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水利治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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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詳各府州水利,此詳治績,故重列府州分見焉。

     江甯府 三國吳赤烏中,使校尉陳勳發兵三萬,鑿句容中道,至虧陽西城,号破岡渎。

    築赤山湖,立盤石為疏閉之節。

     南北朝宋明帝時,使沈瑀築赤山塘。

    陳高祖時,修複破岡渎。

     唐麟德中,令楊延嘉因梁故堤,修複赤山塘。

     大曆十三年,令王聽修複赤山塘,周百裡,立二鬥門,以節旱澇。

     明成化中,知溧水縣熊達疏百丈溝為灌溉之利。

     弘治初,知溧水縣楊榮開浚百丈溝八百丈,中存九壩,民賴其利。

     正德三年,知高淳縣李岫築三壩,因名李壩。

     嘉靖三十年,知江浦縣侯國治築孤塘堤。

     隆慶三年,知高淳縣築鄧壩,自石家嘴至花溪,長二十餘裡。

     萬曆七年,高淳縣居民戴瑞築均豐壩。

    十六年,高淳縣築橫埂,以捍湖水。

    二十五年,知高淳縣丁日近重浚天生橋河道。

    二十九年,知句容縣茅一桂咨訪水利,議得高鄉以地之凸凹,為水之盈涸,相地置閘,謹啟閉時,蓄洩灌溉之利,不勞餘力;低鄉自秦淮河以西,麻培橋以東,相距數裡,若浚為一河,自可直達。

    仍東西置閘,防其壅涸,從中經紀其陂池,鱗次其勝隴,不失前代築堤建二鬥門之意。

    上諸台。

    不報。

    四十三年,南京工部尚書丁賓題準開浚秦淮河道。

    顧起元曰:江甯自秦淮河通舟外,惟運渎與青溪古城濠可容舴艋。

    然青溪自淮青橋入,至四象橋而阻;運渎自鬥門橋入,西至鐵窗棂東,亦至四象橋而阻。

    以河身原狹,又居民侵占者多,易湮塞也。

    頃工部開浚青溪運渎,其意甚善,然僅城中利搬運耳。

    若郊外諸湖,湮塞既多,秦淮源遠而受水複衆。

    溯秦淮之發源:一自黃堰壩而東,上抵句容之南門;一自方山東南,上抵溧水。

    其諸水相灌注,一支繞方山東面,上抵彭城山;一支自張山上溯金陵鎮,過馬家橋抵橫山;一支西抵後乾橋;一支西抵陳墟橋;一支自上方門外小河,東曆高橋門,抵滄波門郭内;一支自澗子橋南上至天界寺。

    此皆可以行舟,而為田地侵蝕,遂多狹窄,且易淤墊,伏秋水漲,處處梗咽。

    蓋溧水、溧陽、句容諸水,惟一秦淮為之尾闾,夏秋江潮盛大,上壅下泛,無支流分洩。

    所以近年江甯時苦水,而各鄉尤甚,正坐此耳。

    若當事者,肯議挑濬,或令傍河有田者,計其畝數,幫出工值,委兩縣官分程督浚。

    功成之後,不但支流分派,水無泛濫之憂,而往來搬運,舟航所至,省财力無限,關系國計民食者非輕,此亟宜講求者。

    《東南利便書》雲:建康古城,向北秦淮既遠,其漕運必資舟楫,而濠塹必須水灌注。

    故孫權時,引秦淮,名運渎,以入倉城 (今鬥門橋以北一帶,河至鐵窗棂者是),開潮溝以通江水(今北門橋至珍珠河一帶是),又開渎以引後潮。

    此其大略也。

    自楊溥夾淮立城(今自通濟門起,西至石城皆是),其城之東塹,皆通淮水 (今通濟門外南門一帶是),其西南邊江以為險。

    然春夏積雨,淮水泛溢,城中皆被其害。

    及盛冬水涸,河流幹淺,在今日正與宋無異。

    宋隆興二年,張孝祥知府事,奏秦淮流經府治,正河自鎮淮 (今南門橋)新橋入江。

    其分派為青溪(今洞神宮後一段經四象橋一帶是),自天津橋(今内橋)出栅塞門(今鐵窗棂)入江。

    宋時,水西、旱西二門外未有土也,石城下即臨江。

    栅塞門近地屬有力者,因築斷青溪水口,創為花圃,每久雨,水暴至,則正河不能急洩,水勢于是泛濫,城内居民被害。

    今古潮溝、青溪、運渎河身皆為居民日久侵占,湮塞不通,故水患正與此類。

    于今欲複通栅塞門,使青溪徑直入江,則城内永無水患。

    及汪澈繼孝祥知府,诏澈指定以聞。

    澈言開西園古河道通栅寨門尤便。

    從之。

    戚氏去雲,秦淮水源甚遠,小川流入者甚衆,又古來貯水湖衍,後世築為圩田甚多,每夏雨暴至,江潮複湧,水即泛濫,皆經流城内一河入江。

    自源及委,所過不計幾橋,凡過一橋,皆為水石岸堰束扼;及居民築土,侵狹河道,故水失其常,橫流弗順。

    是以必資栅寨門河及長幹橋下河 (今南門外大橋),分洩其勢。

    其關國賦民食者非輕,通便舟楫,特是小事。

    自前如孝祥所言,止謂城内被水,然多不過數日即退,其害亦輕。

    觀鄉村圩田,始見其害,蓋上元、江甯、溧水多圩田,每遇水至,則舉村合社,曰夜并力守圩,狼狽淤泥中。

    如遇大寇,幸而雨不連降,風不湧浪,可以苟全。

    其或壞決,則水注圩中,平陸良田頃刻變為江湖,哭聲滿野,拏舟結筏,走避他處,國賦民食,兩皆失之。

    是皆水不安流之故耳。

     清雍正十一年,江浦縣浚朱家山河道,并建閘二座。

     嘉慶二十二年,巡道陸方體浚運渎支河。

     同治四年,總督曾國藩浚上元、江甯城河及支渠小港。

    是年,浚後并建閘。

    八年,疏浚上新河、北河口、三汊河。

    九年,莫祥芝浚上新河雙閘至大勝關出江。

    十二年,孫雲錦浚石埠橋便民河。

     光緒元年,提督吳長慶修浚江浦縣玉帶河(今名四泉河)。

    二年,浚外五龍橋河。

    又浚金陵閘、雙塘,并砌駁岸。

    是年,知縣萬青選捐浚内城河。

    五年,浚江甯銅井河、浦口城東扁擔河。

    六年,知縣顧景濂浚大勝關新河。

     蘇州府 夏《禹貢》:三江既入,震澤底定。

    《史記》:禹抑洪水,于吳通渠三江五湖。

     周元王元年,越大夫範蠡開漕湖(亦名蠡湖)。

     赧王五十二年,楚春申君黃歇城故吳墟,其城内北渎,四縱五橫。

     梁大通二年,诏遣前交州刺史王奕浚大渎。

     唐貞元八年,蘇州刺史于頓繕完堤防,疏鑿畎浍,列樹以表道,決水以溉田。

     元和二年,觀察使韓臯、刺史李素開常熟塘,自齊門北抵常熟,長九十裡,因名元和塘(後訛稱雲和)。

    (附劉允文記略:吳之薮,曰具區。

    按《圖經》雲:南北之路,自城而遙,百有餘裡。

    旁引湖水,下通江潮,支連派分。

    惟強家大族,疇接壤制,動涉千頃,年登萬箱,豈伊沿溯之功,實出灌溉之利,故名常熟,歲無眚焉。

    貞元年來,大旱填淤,薦為塗泥,而淪胥怨咨,殖物痛矣。

    郡守隴西李素,聞于本道廉使、吏部尚書韓公秉文,請事疏鑿,于是參井邑之役,則經費工力,而長洲三之一焉。

    縣宰李暵,複善供命,乃計工量日,候隙庀徒,為利涉之宜,蔽反壤之害,詢蓄洩之勢,增遠近之防,人不告勞,事為永逸。

    工畢泉出,山澤作氣,江湖發源,積為長流。

    實自新析,舟楫鱗集,農商景從,春秋有施,水旱斯備。

    都人士以允文在公之餘,備詳其事,請刻于石。

     )五年,蘇州刺史王仲舒堤淞江為路。

    時吳江境南北西俱水鄉,抵郡無陸路,故堤路以達之。

     太和中,疏常熟縣鹽鐵塘。

     天祐元年,吳越王命都水庸田司督撩淺夫,疏導諸河。

     宋至道二年,知蘇州陳省華議築昆山塘。

     天禧二年,江淮發運副使張綸、督知蘇州孫冕疏五湖及諸港浦,導太湖水入海,複歲租六十萬斛。

     乾興元年,诏蘇、湖、秀三州,疏導壅淤,命發運使發鄰郡兵助工。

     天聖元年,蘇州水壞太湖外塘。

    又海旁支渠湮塞。

    八月,诏轉運使徐奭、江淮發運使趙賀董其事。

    自市泾以北,赤門以南,築石堤九十裡,起橋十有八,浚積潦;自吳江東赴海,複良田數千頃。

     景祐二年,範仲淹守鄉郡,親至江浒,督浚白茆、福山、黃泗、許溪、三丈浦,而茜泾、下張、七鴉次之,利及數州。

    複奏言:江南圩田,蓄洩有備。

    錢氏偏安,民間米石錢五十文,今米石不下一貫,其故可揆。

    臣請每秋降敕轉運使,俾轄下吏民,各陳農業利病,選官讨論,擇其簡易者,畀轉運司著為令。

    初除州縣吏,辄頒一冊屬之。

    此養民之本,富國之術也。

     慶曆二年,蘇州通判李禹卿堤太湖。

     至和二年,昆山主簿邱與權等作昆山塘,為橋梁五十二,名至和塘。

    (附邱與權記略:吳城東 闉,距昆山縣七十裡,俗謂之昆山塘,北納陽城湖,南吐松江。

    由堤防不立,故風波馳突,廢民田以潴魚鼈。

    其民病賦,曰從逋徙,奸人緣之,通鹽賈自利,劫行旅,吏莫能禁。

    自唐至今三百餘年,欲有營作,而弗克也。

    有宋皇祐中,發運使許公建言:蘇田膏腴,常苦水患,乞置官司,以畎洩之。

    請令舒州通判、殿中丞王安石,先相視焉。

    朝廷從之。

    王君至,詢其鄉人,盡得其利害,度長繩短,順其故道,施之圖繪。

    疏入,請議如許公,朝廷未之行也。

    至和初,太守呂公下車問民疾苦,蓋有意于疏導矣。

    明年,與權為昆山主簿,始陳五利:一日便舟楫,二日辟田疇,三日複租賦,四日止盜賊,五日禁奸商。

    令錢君複言之。

    太守喜其謀之協從,得請于監司粵。

    十月甲午治役,先設外防,以遏上流;立橫埭以限之,乃自下流浚而決焉。

    畚閘所至,皆于平陸,旬有九日而成,深五尺,廣六十尺,用民力一十五萬六千工,費民财若幹貫,米四千六百八十石。

    為橋梁五十二,莳榆柳五萬七千八百有二,河植菱蒲、芙蓉稱是。

    計其入,以為修完料民之餘。

    治小虞,自嚴村至于鳗蜊瀼。

    治新洋江,自朱瀝至于清港。

    治山塘,自山南至于東,浚渚泾六十四、浦四十四、塘六。

    于是陽城諸河若瀼,皆導而及江,田無灣潴,民不病涉。

    是役也,自城東走二十裡日任浦。

    昆山治其東,長洲治其西。

    以俗名非便,更日至和,識年号也。

    ) 熙甯三年,昆山人郏亶上言:吳中水利,六失六得。

    其書與圖及治田利害七事,有旨令亶與兩浙運使及本路提舉司相度開治。

     (附郏亶《上水利書》略:天下之利,莫大于水田;水田之美,無過于蘇州。

    然蘇州五縣,雖号水田,其實昆山之東接于海之岡隴,其地東高而西下。

    常熟之北接于江之漲沙,其地北高而南下。

    是二處皆謂之高田。

    而昆山岡身之西抵于常州之境,常熟之南抵于湖、秀之境,其地低下,皆謂之水田。

    高田常苦旱,水田常苦澇,但水田多而高田少,水田近于城郭,人所見而稅複重;高田遠于城郭,人所不見而稅複輕。

    此議者所以但知治水,而不知治旱也。

    今先取所謂高田者,設堰潴水,以灌溉之,浚其經界溝洫,使水周流以浸潤之;立岡門以防其壅。

    然後取凡水田者,一切罷去其某家泾浜之類,循古遺迹,或五裡七裡而為一縱浦,又七裡或十裡而為一橫塘。

    因塘浦之土,以為堤岸,使塘浦闊深,而堤岸高厚,雖大水不能入于民田。

    然後擇江之曲者決之,則塘浦之水自高于江,而江之水亦高于海,不須決洩,水自湍流。

    吳淞江南北岸,水田約一百二十餘裡。

    南岸大浦二十七條,北岸大浦二十八條,淞江北橫塘二條。

    以上塘浦五十七條。

    并當松江之上流,皆是闊其塘浦,高其堤岸,以固田也,久不修治,遂至隳壞。

    議者不知此塘浦原有大岸固田,乃謂古人挑此大浦,隻欲洩水,此不知治田之本也。

    今當浚治其浦,修成堤岸,以禦水災。

    不須遠治他處塘浦,求決積水,而田自成矣。

    )(又治田利害七事略:一論古人治低田高田之法;二論後世廢低田高田之法,三論自來議者隻知決水,不知治田;四論今來以洽田為先,決水為後;五論乞循古人遺迹治田;六論若先往兩浙相度,則議論難合;七論先諸司農寺陳白,則利害易明。

    大概以為環湖地低,故常多水,沿海地高,故常多旱。

    蓋古人治水之迹,縱則有浦,橫則有塘。

    又門堰泾瀝布列其間,總二百六十有餘。

    今欲略循古人遺法,七裡為一縱浦,十裡為一橫塘,又因出土以為堤,度用二千萬工,水治高田,旱治下澤,要以三年,而蘇州田畢治矣。

    )(郏僑《再上水利書》略:浙西昔有營田司,自唐至錢氏時,有堤防堰閘之制,旁分其支脈之流,不使溢聚,以為畎畝之患,是以錢氏百年間,歲多豐稔。

    惟長興中一遭水耳,暨納土後至今,其患始劇,蓋由端拱中轉運使喬維嶽不究堤岸堰閘之制與溝洫畎浍之利,惟務便于轉漕舟楫,一切毀之。

    初則故道猶存,尚可尋繹。

    今則去古既久,莫知其利,營田之局,又以為閑冗而罷廢,堤防之法,疏決之理,無以考據。

    乾興、天禧間,朝廷專遣使者,興修水利。

    遠方之人,未識三吳地勢高下,與夫水源來曆及前營田之利,皆失舊聞,受命而來,恥于空還,不過采愚農道路之言。

    以目前之見,為常久之策,指常熟、昆山、枕江之地,為可導諸港而決之江,開福山、茜泾等十餘浦,殊不知古人建立堤堰,所以防太湖泛溢,淹沒腹内良田。

    今若就東北諸港決水入江,是導湖水經由腹内之田,猕漫盈溢,然後入海。

    所以浩渺之勢,常逆行而潴于蘇之長洲、常熟、昆山,常之宜興、武進,湖之烏程、歸安,秀之華亭、嘉禾,民田悉已被害。

    然後方及北江、東海之港浦,又以水勢方出于港溝,複為潮水抑回,皆聚于太湖四郡之境,積水彌漫,常不可治,此足以驗明開東北諸浦為謬論矣。

    昔禹治水于吳,通三江以洩一湖之水。

    今三江已絕,惟吳淞一江存焉。

    疏洩之道既溢于昔,又為權豪侵占,種植菰蒲蘆葦;又于吳江之南,築石塘以障太湖東流之勢。

    又于江中多置簖,緻吳江不能吞來源之浩瀚,曰淤月澱,下流淺狹。

    一旦積雨,諸山之水并溢太湖,蘇、常、秀之間,陂淹浦港,悉皆滁漫,四郡之民,惴然有為魚之患。

    雖有中高不易之地,種已成實,頃刻蕩盡。

    嘗按吳淞江故道,深廣可敵千浦,向之積潦,尚或壅滞。

    議者但以開數十浦為策,而不知臨江濱海地勢高仰,徒為無益。

    臣今究治水之利,必先于江甯治九陽江、銀林江等五堰,體勢故迹,決于西江;潤州治丹陽練湖,相視大綱,尋究函管水道,決于北海;常州治宜興滆湖、沙子渰,及江陰港浦入北海。

    以望亭堰分屬蘇州,絕常州輕廢之患,如此則西北之水不入太湖為害矣。

    又于蘇州辟吳江之南石塘,多置橋梁,以決太湖,會于青龍、華亭而入海。

    仍開浚吳淞江。

    其他江湖風濤為害之處,并築石塘及淤彭堰與諸湖漾等處,尋究昔日港泾,自南經北,以漸築為岸堤。

    所在陂淹,築為水堰。

    秀州治華亭、海鹽港浦,仍體究柘湖、澱山湖等處,凡有民田高壤,障遏水勢不可疏決者,并與開通,達諸港浦。

    杭州遷長河堰以宣歙杭睦等山源,決于浙江。

    如此,則東南之水不入太湖為害矣。

    此所謂旁分其支脈之流,不為腹内畎畝之患者此也。

    往來治水之說,大約有二:一則導青龍江,開三十浦;一則使植利戶,浚泾浜作圩岸。

    二者各得其一偏。

    今治水若止于導江開浦,則必無近效;若止浚泾作捍,則難以禦暴流。

    要當合二者之說,相為首尾,乃盡其善。

    但施行先後,自可次第耳。

    為今之策,莫若先究上源水勢,而築吳淞江兩岸塘堤,不惟水不北入于蘇,而南亦不入于秀,兩州之田,乃可墾治。

    今之言治水者,不知根源,始謂欲去水患,須開吳淞江,殊不知開吳淞江而不築兩岸堤塘,則所導上源之水輻辏而來,适為兩州之患。

    蓋江水溢入南北溝浦,而不能徑趨于海故也。

    尚效漢、唐以來堤塘之法,修築吳淞江岸,則其去水之患,已十九矣。

     )六年,檢正中書刑房工事沈括言:浙西江浦當浚。

    從之。

    仍命括相度浙西水利。

     元祐六年,诏導蘇州諸河。

     元符三年,诏蘇、湖、秀三州開治浦港溝渎,修壘堤岸,置鬥門水堰。

     崇甯元年,置提舉淮浙澳閘司于蘇州。

    浚楊林河、福山塘。

     政和元年,诏蘇、湖、秀三州治水圍田工費。

    三年,知常熟縣李光浚山塘、小山港。

     宣和四年十二月,知昆山縣吳昉浚至和塘。

     紹興二十四年,大理丞周環開常熟福山港、白茆塘。

    二十八年,兩浙轉運副使趙子谪、知平江府蔣燦計科開江。

    明年正月興工,從常熟東栅至雉浦入丁泾。

    開福山塘,自丁泾至尚墅橋,北注大江,分殺水勢。

    二月工畢。

    知平江府陳正同禁圍裡湖田。

     (附趙子浦治水利方略:浙西諸州,平江最為低下。

    而湖、常等州,水皆歸于太湖,自太湖以導于淞江,自淞江以注于海。

    是太湖者,數州之水所潴,而淞江又太湖之所洩也。

    然以數州潴水巨浸而獨洩于一淞江,宜其勢有所不逮。

    是以昔人于常熟之北,開二十四浦,疏而導之揚子江。

    又于昆山之東,開一十二浦,分而納諸海。

    兩邑大浦,凡三十有六,而民間私下泾浦,又不可勝數。

    皆所以決壅滞而防泛濫也。

    後因潮汐往來,泥沙積淤,舊置開江之卒,尋亦廢去,此太湖所以湮塞,而民田有漂沒之憂也。

    天禧、天聖間,運使張綸于常熟、昆山各開諸浦,以導積水。

    景祐間,郡守範仲淹親至海浦,開浚五河,以疏導諸邑之水,使東南入于淞江,東北入于揚子江與海。

    今相視合開緊切去處:常熟縣梅李塘、白茆塘、崔浦、福山浦、黃泗浦,昆山縣新洋江、小虞浦、顧浦、郭澤塘,總計役夫三百三十七萬四千六百,工錢三十三萬七千四百貫,米一十萬一千五百石有奇。

    昆山四浦工力不多,止用本縣食利戶開浚。

    常熟五浦工力浩瀚,系與吳、常等縣利害相及,欲與三縣雇人充當。

    緣平江積水,今經兩月未退,已妨種麥。

    若不于農隙之際支給錢米,雇夫開治,恐來歲春雨,積水愈甚,虧失常賦不便。

    望指揮施行。

    ) 隆興二年八月,诏江浙勢家圍田,湮塞流水,諸州守臣,按視以聞。

    其平江府陳彌作相度。

    彌作乃上言:宜先治者十浦,并合開圍田一十三處。

    诏令守臣沈度依狀開決。

     (附陳彌作水利議略:常熟之浦二十有四,皆北入于江。

    昆山之浦十有二,皆東入于海。

    蓋以太湖居其上流,昔人患淞江之不能勝受,而使衆水泾得其歸者也。

    諸澤之水,興始于天禧,成于景祐。

    逮政和間,稍已湮廢,當命趙霖浚之,僅能複常熟、昆山二三浦而罷。

    竊考周官有稻人掌稼下地之法,所以潴水,則今之塘湖是也;所以瀉水,則今之潴浦是也。

    今諸邑之間,曰湖,曰瀼,以累百。

    而沿江濱海,小川故道,往往淤滞,不特所謂三十六浦而已。

    潴之過多,而瀉之過少。

    重以今年淫雨泛濫,橫溢非常,比年識者,皆以開浦之利。

    不但今日特以工費甚廣,不敢輕易倡議。

    今若并舉大役,切慮歉歲民無餘力,官無羨儲及至勞擾。

    辄擇其宜先治者凡十浦,而其緩急又半之。

    興工之日,仍乞以緩急為先後。

    ) 乾道元年,沈度、陳彌作又言:疏浚昆山、常熟縣白茆等十浦,通徹入海。

    诏從之。

    知平江府沈介依次開浚。

    五年,增置撩湖軍兵。

     淳熙元年,知府韓彥古與許浦駐箚戚世明開濬許浦。

     二年,兩浙轉運副使姜洗奏開常熟縣黃泗浦、崔浦、許浦、白茆浦,浚通波塘,置張泾堰閘。

    水軍都統馮湛、知平江府陳岘浚治諸泾塘浦。

     六年,發運使魏峻疏至和塘,東至夾潮塘,西至戴墟浦,亘四十餘裡。

    又立栅三十二,以為禁防。

    官出錢二萬三千二百缗,米二百一十石有奇。

     嘉定元年,知常熟縣葉凱浚水洋子泾。

    十年,知府趙彥稀疏錦帆泾以達運河,兼備農田旱潦。

     淳祐三年,知常熟縣張從龍開支塘,長四千尋,廣一丈,深倍之,用夫六千工。

     寶祐四年,知常熟縣王文雍浚城河,開福山塘。

     鹹淳元年,命知平江府沈度開決許浦,自梅李塘、雉浦口東,開至白蕩橋、白茆浦;自黃沙港開至支塘橋、崔浦;自丁泾塘開至浦口、黃泗浦;自十家港開至奚浦口、茜泾浦;自界泾開至鴨頭塘、下張浦;自東海甲開至千步泾、七鴉浦;自梅浦開至李漕泾、川沙浦;自梅窖開至六鶴浦、楊林浦;自楊林橋開至陶家港、掘浦;自海口開至五聖港。

     元至元二十四年,宣慰朱清谕上戶開浚婁江。

    三十年,诏平江、松江等路府修治湖、泖、河、港。

     大德二年,立都水監庸田使司于平江路,專一修築田園,疏浚河道。

     至治三年,诏開吳淞江、澱山湖及諸河渠。

     天曆二年,吳江知州孫伯恭大修石塘。

     至正七年,吳江州達魯花赤那海大修石塘,壘石原砌高一丈,廣丈四尺,長一千八十丈,為環洞一百三十有六。

    立石亭于南浦亭之南,表之曰:至正石塘,建丁亥庵,為居守置常稔田,嗣修葺。

    二十年,平江路通判郜肅大修昆山州田圍。

    三十四年,張士誠遣呂珍督浚芝塘山泾口,塹其地為港,長亘九十裡。

     明洪武七年,常熟縣開奚浦。

    九年,開至和塘堰壩。

    二十八年,鑿太平河。

     永樂元年,蘇松水患,命工部尚書夏原吉偕通政趙居任、大理寺少卿袁複、給事中姚善鑿吳淞江,疏昆山下界浦,掣吳淞江水北達婁江。

    又挑嘉定西顧浦,南引吳淞江水,北貫吳塘,亦由婁江入海。

    又浚常熟白茆塘、福山塘、耿泾,導昆承、陽城諸湖水入揚子江,浚上海範家浜接黃浦,引湖茆水入海。

     (附夏原吉治水奏:浙西諸郡,蘇松最居下流。

    太湖綿亘數百裡,受納杭湖宣歙溪澗之水,散注澱山等湖以入三泖。

    頃為浦港湮塞,漲溢為害。

    拯治之法,要在浚滌吳淞諸浦,導其壅滞以入海。

    按吳淞江袤二百餘裡,廣一百五十餘丈,西接太湖,東通海,前代常疏之。

    然當潮汐之沖,旋疏旋塞,自吳江長橋抵下界浦一百二十餘裡,水流雖通,實多狹淺。

    從浦抵上海南倉浦口一百三十餘裡,潮汐淤壅,已成平陸,滟沙浮泥,難以施工。

    臣等相視嘉定之劉家港、常熟之白茆港,皆系大川,水流迅急,宜浚吳淞南北兩岸安亭等浦,引太湖諸水入劉家、自茆二港,直注江海。

    又松江、大黃浦乃通吳淞要道,今下流壅遏難疏,旁有範家浜至南倉浦口,可徑達海,宜浚令深闊,上接大黃浦,以達湖泖之水。

    此即禹貢三江入海之迹。

    每歲水涸時修築圍岸,以禦暴流,則事功可成,于民為便。

     )二年,戶部尚書夏原吉導婁江,浚千墩浦、至和塘。

    四年,浚常熟福山塘三十六裡。

    十三年,昆山縣重浚太平河。

     宣德七年,蘇州知府況鐘言治水,诏周忱與鐘治之。

    九年,常熟縣知縣郭南浚鹽鐵塘。

     正統二年,郭南浚七浦塘。

    七年,吳中大水。

    秋七月,飓風。

    巡撫周忱奏請量留官糧,府一二十萬石,縣五六萬石赈濟。

    并增修低圩岸塍,浚金山衛獨樹營、劉家港、白茆塘沿海各河。

    十年,常熟縣浚七浦塘。

     景泰五年夏,大水淹浸田禾,經久不退,侍郎李敏、知府汪浒議,當開浚白茆等塘以洩之。

    浒躬往常熟相視,時久不疏浚,塞成堤堰。

    近民耄倪皆泣卧其上以求免,言一開浚,則堰下之田亦就浸矣。

    浒不許。

    挑濬青墩浦、模瀝塘共五六裡以通白茆塘;鑿開三堰約三四裡,引水通鲇魚口;其海淤塞,漫生叢葦,仍挑去約千餘畝。

    于是水得歸海。

     天順三年,巡撫崔恭檄蘇州知府姚堂、松江通判洪景德等浚吳淞江。

    蘇州自夏界口過白鶴江,至卞家渡、莊家泾;松江自大盈浦,東至吳淞江巡司,自新泾至蒲彙塘入江。

    又自曹家溝平地鑿至新場。

    又自華泾塘、六磊塘、莺脰湖、烏泥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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