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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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并有應行補還舊石幫岸及迎溜廂埽之處,又有艾山河一道,在運河東岸,承受東首來源,積淤甚寬,必須大加展挑。

    現将該河之朱龍口、祁家日二處,築草土壩,截住來源。

    以便勘辦。

    其城内文曲溝,城外玉帶河,亦須逐一清厘,以通脈絡。

    以下民堰情形,宿遷六塘河民堰,周長八十餘裡,積年淤墊,河身已高,長堤坍塌幾盡。

    往時水勢稍緩,民築子堰,尤可支持。

    上年大水驟至,防不及防,遂至漫溢愈廣。

    茲按上年水志,擇最要者二十五段,先為堵築,以衛田疇。

    以上各工,官督民辦,于正月初十日分别興工,俾附近災民,得以自食其力。

    悉按河工成法,層坯層硪,以期堅實耐久。

    事竣之後,查照曆年另案辦工章程,由徐州道核實、造冊,詳送兩江總督衙門,核實報銷。

    ”光緒九年,左宗棠奏七月沿江圩岸風潮破潰。

    原奏略日:“七月二十二日,暴雨烈風,連宵達旦,發屋拔木,平地成渠。

    沿江圩風潮所過,吸溜當沖,各處廬舍家具,盡付波臣。

    人民困苦流離,且有一家僅存數口者。

    據紳士盛宣懷等禀,江南北如江都、儀征、六合、泰興、丹徒等縣洲圍,南以受沖而破,北以受漫而潰。

    現據各州縣先後禀報泰興縣沖決圩岸雲雲。

    ”十年二月,左宗棠奏朱家河達江等水利工程一律告成。

    原奏略曰:“各前督臣議開朱家山河以興水利,均因工大費巨而止。

    嗣督臣檄升任廣東提督吳長慶率勇開辦,為時兩年,甫有端倪。

    又因該提督移防而辍。

    緣朱家山段石,須挖深二十餘丈,方能通水。

    而石根内蟠,堅凝如鐵,連成一片,錐鑿之力兩窮,故議開朱家山者,鹹苦此處之最難措手。

    加以下遊宣化橋洩水之處,廬墓相雜。

    一經施工,節節阻礙。

    經臣饬派營中善于攻石之勇丁,先從石工入手,以棉花火藥鑿管通山,層層轟揭,并于下遊新開一河,自馬家橋曆曬布場,以至浦江康山圩止,而達于江,讓出宣化橋一帶廬墓。

    赤山湖,先于九年二月完工。

    朱家山自開工以來,兩易寒暑,乃得告竣。

    不惟沿江圩田。

    (江浦六合)平時均受其利,即山水陡至,亦可免淹沒人畜之患,而糧艘貨船可由内河而行,不必再犯大江風濤,尤屬農商兩便。

    此外通濟門内外橋閘,為秦淮附郭正流。

    金川門内外河道,為港汊入江去路。

    他如帶子洲沿江之圩堤,江甯鎮瀕江之閘壩,均大半沖塌殘缺,并省城之道路溝渠,亦皆年久失修,均為先後分别動工,以慰紳民喁喁之請。

    共用銀三十六萬六千七百八十餘兩有奇。

    而設局之費,動工之費,兵勇米折賞犒之費,民夫鄉夫哨勇石匠口糧之費,木石各料價值之費,以及此外散碎各費,統算在内,非撙節動用核實支銷,未易及此。

    ”十二年六月曾國荃奏,江河漫溢,上元縣低窪圩田被淹,暨加築江都之瓜洲教場圩子堤。

    原奏略日:“五月大雨,連日經宵,滂沱不止。

    上遊山洪大發,下遊頂托難消。

    遂緻江河漫溢,下向江甯城廂内外,沿江近河各處,均為水淹。

    據上元、江甯、江浦、六合、句容、高淳、溧水、江都、甘泉、興化、儀征、金壇、溧陽等先後禀報,低窪圩田多遭淹浸。

    沿江濱湖圩岸風潮沖擊,已有決溢之處。

    江都所屬之瓜洲地方,江潮泛濫,江岸屢被沖坍,該處有教場圩堤一道,系數萬民田之保障。

    江潮已直逼堤前,該營火藥局,及瓜洲鎮遊擊衙門,亦均逼近。

    已由臣劄饬新湘新兵各營就近派撥營勇,馳赴該堤,會同勘明扼要,加築子堤堵禦。

    并令駐紮沿江各營,各率弁兵,就各處将堤岸勤加梭巡,妥慎防護,力圖保全。

    ”十六年,瓜洲城坍沒。

    十七年三月,江蘇巡撫剛毅奏勘視開浚吳淞江工程。

    原奏略 曰:“吳淞江河道,自道光六年前撫臣陶澍饬挑,以後同治四年略加修治,今又六十餘歲,淤墊日甚。

    前年秋雨連綿,河湖泛濫,積潦既無銷路,涸複更自稽時。

    近來災歉頻仍,若再因循坐誤,年複一年,積淤愈厚,需費愈多,辦理愈形棘手。

    輿情急迫,詢謀佥同。

    上年春間奏挑蘊藻河,原為此江導先路。

    嗣經臣督同蘇州藩司黃彭年通盤計算,挹彼注茲,查有曆年解存司庫之各屬攤征河工本款,及赈捐餘款,積谷生息項下,所存生息銀兩,可以盡數湊用,此外别難借撥。

    但核與原估數目,尚自懸殊。

    即使設法變通,逐層節省,仍不能不借助防營勇丁,以補經費之不足。

    再四熟籌,甫能定議。

    臣與原任督臣曾國荃往返函商,乃于去年十月派委幹練之員候補知府周蓮等駐工開辦。

    并調撥營勇,協同民夫,分任工段,通力合作。

    臣随時輕裝減從,屢赴工次,躬自履勘。

    經冬及春,營段将次完畢,民工亦過大半,雖人夫雲集河幹,不下萬餘,而群力兵民相安,同戴皇仁,衆心尤形踴躍,沾體塗足,畚鐘勤施。

    臣舟輿所至,目擊各員弁及董事人等,皆能認真督率嚴催,不辭勞瘁,查閱河身,一律較舊槽加倍深通,便于宣洩,均無草率偷減情弊。

    統計工程,袤延七十八裡,所有應挑土方,若從此天氣晴爽,工作無少間阻,約于三月底即可全行告竣。

    屆時臣仍當親臨複驗,臣複查光緒年間,民風敦樸,物價廉平,前撫臣撙節從事,猶需費至三十四萬餘兩之多。

    今則百物騰貴,迥異昔時,此江既系萬不可緩之工,人情又處迫不可支之境,而經費僅用三分之二,非臣初意所及,其能濟事,全在借助營勇,節省經費。

    各員弁力任其難,始克收茲實效。

    ”三月,署兩江總督沈秉成等奏:會籌節制洪湖起辦應先工程。

    原奏略曰:“一修複三壩,一修整束水堤,一展挑張福口。

    查林家西壩,建于道光年間,智壩建于乾隆年間。

    乃林西一壩,于道光十九年啟放沖損,後僅施堵閉,而石底殘壞,石舌下漸跌深塘至二丈餘。

    智信二壩,石舌下三合土并石樁均甚殘損。

    智壩石底,亦多樁朽石陷。

    日久更必傾圮廢棄,湖水不得由三壩分洩,則禮河終難節制。

    是以亟須修複,以資遵守。

    其三壩以下,南北束水壩,築于康熙年間,綿亘百餘裡,失修太久,潰塌不堪。

    設遇啟壩放水,勢必随處漫溢。

    亟應将缺口擇要補修,築至張福口。

    引河,向分潮流,又為鹽船入運經行最要之區,既欲節制湖水,不使歸禮河自瀉,先當大辟此途,以分其勢,口門尤須寬深。

    昔年辦導淮,近年辦防黃,皆曾展挑寬深,惟黃水挾沙,所至淤墊,向無歲修之款,以頻浚之。

    上年冬令,湖水消耗太驟,鹽船壅泊其處竟至膠閣難行。

    若不急求深浚,于鹽務大有窒礙。

    應再為加展寬深,俾鹽船通行無阻。

    且盛漲分洩,亦可藉以愈暢其路,湖防鹽路均甚獲益。

    尤為目前可收實效之工。

    臣秉成等會商,拟由臣松椿督同道廳乘此水小,尚易施工,早為攢辦,大汛前務期一律告竣。

    計三項工程,約需銀不過數萬兩,可以集事。

    即在原任督臣曾國荃先撥之五萬兩内動用辦理,如有不敷,臣松椿當仿照當年工程之案,設法湊濟。

    事竣核實報銷。

    ”奏,殊批:“著照所請該部知道。

    ”十七年江蘇巡撫剛毅奏驗收吳淞江全工完竣。

    原奏:“吳淞江河道,急需開浚。

    曾将曆勘情形奏報。

    茲據禀,三月初十挑工完竣。

    當經臣親赴工次按段驗收。

    自四江口迤東之橫口起,至新閘大王廟止,工長一萬二千五百餘丈。

    原估面寬十丈,坦坡二丈五尺,底寬平,水面浚深六丈一尺,共實挑土八十五萬九千三百七十五方有零,河身倍見寬闊,坡岸一律坦平。

    均系如式通利。

    即于三月二十六日開啟各壩,以便舟楫,而資灌溉。

    統計土方夫工營勇犒賞以及築壩戽水工料等項,共用銀一十六萬九千餘兩。

    一切經費,在于赈捐餘款積谷息銀,暨各屬攤征歲修項下支用,未敢輕動國帑。

    自可邀免造冊報銷。

    ” 宣統二年五月,兩江總督張人駿奏修海屬河道。

    原奏略曰:“海屬河道,歲久未修。

    河身淤墊日高,水難宣洩,以緻川壅為患,非亟圖疏浚不可。

    先經派員前往勘明,旋饬道員督同該管州縣妥修。

    嗣據陸續禀報,州境内之五龍潮、文高橋等河,贛榆境内之閻家掘頭、民皂、朱稽、孫家、盧家等河,沭陽境内之萬公河,及賢官亭、乾下鎮、高流鎮等處圩堤,均經一律修竣。

    饬令洪粲親往各工複勘。

    河流業已通暢,圩堤亦屬堅固,足收捍衛之效。

    所需工料銀兩或酌撥官款,或就地籌捐,或由義赈紳董承辦,由官協助。

    海州尚有塘河堤亦已興修。

    又薔薇河,因春水大漲,未能施工,拟俟秋後水涸,再行挑挖。

    又贛榆境内之霑口鎮,亦由義紳籌款開挑長河,俾水得疏通。

    此外各屬圩堤,并經次第修築。

    所有河堤工程,悉令災民力修,以工代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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