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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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于得實者,修入正文,馀者注于其下,仍為叙述所以取此舍彼之意。
〈先注所舍者,雲“某書雲雲,某書雲雲,今案某書證驗雲雲”;或無證驗,則以事理推之雲雲,今從某書為定。
若無以考其虛實是非者,則雲今兩存之。
其實錄、正史未必皆可據,雜史、小說未必皆無憑,在高鑒擇之。
〉凡年号皆以後來者為定。
假如武德元年,則從正月便為唐高祖武德元年,更不稱隋義甯二年;玄宗先天元年正月便不稱景雲三年;梁開平元年正月,便不稱唐天祐四年也。
詩賦等若止為文章,诏诰若止為除官,及妖異止于怪誕,诙諧止于取笑之類,便請直删不妨。
或詩賦有所譏諷,〈如中宗時《回波詞》喧嘩,竊恐非宜。
肅宗時李泌誦《黃台瓜辭》之類。
〉诏诰有所戒谕,〈如德宗《奉天罪己诏》,李德裕《讨澤潞谕河北三鎮诏》之類,及大政事号令四方。
或因功遷官,以罪黜官,其诏文雖非事實,要知當時托以何功,誣以何罪,亦須存之。
或文繁多,節取要切者可也。
〉妖異有所儆戒,〈凡國家災異,本紀所存者并存之,其本志強附時事者不須也。
谶記,如李淳風言武氏之類,及因而緻殺戮叛亂者,并存之,其妄有牽合,如木入鬥為朱字之類,不須也。
相貌符瑞,或因此為人所忌,或為人所附,或人主好之而谄者僞造,或實有而可信者,并存之,其馀不須也。
妖怪,或有所儆戒,如鬼書武三思門;或因而生事,如楊慎矜墓流血之類,并存之,其馀不須也。
〉诙諧有所補益,〈如黃幡綽謂“自己兒最可憐”,石野豬謂“諸相非相”之類,存之,其馀不須也。
〉并告存之。
大抵《長編》甯失于繁,毋失于略,千萬切禱切禱!今寄道原所修廣本兩卷去,〈此即據《長編》錄出者,其長編已寄還道原。
〉恐要見式樣故也。
甚思與足下相見,熟共商榷,無因可得,企渴企渴!中前寄去《晉紀》八卷寫淨草者,必已寫了。
其原本卻告分付兒子康令帶來,雖未了,亦告分付。
蓋為今夏遞往南康軍路中,遺失卻三卷,若更失此,則都無本故也。
其寫了淨草,續付遞來,不妨。
曏所請出《魏紀》,今令李永和帶去。
有改動者,告指揮别寫,及楷改。
目痛,燈下作此書,恕其不謹。
光上。
凡有人初入《長編》者,并告于其下注雲某處人,或父祖已見于前者,則注雲某人之子或某人之孫。
今更寄貢父所作《長編》一冊去,恐要作式樣,并道原廣本兩卷,并告存之。
向去不使卻寄示也。
〈先注所舍者,雲“某書雲雲,某書雲雲,今案某書證驗雲雲”;或無證驗,則以事理推之雲雲,今從某書為定。
若無以考其虛實是非者,則雲今兩存之。
其實錄、正史未必皆可據,雜史、小說未必皆無憑,在高鑒擇之。
〉凡年号皆以後來者為定。
假如武德元年,則從正月便為唐高祖武德元年,更不稱隋義甯二年;玄宗先天元年正月便不稱景雲三年;梁開平元年正月,便不稱唐天祐四年也。
詩賦等若止為文章,诏诰若止為除官,及妖異止于怪誕,诙諧止于取笑之類,便請直删不妨。
或詩賦有所譏諷,〈如中宗時《回波詞》喧嘩,竊恐非宜。
肅宗時李泌誦《黃台瓜辭》之類。
〉诏诰有所戒谕,〈如德宗《奉天罪己诏》,李德裕《讨澤潞谕河北三鎮诏》之類,及大政事号令四方。
或因功遷官,以罪黜官,其诏文雖非事實,要知當時托以何功,誣以何罪,亦須存之。
或文繁多,節取要切者可也。
〉妖異有所儆戒,〈凡國家災異,本紀所存者并存之,其本志強附時事者不須也。
谶記,如李淳風言武氏之類,及因而緻殺戮叛亂者,并存之,其妄有牽合,如木入鬥為朱字之類,不須也。
相貌符瑞,或因此為人所忌,或為人所附,或人主好之而谄者僞造,或實有而可信者,并存之,其馀不須也。
妖怪,或有所儆戒,如鬼書武三思門;或因而生事,如楊慎矜墓流血之類,并存之,其馀不須也。
〉诙諧有所補益,〈如黃幡綽謂“自己兒最可憐”,石野豬謂“諸相非相”之類,存之,其馀不須也。
〉并告存之。
大抵《長編》甯失于繁,毋失于略,千萬切禱切禱!今寄道原所修廣本兩卷去,〈此即據《長編》錄出者,其長編已寄還道原。
〉恐要見式樣故也。
甚思與足下相見,熟共商榷,無因可得,企渴企渴!中前寄去《晉紀》八卷寫淨草者,必已寫了。
其原本卻告分付兒子康令帶來,雖未了,亦告分付。
蓋為今夏遞往南康軍路中,遺失卻三卷,若更失此,則都無本故也。
其寫了淨草,續付遞來,不妨。
曏所請出《魏紀》,今令李永和帶去。
有改動者,告指揮别寫,及楷改。
目痛,燈下作此書,恕其不謹。
光上。
凡有人初入《長編》者,并告于其下注雲某處人,或父祖已見于前者,則注雲某人之子或某人之孫。
今更寄貢父所作《長編》一冊去,恐要作式樣,并道原廣本兩卷,并告存之。
向去不使卻寄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