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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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下坍塌處所,城内尚有隙地,自西城根斜至南城根止,長一百一十餘丈。
自外至内寬五六十丈,可以讓出。
靠後即有民人居住,不能多讓。
應即在此處補還城垣。
但江灘漲坍奠定,終難保其不再坍進。
再四思維,即就坍缺之城,拟做土城一道,硪築堅實。
上面仍加砌女牆雉堞,與原城一律相平。
則需費無多,即可分别内外,亦足以資攔禦。
城内居民,更可有恃無恐。
至塌去之殷家莊、上下壩工,原系江浙重運糧艘渡江進口繹路。
今壩工坍卸,兩頭城牆陡立,無路可通。
應将所坍城牆兩頭,各拆去數丈,以順其勢。
将隍土攤平,因沿江靠崖一帶,築成土壩,仍用碎石鋪底,以資穩固,以通纖路。
又可為土城之外護,亦甚有益。
其拆下所坍城磚,即為土城加砌女牆之用。
”)是月,上谕軍機大臣等:“高晉等奏稱,瓜洲外查子港工迤下殷家莊接連回瀾壩江岸裂縫坍塌入江,現在水勢已平,兩頭壩工業經裹護穩固。
請将瓜洲城量為收進,讓地與江,并于沿江靠岸一帶,築成土壩,以通纖路等語。
止可如此辦理。
從來水行無事,難與争地。
河流尚且不可,況江勢浩瀚,豈人力所能抵禦,朕從前巡幸江南親閱瓜洲一帶江工,恐江溜奔注,侵至城根,欲将城牆稍收,以讓水勢。
嗣後谕令高晉勘閱。
籌辦,高晉以溜已開行,江岸平穩,遂未辦及。
惟照舊抛填碎石,為補苴無益之計。
今果如朕所料,使早将城垣收進,何至猝為江溜所沖頹。
則數年來抛石之費,不歸于虛擲乎。
着傳谕高晉,當以前事為鑒,妥善經理,以資鞏固。
并谕薩載知之。
”五十七年六月,奉上谕:“書麟等奏稱‘瓜洲城外迥瀾壩,迤下江岸裂縫坍塌,侵至城根,将四十一年收進之土城,塌卸十四丈。
現将回瀾壩塌卸工尾,暨南門外灘嘴處所,用料裹護,并将土城讓進五六十丈,補還城垣,以複舊觀等語’,瓜洲城外江灘,因江流北徙,沖刷灘崖,坍及土城,該督等以城内西南隅并無居民,現在坍塌之處,後身尚有隙地,拟讓進五六十丈,照舊補還土城。
亦隻可如此辦理。
但該處城垣,于四十一年業經收進五六十丈。
此後又複讓進,若不另籌挑護之法,則江流沖刷靡常,難保不再行塌進。
豈有屢将城垣向内收進之理,因閱圖内現做裹頭處所,自屬頂沖,何不于該處接靠壩根,建築石矶,挑溜向東南下趨,俾瓜洲城外灘岸,不緻沖刷塌卸,城垣可資保護。
但此一帶系柴壩,江流甚深,溜勢湍急,若于壩根接做石矶,是否能生根鞏固,以資挑護,着該督等悉心籌酌,據實具奏。
”尋經覆奏,奉旨如議行。
(附,書麟蘭第錫覆奏略:瓜洲一帶江流近海,潮汐往來,水勢洶湧,與上遊江面情形不同。
測量江岸坍卸處所,靠崖水深二丈,離崖三四丈外,水深三四丈至八九丈不等。
西首新做裹頭,本系回瀾舊壩,如能接靠壩根,建築石矶,挑溜下趨,洵可保護灘岸,為一勞永逸之舉。
惟該處系柴壩,江流甚深,溜勢湍急,若做石矶,根底必緻外遊,不能存立。
是江勢浩瀚難以生根,已邀聖明洞察,且漕船經由要道,若礬嘴挺出,水激浪湧,溯流挽曳,亦多未便。
臣等再四籌酌,查江岸工程,原有下填碎石,上加護埽之法。
現在回瀾壩外試探,尚有碎石擁護壩根,似屬有益。
今按現在形勢,拟于裹頭外硃筆指示之處抛填碎石,護住埽根,可以藉資挑護。
自裹頭至坍卸舊城處所,共長七十三丈,靠崖纖道之外,一律抛填碎石,再于上面鑲做護埽,以禦風浪。
嗣後每年察看情形,逐漸抛填,可期溜勢漸遠城垣得以保護。
) 嘉慶四年四月,江南河道總督康基田奏修儀征縣臨江運口通濟等四閘。
原奏略日:“儀征縣境内,臨江、運口,上承淮水,下接江潮,為淮南鹽運及漕船經由要道。
向設通濟、羅泗、攔潮、響水四閘,啟閉、節宣,甚關緊要。
今通濟羅泗二閘,金門及雁翅燕尾上下裹頭均屬塌卸,閘底關石等樁,亦已朽爛。
萬年枋并皆碎損。
急應照舊估修,以濟鹽漕運行。
現批運司發銀興修。
”十年五月,兩江總督鐵保等奏:“自高郵至揚州一帶,江潮旺大,水勢頂托,前啟車邏一壩,尚不足以資分減,拟于日内再将南關大壩啟放。
”是年八月,江南河道總督徐端奏:“江防廳屬江防廳瓜洲城外之回瀾壩,因秋汛江潮旺大,臨江埽段蟄坍,當饬抛填碎石偎護。
已一律穩固。
”十一年二月,鐵保等奏浚歸江各河,原奏略曰:“灣頭閘壁虎、鳳凰橋,由廖家溝出江,東西灣壩由石羊溝出江。
金灣舊壩,由董家溝彙入芒稻河出江,金灣新壩、金灣中閘、北閘,由人字河分而為二。
一由仙女廟入運鹽河出江。
一由芒稻閘出江。
各閘壩河道淤填,厚薄不等。
并有河身淤填。
口門墊塞,緻上遊宣注不暢,逐段丈估,展寬挑深,并挑砌灘嘴。
築柴草土壩兩道。
現在桃汛已屆,未便耽延。
即饬督率委員渠夫僣辦。
務趕盛漲前,一律深通,以備引水下注,保全淮揚地方。
”十二年,靖江縣知縣李廷芳浚其縣通江之蔡家港等五大港。
十九年,兩江總督百齡等奏修靖江縣江堤。
原奏略曰:“臣吳墩、臣百齡,遵即馳赴靖江,臣朱裡亦由蘇前來。
當即率同原委勘估之文武員弁等,親詣江幹,詳加履勘。
該縣東西南三面臨江,江之南岸山勢接連,排如屏障。
其北岸即系縣城,向有土崖護。
近因江面之東南之蝦蟆山及長山一帶漲有陰沙,挺入江心,逼溜北趨,該處系江海水彙之區,江流之西而東,海則由東南向西北斜駛,兩根沖激,其溜直抵縣南之蘇家港,湧起潮頭,一路向要撞擊,距該縣南城根僅四十三丈。
當此春汛未發,潮汐往來北岸,尚曰有刷卸之處,一經伏秋大汛,勢必侵及城垣,更形危險,亟築塘抵禦。
臣等共同籌商,該委員等原議估辦碎石坦坡,于情形尚屬合宜。
現在酌定,自瀾港口起至蘇家港止,内有四段,最為頂沖着重。
所修坦坡頂底,收分丈尺,略為寬厚。
其餘工段情形稍輕,丈尺亦稍減。
惟該緊靠灘崖,先築土坡,外包碎石。
今覆行妥議,土坡應多做一丈,石坡應少做一丈。
将土坡加以夯硪,則與老崖交縣凝結而石坡得此後靠,更覺堅鞏。
計所需工料,共八萬五千九百兩零。
據該縣士民,願捐堤二萬兩,鹽臣劄稱淮商捐助銀三萬兩。
其餘三萬五千九百餘兩,請先于蘇州藩庫内暫行借款興辦,價照前次挑浚太倉劉河之例。
于靖江縣按田攤征,分作六年還款。
如蒙俞允,臣百齡、臣朱理,即派令該縣張友柏領銀承修。
勒限于春汛前一律告竣。
責令保固二年,以免草率偷減。
”硃批議依辦理。
工部知道。
道光三年,江漲,複将瓜洲城外臨江壩纖道塌。
又鑲埽加抛碎石,并估築蓋壩,挑溜保護。
(《同治揚州府志》)七年十二月,張井等奏,江防廳瓜洲城外回瀾壩以下工段,複又塌陷。
原奏略曰:“江防廳瓜洲城外臨江埽壩纖道,乾隆年間屢次塌陷入江,并塌及城垣。
當時止将坍塌處鑲埽抛石護崖通纖,并将塌缺城垣向内收進,補築土城。
本年六月,因江潮盛漲,回瀾壩迤下工段,複又坍陷,切近城垣。
臣等查江勢浩瀚,加以近海,潮汐往來,江流遷徙,此坍彼長,固非人力所能強禦。
如瓜洲臨江壩二,數十年來,已屢修屢塌。
檢查成案,乾隆二十九年前,河臣高晉因回瀾攤議,以碎石抛填,用埽防護。
迨四十年、四十七年,江工複塌。
其時督臣均将城垣收進,讓地與江。
非徒惜費,蓋深知與江水力争,徒費無益。
今舊挑壩塌入江中,費巨而難于修複。
瓜洲城無關保障,其臨江西南一面,本系曠地,并無居民,僅可仿照從前收進城牆之案。
于來歲春融後,照舊接築土城,讓出纖道,計費無幾。
惟該處重運渡江,纖挽所經,目下自當先以通纖為急。
現已饬江廳相機妥辦無誤。
”(同治續纂《揚州府志》)八年三月,蔣攸鋸陶澍奏挑浚吳淞江驗明如式完竣。
原奏略 曰:“臣陶澍親往驗收,于二月初七日在蘇啟行,由白茆等處一路查勘,順抵吳淞江,親赴各工,按照估冊,逐段勘量。
自青浦縣頭壩起,至上海攔潮大壩止,通共計長一萬八百八十九丈有零。
細加覆勘,悉與原估寬深丈尺有赢無绌。
内有太倉、新陽、上海、嘉定、吳江、鎮洋、青浦、寶山等州縣,均于原估丈尺外,加工挑挖,其寬深多至三尺及六七尺不等,均系捐資辦理。
臣複以攔潮大壩,為新開河道尾闾。
若壩基未能啟除淨盡,即于全河大有阻礙。
遂親至工所,督饬該道府及各員弁竭五晝夜之力,趕緊将攔潮大壩柴草堅埽及下創積土逐層啟除淨盡,定限于十
目下坍塌處所,城内尚有隙地,自西城根斜至南城根止,長一百一十餘丈。
自外至内寬五六十丈,可以讓出。
靠後即有民人居住,不能多讓。
應即在此處補還城垣。
但江灘漲坍奠定,終難保其不再坍進。
再四思維,即就坍缺之城,拟做土城一道,硪築堅實。
上面仍加砌女牆雉堞,與原城一律相平。
則需費無多,即可分别内外,亦足以資攔禦。
城内居民,更可有恃無恐。
至塌去之殷家莊、上下壩工,原系江浙重運糧艘渡江進口繹路。
今壩工坍卸,兩頭城牆陡立,無路可通。
應将所坍城牆兩頭,各拆去數丈,以順其勢。
将隍土攤平,因沿江靠崖一帶,築成土壩,仍用碎石鋪底,以資穩固,以通纖路。
又可為土城之外護,亦甚有益。
其拆下所坍城磚,即為土城加砌女牆之用。
”)是月,上谕軍機大臣等:“高晉等奏稱,瓜洲外查子港工迤下殷家莊接連回瀾壩江岸裂縫坍塌入江,現在水勢已平,兩頭壩工業經裹護穩固。
請将瓜洲城量為收進,讓地與江,并于沿江靠岸一帶,築成土壩,以通纖路等語。
止可如此辦理。
從來水行無事,難與争地。
河流尚且不可,況江勢浩瀚,豈人力所能抵禦,朕從前巡幸江南親閱瓜洲一帶江工,恐江溜奔注,侵至城根,欲将城牆稍收,以讓水勢。
嗣後谕令高晉勘閱。
籌辦,高晉以溜已開行,江岸平穩,遂未辦及。
惟照舊抛填碎石,為補苴無益之計。
今果如朕所料,使早将城垣收進,何至猝為江溜所沖頹。
則數年來抛石之費,不歸于虛擲乎。
着傳谕高晉,當以前事為鑒,妥善經理,以資鞏固。
并谕薩載知之。
”五十七年六月,奉上谕:“書麟等奏稱‘瓜洲城外迥瀾壩,迤下江岸裂縫坍塌,侵至城根,将四十一年收進之土城,塌卸十四丈。
現将回瀾壩塌卸工尾,暨南門外灘嘴處所,用料裹護,并将土城讓進五六十丈,補還城垣,以複舊觀等語’,瓜洲城外江灘,因江流北徙,沖刷灘崖,坍及土城,該督等以城内西南隅并無居民,現在坍塌之處,後身尚有隙地,拟讓進五六十丈,照舊補還土城。
亦隻可如此辦理。
但該處城垣,于四十一年業經收進五六十丈。
此後又複讓進,若不另籌挑護之法,則江流沖刷靡常,難保不再行塌進。
豈有屢将城垣向内收進之理,因閱圖内現做裹頭處所,自屬頂沖,何不于該處接靠壩根,建築石矶,挑溜向東南下趨,俾瓜洲城外灘岸,不緻沖刷塌卸,城垣可資保護。
但此一帶系柴壩,江流甚深,溜勢湍急,若于壩根接做石矶,是否能生根鞏固,以資挑護,着該督等悉心籌酌,據實具奏。
”尋經覆奏,奉旨如議行。
(附,書麟蘭第錫覆奏略:瓜洲一帶江流近海,潮汐往來,水勢洶湧,與上遊江面情形不同。
測量江岸坍卸處所,靠崖水深二丈,離崖三四丈外,水深三四丈至八九丈不等。
西首新做裹頭,本系回瀾舊壩,如能接靠壩根,建築石矶,挑溜下趨,洵可保護灘岸,為一勞永逸之舉。
惟該處系柴壩,江流甚深,溜勢湍急,若做石矶,根底必緻外遊,不能存立。
是江勢浩瀚難以生根,已邀聖明洞察,且漕船經由要道,若礬嘴挺出,水激浪湧,溯流挽曳,亦多未便。
臣等再四籌酌,查江岸工程,原有下填碎石,上加護埽之法。
現在回瀾壩外試探,尚有碎石擁護壩根,似屬有益。
今按現在形勢,拟于裹頭外硃筆指示之處抛填碎石,護住埽根,可以藉資挑護。
自裹頭至坍卸舊城處所,共長七十三丈,靠崖纖道之外,一律抛填碎石,再于上面鑲做護埽,以禦風浪。
嗣後每年察看情形,逐漸抛填,可期溜勢漸遠城垣得以保護。
) 嘉慶四年四月,江南河道總督康基田奏修儀征縣臨江運口通濟等四閘。
原奏略日:“儀征縣境内,臨江、運口,上承淮水,下接江潮,為淮南鹽運及漕船經由要道。
向設通濟、羅泗、攔潮、響水四閘,啟閉、節宣,甚關緊要。
今通濟羅泗二閘,金門及雁翅燕尾上下裹頭均屬塌卸,閘底關石等樁,亦已朽爛。
萬年枋并皆碎損。
急應照舊估修,以濟鹽漕運行。
現批運司發銀興修。
”十年五月,兩江總督鐵保等奏:“自高郵至揚州一帶,江潮旺大,水勢頂托,前啟車邏一壩,尚不足以資分減,拟于日内再将南關大壩啟放。
”是年八月,江南河道總督徐端奏:“江防廳屬江防廳瓜洲城外之回瀾壩,因秋汛江潮旺大,臨江埽段蟄坍,當饬抛填碎石偎護。
已一律穩固。
”十一年二月,鐵保等奏浚歸江各河,原奏略曰:“灣頭閘壁虎、鳳凰橋,由廖家溝出江,東西灣壩由石羊溝出江。
金灣舊壩,由董家溝彙入芒稻河出江,金灣新壩、金灣中閘、北閘,由人字河分而為二。
一由仙女廟入運鹽河出江。
一由芒稻閘出江。
各閘壩河道淤填,厚薄不等。
并有河身淤填。
口門墊塞,緻上遊宣注不暢,逐段丈估,展寬挑深,并挑砌灘嘴。
築柴草土壩兩道。
現在桃汛已屆,未便耽延。
即饬督率委員渠夫僣辦。
務趕盛漲前,一律深通,以備引水下注,保全淮揚地方。
”十二年,靖江縣知縣李廷芳浚其縣通江之蔡家港等五大港。
十九年,兩江總督百齡等奏修靖江縣江堤。
原奏略曰:“臣吳墩、臣百齡,遵即馳赴靖江,臣朱裡亦由蘇前來。
當即率同原委勘估之文武員弁等,親詣江幹,詳加履勘。
該縣東西南三面臨江,江之南岸山勢接連,排如屏障。
其北岸即系縣城,向有土崖護。
近因江面之東南之蝦蟆山及長山一帶漲有陰沙,挺入江心,逼溜北趨,該處系江海水彙之區,江流之西而東,海則由東南向西北斜駛,兩根沖激,其溜直抵縣南之蘇家港,湧起潮頭,一路向要撞擊,距該縣南城根僅四十三丈。
當此春汛未發,潮汐往來北岸,尚曰有刷卸之處,一經伏秋大汛,勢必侵及城垣,更形危險,亟築塘抵禦。
臣等共同籌商,該委員等原議估辦碎石坦坡,于情形尚屬合宜。
現在酌定,自瀾港口起至蘇家港止,内有四段,最為頂沖着重。
所修坦坡頂底,收分丈尺,略為寬厚。
其餘工段情形稍輕,丈尺亦稍減。
惟該緊靠灘崖,先築土坡,外包碎石。
今覆行妥議,土坡應多做一丈,石坡應少做一丈。
将土坡加以夯硪,則與老崖交縣凝結而石坡得此後靠,更覺堅鞏。
計所需工料,共八萬五千九百兩零。
據該縣士民,願捐堤二萬兩,鹽臣劄稱淮商捐助銀三萬兩。
其餘三萬五千九百餘兩,請先于蘇州藩庫内暫行借款興辦,價照前次挑浚太倉劉河之例。
于靖江縣按田攤征,分作六年還款。
如蒙俞允,臣百齡、臣朱理,即派令該縣張友柏領銀承修。
勒限于春汛前一律告竣。
責令保固二年,以免草率偷減。
”硃批議依辦理。
工部知道。
道光三年,江漲,複将瓜洲城外臨江壩纖道塌。
又鑲埽加抛碎石,并估築蓋壩,挑溜保護。
(《同治揚州府志》)七年十二月,張井等奏,江防廳瓜洲城外回瀾壩以下工段,複又塌陷。
原奏略曰:“江防廳瓜洲城外臨江埽壩纖道,乾隆年間屢次塌陷入江,并塌及城垣。
當時止将坍塌處鑲埽抛石護崖通纖,并将塌缺城垣向内收進,補築土城。
本年六月,因江潮盛漲,回瀾壩迤下工段,複又坍陷,切近城垣。
臣等查江勢浩瀚,加以近海,潮汐往來,江流遷徙,此坍彼長,固非人力所能強禦。
如瓜洲臨江壩二,數十年來,已屢修屢塌。
檢查成案,乾隆二十九年前,河臣高晉因回瀾攤議,以碎石抛填,用埽防護。
迨四十年、四十七年,江工複塌。
其時督臣均将城垣收進,讓地與江。
非徒惜費,蓋深知與江水力争,徒費無益。
今舊挑壩塌入江中,費巨而難于修複。
瓜洲城無關保障,其臨江西南一面,本系曠地,并無居民,僅可仿照從前收進城牆之案。
于來歲春融後,照舊接築土城,讓出纖道,計費無幾。
惟該處重運渡江,纖挽所經,目下自當先以通纖為急。
現已饬江廳相機妥辦無誤。
”(同治續纂《揚州府志》)八年三月,蔣攸鋸陶澍奏挑浚吳淞江驗明如式完竣。
原奏略 曰:“臣陶澍親往驗收,于二月初七日在蘇啟行,由白茆等處一路查勘,順抵吳淞江,親赴各工,按照估冊,逐段勘量。
自青浦縣頭壩起,至上海攔潮大壩止,通共計長一萬八百八十九丈有零。
細加覆勘,悉與原估寬深丈尺有赢無绌。
内有太倉、新陽、上海、嘉定、吳江、鎮洋、青浦、寶山等州縣,均于原估丈尺外,加工挑挖,其寬深多至三尺及六七尺不等,均系捐資辦理。
臣複以攔潮大壩,為新開河道尾闾。
若壩基未能啟除淨盡,即于全河大有阻礙。
遂親至工所,督饬該道府及各員弁竭五晝夜之力,趕緊将攔潮大壩柴草堅埽及下創積土逐層啟除淨盡,定限于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