·檄福州城守右營遊擊陳七 為禀報事。
本月初十日,據該将報稱:逆賊紀朝佐于二月二十九日申時逃走,雙翰練總蘇英隆堵守石獅岐,帶領鄉兵堵截,逆賊不顧鎗炮沖出等情到本将軍。
據此,照得賊首紀朝佐因被官兵緊追,勢窮力竭,故以投誠為緩攻之計。
先據該将呈報就撫情形,業經本将軍饬行,可招則招,應剿則剿,嚴加提備在案。
該将身在行間,即當細察情僞益嚴紀律,申饬官兵、鄉勇,協力攻圍,絕其糧道,扼其要口,使彼窮■〈?戚〉無望,則就撫就擒,勝算在我。
何得漫無定見,一聞投誠之信便自疏防,不加把守,緻将斃之賊,複行奔逸?因循玩寇,贻誤軍機,莫此為甚!今據前情,合行嚴饬。
為此牌仰該将照依事理,即便跴探逆賊紀朝佐現今逃往何方?屯住何處?務帶所轄官兵,督同鄉練,并知會晉江營遊擊韓元朗,星夜窮追,勿分界限,期在擒滅此賊,以贖前愆,方準回師。
如再飾詞推诿,偷安縱寇,定行特疏糾參,斷不姑貸!并查逆賊沖出逃走之時,所往之處,系何千、把弁員帶兵扼守?何以并不督兵堵捕,隻付鄉練蘇英隆把守,緻賊得以乘隙逃走,更屬疏忽!仰該将一并查明,據實回報,以憑提究,各毋違誤!火速! 康熙十八年三月十三日。
·檄漳州城守、江東、灌口三營 為嚴禁勾通以絕盜糧事。
照得沿海遷邊之後,築牆扼守,原期堅壁清野,以絕盜糧。
至于奸民之勾通接濟,屢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