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台灣洋務史料 二
關燈
小
中
大
若該撫臣所稱「催收此款,必緻百呼而無一諾」,何難由該撫臣據實奏參!至所稱『台防軍火本歸吳贊誠督辦,現在購辦鐵甲船即由吳贊誠派員購辦』等語。
臣等查丁日昌勇于任事,不避嫌怨;其籌辦台防一切事宜,又能區畫精詳,悉臻妥善。
此次購辦鐵甲船,自應仍歸丁日昌經理,以一事權而收實效。
所請由吳贊誠派員購辦之處,應毋庸議。
福建巡撫丁日昌奏請将辦理台灣輪路經費移辦鐵甲船一案歸南北洋大臣督辦折(光緒三年七月二十日) 竊臣前奏請将辦理台灣輪路之費移辦鐵甲船一案,茲承準總理衙門咨稱:『查鐵甲船一項,本屬制敵利器。
該撫臣請将辦理輪路之費移購鐵甲船,自系為款巨費難、先其所急起見;應即由該撫臣會同南北洋大臣揀派妥員、分别定購,仍歸丁日昌經理以一事權而收實效。
原奏又稱「台灣鐵路俟礦利大興,再行舉辦。
拟請先設立馬車路以利師行,既省經費,又便運行」。
所奏誠非無見。
拟請旨饬下丁日昌先為舉辦各等因。
奉旨「依議。
欽此」』。
跪讀之下。
感悚難名!伏查總理衙門原奏有『鐵甲船來華後管駕之員、駕駛之兵弁,如何預為儲備?與每年養此鐵甲船之經費若幹?及船有損壞如何修理之處?均須先事統籌』等因。
臣查議辦鐵甲船固是急務,而總理衙門舉此三層尤題中第一要義,為臣愚見所不及。
蓋有鐵甲船而無熟悉管駕之人,則行駛不能如法,利器适以資敵;此人才不儲即不能輕購鐵甲船,系是首着。
至修船之塢,北則宜于牛莊附近之大連灣、南則宜于浙江溫州所屬之南關。
蓋鐵甲船吃水總須在二十尺以外,福州、上海之船塢俱不能進。
惟大連灣、南關二處地險水深、山勢回環,而且勢居要隘,将來島族與我有事,必全力以鐵舶據此要隘。
是二者,敵之所必欲争,亦我之所必宜防。
若位置鐵甲船塢于此,并認真操練,必于大局有裨。
至養船經費一層,似宜多汰經制有名無實之水師以為挹注。
以上三端,誠如總理衙門原議「必須預為統籌,方可次第舉辦」。
惟管駕鐵甲船員弁,必須取材于上海之制造局、船政之前後學堂,乃能博選精取。
但制造局及前後學堂均非專督其事者,不能深悉其造詣深淺。
臣摃在台灣,似難分身至滬局、船局考校員弁優劣。
至修船之所,大連灣則屬在直隸、南關則屬在浙江,更為鞭長莫及。
且拟辦鐵甲船,尤宜廣購圖說,考校機器之新舊、馬力之多寡、速率之先後、鐵甲之厚薄、汽機之靈鈍、炮位之噸數;尤必須就近有海電可通之處,方能随時詢問,更換式樣。
而兌彙銀兩、訪查鎊價,又必須就地有殷實洋商從中認保,方不吃虧。
台灣既無承辦鐵甲船之洋商,亦無彙兌出洋之銀号。
現甫舉辦陸電線,與海電線亦不相通。
若在台灣承辦鐵甲船,實多呼應不靈之處。
總理衙門原奏稱:「李鴻章于中外情形最為熟悉、沈葆桢經理船政有年」,真至當不移之論。
夫天津、金陵為洋商聚集之所,消息尤通。
将來鐵甲船一項,可否仰乞天恩仍歸南北洋大臣督辦?庶與總理衙門光緒元年四月間奏案相符。
臣仍當查照總理衙門原奏,詳細咨商南北洋大臣,随時幫同參議;苟有一得之愚,斷不敢稍分畛域。
其經費一節,如仍照舊章辦理,事權自較歸一。
倘歸閩省代收,臣現因病笃,蒙恩準假回籍就醫,應如何設法催收?俾免輾轉贻誤,自當與督臣何璟詳細籌商,由何璟另行具奏。
其馬路一節,臣已劄饬台灣道夏獻綸俟撥有經費,即行審度舉辦。
至台灣府城至旗後口約八十裡,為商賈輻辏之區;現在港口淺窄,夏、秋湧大船稀,幾于百事俱廢。
臣現拟商同督臣将旗後口挖深,仍由旗後設鐵路至郡,實于台防大有裨益。
其經費可即就職員林維讓等拟捐照數催收湊用,免動正款;并責成台灣道夏獻綸經理。
該道辦事實心,必能了此勾當。
抑臣更有進者,凡舉辦大事,必須預籌敵情之緩急以為抵制。
據臣愚見,西洋以通商為主;苟駕馭得宜,一時尚無戰事。
惟日本逼近而貧,内亂已定之餘,必有藉端索詐之舉;自當預籌備禦,庶無倉猝不及之患。
天下斷無無害有利之事,但得利多而害少,自當速舉而兼營。
若以為未必然而置之,則誠恐其可然者終不得而至也。
目下帥臣以全力經營西北,則海防不得不稍從緩籌。
然西北擴地不過一時之美名,東南邊防實為榻側之深患。
惟有将各省内地冗兵、冗勇速行裁汰,全力以辦海防;或者未雨綢缪,庶免事事落人之後。
微臣深抱杞憂,誠恐千慮而未能一得也! 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請将辦理台灣輪路移辦鐵甲船經費解歸北洋大臣衙門兌收折(光緒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竊照議辦鐵甲船一案,前經撫臣丁日昌續查未盡事宜,請仍歸南北洋大臣督辦;光緒三年九月十九日奉到批旨:『該衙門知道。
欽此』。
伏查鐵甲一船,日新月異,中國驟難辨其臧否;即在洋商荟萃消息時通之地,辦理尚多為難。
閩海僻處一隅,呼應既多未靈,考較複難的當;事關百萬以上巨款、沿海七省制敵利器,必宜先事詳度,庶免贻悔将來。
至既購以後,駕駛之員、養船之費、修船之塢,事事均關緊要。
以上各節,總理衙門及直隸督臣李鴻章、福建撫臣丁日昌皆已籌慮及之。
丁日昌念在閩購辦,諸多未便。
天津、上海為工技總彙之區,李鴻章谙悉中外事機、兩江督臣沈葆桢經理船政有年,均于置辦鐵甲船遲速之宜,審之已久,胸中定有把握;是以有仍歸南北洋大臣辦理之請。
臣等于輪船及外洋槍炮雖時時悉心探讨、竭力講求,尚多不敢自信;至鐵甲船一項,則尤不敢強不知以為知、貿然承辦,應仍由南北洋大臣妥商辦理。
此項經費,亦原系北洋大臣統收;臣等往返函商,撫臣丁日昌亦深以解歸北洋大臣為然。
适江西因前奉奏定「撥解福建巡撫衙門兌收」之議,批解南洋經費銀一萬兩到閩;臣葆亨未敢動用,發交司庫暫存。
臣等伏念事關海防大局,閩省既未能解辦,即未便咨催;要款宕延,深虞贻誤!拟将前項銀兩并閩海關于前月截數應解南洋經費銀三萬一千餘兩,二共銀四萬一千餘兩,仍解歸北洋大臣衙門兌收濟用。
再,查本年春間,總理衙門會同戶部議複「統籌台防事宜」折内稱「台灣籌辦鐵路、礦務諸大端,必須指定有着的饷,方易集事」等語,議将各省應解南洋一半海防經費移充台饷。
是台防除閩省撥解各款應付勇糧等項而外,其餘皆由南洋經費分撥。
今既請辦鐵甲船,即如丁日昌所奏購辦二、三号計已需費三、四百萬,加以每年養船、修船之費,于台防勢難分撥;亦應先盡北洋大臣将船隻購成、議立定章之後,再照總理衙門與戶部原議分撥酌濟台地礦務、墾務各項之用。
其現需經費,臣等設法勉力支持,一面妥籌另行具奏。
署福建巡撫吳贊誠奏報抵基隆後查看煤礦情形片(光緒四年九月十二日) 再,臣抵基隆後,即于初七日帶同夏獻綸往八鬥地方查看煤礦。
所有位置、機器、起煤、汲水、扇風諸法,略與西書所載相仿;惟井内挖工過少,故日出之煤不多,且碎塊多而大塊少。
緣該處僻在荒山,水土惡劣,暑天尤甚,中外工人染疫者多;煤井操作事尤極苦,熟手往往因病辭工,生手一時尚難練熟。
經饬煤務委員設法廣為覓雇;以後天氣涼爽,當可漸有起色。
統領閩局輪船彭楚漢奏報接統「萬年清」五船駛赴澎湖操演随往台灣沿海察勘炮台地勢并請添配大炮折(光緒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竊本年八月間,案準閩浙督臣密咨:恭奉上谕,饬令奴才總統閩局輪船先行練成一軍以備不虞,欽此等因。
聞命自天,惶悚無地!旋于十月十八日由閩局船政饬令「萬年清」、「揚武」、「威遠」、「濟安」、「振威」等五船齊集廈門,奴才遵于十月十九日接統點驗該五船弁勇及槍炮等械。
二十日,閱校弁勇洋槍打靶,連日并閱校水操大炮打靶。
二十五日,督帶出洋,駛赴澎湖港。
按依魚貫、雁行變複各陣式,詳悉指畫合操船陣并槍炮、帆索、舢闆,次弟督饬操演,考優校劣。
兼求精習測量、駕駛,徐馳赴台灣安平、旗後、基隆、滬尾及省港等處沿海察勘炮台地勢情形。
惟念輪船操練成軍,加意備防,貴求實濟。
船師戰具,槍炮為重;奴才愚忱以為折沖禦侮,尤宜于船頭、艦尾安置萬斤以上大炮,庶幾前後皆能攻擊。
察勘該五船現安之炮,惟「揚武」一船尚足用;而船頭現無炮門、頭炮不能中出進攻,未雲得力。
「威遠」一船前後雖有炮門,現安之炮太小,不足摧堅折利。
其「萬年清」、「濟安」、「振威」三船炮均安在兩旁,前、後俱無炮門;即有炮位,無從安置。
竊思船力僅堪直搗,橫攻勢難前進;若不設法更改,戰守均難禦敵:此兵船中之緊要者也。
又輪船現配舢闆數隻,原為資運棹而設。
奴才愚忱以為每舢闆宜安百斤以上鋼鐵後膛小炮一尊,庶近岸淺水臨陣足供驅駛。
且洋面遼闊,港■〈氵義〉紛歧,有大輪船所不能到者。
大号輪船宜添配小輪船一隻,以便港■〈氵義〉内洋之處剿捕迅速。
總計現操五船,尚需添配萬斤以上大炮二尊、二萬斤以上大炮三尊、百斤以上後膛小鋼炮十五尊、小輪船四隻。
奴才新閱熟籌,不敢以吃緊海防視為玩具;故不揣固陋,冒渎聖聰。
仰懇旨饬閩省督、撫臣及船政會商,設法籌款購置添配,以期實濟。
其餘各船未經勘驗,俟船政饬到接操,所有一切未盡事宜,自應随時察度,咨商督撫臣、船政共籌妥辦。
至擇地扼要操演,謹察各處形勢,基隆系産煤之區,為台灣要口;澎湖系台、廈咽喉,當橫洋避風泊椗之所;廈門犄角台、澎,為閩、粵關鍵:均屬吃重。
嗣後議每月或赴基隆、或赴澎湖、或集廈門,督率出洋合操一次,分别賞罰、嚴加訓練,冀成勁旅而密巡防;按月輪回,周而複始:以期仰副聖主重固海防之至意。
惟屆隆冬歲杪,伏念操練營務均需考校,奴才遵于十一月二十日回營。
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閩台現有輪船單弱暫就拟撥北洋之「濟安」一船派往定海駐防折(光緒七年三月十五日) 竊臣等承準軍機大臣密寄:『光緒七年二月初六日奉上谕「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與日本國商議琉球一案」等因,欽此』。
具見我皇上省括張機、謀先未事,臣等曷甚欽佩! 伏思日本之議結球案,藉端邀求,系在俄事方殷之時;此如掏摸匪徒乘車馬填溢間一逞其伎,初非其力足肆憑陵而故為是巧嘗也。
其使臣戶宍玑于未經議定之先,悻悻而去;殆效英使威妥瑪故智,忘其為不知自量者。
查日本自效法西人以來,力小而謀大,庫儲空竭,衆志乖違;即欲借債外洋亦難取信,已有外強中幹之勢。
但彼既廢球為縣,負「不義」、之名于天下;時恐中國興師問罪,不得不竭力張皇,惑我耳目。
我誠慎固邊防、處以靜鎮,鬼蜮之伎且将立窮,而從前所邀各條自可消歸于無有。
惟是「備豫不虞」,古之善教,未便以小弱忽之。
況今日沿海防務不以日本有事而始事經營,自不以日本無事而稍從疏懈。
臣等惟有懔遵聖訓,督饬水陸各營認真操練、嚴密巡防,期有以固邊陲而弭外侮。
至籌撥閩省輪船兼顧定海一事,查船政開辦以來,先後成大小兵、商輪船共二十三号:除「安瀾」、「大雅」前在台灣失事外,「康濟」商船撥歸招商局,「萬年清」去年停修、現拟改為練船并資轉運;外撥江南者三号曰「登瀛洲」、曰「靖遠」、曰「澄慶」,撥往浙江者三号曰「伏波」、曰「元凱」、曰「超武」、撥往天津者一号曰「鎮海」,撥往牛莊者一号曰「湄雲」,撥往山東者一号曰「泰安」;其留閩者實止兵船七号、商船三号:「福星」駐海壇、「飛雲」駐澎湖、「振威」、「濟安」駐廈門、「藝新」駐福甯、「揚武」、「威遠」駐羅星塔、「永保」、「琛航」、「海鏡」三商船往來台灣福州以利轉運而通信息。
「藝新」、「振威」僅五十匹、八十匹馬力,「福星」前經擱淺、船身龍骨均有受傷——隻備内洋巡緝,惟「揚武」、「威遠」、「濟安」三船較為得力。
閩省台、澎皆孤懸海外,而台灣尤為彼族所觊觎;僅此三船居中策應已形單弱,何堪再行抽調!前因北洋防務吃緊,直隸督臣李鴻章有「在外洋購定快船二号,俟到津後再于閩省抽撥兵輪二号,合之北洋原有各船練成大枝水師,用備緩急」之議;臣等以北洋為畿輔門戶,關系重大,理宜先其所急。
拟将「濟安」、「威遠」二船撥往應用,此外更無再堪他調者。
今定海一廳雖不如台灣之遠隔重洋,而四面環海、兵力又單,自非增撥兵輪一号,實無以壯軍威而銷倭人觊觎之妄念。
臣等再四函商,惟有暫就拟撥北洋之「濟安」、「威遠」兩船酌留「濟安」一船交臣锺麟派往定海駐防,以輔兵力之不逮。
一俟防務稍松、北洋快船購到,即行照案撥還合操,庶
臣等查丁日昌勇于任事,不避嫌怨;其籌辦台防一切事宜,又能區畫精詳,悉臻妥善。
此次購辦鐵甲船,自應仍歸丁日昌經理,以一事權而收實效。
所請由吳贊誠派員購辦之處,應毋庸議。
福建巡撫丁日昌奏請将辦理台灣輪路經費移辦鐵甲船一案歸南北洋大臣督辦折(光緒三年七月二十日) 竊臣前奏請将辦理台灣輪路之費移辦鐵甲船一案,茲承準總理衙門咨稱:『查鐵甲船一項,本屬制敵利器。
該撫臣請将辦理輪路之費移購鐵甲船,自系為款巨費難、先其所急起見;應即由該撫臣會同南北洋大臣揀派妥員、分别定購,仍歸丁日昌經理以一事權而收實效。
原奏又稱「台灣鐵路俟礦利大興,再行舉辦。
拟請先設立馬車路以利師行,既省經費,又便運行」。
所奏誠非無見。
拟請旨饬下丁日昌先為舉辦各等因。
奉旨「依議。
欽此」』。
跪讀之下。
感悚難名!伏查總理衙門原奏有『鐵甲船來華後管駕之員、駕駛之兵弁,如何預為儲備?與每年養此鐵甲船之經費若幹?及船有損壞如何修理之處?均須先事統籌』等因。
臣查議辦鐵甲船固是急務,而總理衙門舉此三層尤題中第一要義,為臣愚見所不及。
蓋有鐵甲船而無熟悉管駕之人,則行駛不能如法,利器适以資敵;此人才不儲即不能輕購鐵甲船,系是首着。
至修船之塢,北則宜于牛莊附近之大連灣、南則宜于浙江溫州所屬之南關。
蓋鐵甲船吃水總須在二十尺以外,福州、上海之船塢俱不能進。
惟大連灣、南關二處地險水深、山勢回環,而且勢居要隘,将來島族與我有事,必全力以鐵舶據此要隘。
是二者,敵之所必欲争,亦我之所必宜防。
若位置鐵甲船塢于此,并認真操練,必于大局有裨。
至養船經費一層,似宜多汰經制有名無實之水師以為挹注。
以上三端,誠如總理衙門原議「必須預為統籌,方可次第舉辦」。
惟管駕鐵甲船員弁,必須取材于上海之制造局、船政之前後學堂,乃能博選精取。
但制造局及前後學堂均非專督其事者,不能深悉其造詣深淺。
臣摃在台灣,似難分身至滬局、船局考校員弁優劣。
至修船之所,大連灣則屬在直隸、南關則屬在浙江,更為鞭長莫及。
且拟辦鐵甲船,尤宜廣購圖說,考校機器之新舊、馬力之多寡、速率之先後、鐵甲之厚薄、汽機之靈鈍、炮位之噸數;尤必須就近有海電可通之處,方能随時詢問,更換式樣。
而兌彙銀兩、訪查鎊價,又必須就地有殷實洋商從中認保,方不吃虧。
台灣既無承辦鐵甲船之洋商,亦無彙兌出洋之銀号。
現甫舉辦陸電線,與海電線亦不相通。
若在台灣承辦鐵甲船,實多呼應不靈之處。
總理衙門原奏稱:「李鴻章于中外情形最為熟悉、沈葆桢經理船政有年」,真至當不移之論。
夫天津、金陵為洋商聚集之所,消息尤通。
将來鐵甲船一項,可否仰乞天恩仍歸南北洋大臣督辦?庶與總理衙門光緒元年四月間奏案相符。
臣仍當查照總理衙門原奏,詳細咨商南北洋大臣,随時幫同參議;苟有一得之愚,斷不敢稍分畛域。
其經費一節,如仍照舊章辦理,事權自較歸一。
倘歸閩省代收,臣現因病笃,蒙恩準假回籍就醫,應如何設法催收?俾免輾轉贻誤,自當與督臣何璟詳細籌商,由何璟另行具奏。
其馬路一節,臣已劄饬台灣道夏獻綸俟撥有經費,即行審度舉辦。
至台灣府城至旗後口約八十裡,為商賈輻辏之區;現在港口淺窄,夏、秋湧大船稀,幾于百事俱廢。
臣現拟商同督臣将旗後口挖深,仍由旗後設鐵路至郡,實于台防大有裨益。
其經費可即就職員林維讓等拟捐照數催收湊用,免動正款;并責成台灣道夏獻綸經理。
該道辦事實心,必能了此勾當。
抑臣更有進者,凡舉辦大事,必須預籌敵情之緩急以為抵制。
據臣愚見,西洋以通商為主;苟駕馭得宜,一時尚無戰事。
惟日本逼近而貧,内亂已定之餘,必有藉端索詐之舉;自當預籌備禦,庶無倉猝不及之患。
天下斷無無害有利之事,但得利多而害少,自當速舉而兼營。
若以為未必然而置之,則誠恐其可然者終不得而至也。
目下帥臣以全力經營西北,則海防不得不稍從緩籌。
然西北擴地不過一時之美名,東南邊防實為榻側之深患。
惟有将各省内地冗兵、冗勇速行裁汰,全力以辦海防;或者未雨綢缪,庶免事事落人之後。
微臣深抱杞憂,誠恐千慮而未能一得也! 閩浙總督何璟等奏請将辦理台灣輪路移辦鐵甲船經費解歸北洋大臣衙門兌收折(光緒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竊照議辦鐵甲船一案,前經撫臣丁日昌續查未盡事宜,請仍歸南北洋大臣督辦;光緒三年九月十九日奉到批旨:『該衙門知道。
欽此』。
伏查鐵甲一船,日新月異,中國驟難辨其臧否;即在洋商荟萃消息時通之地,辦理尚多為難。
閩海僻處一隅,呼應既多未靈,考較複難的當;事關百萬以上巨款、沿海七省制敵利器,必宜先事詳度,庶免贻悔将來。
至既購以後,駕駛之員、養船之費、修船之塢,事事均關緊要。
以上各節,總理衙門及直隸督臣李鴻章、福建撫臣丁日昌皆已籌慮及之。
丁日昌念在閩購辦,諸多未便。
天津、上海為工技總彙之區,李鴻章谙悉中外事機、兩江督臣沈葆桢經理船政有年,均于置辦鐵甲船遲速之宜,審之已久,胸中定有把握;是以有仍歸南北洋大臣辦理之請。
臣等于輪船及外洋槍炮雖時時悉心探讨、竭力講求,尚多不敢自信;至鐵甲船一項,則尤不敢強不知以為知、貿然承辦,應仍由南北洋大臣妥商辦理。
此項經費,亦原系北洋大臣統收;臣等往返函商,撫臣丁日昌亦深以解歸北洋大臣為然。
适江西因前奉奏定「撥解福建巡撫衙門兌收」之議,批解南洋經費銀一萬兩到閩;臣葆亨未敢動用,發交司庫暫存。
臣等伏念事關海防大局,閩省既未能解辦,即未便咨催;要款宕延,深虞贻誤!拟将前項銀兩并閩海關于前月截數應解南洋經費銀三萬一千餘兩,二共銀四萬一千餘兩,仍解歸北洋大臣衙門兌收濟用。
再,查本年春間,總理衙門會同戶部議複「統籌台防事宜」折内稱「台灣籌辦鐵路、礦務諸大端,必須指定有着的饷,方易集事」等語,議将各省應解南洋一半海防經費移充台饷。
是台防除閩省撥解各款應付勇糧等項而外,其餘皆由南洋經費分撥。
今既請辦鐵甲船,即如丁日昌所奏購辦二、三号計已需費三、四百萬,加以每年養船、修船之費,于台防勢難分撥;亦應先盡北洋大臣将船隻購成、議立定章之後,再照總理衙門與戶部原議分撥酌濟台地礦務、墾務各項之用。
其現需經費,臣等設法勉力支持,一面妥籌另行具奏。
署福建巡撫吳贊誠奏報抵基隆後查看煤礦情形片(光緒四年九月十二日) 再,臣抵基隆後,即于初七日帶同夏獻綸往八鬥地方查看煤礦。
所有位置、機器、起煤、汲水、扇風諸法,略與西書所載相仿;惟井内挖工過少,故日出之煤不多,且碎塊多而大塊少。
緣該處僻在荒山,水土惡劣,暑天尤甚,中外工人染疫者多;煤井操作事尤極苦,熟手往往因病辭工,生手一時尚難練熟。
經饬煤務委員設法廣為覓雇;以後天氣涼爽,當可漸有起色。
統領閩局輪船彭楚漢奏報接統「萬年清」五船駛赴澎湖操演随往台灣沿海察勘炮台地勢并請添配大炮折(光緒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竊本年八月間,案準閩浙督臣密咨:恭奉上谕,饬令奴才總統閩局輪船先行練成一軍以備不虞,欽此等因。
聞命自天,惶悚無地!旋于十月十八日由閩局船政饬令「萬年清」、「揚武」、「威遠」、「濟安」、「振威」等五船齊集廈門,奴才遵于十月十九日接統點驗該五船弁勇及槍炮等械。
二十日,閱校弁勇洋槍打靶,連日并閱校水操大炮打靶。
二十五日,督帶出洋,駛赴澎湖港。
按依魚貫、雁行變複各陣式,詳悉指畫合操船陣并槍炮、帆索、舢闆,次弟督饬操演,考優校劣。
兼求精習測量、駕駛,徐馳赴台灣安平、旗後、基隆、滬尾及省港等處沿海察勘炮台地勢情形。
惟念輪船操練成軍,加意備防,貴求實濟。
船師戰具,槍炮為重;奴才愚忱以為折沖禦侮,尤宜于船頭、艦尾安置萬斤以上大炮,庶幾前後皆能攻擊。
察勘該五船現安之炮,惟「揚武」一船尚足用;而船頭現無炮門、頭炮不能中出進攻,未雲得力。
「威遠」一船前後雖有炮門,現安之炮太小,不足摧堅折利。
其「萬年清」、「濟安」、「振威」三船炮均安在兩旁,前、後俱無炮門;即有炮位,無從安置。
竊思船力僅堪直搗,橫攻勢難前進;若不設法更改,戰守均難禦敵:此兵船中之緊要者也。
又輪船現配舢闆數隻,原為資運棹而設。
奴才愚忱以為每舢闆宜安百斤以上鋼鐵後膛小炮一尊,庶近岸淺水臨陣足供驅駛。
且洋面遼闊,港■〈氵義〉紛歧,有大輪船所不能到者。
大号輪船宜添配小輪船一隻,以便港■〈氵義〉内洋之處剿捕迅速。
總計現操五船,尚需添配萬斤以上大炮二尊、二萬斤以上大炮三尊、百斤以上後膛小鋼炮十五尊、小輪船四隻。
奴才新閱熟籌,不敢以吃緊海防視為玩具;故不揣固陋,冒渎聖聰。
仰懇旨饬閩省督、撫臣及船政會商,設法籌款購置添配,以期實濟。
其餘各船未經勘驗,俟船政饬到接操,所有一切未盡事宜,自應随時察度,咨商督撫臣、船政共籌妥辦。
至擇地扼要操演,謹察各處形勢,基隆系産煤之區,為台灣要口;澎湖系台、廈咽喉,當橫洋避風泊椗之所;廈門犄角台、澎,為閩、粵關鍵:均屬吃重。
嗣後議每月或赴基隆、或赴澎湖、或集廈門,督率出洋合操一次,分别賞罰、嚴加訓練,冀成勁旅而密巡防;按月輪回,周而複始:以期仰副聖主重固海防之至意。
惟屆隆冬歲杪,伏念操練營務均需考校,奴才遵于十一月二十日回營。
閩浙總督何璟等奏閩台現有輪船單弱暫就拟撥北洋之「濟安」一船派往定海駐防折(光緒七年三月十五日) 竊臣等承準軍機大臣密寄:『光緒七年二月初六日奉上谕「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與日本國商議琉球一案」等因,欽此』。
具見我皇上省括張機、謀先未事,臣等曷甚欽佩! 伏思日本之議結球案,藉端邀求,系在俄事方殷之時;此如掏摸匪徒乘車馬填溢間一逞其伎,初非其力足肆憑陵而故為是巧嘗也。
其使臣戶宍玑于未經議定之先,悻悻而去;殆效英使威妥瑪故智,忘其為不知自量者。
查日本自效法西人以來,力小而謀大,庫儲空竭,衆志乖違;即欲借債外洋亦難取信,已有外強中幹之勢。
但彼既廢球為縣,負「不義」、之名于天下;時恐中國興師問罪,不得不竭力張皇,惑我耳目。
我誠慎固邊防、處以靜鎮,鬼蜮之伎且将立窮,而從前所邀各條自可消歸于無有。
惟是「備豫不虞」,古之善教,未便以小弱忽之。
況今日沿海防務不以日本有事而始事經營,自不以日本無事而稍從疏懈。
臣等惟有懔遵聖訓,督饬水陸各營認真操練、嚴密巡防,期有以固邊陲而弭外侮。
至籌撥閩省輪船兼顧定海一事,查船政開辦以來,先後成大小兵、商輪船共二十三号:除「安瀾」、「大雅」前在台灣失事外,「康濟」商船撥歸招商局,「萬年清」去年停修、現拟改為練船并資轉運;外撥江南者三号曰「登瀛洲」、曰「靖遠」、曰「澄慶」,撥往浙江者三号曰「伏波」、曰「元凱」、曰「超武」、撥往天津者一号曰「鎮海」,撥往牛莊者一号曰「湄雲」,撥往山東者一号曰「泰安」;其留閩者實止兵船七号、商船三号:「福星」駐海壇、「飛雲」駐澎湖、「振威」、「濟安」駐廈門、「藝新」駐福甯、「揚武」、「威遠」駐羅星塔、「永保」、「琛航」、「海鏡」三商船往來台灣福州以利轉運而通信息。
「藝新」、「振威」僅五十匹、八十匹馬力,「福星」前經擱淺、船身龍骨均有受傷——隻備内洋巡緝,惟「揚武」、「威遠」、「濟安」三船較為得力。
閩省台、澎皆孤懸海外,而台灣尤為彼族所觊觎;僅此三船居中策應已形單弱,何堪再行抽調!前因北洋防務吃緊,直隸督臣李鴻章有「在外洋購定快船二号,俟到津後再于閩省抽撥兵輪二号,合之北洋原有各船練成大枝水師,用備緩急」之議;臣等以北洋為畿輔門戶,關系重大,理宜先其所急。
拟将「濟安」、「威遠」二船撥往應用,此外更無再堪他調者。
今定海一廳雖不如台灣之遠隔重洋,而四面環海、兵力又單,自非增撥兵輪一号,實無以壯軍威而銷倭人觊觎之妄念。
臣等再四函商,惟有暫就拟撥北洋之「濟安」、「威遠」兩船酌留「濟安」一船交臣锺麟派往定海駐防,以輔兵力之不逮。
一俟防務稍松、北洋快船購到,即行照案撥還合操,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