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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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元光三年,河決瓠子。
東南注巨野,通淮泗。
(《史記·河渠書》、《漢書·武帝紀》) 元封二年四月,瓠子河塞,梁楚無水災。
(《徐州府志》:河經徐州,凡二十四年) 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五月,河大決滑州韓村,泛澶濮曹濟諸州,南流至彭城界,入于淮。
十二月決河始塞。
真宗鹹平三年五月,河決郓王陵埽,浮巨野,入淮泗,逾月而塞。
宋天禧三年六月乙未,滑州河溢,又合清水古汴渠,東入于淮,州邑罹患者三十二。
王贻永知徐州作堤城南。
四年二月,河塞,上親為文,刻石紀功。
是年六月,河複決滑州西北天台山,下走衛南,浮徐濟,害如三年而益甚。
仁宗天聖五年十月,塞河成。
(《徐州府志》:河經徐州凡八年。
) 神宗熙甯十年七月,河大決于澶州曹村,北流斷絕,河道南徙,東彙于梁山張澤泺。
分二派,一合南清河入淮,一合北清河入海。
元豐元年四月,澶州決口塞。
五月新堤成,閉口斷流,河複歸北。
高宗建炎二年冬,杜充決黃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
金世宗大定二十七年,令沿河州縣徐州彭城蕭豐滕州沛等州長貳官皆提舉河防事,縣令皆管勾河防事。
(《禹貢錐指》徐州之彭城蕭豐滕州之沛皆為沿河之地,則當時河道所經,大略可睹。
) 明昌五年,河決陽武故堤,灌封邱而東。
诏同知總轉運使高旭武衛軍都指揮使女奚列奕同往規措。
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河決汴梁路陽武,由溜至懷遠入淮。
(《徐州府志》自宋建炎二年,此後雖屢決,皆東奪汴泗。
至是始改趨陳颍。
河經徐州凡一百六十一年。
按陽武至懷遠皆非蘇境。
故馮氏志稿不錄。
但不載此節,則大河此次離蘇境,後來入蘇境,原委不明。
) 成宗元貞二年九月,河決杞、封邱、祥符、甯陵、襄邑五縣。
(《徐州府志》是為河複東行之始。
)十月,河決開封縣。
大德元年三月,歸德、徐州、邳州、宿遷、睢甯、鹿邑等縣河水大溢,漂沒田廬。
七月河決杞縣蒲口,(《元史·尚文傳》授河北河南肅政廉訪使。
河決蒲口,台檄令文按視防河之策。
文建言:揆今之計,河西郡縣,順水之性,遠築長垣,以禦泛濫,歸德、徐邳,民避沖潰, 聽從安便。
被患之家,宜于河南退灘地内,給付頃畝,以為永業。
蒲口不塞便。
朝廷從之。
山東憲部争言不可,乃塞之。
明年,蒲口複決。
塞河之役,無歲無之。
是後水北入複故道,竟如文言。
)(按:傳言徐、邳民避沖潰雲雲,是河又經蘇境之證。
)歸德、徐州、宿遷、睢甯、鹿邑、河南、許州、臨颍、郾、睢州、襄邑、大康、扶溝、陳留、開封、杞等縣,河水大溢,漂沒田廬。
五月,河決汴梁,發民夫三萬五千塞之。
二年六月,河決蒲口,凡九十六所,泛溢汴梁、歸德二郡。
九年六月,汴梁武陽縣思齊口河決。
八月,歸德府陳留、通許、扶溝、太康、杞縣河溢。
武宗至大二年七月,河決歸德府。
又決汴梁封邱縣。
仁宗皇慶元年五月,歸德、睢陽縣河溢。
二年六月,河決陳、毫、睢三州,開封、陳留等縣。
延祐二年六月,河決鄭州,壞汜水縣治。
七年河決汴梁原武縣。
英宗至治四年十二月,夏邑縣河溢。
泰定帝泰定元年七月,曹州楚邱縣、開州濮陽縣河溢。
二年五月,河溢汴梁,被災者十有五縣。
四年八月,汴梁扶溝蘭陽縣河溢,河行汴渠,至徐州城東北,合泗入淮。
緻和元年三月,河決砀山、虞城二縣。
文宗至順元年六月,河決大名路長垣、東明二縣。
順帝元統元年五月,汴梁陽武河溢。
至元元年,河決汴梁封邱縣。
三年六月,汴梁蘭陽尉氏二縣、歸德府河水泛溢。
至正三年二月,黃河決白茅口。
四年六月,北決金堤,徑砀山豐沛十八州縣,延袤濟南河間,民居昏墊。
五年七月,河決濟陰。
八年正月,河決遷濟甯路。
九年五月,白茅河東注沛縣,遂成巨浸。
十一年四月,命賈魯以工部尚書為總治河防使,便宜興繕。
十一月工竣。
(《河防一覽》:黃河故道自虞城以下,蕭縣以上,夏邑以北,砀山以南,由新集曆丁家道、馬牧集、韓家道口、司家道口、牛黃煙、趙家圈至蕭門出小浮橋,此賈魯所複故道。
)(歐陽玄《至正河防記》)七月,河決歸德府永城縣,壞黃陸岡岸。
十六年,河決鄭州河陰縣。
十九年九月,河決濟州任城縣。
二十三年,河決東平、壽張。
二十五年,東平須城東阿平陰三縣河決,小流口達于清河。
二十六年二月,河北徙。
上自東明曹濮,下及濟甯,皆被其害。
濟甯路肥水縣西黃水泛溢。
四月,命王宣為河南北都元帥府都事,統領治河。
(《行水金鑒》)數月工成。
明太祖洪武元年,河決曹州雙河口八魚台。
徐達北征,開塌口引河入泗,以濟漕運。
《明史·河渠志》二十四年,河決原武黑羊山,東經開封,又南行至項城,經颍州颍上東南正陽鎮入淮,故道遂淤。
成祖永樂九年七月,修複故道,自封邱金龍口(即荊隆口),下魚台塌場,合會通河,經徐呂二洪南入于淮。
十三年,平江伯陳瑄督運築淮安大河南堤。
起清江浦,沿缽池山柳浦迤東,凡四十餘裡,制河南溢。
《天下郡國利病書》:十四年,河決開封,經懷遠入淮。
宣宗宣德二年七月,積雨連旬。
徐州河水泛溢,沖決堤岸。
英宗正統三年八月,邳州河決。
巡撫曹弘以聞,诏令随宜修築。
(《行水金鑒》) 代宗景泰二年,命工部尚書石璞治河。
璞溶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
景泰六年,命徐有祯為佥都禦史,溶渠張秋。
會黃河南流,沙灣始塞。
自此河出濟漕,南歸徐呂。
孝宗弘治二年,河決汴城入淮。
複決黃陵岡入海。
命戶部侍郎白昂、兵部郎中婁性治決河,築堰于徐州,以殺河勢。
三年,白昂等築堤浚渠于徐淮之間。
自夏五月至秋七月,工竣。
(徐溥浚《睢河紀略》:五年,河合沁水沒蘭陽考城,下決張秋,與汶水合而北行。
《徐州府志》:自天順末,河趨陳颍,既又分道西來,至是全河北注。
)七年二月,副都禦史劉大夏築張秋決口,濬儀封黃陵岡南賈魯舊河,由曹入徐,以殺水勢。
又溶祥符淤河,至歸德,分由符離宿遷小河口入淮,而北流天津,南出陳毫,皆通河流。
八年正月,黃陵岡等皆塞。
上流河勢複歸蘭陽考城,分流經徐州歸德宿遷,南入運河,會淮水東注于海。
南流故道以複。
《明史·河渠志》十一年,河決歸德州小壩等處,與别支會流。
經宿州睢甯,由宿遷小河口流入運河。
十三年,巡按直隸禦史曹玉奏,河決丁家道口,徐州并蕭沛砀豐皆被河患,請敕修築堤。
十七年五月,淮安總兵官郭鋐奏,徐州小浮橋一帶幹涸,有妨運道,乞行疏濬。
從之。
(《明孝宗實錄》)十八年,河徙至宿遷縣小河口入漕河。
武宗正德三年,河徙。
至徐州小浮橋入漕。
(《孝宗實錄》)四年,河決曹縣楊家口,奈流曹單二縣,東達王子河抵豐沛,舟楫通行,遂為大河。
(《方輿紀要》)九月,又決曹縣梁靖等口,圍豐縣城,兩岸闊百餘裡。
五年九月,
東南注巨野,通淮泗。
(《史記·河渠書》、《漢書·武帝紀》) 元封二年四月,瓠子河塞,梁楚無水災。
(《徐州府志》:河經徐州,凡二十四年) 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五月,河大決滑州韓村,泛澶濮曹濟諸州,南流至彭城界,入于淮。
十二月決河始塞。
真宗鹹平三年五月,河決郓王陵埽,浮巨野,入淮泗,逾月而塞。
宋天禧三年六月乙未,滑州河溢,又合清水古汴渠,東入于淮,州邑罹患者三十二。
王贻永知徐州作堤城南。
四年二月,河塞,上親為文,刻石紀功。
是年六月,河複決滑州西北天台山,下走衛南,浮徐濟,害如三年而益甚。
仁宗天聖五年十月,塞河成。
(《徐州府志》:河經徐州凡八年。
) 神宗熙甯十年七月,河大決于澶州曹村,北流斷絕,河道南徙,東彙于梁山張澤泺。
分二派,一合南清河入淮,一合北清河入海。
元豐元年四月,澶州決口塞。
五月新堤成,閉口斷流,河複歸北。
高宗建炎二年冬,杜充決黃河自泗入淮,以阻金兵。
金世宗大定二十七年,令沿河州縣徐州彭城蕭豐滕州沛等州長貳官皆提舉河防事,縣令皆管勾河防事。
(《禹貢錐指》徐州之彭城蕭豐滕州之沛皆為沿河之地,則當時河道所經,大略可睹。
) 明昌五年,河決陽武故堤,灌封邱而東。
诏同知總轉運使高旭武衛軍都指揮使女奚列奕同往規措。
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河決汴梁路陽武,由溜至懷遠入淮。
(《徐州府志》自宋建炎二年,此後雖屢決,皆東奪汴泗。
至是始改趨陳颍。
河經徐州凡一百六十一年。
按陽武至懷遠皆非蘇境。
故馮氏志稿不錄。
但不載此節,則大河此次離蘇境,後來入蘇境,原委不明。
) 成宗元貞二年九月,河決杞、封邱、祥符、甯陵、襄邑五縣。
(《徐州府志》是為河複東行之始。
)十月,河決開封縣。
大德元年三月,歸德、徐州、邳州、宿遷、睢甯、鹿邑等縣河水大溢,漂沒田廬。
七月河決杞縣蒲口,(《元史·尚文傳》授河北河南肅政廉訪使。
河決蒲口,台檄令文按視防河之策。
文建言:揆今之計,河西郡縣,順水之性,遠築長垣,以禦泛濫,歸德、徐邳,民避沖潰, 聽從安便。
被患之家,宜于河南退灘地内,給付頃畝,以為永業。
蒲口不塞便。
朝廷從之。
山東憲部争言不可,乃塞之。
明年,蒲口複決。
塞河之役,無歲無之。
是後水北入複故道,竟如文言。
)(按:傳言徐、邳民避沖潰雲雲,是河又經蘇境之證。
)歸德、徐州、宿遷、睢甯、鹿邑、河南、許州、臨颍、郾、睢州、襄邑、大康、扶溝、陳留、開封、杞等縣,河水大溢,漂沒田廬。
五月,河決汴梁,發民夫三萬五千塞之。
二年六月,河決蒲口,凡九十六所,泛溢汴梁、歸德二郡。
九年六月,汴梁武陽縣思齊口河決。
八月,歸德府陳留、通許、扶溝、太康、杞縣河溢。
武宗至大二年七月,河決歸德府。
又決汴梁封邱縣。
仁宗皇慶元年五月,歸德、睢陽縣河溢。
二年六月,河決陳、毫、睢三州,開封、陳留等縣。
延祐二年六月,河決鄭州,壞汜水縣治。
七年河決汴梁原武縣。
英宗至治四年十二月,夏邑縣河溢。
泰定帝泰定元年七月,曹州楚邱縣、開州濮陽縣河溢。
二年五月,河溢汴梁,被災者十有五縣。
四年八月,汴梁扶溝蘭陽縣河溢,河行汴渠,至徐州城東北,合泗入淮。
緻和元年三月,河決砀山、虞城二縣。
文宗至順元年六月,河決大名路長垣、東明二縣。
順帝元統元年五月,汴梁陽武河溢。
至元元年,河決汴梁封邱縣。
三年六月,汴梁蘭陽尉氏二縣、歸德府河水泛溢。
至正三年二月,黃河決白茅口。
四年六月,北決金堤,徑砀山豐沛十八州縣,延袤濟南河間,民居昏墊。
五年七月,河決濟陰。
八年正月,河決遷濟甯路。
九年五月,白茅河東注沛縣,遂成巨浸。
十一年四月,命賈魯以工部尚書為總治河防使,便宜興繕。
十一月工竣。
(《河防一覽》:黃河故道自虞城以下,蕭縣以上,夏邑以北,砀山以南,由新集曆丁家道、馬牧集、韓家道口、司家道口、牛黃煙、趙家圈至蕭門出小浮橋,此賈魯所複故道。
)(歐陽玄《至正河防記》)七月,河決歸德府永城縣,壞黃陸岡岸。
十六年,河決鄭州河陰縣。
十九年九月,河決濟州任城縣。
二十三年,河決東平、壽張。
二十五年,東平須城東阿平陰三縣河決,小流口達于清河。
二十六年二月,河北徙。
上自東明曹濮,下及濟甯,皆被其害。
濟甯路肥水縣西黃水泛溢。
四月,命王宣為河南北都元帥府都事,統領治河。
(《行水金鑒》)數月工成。
明太祖洪武元年,河決曹州雙河口八魚台。
徐達北征,開塌口引河入泗,以濟漕運。
《明史·河渠志》二十四年,河決原武黑羊山,東經開封,又南行至項城,經颍州颍上東南正陽鎮入淮,故道遂淤。
成祖永樂九年七月,修複故道,自封邱金龍口(即荊隆口),下魚台塌場,合會通河,經徐呂二洪南入于淮。
十三年,平江伯陳瑄督運築淮安大河南堤。
起清江浦,沿缽池山柳浦迤東,凡四十餘裡,制河南溢。
《天下郡國利病書》:十四年,河決開封,經懷遠入淮。
宣宗宣德二年七月,積雨連旬。
徐州河水泛溢,沖決堤岸。
英宗正統三年八月,邳州河決。
巡撫曹弘以聞,诏令随宜修築。
(《行水金鑒》) 代宗景泰二年,命工部尚書石璞治河。
璞溶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
景泰六年,命徐有祯為佥都禦史,溶渠張秋。
會黃河南流,沙灣始塞。
自此河出濟漕,南歸徐呂。
孝宗弘治二年,河決汴城入淮。
複決黃陵岡入海。
命戶部侍郎白昂、兵部郎中婁性治決河,築堰于徐州,以殺河勢。
三年,白昂等築堤浚渠于徐淮之間。
自夏五月至秋七月,工竣。
(徐溥浚《睢河紀略》:五年,河合沁水沒蘭陽考城,下決張秋,與汶水合而北行。
《徐州府志》:自天順末,河趨陳颍,既又分道西來,至是全河北注。
)七年二月,副都禦史劉大夏築張秋決口,濬儀封黃陵岡南賈魯舊河,由曹入徐,以殺水勢。
又溶祥符淤河,至歸德,分由符離宿遷小河口入淮,而北流天津,南出陳毫,皆通河流。
八年正月,黃陵岡等皆塞。
上流河勢複歸蘭陽考城,分流經徐州歸德宿遷,南入運河,會淮水東注于海。
南流故道以複。
《明史·河渠志》十一年,河決歸德州小壩等處,與别支會流。
經宿州睢甯,由宿遷小河口流入運河。
十三年,巡按直隸禦史曹玉奏,河決丁家道口,徐州并蕭沛砀豐皆被河患,請敕修築堤。
十七年五月,淮安總兵官郭鋐奏,徐州小浮橋一帶幹涸,有妨運道,乞行疏濬。
從之。
(《明孝宗實錄》)十八年,河徙至宿遷縣小河口入漕河。
武宗正德三年,河徙。
至徐州小浮橋入漕。
(《孝宗實錄》)四年,河決曹縣楊家口,奈流曹單二縣,東達王子河抵豐沛,舟楫通行,遂為大河。
(《方輿紀要》)九月,又決曹縣梁靖等口,圍豐縣城,兩岸闊百餘裡。
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