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傳選集(二)
關燈
小
中
大
營。
公急白貝子,令諸軍棄營據險,軍以不亂。
公自率精兵據大羊山,阻其要道;複請分兵五百,抄伏敵後。
是夜賊沖殺數四,公力戰達曙,身中數創,士不傷者才五十人;天明,單騎突之,大師繼進、伏兵并起,賊自相踐踏,斬獲無算;公逐賊至溫州城下,铳傷馬颠,複奮起,刃十餘人;奪賊馬以戰,貫其衆由将軍橋以歸。
初,貝子收兵,失公所在,大駴;既見公,喜且泣曰:『以一身當數萬衆,戰終夜不殆,神衛汝忠耶』!是役也,曾養性僅以身免,耿氏精銳盡矣。
未幾,還守甯波中軍。
适賊船二百餘艘直臨定關,公偵得定關守備方俊受僞劄為内應,請提督立斬以示賊;賊遽退守象山,公複請兵破之。
旋奉檄收捕大岚山寇,搜斬數百人,餘黨潰散。
時耿逆已輸誠,而松陽、遂昌山寇遊魂出沒;貝子駐師石塘,召公捕之。
賊首馮公輔屯戴火山,素讋公威名,出就撫。
其别魁林惟仁、黃大相等擁衆黃鼻山,左倚懸崖、右臨深潭,以獨木為橋;山廣袤數十裡,莫可蹤迹。
前督、撫遣人招之,辄為所殺。
公令諸軍持三日糧,夜腰繩魚貫上,席草而下;至楊梅灘遇賊,破之,降其衆,山寇悉平。
而「海孽」複熾,陷海澄、困泉州,斷洛陽長橋以阻援兵;公以副總兵官從康親王救剿,自仙遊分兵兩路出間道,解泉圍、奪江東橋守之,破砦十有九,遂複海澄。
己未秋,擢同安總兵官。
明年,率舟師合大軍進攻金門、廈門;賊棄兩島,遁回台灣。
會靖海侯施公琅來提督海疆事,議進攻澎、台,引公自助;遂以癸亥六月某日發銅山,取八罩,直抵澎湖。
賊勢盛,前軍被圍;公單船拔出之。
翌日進攻,殺賊先鋒,燒其船。
公所乘船忽為潮水沖着石上,賊船火烈,将及;公副将詹六奇駕小舟挽公避再三,公以衆軍在船,義不獨存,堅卻之。
船忽浮起,士氣益厲,戰彌力;賊大敗,毀賊船百九十餘艘,殲僞官将三百餘員,殺溺賊兵五萬計。
俘者皆縱遣使歸,谕以恩信、禍福;整衆臨之,賊勢窮,納款舉土降。
施侯凱旋,留公鎮撫其地。
自「海逆」負險造亂,四世曆六十年所;公與施侯合謀,七日而舉之。
天子嘉公功,眷待與施公埒。
尋調鎮舟山,「海寇」洪煥等二千餘人聞風歸命。
再擢四川提督,破吳三桂餘黨楊善、師九經等,散其衆。
川中洊經兵燹,千村荊杞,伏莽竊發;公嚴塘汛,懸賞購募,獲積盜三百餘人,斃其魁六十三人于杖,盜賊屏息。
鎮蜀十有一年;施侯既卒,上念閩海反側,非宿将莫能鎮撫,遂調公福建陸路提督,旋改督水師,凡十餘年。
前後如京師、朝行在者再,禦書「作萬人敵」四字以賜,加号「威略」将軍,優以世職。
請老,不許。
癸巳夏,上于熱河行宮禦制七言律詩一章,将以錫公,命諸王以下大學士、扈從諸臣皆屬和,蓋追念元功,所以褒崇之者甚備;而公已于七月二十四日終于位矣。
疏聞,天子轸悼,下部議恤。
其孤應龍等将以某年月日葬公于某縣某地之兆,狀公事績、官階,乞餘銘其幽隧。
吾聞攻毒之餌,恒出于瘴疠之區;亂之興也,其受亂之地必有人焉,足以還自救也。
閩之亂亟矣,莫甚于耿與鄭。
耿之平也,公既力諸;原海氛之靖,則施侯為之主而公實贊之。
蓋公所至以功業自顯,而造功于閩為尤大。
餘于公同為閩人,又姻好也;知公深,志其可以辭乎! 公生前丁醜十月初七日,得年七十有六。
配夫人蔡氏,前公卒。
子男十人:應麟,布政司參議、江西督糧道,亦前卒;應龍,刑部郎中、候補副使道;應鳳,壬午舉人,戶部郎中;應鵬,福建水師提标遊擊;應鶤,辛卯舉人,戶部郎中;應鶴,歲貢生;應樞、應權、應機、應璋,俱幼。
應機,餘叔父永州總兵公婿也。
女五人,皆适名族。
孫男十二人、女十三人,曾孫五人。
公持身寬厚謹恪;官于家門,不縱不苛,鄉人久安焉。
待族姻朋好,有恩禮。
雖勳高爵大,異于古名将怙侈驕暴者;故能以功名終。
着「行間紀遇」一編,所錄皆實;餘嘗序而行之。
茲複志公之概,而系以銘曰:雲雷之屯,君子經綸;天造草昧,以啟厥勳。
敵王所忾,綏我鄉人;保斯土者,人亦保焉。
望公松楸,孰敢不尊!千秋萬歲,式固汝原! --見「碑傳集」卷十五「康熙朝功臣」(下)。
·藍理 福建提督藍公理家傳藍鼎元 公諱理,字義甫,号義山;福建漳浦人。
少桀鳌自大,不屑與群兒偶;長益卓荦。
偉軀幹,虎頭、燕颔;巨目豐頤,口可容拳。
力舉八百鈞,足追奔馬,曳其尾倒行;刀盾、槍炮,靡不精絕。
時拊腹跳叫曰:『丈夫不封侯拜将,非人也』!年十六,無以資生。
或勸之業染;笑曰:『君子固窮,吾姑試為之』!設缸置靛,收裡布,躬染濯。
一日,遇族叔贊皇于道,見手青,問何為?以實告。
贊皇怒,舉扇撲其額,罵曰:『天生一具銅筋鐵肋,不立功萬裡外,作此不肖,可鄙』!公矍然歸,持斧擊靛缸,破之。
集族中雄健者十五人,謀曰:『我欲為國家出力,顧世莫我知,無尺寸憑藉。
今海寇盧質擁衆岱嵩、井尾間,荼毒生靈;我與若往殺之,官以吾為能,必聞于朝,用吾矣』。
皆曰:『善』。
遂行。
出洋尾橋,招邀得五十人;至岱嵩屯駐。
盧質居井尾,隔一江,遣二小賊遊巡;公傳言:『吾欲與質鬥,令質來』!質聞,率衆三百至;公虓然大笑曰:『人言盧質英雄,僞耳』!質曰:『若何名』?公曰:『豈不聞藍理』!質曰:『乳臭耳,吾安得聞之』!公曰:『吾素聞若勇,今始知若非勇;若所恃二、三百人耳。
假令二三百人弗動手,獨若隻身與吾鬥,吾擒若矣』!質喜曰:『有是哉』!令軍皆壁立,毋擅動。
質與公各攜藤牌、短刀,躍出沙場;鬥百合,不分勝負。
盧質,有名劇賊;身長七尺餘,白面長須,揮刀盾如閃電,百夫莫能當其勇。
見公少年,心易之;至是,始知為勁敵,悉殚其技不能勝。
公度質氣餒,忽虎吼,大呼曰:『着矣』!質愕然,趾出盾外。
公截其趾颠,遂斬之;謂其衆曰:『降者免』!賊衆皆降。
其副王都聞之,降。
公議馳詣郡獻功,都請緩數日,言有仇欲報;實潛出剽掠,後以傷卒。
公始自詣郡,郡中當事方疑公作賊,又慮「海寇」侵擾,戒嚴;公指天誓日,言屠賊狀。
弗信,逮公于獄,雜群賊中鞫治之。
爰書置極刑,屆期将斬;計五十有三人,議留一人緩死待後來者。
令掣簽,公曰:『死則死耳!何掣為』!群賊向前競掣之,遺一簽于地;公曰:『地上者予我』!官揭視之,乃「生」字。
由是五十二人皆斬,而公獨留。
久之,同系有越獄者,事洩當斬。
将及公,迅雷忽作,晝昏似夜;當事度其冤,乃止。
然終不能出獄;公亦晏然,無出意,日束刍捆履以為食。
康熙甲寅,靖藩耿精忠叛,悉縱系者,令更衣赴藩下授職;公曰:『我豈從賊作亂之人哉』!間道走上遊,出仙霞關;聞親王統大師讨逆,星馳迎之,具陳平閩策。
王嘉其忠,令随征為前導;屢立戰功,奏授松溪營遊擊。
未幾,遷灌口營參将。
灌口地當孔道,軍興旁午,供億甚繁。
閩督姚公啟聖駐漳籌海,每使過,有誅求;公不應,且執而鞭之。
由是,諸使皆谮公;姚糾公虛兵冒饷,革職,永不叙用。
公有卒,鬥殺人,當死;公憐其母寡、無昆弟,白之官曰:『殺人者,我也』!卒無罪,得免死;置公于理。
公在獄又經年,始獲釋。
歲癸亥,朝廷以鄭氏父子竊踞澎、台,數侵擾泉、漳,為邊患;議大興師,命靖海将軍施公琅往剿滅之。
施名宿老将,善用兵;聞公英勇,奏請随師平賊,檄署提标右營遊擊,領前隊先鋒。
公喜得遂報國志,日在廈門練習水戰,教演行陣。
有二卒出市薪蔬,遇将軍标噶叭什觀劇使酒,擒二卒撻之;并诋公革職之員,不可為将。
卒歸愬,公笑曰:『汝曹鬥毆,常事;且問汝勝耶、負耶』?卒曰:『受撻耳,何敢争勝負』。
公怒,命斬之;曰:『汝二噶叭什不能勝,何能殺賊』!卒呼冤曰:『我等以主帥内标,姑讓之。
請複與鬥,如不勝,願斬』!公縱之再鬥,曰:『勝矣!大勝矣』!喜,命二卒仆門闆上,刺一雞淋之;舁以随往見将軍,請發噶叭什二人者付懲治。
施公不可;公固請曰:『今行軍用人之始,士卒不敢愛軀命為将軍出死力;将軍宜一體撫恤之。
惟公惟溥,可服人心。
噶叭什小輩,恃将軍親昵,無故鞭撻士卒。
且當衆大言,謂某革職之員,不堪為将;損先鋒威重,搖惑衆心。
将軍不發此二人付某懲治,恐軍士人人解體也』。
施公不得已,付之。
公馳至營,遣卒齎公文飛報将軍曰:『今日上吉,先鋒啟行殺賊』。
即詣海岸祭江,綁噶叭什二人斬之;轟然大炮九聲,順風揚帆而去。
施公聞之,不悅;既而曰:『虎将也,必成功』!命治裝,統諸軍繼之。
公帥師直抵澎湖,鄭氏将曾遂等以數萬衆迎敵,戰艦蔽江;公奮勇與戰,自辰至午,益力。
忽有賊炮斜飛過公腹,公偃;曾遂呼曰:『藍理死矣』!公次弟瑤,從背後扶公起立;公空拳虎吼,大呼曰:『藍理在,曾遂死矣』!喚『草茵持刀來』!連呼『殺賊』者三,聲如巨雷;舟中軍士皆氣壯,無不一當百。
草茵,族子法别号也;持刀授公。
見公腹已破,腸流出外,為掬而納諸腹中。
公四弟瑗,傅以衣;五弟珠,持匹練連公腹背交裹之。
公大呼『殺賊』,不暇顧。
伊時賊舟競進,以鐵鈎鈎住公舟,我師亦飛鈎鈎賊舟;火箭、火龍、火罐彼此對擲,煙焰漫天。
賊中有飛天鼠者,沿大桅而上,伏篷陰,銜刀扪繩,負篷而立,群賊轉篷向外,則持刀飛跳下我舟;公弟瑤揮刀斬之,賊人氣喪。
我軍賈勇先登,公命以火藥桶盡傾賊舟,燔斃賊無數,沈其二艘;賊大敗,逐北數十裡,棄械、浮屍盈海面。
遣弁赴将軍報捷,施公大喜,拜疏上公首功;親至公舟慰勞。
有紅彜醫藥,極神效,命醫公。
醫言須七日勿動氣,乃可平複;施公曰:『大功已成,安卧十日可也』!其後施公将戰,戒左右勿使公知。
将帥齊出,千驢競奮;賊悉銳拒,我師日中小卻。
施公以大衆犁之過猛,艦擱淺沙,不能動;群賊環焉。
施公故善戰,神閑氣定,不以遇淺故挫衄。
賊見篷上書「中軍」二字,弗知其為施公;遙望總兵吳公英一船高牙黃纛、甲帳甚盛,以為此真将軍,多趨赴敵。
然潮漸退,淺益甚,施亦未得突圍出。
諜者飛報,公左右偶語曰:『将奈何』?公聞問故,绐曰:『無之』!公拔劍起,大驚,乃言将軍遇淺被圍狀;公傳令往救,左右弗能止,遂行。
時諸将所乘舟皆書官爵、姓名篷上字大二尺許,遠難辨;獨公舟止書「藍理」二字,字方、廣各二丈。
賊遙望見,相謂曰:『藍理來矣』!稍卻。
公追擊,大敗之;奪賊舟,請施公更舟。
施執手慰勞,曰:『愛我也!但醫言七日勿動氣,是以戒左右無令公知。
今方三日,奈何遽動』!公笑曰:『主帥被圍,吾安忍偷生!即瘡裂以死,亦有天定,無悔也』。
于是與施公乘勝殺賊,賊大敗,死傷不計;窮追至西嶼頭,賊退守城壘,不敢出。
施複拜疏,上公功。
數日,公瘡平,複與施謀出輕師以擾之;賊數敗,首尾不能相顧,大困弗支。
鄭克塽聞之懼,遣使納降。
我師入台灣,百姓安堵,海疆底定。
朝旨以公血戰破敵,功在首先,遇缺先用;而公以二親且老,乞歸省,弗赴。
未幾,丁父艱。
服阕,又越二載戊辰,始入都。
過趙北口,遇聖駕出水圍,将回避;騎凝立道中弗肯行,鞭之數十不動。
乃舍騎,步入粱園中。
駕至,遣侍衛問誰騎?公乃出曰:『臣藍理,從福建來者』。
上問:『是征澎湖拖腸血戰之藍理否』?公奏曰:『是』。
上曰:『來何遲也』!召至前,問血戰狀;解衣視之,以禦手撫摩傷處,嗟歎良久。
複召至行宮,極慰勞。
廷議授官,部臣以公革職閑員,拟守備,弗可;拟遊擊、參将,俱弗可;乃拟授陝西神木副将,賜帑金三百兩。
未行,特授宣化府總兵官,挂「鎮朔将軍」印。
越三載,以海洋多盜,調補浙江定海鎮。
在浙十餘年,四署理提督事;兵民相愛,山海肅清。
修定海文廟,祀忠烈、墾荒蕪、築道頭、通洋舶,海外蒼黎欣欣大有起色焉。
尤重斯文,禮賢士;諸生單寒者,必周恤培植之。
鄉、會大比,皆資行李之費;浙人士藉藉弗衰。
每遇上南巡接駕或入京陛見,恩眷之隆,群臣無比。
上常向諸王大臣言公拖腸血戰狀;又引見太後曰:『此破肚總兵也』!蓋愛公如家人孺子,賜賫優渥,不可悉數。
公每敷奏,侃侃指畫,或手舞足蹈;上嘉其真率,手書「所向無前」及「勇壯簡易」匾額賜之。
尋以天津為京東重地,調公鎮守。
公以畿輔産米無多,而天津一望平原,皆沃衍閑曠,可浚河引水開灌稻田;率兵疏鑿,躬胼胝負土築堤,市牛種、農具,募民耕,種得水田數百頃。
歲收稻谷,上俱以賜公。
丙戌,遷福建陸路提督;調公五弟獨石路參将珠赴天津,接管營田事。
公至閩,見桑梓父老,欷歔太息;道及微時颠沛事,慨然有「廣廈千萬間盡庇寒士」之意。
地方鼠竊盜賊,搜除廓清;盡撤街巷栅欄,曰:『此非弭盜,乃弭捕盜者』!漏下三鼓,城門洞開;民間夜戶不閉,行旅戴星往來。
遺貨物于道,無敢拾取:數郡人民安樂之。
時詢疾苦,聞文武胥役弄權舞弊以及勢豪大惡、訟師土棍朘削人民,悉關白當事,按法區處;親近者,竟自治之。
堪輿家言:漳郡人文郁塞,乃後山仙殿壓學宮地脈,東南田裡港未築,水門直瀉所緻。
公毀仙殿,大興工役,填築田裡港。
又以江東橋被賊斷後,險渡狂瀾,民苦病涉;倡修江東大石橋。
二役費須钜萬,企偕諸文武官紳捐赀不足,則以郡人之不孝不弟、為富不仁者罰出锾附益之。
又狹小市廛制度。
築漳州浦頭、石碼、泉州新橋、安海、沙溪、塗嶺行鋪千百間,大開街衢,便民貿易。
當曰:『以地方不義之财為地方萬民之利,可以勸孝弟、抑豪強;轉移風化,莫善于此』!或曰:『此有司事,非所宜』!公怒曰:『天下官,管天下百姓;腐儒何足以知之』!由是,告讦不法事者日接踵,差弁句攝,絡繹于道;而假威藉叢之輩,紛紛四出,富人重足而立矣。
公左右親昵,多陰交泉郡土宄;偵訪素封,詭稱公令恐吓之,獲利無算。
或遇豪黠不聽從,則以抗拒為大辱。
又不敢明目向公言,伺公遊行處,隔窗偶語,故作嗟歎不平聲。
公聞問故,則故匿不言;再問,尚吞吐其說,似絕不經意者。
公性急,不能休,乃言某某為富不仁、極害人不堪之處,或暴橫孤寡諸非人類成為事。
公曰:『豈有此理!世間無官法耶』?複極言勢力浩大,官吏莫敢撄。
公曰:『治之』!則後此諸事皆公所為,其人不能支,必請托左右,納賂求解;凡出入公門者皆緻富,而惡名盡公受之。
泉郡勢豪妒公者,刻匿名帖,繪一虎以比公;多列條款,傳播京師,聲名大壞。
辛卯秋,以漳平陳五顯盜案解任。
壬辰入都,值覺羅滿公保出撫閩,據虎帖參劾;上命侍郎覺公和托、廖公騰煃偕總督範公時崇、巡撫滿公保并按之。
左右不肯承,公曰:『吾大臣,何必辯』!舉筆署曰:『皆實』。
拟極刑,追贓八萬,家産皆籍入官;上念公功,免死,契家歸旗。
俄以西藏用兵,命之軍前效力。
有進戰、退守、移營、就糧數事合機宜,上深嘉之,赦免所追贓;而閩中家産俱經有司變鬻一空,無複有立錐地矣。
越數載,以老,得賜還京。
康熙五十九年,卒;年七十二。
公生平躁急,性發如震霆;過即忘之,無藏怒宿怨。
劇談大笑,聲聞裡許。
惟好自尊大,不服人。
尤善罵,凡權勢赫赫位在其上者多倨侮挫之,以示天下莫己若。
遇才人傑土,雖寒賤徹骨,亦必折節禮下;以此,人服其藻監。
教家勤儉,衣食粗粝無所擇;家奴悉珍馐自奉,草蔬、敗肉皆留以待公,公亦甘之。
好書大字,濡毫伸紙,有無不應者。
諸弟皆以平台功,加左都督。
最著者:次諱瑤公,功烈居多;未仕,卒。
四諱瑗公,仕至福建金門總兵官,亦喜書大字;拳能入口,揚盾一躍三、四丈。
五諱珠公,累官參将,英勇不讓諸兄;而好學聰敏,能背誦朱子「綱目」始終不遺一字,文人畏之。
公有子六人:長國英,歲貢生;次文魁,太學生,早卒;三國庭,辛卯科副榜貢生,以軍功候選郡司馬;四國定,歲貢生,五國柱、六國桂,皆效力禁門,并授京營千夫長。
康熙六十一年壬寅秋,賜公家屬出旗,仍還閩省為民籍,護其喪歸葬。
論曰:公一代虎将也,起草茅、建奇勳,生平舉動,種種異人;可不謂非常之傑乎!使公稍謙慎自持或官非梓裡,急流勇退,千載猶将慨慕之。
以好大喜功,卒為左右所蒙垢;晚節弗完,深可惜也!然公之奇氣,終不可沒。
拖腸血戰,功在社稷;未可以儒者潔清之操,堕國家幹城之彥:庶幾乎論得其平哉! --見「碑傳集」卷十五「康熙朝功臣」(下)。
·杜臻 杜尚書臻傳伊湯安 杜臻字肇餘,以進士選庶常,曆内閣學士。
國初,遷沿海民于内地,畫界而設之禁;故界外多棄地,而閩海流民蹙聚台灣。
迨王師收閩金門、廈門以次列戍,海濱竄匿餘黨相率來降,安插未有計;督臣姚啟聖請以界外地按籍給還并弛海禁,收魚鹽之利給軍食;疏下廷臣議,持不可。
康熙二十二年,台灣平,上谕:『海壖弗靖,權畫地以民遷。
茲反側永清,界外田畝宜給還耕■〈代上土下〉』。
會給事中傅感丁請将江、浙及粵東界外田一并招徕開墾,于是别遣二臣往江、浙,而臻及内閣學士石柱往閩、粵相度展界;進臻工部尚書。
臻巡行,自欽州之防城始,遵海以東,曆府七、州三、縣二十九、衛六、所一十七、巡檢司一十六、台城堡砦二十一,給還民地二萬八千一百九十二頃,複業丁口三萬一千三百,定懸軍之營二十八,而廣東之疆理以複;又自福甯州西分水關始,遵海以東,曆府四、州一、縣二十四、衛四、所五、巡檢司三、關城鎮砦五十五,給還民地二萬一千一十八頃,複業丁口四萬八百,定懸軍之營三十三,而福建之疆理以複。
是役也,臻往還嶺海跋涉三萬裡,勞來安集,宣布皇仁、谘诹民隐,海筮山陬各得其所;論者謂功蓋于南國雲。
丁母憂,起刑部尚書;尋改兵部。
時議裁各省駐防及督、撫、提、鎮标兵額,臻謂『兵冗可裁,而不可驟裁。
請自今有老弱病故出阙者,概弗補數,歲額自減』。
從之。
轉禮部尚書;以疾告歸,上賜「煙霞耆舊」額以寵其行。
臻既卒,康熙乙西南巡,追賜額曰「眷懷舊德」。
臻少貧力學,奉祖母暨父母盡孝。
好宏獎人材。
詩文剀切中條理,着有「經緯堂集」及「閩粵巡視紀略」六卷、「海防述略」一卷。
--見「碑傳集」卷十八「康熙朝部院大臣」(上之下)。
·趙士麟 吏部左侍郎趙先生士麟行狀徐文駒 先生諱士麟,字玉峰;雲南澂江府河陽縣人也。
趙氏世居北方,宋、元之際自北渡江,僑寓金陵。
曆傳至明永樂間,有為澂江府教授者挈家而往,遂世為河陽縣人。
曾祖才、祖紹先、父文科,三代俱以公貴,贈如其官。
母龔氏,诰贈一品夫人;繼母萬氏,诰封一品夫人。
方先生之始育也,環村而居者以千百計,鹹夢介士數萬,布滿村落;問其故,曰:『山神為趙公家送子』。
夜甫半,先生生矣;裡人驚異。
比長,魁梧奇偉。
不妄言笑,性端重如成人;磊磊落落,抗今懷古。
五行并下,一過目辄終身不忘。
先生甫十歲,龔太夫人夢公手把文筆橫空揮灑,如流虹掣電,不可把捉;覺而異之。
遭明季流離颠沛,備嘗艱苦;不以此稍隳其志。
家有藏書千卷,自「六經」、「四子」、「性理」、「通監」、韓柳諸大家之文,無不備者。
先生發而讀之,沈潛玩味,寝食與俱。
不數年而學大就,出其餘以為經義,汪洋浩瀚,辟易萬夫。
一就縣試,辄冠其曹偶;每學使者至,必以國士遇之。
庚子,登賢書。
甲辰,第進士;筮仕貴州平遠推官,改容城令。
行取铨部,掌選事;内升光祿寺少卿,轉通政司左參議,鴻胪寺卿;升通政司右通政、左副都禦史巡撫浙江,調補江蘇巡撫;内升兵部督捕右侍郎,調吏部右侍郎,尋轉左。
其在平遠,扶良辨枉,明燭覆盆;黔中凡大獄大案,皆倚辦公手。
黔故多奇山水,一日,同諸僚遊百盈泉,其水時盈時縮,日以百計;同官異之,莫有能推舉其故者。
先生為道造化屈伸、消長之理,與泉之進退、升降,相為發明;引潮汐往來及邵子「天根、月窟」之言為證。
同官驚歎,鹹服公源本之學,非章句儒所能推測也。
莅任未幾,即奉有裁缺之命。
康熙七年四月,改補直隸容城。
邑為前劉靜修先生講學地,椒山楊公繼之、孫征君鐘元又繼之,皆倡道茲土,後先輝耀。
公以為令者民之牧,且教化所司也;因創正學書院,集環邑之士,月一、再會。
先生為發揮理要,提撕醒覺。
嘗曰:『愚夫愚婦,皆聖人種子。
若我輩悠悠忽忽虛過此生,雖欲求愚夫愚婦不可得矣』!其講學,以立志、辨學、明理、正心、謹獨、躬行、笃倫、改過、虛受、讀經、持久為綱,而反覆申誡,不出「子臣弟友」之理。
所着「敬一錄」,随令諸生以時肄業;勤勤懇懇,不異父師之教子弟也。
邑中一切雜派盡行詳革,并勒石以垂久遠。
邑故旗民雜處,調制殊難;先生聽斷以理、執法不诎,豪強為之斂手。
以文廟為膠庠重地,率先修理;次則城池、官廨、橋梁、亭障之類,無不及時興築,規置一新。
每歲赈孤貧、恤鳏寡,嚴保甲、課農桑;遇天時水旱,則拯濟有法,民不告饑。
又謂「有文事者必有武備」,每當築場納稼之後,先生弓刀結束,較獵平原,馬上左持弓、右挾矢,發必命中;武人皆咋舌歎駭。
以故萑苻盜賊,不屏自散。
善斷疑獄,發奸摘伏如神;聲籍籍達都下。
俗所傳包孝肅、海忠介事,率多指目先生;有問及者,每遜謝,辨其非是。
治容六載,民皆父母戴之。
入為文選司主事,升稽勳司員外郎,調選司員外郎;除考功司郎中,仍調選司。
會相國明公适為本部塚宰,先生治容之有循政也,相國稔知之;至是,見先生精明練達,深加推獎,數數薦之皇上。
一日,上顧漢塚宰言曰:『汝部選司中有好官,汝知之乎』?漢塚宰亦亟以先生對。
先生豐采傳播,既傾動一時;及辦事,益小心勤敏,夙夜匪懈。
選司流品錯出,吏易為奸。
先生具審,甲當得、乙不當得,一一為塚宰分别言之;曆落貫串,老吏不敢參一語。
故自先生掌選而後,年經月緯,徹底澄清,請谒不行、苞苴盡絕;自來掌選者,未能或之先也。
其在光祿、鴻胪、通政司,率皆恪恭厥職,建豎不苟。
比升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則柏台綱紀,雪冽霜嚴,益得發舒忠谠,不負所學。
以為祀事,國家大典;于是恭進「嚴祀」疏。
其一謂:『百官陪祀,多托故未與齋戒,帝王廟更寥寥無幾。
其在署齋戒者,又或飲酒、奕棋、烹宰、炮炙以及诙諧之語、媟亵之談,罔知禁忌;所當嚴議,以盡齋戒之實』。
其一謂:『犧牲、黍稷、薦食、太羹,不得輕委庖人之手;懼其亵也。
至祭品,有外飾而中不實者;宜委禮部滿、漢司官各一員監視,務至豐潔』。
其一謂:『陶匏、俎豆、犧樽、象罍、蒼璧、黃琮、鼎彜、珪币以及抟拊戛擊、聲容象舞之司,皆當緻嚴緻潔。
又陳設及當祭之日,皇上未臨以前,職事之人率多喧雜叫呼,不知敬畏,皆非嚴祀之禮;宜委滿、漢禦史監視,則馨香上格、神明昭贶,陰陽調而風雨時、群生和而萬民殖矣』。
自此齋戒之禮申儆再三,不緻具文鮮實。
時台灣内附,先生思所以善其後者;疏謂『台灣去閩不遠,地方千裡;土着之番人四十餘社,雖所處遠近不同,皆可漸馴化也。
宜仿廣東瓊州例而變通之,安置流官,設一府、兩縣以治其民,設一總兵以鎮台灣,設一副将以鎮澎湖。
以千裡所産供駐防之需,蒭茭糗糧不可勝用;即稍稍協濟,饷亦無幾。
若是而沿海守汛之兵可減,如明時日本、紅毛飄突之患,可建威而預消矣』。
台灣之設官、建府獲比内地,由先生疏也。
其他名言谠論,關系國體;凡所設施建白,率皆明目張膽,風骨棱棱,不憚身為怨府。
甲子春,皇上念兩浙為東南重省,特簡巡撫浙江。
甫下車,博采群言;凡一切地方利弊,虛公聽受。
故浙東西人情物态,鹹在目中。
先生謂「養民必先于作士、作士必先于明理」,因大啟書院;每月朔、望躬詣講堂,親釋「五經」、「四子」、「通書」、「西銘」、「正蒙」、「太極圖說」之義,聽者莫不心悚。
由是,申嚴官守、厘正風俗:有司時節之饋送則有禁,佐貳官濫收詞訟則有禁,有司藉酷濟貪、株連淹系則有禁,地方諱盜、豪強窩盜則有禁,邑中鹽捕、關上巡攔遇事生風、多方勒索則有禁,錢江舟子網利多載則有禁。
至于浙江漕運,經費既大,叢弊滋多;先生曲加體訪,厘剔務盡。
數十年蛇盤蚓結不可究诘者,一旦爬抓剔抉,天日清明;訖今奉為良法。
至通省地丁賦役,尤百姓利弊攸關;私斂橫征,所在不免。
先生尤用心搜剔,申誡再三;撫字催科,并行不悖。
杭城河道淤塞幾二百載,民居窪濕,擔負為難。
前此亦有議浚以通水利者,估費十萬;計費無所出,事訖無成。
先生莅浙,毅然以為己任;乃與屬吏商搉,先出數百金試之。
始事回龍橋,一日而浚若幹丈尺。
次日,杭城當事聞風捐助;先生喜曰:『事可分曹理矣』!遂分遣屬員畫地程工,畚锸具舉;公時乘小輿,周覽遍視。
所浚之污泥、瓦礫運棄郭外,人航物載,無不便者。
事竣,實費銀一萬三千兩,較恒估不過什一。
杭之人以為白傅在唐、眉山在宋,常為茲土興水利矣;求其利之闳且溥,未有若斯之最也。
杭城生齒繁盛,百貨雜陳;朝謀夕食,率皆揭赀貿販。
向駐防旗兵借貸,名「印子錢」,一可至十;輾轉盤剝、移舊翻新,以緻營兵馬化龍等毆官、毆民、釀成大獄,皇上特嚴首惡之誅。
所欠,奉旨:『着将軍、督、撫照市息算結』。
先生受命往,兵民交哄争若沸湯。
先生往令容城,曾代償民逋;至是,焦思假寐,恍惚有人告曰:『容城償債,可效也』!先生曰:『此神靈告我!但吾莅容小邑,民借旗債,其本不多。
吾代賠,莊頭感動;讓利之外,本複減半:捐數百金畢矣。
今杭城旗債多至三十餘萬,我何以償』?一日,接滇來萬太夫人家報曰:『此邦叛服不常,吳逆之亂,汝弟以非命死;吾痛之!吾家原籍江左,今盡變家産,歸籍金陵可也』。
先生喜曰:『太夫人攜金至,可代民償矣』!遂向将軍等自認,因訂次年四月。
屆期,萬太夫人果至,先生迎于境外。
舟次北新,告太夫人以故;太夫人欣然曰:『可』!遂發産資二萬。
鼓吹迎入營,将軍等詣公署閱視,訝曰:『真滇物也!公既如此,我輩當助成盛德』。
于是讓利歸本,本複減十分之六;民乃得室家完聚,頌聲如雷,有天地、父母之感。
康熙二十二年壬戌,三逆平,部議裁兵以節饷也;時裁浙閩總督為閩督,督标兵三千亦裁。
兵乏食,聯結思亂。
浙制府原駐衢州,兵譁奪民物,民間罷市。
先生集司道議曰:『彼譁,且佯為不知;急借藩庫銀三千照常給之,饷至必安。
然後于衢州題設副将,兵八百。
查浙各營兵缺撥補可七百名,所存止半耳;疏請給以守饷(守饷六錢五分);倘或邀上允,則安若泰山矣』。
佥曰『善』。
即令中軍官星夜解饷至衢,谕雲:『公疏請守饷給汝等,不半年,即盡補營缺』。
兵叩首感悅,市肆如常。
疏上,竟得俞旨。
嗣聞武昌夏逢龍之變起于裁兵,然後服先生「借饷止譁、疏請安置」為慮深而識遠也。
康熙丙辰,太和殿火,遣官于楚、蜀、江右、閩、浙數省遠征材木;浙溫、處二府選有二千餘章,奉部解京。
先生遴府佐四員以往,民驚避不出;蓋溫、處窮岩峭壁,四面鬥絕,諸木産萬山之巅,非竭數萬人之力不能出也。
先生恐誤農作,飛撤各員;獨居深念,計無所出。
一日,聞湖南一郡丞解木順水而下,所攜餘木頗多;先生遣官密往探之,報曰:『合丈尺者可二千餘章,挪用甚便宜,木價亦平』。
公大喜,設法捐募,辦足二千,所少不過數十耳;值大水漂竹木,籲恩獲免。
是舉也,先生焦勞況瘁,心力為枯;乃有此天生地成之巧,而浙民陰受其德,宴然不知也。
杭城人居稠密,衢巷聯絡,檐舍如鱗次栉比;編竹為牆,每有祝融之厄,延燒以千萬計。
先生莅任,即豫約寮屬曰:『吾輩奉天子命來守是邦,百務皆可徐理;當以救火為第一義。
人止知以水救火;豈知一杯之水,能救車薪之火乎?其道在首立救火之人,次嚴搶火之禁;而要務在于拆房』。
先生于左、右兩标選定救火兵二百名,參、遊統之;行藩司于各役内選定三十人,臬司二十人,杭府、廳四十人,仁、錢二縣各三十人,以各首領官統之。
制給白布号褂一件,上書衙門、姓名,以示别也;某某執長柄鐵铙鈎、某某執钜纜繩索、某某執榔斧。
平居逢朔、望,各衙門點驗。
一旦火發,先生飛騎而前,文武各官星馳并到。
令各着号衣,本标督兵先進升屋救護,為四旁隙處拆之,鈎以鈎之、纜繩栓柱以拉之,榔以敲之、斧以斷之,頃刻而空,則火自熄。
餘兵令統領官按駐于前後左右之半裡許,相機調度;庶火場不至壅塞,而火家得以搬移。
先生每分遣既定,旋叩首垂涕,向火拜禱,拜東則東滅、拜西及南北亦然;拜止,火亦止。
人以為至誠所感雲。
先是,順治十三年以甯波府舟山地方孤懸海中,特将民人内徙;康熙二十三年,部臣題為『海氛既靖,邊海田土可耕;請停禁令』。
先生特疏題覆,大略謂『舟山雖處海外,實甯波定海之藩籬。
今海宇廓清,餘孽蕩盡;舟山遷徙之民,并有邱園墳墓之思。
所當仰邀聖恩,亟為展複。
惟是展複地方,必須設兵防守,然後可以使民力耕複業;且以控遏竊發,扞衛海疆』。
由是改舟山為定海縣,而鎮海舊設總兵,移鎮舟山;懸海孤村,頓成樂國,皆拜先生賜也。
康熙二十五年四月,調補江蘇巡撫。
其治吳者一如治浙,澄源正本,剔弊鋤奸。
尤孜孜以勸學明理,興教化之本為急;講堂肆啟,環函丈而聽者常千萬人,風氣為之一變。
由是,饬官守、廣條陳、恤刑獄、厘錢法、興水利、培學校、獎孝弟、尚廉隅;吳中舊俗奢靡,先生力為整饬區分,貴賤章服秩然。
吳俗:人稠地密,親死多投骨于水,謂之「水葬」;先生立法永禁,薄習頓改。
至如漕糧、地稅,比浙加多;先生廓清積弊,一切以治浙者治之;造江、浙千萬載無窮之福。
&asymp旌觎?光祿大夫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加四級朱公宏祚行狀 郭世隆郭世隆傳(「八旗通志」) 王萬祥太子少保敏壯王公傳 衛台揆郡守衛公台揆德政碑記 張伯行 勞之辨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诰授中憲大夫勞公之辨墓志銘 馮協一中憲大夫福建台灣府知府馮君協一墓志銘 陳璸 陳汝鹹 俞兆嶽吏部左侍郎俞公兆嶽傳 阮蔡文阮骠騎蔡文傳 劉獻廷 邵廷采 沈近思 蔡世遠禮部侍郎蔡公世遠墓志銘 覺羅滿保兵部尚書總督浙閩覺羅公滿保墓表 汪太君貞節汪太君傳 費俊榮祿大夫福建福甯總兵官加贈左都督費公俊神道碑銘 藍鼎元藍鼎元傳(陳夢林附見) 藍廷珍福建水師提督襄毅公廷珍家傳 林亮林元戎亮傳 遊崇功遊遊戎崇功傳(蔡章琦附) 李茂吉李弁茂吉傳 ·殷化行 殷公化行武略記潘耒 國家有征伐之事,其在偏方小醜,則尋常良将皆可以克捷有功;至于讨窮荒之狡寇、集百世之大勳,則非謀勇兼備、制勝萬全者,孰能勝其任而愉快!如斯人者,非可旦夕求也;必拔擢之素、簡任之久而後猝當大事,得益展其才略以佐廟谟。
天子亦必得如是之将而駕馭之,然後可以伸威萬裡。
古來有事于邊陲者多矣,若漢武帝之任衛、霍,唐太宗之用李靖,千百年僅一再見;「傳」稱「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豈不信哉!我皇上以神武削平僭逆,矯矯虎臣争效臂指之力。
至于親征厄魯特、破滅噶爾丹,乃史冊未睹之奇勳。
迹其成功出于西路,而陷堅挫銳,則甯夏兵實為軍鋒;人知費大将軍、孫将軍調度之功,而總戎殷公臨機決策、出奇制勝之效,或未盡知。
比者親見殷公,面訊用兵曲折。
讀公自撰「年譜」,乃知公資兼文武,有大将材;而用之适得其宜,則皇上将将之方,高出古帝王上也。
耒備員史職,得書勳臣功狀;敢取公戰功,詳次之。
公諱化行,字熙如。
其先山西沁水人,明末避亂,居陝西鹹陽之靳李村。
公生八歲,父母相繼亡;孤露流離,備嘗困苦。
父友王某,撫以為子。
自少意度不群,慨然有封侯萬裡之志。
業儒不成,去習韬略;二十二中武舉,二十六成進士。
會滇逆倡亂,黔、蜀陷沒,天子命閣部莫洛為經略,自秦進讨;授公守備,募義勇以從。
久雨糧匮,經略麾下卒多亡入山;公撫谕,還營者三百餘人。
行至甯羌州,糧不繼,軍心皆變,經略督促益嚴;提督王輔臣之兵遂作亂,殺經略。
公陷賊中,稱病深自晦匿。
明年,官軍複秦州,有诏被脅官兵聽歸其伍;陝督哈占詢知公不為賊用,奏複其官,委理火器營,教士習火器甚精。
從撫遠大将軍圖海複平涼郡;剿牛頭山賊,複香泉。
己未夏,僞将軍王屏藩據漢中,遣其将陳君極引兵二萬出寶雞;圖大将軍調公赴援。
未至而賊攻破炮台營,圍西山堡,勢甚急;公身先搏賊,一鼓解西山圍。
守紅崖堡,再戰再捷,相持數月;賊終不能克,遂引去。
時賊盛兵窺秦、隴,公扼險挫其鋒,賊不能過寶雞一步;全秦宴然。
大将軍嘉公功,授以副将銜。
其年冬,官軍三路進剿,奮威将軍安進寶由寶雞,振武将軍鄂克濟哈、勇咯将軍趙良棟由略陽,公從圖大将軍、哈總督由興王大泥峪先驅。
至鎮安,伐木為橋度軍,自龍洞川攀藤而進;攻兩河關,先登克之。
長驅搗興安、複洵陽,進至漢中府,與威将軍兵會。
明年進取川、蜀,公奉令駐漢中督軍饷;轉輸及時,軍食無匮,全蜀遂平。
議征滇、黔,建威将軍吳丹由永甯進,振武将軍、勇略将軍由建昌進。
未及期,賊将胡國柱陷泸州、攻永甯;秦督奏授公漢中城守副将,引兵二千援蜀,從建威将軍複泸州、從振武将軍救永甯。
未至而永甯陷,亡一提督、七總兵、一副将;乃議退守叙州。
大軍先行,公以孤軍殿後。
胡國柱率二萬衆來追,衆甚恐;公曰:『今日之事,以必死求生則生,以幸生求生則死!我若走,賊追蹑之,立盡。
兵法雲:「易地用衆、險地用寡」,惟有據險待敵;猶兩鼠鬥于穴中,力大者勝耳』。
遂扼險而陳;賊盡銳攻之,士皆殊死戰,不能下。
迨暮,以草人秉炬為空營,引軍潛退;賊遲疑不前,公乃得與大将軍會。
夜半,追軍複至,火光耀天,諸軍皆引去;公仍殿後。
自永甯至泸州二百餘裡路皆險隘,公且戰且退,不解甲者十二晝夜;乃渡泸江,竟全軍而還。
公語諸将:『兵不難于進而難于退;進則士氣勇,退則士心怯。
兵法曰:「攻必攻其心,守必守吾氣」;我軍雖退而不失守氣之道,故得全』。
諸将于是服公智勇,多就公決機宜矣。
叙州府與泸州俱當賊沖,泸州有滿、漢兵守之;叙州則三降将各統其兵以守,心叵測。
衆議以奮威将軍之子王用予守叙州;用予竟不往,乃以公守叙州。
公計賊必來攻城,而兵單難守,屢請增兵,無應者。
未幾,賊果分三路圍叙州;公深溝高壘,推誠待三降将,與之協力固守。
賊來攻,辄擊卻之。
既去複來;公守翠屏山,相持久之,卒不得逞而去。
時成都傳言已失,叙州諸大吏皆震恐;比得公報,乃安。
明年逆孽遁還雲南,諸賊軍皆退;公引兵追賊,連奪險,抵馬湖府而還;從西安将軍複永甯。
從哈總督進征滇,至交水,簡親王等已圍雲南城;以糧少,檄止秦兵,乃班師還蜀,公還駐漢中。
天下大定,部議曾陷賊、受職者革去;公以甯羌之變不為賊用、且屢立戰功,任職如故。
尋補三屯營副将,時康熙二十三年也。
三屯去京師近,皇上東巡,數過之;公以守将扈從,因得見上。
上召與語,大器重之;莅被恩赉,遂簡任台灣總兵,仍令給假回籍省墓。
事畢,再入朝陛見而行。
台灣故鄭氏地,其民多俘徙以來,習于悍戾;生、熟番錯居,土俗絕異。
文武吏三歲辄遷,鮮善治。
公自以受海外重寄,實心任事,撫綏軍民、宣布德教,人稍稍興于禮讓焉。
初,議築城而難其費。
閩大吏謀于公,公言:『此地皆浮沙,時震動,城之不易。
且孤懸海外,惟仗中國威靈統攝之。
若僅畫疆而守,即有城不足恃』。
遂止不築。
然謂『軍府所在,不可無木城』。
親入山相視,得木材,令麾下卒人緻二株,不旬日而城成;分建營壘,繕甲厲兵而時訓練之,台灣遂為海外重鎮。
會當鄉試,公具疏言:『武科之設别于行伍者,重韬略也。
今先騎射而後策論,則謀略之士必多見遺。
宜仍舊制:先策論、次弓馬;射鹄不宜過遠。
拔千總于把總,不當限年,惟其才』。
部置弗議,上命自後千總悉選拔如公言。
而次年會試,特命步射減五十步為定制雲。
居三年,調補襄陽總兵官。
召入陛見,屏左右語良久;天下形勢、人材、風俗,無所不谘詢。
公悉心以對,其大者有罷台灣鑄錢及秦中赈饑二事。
台灣在鄭氏時行永曆錢;既入版圖,有司請更鑄制錢。
部頒「台」字錢式,熔故錢鑄之;錢文雖正,而以「台」字故,不能行于内地。
商旅貿得錢,必降價易銀以歸。
鑄日多,錢日賤;至三、四千文乃值銀一兩。
而給兵饷,則銀七錢三,有成例;兵以官值市物,民多閉匿,弗與市。
奸人構扇其間,幾激變。
賴公防之嚴、谕之切,乃得解。
屢以停鑄言于閩當事,當事謂『請鑄未久,不便遽請停』。
至是,具言之;上愕然曰:『此事殊有關系。
若亦封疆大臣,在任時何不言』!公頓首言:『臣武臣,不敢與錢榖事』。
上曰:『爾至鎮,言之未晚』!對曰:『臣今已離台灣,越省言事,益非職守。
雖有疏,恐不得至禦前』。
上曰:『第作條奏來』!比公還鎮,為疏上之,果格于通政司;再具疏,而以奉上指白通政,乃得達。
事下戶部,部議不行。
得旨下閩督、撫議之,竟得停鑄;台灣兵民始相安。
關中連旱荒,民多饑死,流移至襄、鄧間者尤多。
上微聞之,遣使數輩勘視;還報,皆言無大害。
而秦中當事,方議移甘、涼、甯夏之粟以濟關中饑。
公甫抵襄陽,則見流民載道;比入觐在途,備見諸颠連情形,仍以關中大荒及襄、鄧多流民之狀一一奏聞。
且曰:『民為邦本,三奏又天下根本;今荒兇至此,若不速救,老幼必填溝壑、少壯将無所不為,所憂不細。
往歲用兵滇、蜀,秦民嘗罄儲積以供饋運;馬騾不繼,則肩負糗糧,攀藤引葛數千裡輸軍前,軍賴不匮。
今天災至此,死亡且盡;惟聖主哀憐』!又曰:『古有移粟之法,謂地近便轉輸者耳。
今秦中諸邊去省會甚遠,又無水道,車騾挽運勞費不赀;且諸邊亦無多儲之粟,邊地若荒,又何法以濟之!移邊儲以救荒,非計也。
中原及東南諸省方豐稔,若截留漕運之米,泝黃河至孟津敖倉,挽之入關;漢、唐運道具在,費省而功倍。
襄陽至西安雖頗遼遠,水陸皆可通。
楚、豫與秦唇齒相關,救災恤鄰,「春秋」所重;雖小勞于民,亦不容已』。
上甚以為然,翼日诏廷臣集議,命漕臣截漕運之粟溯黃河運入關者二十萬石,遣廷臣會楚督辇米自襄陽經汝南、洛陽入秦中者十萬石,秦民以蘇。
而流民之在襄者失業窮窘,或群處而嚣、或與土人相鬥讦;公勞來安集,不遺餘力,有事則曲為調劑,令各得其平。
以解親故,盡室來者踵相接,竭力振救之;饑者設糜、病者予藥、假貸者與錢米,酌應之不倦。
鎮署在榖城,去郡城百八十裡;嘗有奸人誘流民為亂謀洩,郡守閉城大索;邀公入郡彈壓,且令流民無保結者悉驅出之。
公曰:『何地無奸!我出,人愈疑駭。
驅流民,是激之變也』。
乃堅不行;而密布腹心擒奸首,置之法,餘不複窮治。
發令箭,亟止驅逐;已驅出而有容留者,聽。
流移始安,郡以無事。
其明年,乃有商、洛轉運之役。
襄陽溯漢江而上,有丹水可通商州之龍駒寨;然淺狹多灘石,難行舟。
龍駒寨距西安尚三餘百裡,山徑逼仄,陸運更艱。
唐劉晏嘗一用之,近代無繼者。
上念襄陽陸運至陝千餘裡,太勞民;聞有水道,使廷臣相視得實。
乃命内閣學士德珠、楚督丁思孔及公與河道劉暟發襄陽米二十石水運至商州,複陸運至西安,平價和賣;且招集流民,使之還鄉。
事屬創行,無所依仿;在事者茫無成見,惟令有司盡拘江船以待。
公曰:『江船大者,載二、三百石;前至小江口,須用溪船,所載不過二十石,更前更減。
江船一,須溪船十,乃足分載。
今溪船絕少,用則須造;而多拘江船何為?且轉運非一日事,予之價,則舟人争來;拘之,則屏迹不至,将何以繼』?立麾散之;而操筆條列應行事宜,究其始終利害,曰「籌運末議」。
大略言:『水路用船,或雇、或造,悉如民間價值。
陸路,即募流民之在豫、楚者,使之肩負;得食其力,兼可還鄉。
予雇直,宜少優』。
其他分官設站之法甚具。
諸公初有異同,已而悉從公議。
公又念水路無他虞,陸運數百裡山谷間,聚夫以千萬計,自非控馭得宜,恐生變;乃以水運委同事者,而專任陸運。
分遣官吏廣募流民為運夫,編以卒伍法,擇善書計者領之。
先馳至龍駒寨,度地計程,自襄陽溯襄江曆榖城、光化至均州之小江口,經内鄉、淅川過荊子關、徐家店入商南境,過竹林關抵龍駒寨,凡水路八百七十餘裡。
襄江用江船,入小江口改用鳅子船,過徐家店又改用八、九石小船,計運費每石五錢有奇:皆督水運者主之。
自龍駒寨經商州、踰秦嶺、度藍橋、過七盤坡抵西安會城,凡山路三百七十餘裡,則皆公主之。
分為十二站,比站撥千、把總或雜職一員司收發,兵十數人司催押;又以龍駒寨、商州、秦嶺鋪、七盤坡為四總站,撥府佐或守備各一員總領其事。
擇祠廟為行館,無則編茅結廠以居,秤斛、簿單一切需用之物皆備。
流民自襄應募至龍駒寨者,人予米一鬥、錢百文為路費;既抵龍駒寨,則人肩五鬥至一站者予銀五分為雇直。
部署既定,民夫以次集;而運舟不至,夫稍稍散去,複多方招集之。
間或糧艘驟集而夫不足,則更募人畜濟之。
其有便道還鄉者,量予錢米,資其歸。
事叢弊起,曲折甚多;公随地随時規畫,措置務令得宜。
方暑雨,跋涉山谷間;思慮焦勞,須發為白,事乃得集。
初議:支給運費及司粜者皆文職,其武職督運而已。
然文臣慮錢榖一經手,恐有後累,戒弗預;不得已,皆将校分任之。
而所委道、府、府佐率逡巡中路,或托故卻回;其至者,亦袖手遊行道上,日向站員索收發數轉報塞責而已。
比米至秦省,而司粜者尚未至。
公念饑民急得米,遂開粜五嶽廟,令麾下守備主之。
米既流布,人心大安。
民間有藏粟者,悉出市,不複待價;米價漸平。
二麥繼登,秦民不複苦饑;乃請旨停續運。
起二月,迄六月而畢事。
秦中洊荒,自公陛見時極言于上,始議捐赈、議挽運;迨莅任,則日夜安集流民。
至是,乃身督運;運成而公遷,适與救荒事相為首尾,若有天意焉。
癸酉冬,甯夏總兵官有缺,公方移鎮山東,未上;特旨以公補之。
蓋上将有事西邊,以公材可重任,故特用公也。
甯夏自古用武地,兵勁健敢戰;而亦貪狡,易犯上。
公至,則嚴職守、申軍令,鋤其驕蹇,拔其才俊;更定部曲為分合法以練士,士皆可用。
制子母炮、簡駝馬、儲刍粟,以待征發。
乙亥冬,上将大征厄魯特,議三路出師;以陝西出者為西路,遣尚書圖納至莊浪會陝西将軍、督、撫、提、鎮議兵事。
公條列征行八事,諸公善之,屬公起草入奏;命廷臣集議,悉見施行。
時諜知噶爾丹在柯布多,西路兵期以三月中旬出肅州之鎮彜,循黑河向崑都侖而進發;西安滿兵三千人、漢軍千人、河西提督及四鎮兵六千人深入剿寇,而以一總兵率河西騎卒三千人駐營中途,備接應。
滿兵帥則将軍博濟,副都統四人佐之;漢兵帥則振武将軍孫思克,公與涼州總兵董大成、肅州總兵潘育龍佐之。
二将軍、四都統皆議政,而以孫思克為長,合将校兵厮凡二萬二千餘人,人持五月糧,馬皆有副,以牛羊為一月食,征行兵人賜治裝銀十兩。
甯夏鎮當發騎卒一千五百人,期于二月初會甘州飼馬以行;孫将軍以三月草未青,請緩至四月。
先在莊浪會議時,公謂『噶爾丹所居,宜在京師西北、山西正北,而甯夏之東北也;若從甘州趨崑都侖則偏于西,恐不相值』!衆莫敢決,公乃别為使臣言之。
至是,奉上谕:『西路兵毋出鎮彜,改從甯夏出塞;四月發太遲,當于三月初出兵』。
既得诏,師期甚迫,度遠鎮兵不能悉至,将益發甯夏兵;乃檄部下悉士馬數,各備行裝以待。
複得旨:撫遠大将軍費揚古以二月二十日發京師,孫思克兵亦令二月二十左右發甯夏。
師期益促,有司所征調刍糧倉卒未集,而本鎮所儲積多侵耗,其僅存者亦朽敗不可食;諸路營驿馬及捐納之馬自遠而至者,并羸瘦。
公度官所給糧馬不足恃,又兵無厮養則任戰者少,乃令兵二人帶餘丁或子弟一人供樵汲牽驅之役,又人備驢二頭供運負;其兵士應支之糧給價自買,悉得善米。
又令多辦糗糒、幹臘及解渴藥味以從;軍裝之外,若雨具、寒具、革囊、靿鞋、鍬鐮、繩索之類無弗備。
及期,諸将皆至,博将軍率滿軍漢軍三千人、孫将軍率所部千八百人、董總戎率涼州鎮兵千二百人、潘總戎率肅州鎮兵千人相繼發甯夏。
二十五日(辛亥),公率遊擊守備以下官三十五員、騎卒三千人、餘丁千五百人、厮養數百人繼進,分為四營:中軍居中、先鋒營居前左、火器營居前右、護軍營居後;出塞銜尾行,日四、五十裡或六、七十裡。
傍黃河行可十許日,乃去河,載水、束刍度戈必(戈必者,無水草處,華言「碛」也)。
又二百餘裡,至一山,有古碣曰「兩郎山」,或言即狼居胥也。
四月四日,至郭奪力,費大将軍自歸化城來,期于此會兵;而大将軍已過,倍道行。
十六日,至甕金,而得減兵之令。
初,甘、涼、肅三鎮兵自遠馳至甯夏即出塞,不及飼馬,軍士得倉粟及餘馬駝畜皆不暇擇;且以為噶爾丹不可必遇,出塞稍遠,當耀兵揚威而還,未必長驅深入,不甚愛惜資糧。
及度戈必,馬遂相繼斃,更前益苦乏水,而草未盡芽;會大風雨連數晝夜,寒且饑,颠仆營中及道旁者相枕藉。
有潰逃者,追斬之,不能止。
于是孫将軍議選精卒并糧馬以進,其麾下僅得四百人,涼、肅二鎮各三百人;而檄公留千五百人,以五百人與滿兵五百屯甕金,需後糧至守之,以待還師。
甯夏兵固多預備,公又善訪求水草,雖踵大軍後,常不渴乏;身先将卒,日步行數次節馬力,遇風雨謹覆蔽之或溫以火,馬少斃者。
所裹糧,日檢饬,不得遺棄及恣食;人有餘糧,馬有餘力。
比得檄,欲請勿減,而孫将軍已前行,隔數日程;不得已,如令減遣,而選銳卒千八百人,留五百人屯甕金,餘率以進。
數日及大将軍,軍皆甲以行。
時近賊地,宿草為賊所燒,數百裡間皆灰燼,新草未芽;大将軍所領皆禁旅,倉卒行,裹糧少,後運不至,恒苦饑。
諸軍議假與糧,公所部假者尤多。
五月四日,至土剌河。
十三日(戊辰)食時,前軍已哨得賊,嚴陣而前;可二、三十裡,過淖至昭磨多。
其北大山千仞壁立,山下平川廣數裡,林木斷續,有河流其間,曲折環繞;其南山差低,于北漸阤而下,有小山橫焉,戰地也。
小山可二十仞,自西上,為崖三層乃至颠;自東上,僅崖一層。
費大将軍與孫将軍已上山,前軍與噶爾丹遇,佯北以緻之;賊恃勝轉鬥而前,将争小山。
公方将兵至山足,知賊近,急登山;遇孫将軍方下山,公言急宜據北山颠,不可下。
語未既,費大将軍亦至,複言之;大将軍曰:『日将暮矣,大炮不能即至,當以來日戰耳』。
公曰:『戰即來日,若此山為賊據,我營其下,可乎』?大将軍曰:『賊甚近;不戰,汝能夜守此山乎』?公曰:『願守此』!回鞭一麾,兵皆上。
甫至山巅;而賊亦登,見我師既據巅,遂止東崖下,以崖為蔽;發炮上擊。
時大将軍布陳,令河西兵居中、滿洲及蒙古軍居左右翼。
及戰,甯夏兵千數百人居左,甘肅、涼兵共千人居右,皆登巅以陣;其右衛西安諸滿兵分列甯夏、甘肅、涼兵左右在山下川中及南山足,而蒙古、渣薩克諸兵又分列滿兵之左右。
賊争小山,沖中堅,故河西兵迎其鋒;公令士卒皆下馬,發子母炮疊擊之。
噶爾丹及其嫂阿努娘子等亦皆冒矢石,率衆舍騎而鬥,鋒甚銳;殺傷相當,勝負未決。
公使人告大将軍曰:『川中兵宜從柳林出沖其脅,賊必亂』。
既又望其陣後林中人馬甚衆而不出戰,必婦女辎重也;複告大将軍:『宜遣一軍往南,出不意劫之;賊返顧,必擾動』。
大将軍皆從之。
公望見兩軍将薄賊,遂鼓兵控矢而下,呼聲震天;賊衆遂披靡,墜下山者滿阬谷,棄仗如麻。
殺阿努娘子,得賊旗數十,禽斬二千餘。
乘勝逐北,策馬先馳,麾下卒擁纛繼進。
遇辎重,戒弗取;且射且逐,月下追三十裡。
回視他部兵,無至者;方使人請諸軍偕進,而大将軍傳令收兵,乃整軍而還。
翼日,大将軍會衆,斬俘禡旗,舉酒勞諸帥;大獎公曰:『昨日之戰,賴公以濟;國家之福、主上之聖也。
主上屢稱公才,乃今見之』。
比還朝,具以公功聞于主上:由是益眷公,知公有大将才也。
噶爾丹橫行沙漠,并吞三十餘部,躏我屬國、擾我邊陲,皇上為天下大計,不得已,大舉征之;親帥六師,分兵三路,張彌天之網以遮之,聖算周詳,固操必勝之術矣。
然深入窮荒,糧運難繼,設或不遇賊,或遇賊而不能敗、敗而不大創,則再舉為難;勞費方始,乃一戰而破滅之無遺種,豈非師武臣力,天人交相哉!噶爾丹之至昭磨多也,固震于天威,折而西遁;然其衆尚盛、其陣尚堅,設不據山巅得便地、不出奇兵夾攻之,則事未可知。
甯夏兵既為軍鋒,而公料敵制勝,決機俄頃;雖古名将,無以加。
自此沙漠廓清,皇靈被于無外;公之功,豈獨冠絕一時而已哉!上駐跸二十八台,捷聞,大喜;遣侍衛迎勞将帥,命陝西兵無滿、漢,皆至京師受賞。
軍行至十五、六台間,有诏責大将軍:『噶爾丹既敗,何故不即追禽之,令得遁去!乃頓兵俟命者久之』?孫将軍上疏,言『噫爾丹既西竄,或擾邊;諸鎮皆出,孰為備禦』。
得旨:『遣諸将還鎮』;而孫将軍獨入朝受賜焉。
公引軍從受降城入河套、過豐州,以八月末抵甯夏。
其所留甕金兵孤懸單弱,遇噶爾丹之侄丹吉喇敗而西,以千餘人乘之,多所殺傷,奪路以去;設如公初議以三千人、一總戎守之,皆成擒矣。
公知邊事未已,歸而益治軍;善飼馬,營伍虛者悉補之。
明年春,上疏『請将兵從郭奪力深入,務殄根株。
今賊之仇阿喇蒲坦截西北、甘肅大兵截西南,噶爾丹西走無路,勢必東行。
若過甕金,恐複難制;急蹙之,可擒也』。
疏至,上已發京師。
公迎駕至清平堡;薄暮,立召入,賜坐,褒獎甚至。
遂扈從至甯夏;在道十餘日,數蒙顧問,賜飲食、器物無虛日。
上禦閱武堂,命公指揮步騎大列陣,進退分合,練習整齊;上大悅,令官兵皆以班坐,賜酒食。
撤禦膳賜公,又召至禦座前,手賜酒三爵;指示新降附人曰:『是将軍,即殺敗爾等者也』!禦書「深沈節制」四字以賜。
尋又賜戴孔雀翎,俾預議政之列;且谕曰:『漢總兵官,從無議政之列;以爾師中極其效力,費揚古來京備言之,故有此異數也』。
四月望,駕發甯夏。
公率所部兵複從大将軍出塞,人持四月糧,期深入捕噶爾丹,必得乃已。
噶爾丹既敗,收衆千餘欲投烏思藏,聞甘肅兵扼之,不敢前;遣其幼子征糧于哈密,為所執,獻于朝。
又聞大兵複出,窮蹙無聊,遂仰藥死;侄丹吉喇以其骨西行。
軍行至郭奪力而聞噶爾丹自殺,進至無賴劄喇,盡降其餘衆;追丹吉喇至大戈必,不及而還(大戈必者,五百裡無水草處)。
于是,漠北無寇迹矣。
師還,大飨犒士,告成功。
強寇既滅,禁旅之駐甯夏者悉撤歸。
近邊部落若祝囊、若鄂爾都斯等,皆頓首款塞,邊境宴然;乃疏浚諸河渠,引水環城;遍注諸村堡,複朔方水利。
又念邊地尚武,文教未敷;乃勒「聖訓」于萬壽宮。
官後創立義學,擇良士為師,辟閑田若幹頃,以其租供生徒月饩;自為記勒石,俾世守之。
公以王姓入仕,至是具疏請複殷姓,且求無奪養父母封诰,以己身與妻應得封典移封本生父母;皆從之。
戊寅夏,論平寇功,授拖沙喇哈番,予世襲,加封三代;備極榮寵。
未幾,而有廣東提督之命。
便道過鹹陽,展墓焚黃。
大集親黨故舊,歡飲十餘日。
無貴賤,與均禮,各有贈贻;為同堡人代輸一年租賦。
縣學尊經閣廢,捐五百金獨成之:義聲遍于關中矣。
嶺南,山海盤錯之區;天子以岩疆重寄,非必膂臣莫可,故簡用公。
公莅任方新,勳業日盛,将載筆以俟續書。
論曰:善弈者,不勝于攻圍劫殺之時,而勝于布置行立之際;善将者亦然,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
觀殷公平時所以治軍及征行時足食儲力之道,既整且暇;所謂節制之師,豈待決機兩陣而後知其必勝哉!兵固危事,而出塞數千裡捕飄忽去來之寇,尤難必克;天子所以決策親征者,賴有遠猷長策、先勝後戰如公者可任大事,故成犁庭掃穴之勳,豈勃然興師而幸勝于一戰哉!是役也,關天下安危,故詳載之,以見聖天子知人善任之效,非直紀殷公功已也。
若夫襄陽運米,水陸并用,法皆創始;亦備着之,俾後之人有考焉。
--見「碑傳集」卷一百十五「武臣」(中)。
公急白貝子,令諸軍棄營據險,軍以不亂。
公自率精兵據大羊山,阻其要道;複請分兵五百,抄伏敵後。
是夜賊沖殺數四,公力戰達曙,身中數創,士不傷者才五十人;天明,單騎突之,大師繼進、伏兵并起,賊自相踐踏,斬獲無算;公逐賊至溫州城下,铳傷馬颠,複奮起,刃十餘人;奪賊馬以戰,貫其衆由将軍橋以歸。
初,貝子收兵,失公所在,大駴;既見公,喜且泣曰:『以一身當數萬衆,戰終夜不殆,神衛汝忠耶』!是役也,曾養性僅以身免,耿氏精銳盡矣。
未幾,還守甯波中軍。
适賊船二百餘艘直臨定關,公偵得定關守備方俊受僞劄為内應,請提督立斬以示賊;賊遽退守象山,公複請兵破之。
旋奉檄收捕大岚山寇,搜斬數百人,餘黨潰散。
時耿逆已輸誠,而松陽、遂昌山寇遊魂出沒;貝子駐師石塘,召公捕之。
賊首馮公輔屯戴火山,素讋公威名,出就撫。
其别魁林惟仁、黃大相等擁衆黃鼻山,左倚懸崖、右臨深潭,以獨木為橋;山廣袤數十裡,莫可蹤迹。
前督、撫遣人招之,辄為所殺。
公令諸軍持三日糧,夜腰繩魚貫上,席草而下;至楊梅灘遇賊,破之,降其衆,山寇悉平。
而「海孽」複熾,陷海澄、困泉州,斷洛陽長橋以阻援兵;公以副總兵官從康親王救剿,自仙遊分兵兩路出間道,解泉圍、奪江東橋守之,破砦十有九,遂複海澄。
己未秋,擢同安總兵官。
明年,率舟師合大軍進攻金門、廈門;賊棄兩島,遁回台灣。
會靖海侯施公琅來提督海疆事,議進攻澎、台,引公自助;遂以癸亥六月某日發銅山,取八罩,直抵澎湖。
賊勢盛,前軍被圍;公單船拔出之。
翌日進攻,殺賊先鋒,燒其船。
公所乘船忽為潮水沖着石上,賊船火烈,将及;公副将詹六奇駕小舟挽公避再三,公以衆軍在船,義不獨存,堅卻之。
船忽浮起,士氣益厲,戰彌力;賊大敗,毀賊船百九十餘艘,殲僞官将三百餘員,殺溺賊兵五萬計。
俘者皆縱遣使歸,谕以恩信、禍福;整衆臨之,賊勢窮,納款舉土降。
施侯凱旋,留公鎮撫其地。
自「海逆」負險造亂,四世曆六十年所;公與施侯合謀,七日而舉之。
天子嘉公功,眷待與施公埒。
尋調鎮舟山,「海寇」洪煥等二千餘人聞風歸命。
再擢四川提督,破吳三桂餘黨楊善、師九經等,散其衆。
川中洊經兵燹,千村荊杞,伏莽竊發;公嚴塘汛,懸賞購募,獲積盜三百餘人,斃其魁六十三人于杖,盜賊屏息。
鎮蜀十有一年;施侯既卒,上念閩海反側,非宿将莫能鎮撫,遂調公福建陸路提督,旋改督水師,凡十餘年。
前後如京師、朝行在者再,禦書「作萬人敵」四字以賜,加号「威略」将軍,優以世職。
請老,不許。
癸巳夏,上于熱河行宮禦制七言律詩一章,将以錫公,命諸王以下大學士、扈從諸臣皆屬和,蓋追念元功,所以褒崇之者甚備;而公已于七月二十四日終于位矣。
疏聞,天子轸悼,下部議恤。
其孤應龍等将以某年月日葬公于某縣某地之兆,狀公事績、官階,乞餘銘其幽隧。
吾聞攻毒之餌,恒出于瘴疠之區;亂之興也,其受亂之地必有人焉,足以還自救也。
閩之亂亟矣,莫甚于耿與鄭。
耿之平也,公既力諸;原海氛之靖,則施侯為之主而公實贊之。
蓋公所至以功業自顯,而造功于閩為尤大。
餘于公同為閩人,又姻好也;知公深,志其可以辭乎! 公生前丁醜十月初七日,得年七十有六。
配夫人蔡氏,前公卒。
子男十人:應麟,布政司參議、江西督糧道,亦前卒;應龍,刑部郎中、候補副使道;應鳳,壬午舉人,戶部郎中;應鵬,福建水師提标遊擊;應鶤,辛卯舉人,戶部郎中;應鶴,歲貢生;應樞、應權、應機、應璋,俱幼。
應機,餘叔父永州總兵公婿也。
女五人,皆适名族。
孫男十二人、女十三人,曾孫五人。
公持身寬厚謹恪;官于家門,不縱不苛,鄉人久安焉。
待族姻朋好,有恩禮。
雖勳高爵大,異于古名将怙侈驕暴者;故能以功名終。
着「行間紀遇」一編,所錄皆實;餘嘗序而行之。
茲複志公之概,而系以銘曰:雲雷之屯,君子經綸;天造草昧,以啟厥勳。
敵王所忾,綏我鄉人;保斯土者,人亦保焉。
望公松楸,孰敢不尊!千秋萬歲,式固汝原! --見「碑傳集」卷十五「康熙朝功臣」(下)。
·藍理 福建提督藍公理家傳藍鼎元 公諱理,字義甫,号義山;福建漳浦人。
少桀鳌自大,不屑與群兒偶;長益卓荦。
偉軀幹,虎頭、燕颔;巨目豐頤,口可容拳。
力舉八百鈞,足追奔馬,曳其尾倒行;刀盾、槍炮,靡不精絕。
時拊腹跳叫曰:『丈夫不封侯拜将,非人也』!年十六,無以資生。
或勸之業染;笑曰:『君子固窮,吾姑試為之』!設缸置靛,收裡布,躬染濯。
一日,遇族叔贊皇于道,見手青,問何為?以實告。
贊皇怒,舉扇撲其額,罵曰:『天生一具銅筋鐵肋,不立功萬裡外,作此不肖,可鄙』!公矍然歸,持斧擊靛缸,破之。
集族中雄健者十五人,謀曰:『我欲為國家出力,顧世莫我知,無尺寸憑藉。
今海寇盧質擁衆岱嵩、井尾間,荼毒生靈;我與若往殺之,官以吾為能,必聞于朝,用吾矣』。
皆曰:『善』。
遂行。
出洋尾橋,招邀得五十人;至岱嵩屯駐。
盧質居井尾,隔一江,遣二小賊遊巡;公傳言:『吾欲與質鬥,令質來』!質聞,率衆三百至;公虓然大笑曰:『人言盧質英雄,僞耳』!質曰:『若何名』?公曰:『豈不聞藍理』!質曰:『乳臭耳,吾安得聞之』!公曰:『吾素聞若勇,今始知若非勇;若所恃二、三百人耳。
假令二三百人弗動手,獨若隻身與吾鬥,吾擒若矣』!質喜曰:『有是哉』!令軍皆壁立,毋擅動。
質與公各攜藤牌、短刀,躍出沙場;鬥百合,不分勝負。
盧質,有名劇賊;身長七尺餘,白面長須,揮刀盾如閃電,百夫莫能當其勇。
見公少年,心易之;至是,始知為勁敵,悉殚其技不能勝。
公度質氣餒,忽虎吼,大呼曰:『着矣』!質愕然,趾出盾外。
公截其趾颠,遂斬之;謂其衆曰:『降者免』!賊衆皆降。
其副王都聞之,降。
公議馳詣郡獻功,都請緩數日,言有仇欲報;實潛出剽掠,後以傷卒。
公始自詣郡,郡中當事方疑公作賊,又慮「海寇」侵擾,戒嚴;公指天誓日,言屠賊狀。
弗信,逮公于獄,雜群賊中鞫治之。
爰書置極刑,屆期将斬;計五十有三人,議留一人緩死待後來者。
令掣簽,公曰:『死則死耳!何掣為』!群賊向前競掣之,遺一簽于地;公曰:『地上者予我』!官揭視之,乃「生」字。
由是五十二人皆斬,而公獨留。
久之,同系有越獄者,事洩當斬。
将及公,迅雷忽作,晝昏似夜;當事度其冤,乃止。
然終不能出獄;公亦晏然,無出意,日束刍捆履以為食。
康熙甲寅,靖藩耿精忠叛,悉縱系者,令更衣赴藩下授職;公曰:『我豈從賊作亂之人哉』!間道走上遊,出仙霞關;聞親王統大師讨逆,星馳迎之,具陳平閩策。
王嘉其忠,令随征為前導;屢立戰功,奏授松溪營遊擊。
未幾,遷灌口營參将。
灌口地當孔道,軍興旁午,供億甚繁。
閩督姚公啟聖駐漳籌海,每使過,有誅求;公不應,且執而鞭之。
由是,諸使皆谮公;姚糾公虛兵冒饷,革職,永不叙用。
公有卒,鬥殺人,當死;公憐其母寡、無昆弟,白之官曰:『殺人者,我也』!卒無罪,得免死;置公于理。
公在獄又經年,始獲釋。
歲癸亥,朝廷以鄭氏父子竊踞澎、台,數侵擾泉、漳,為邊患;議大興師,命靖海将軍施公琅往剿滅之。
施名宿老将,善用兵;聞公英勇,奏請随師平賊,檄署提标右營遊擊,領前隊先鋒。
公喜得遂報國志,日在廈門練習水戰,教演行陣。
有二卒出市薪蔬,遇将軍标噶叭什觀劇使酒,擒二卒撻之;并诋公革職之員,不可為将。
卒歸愬,公笑曰:『汝曹鬥毆,常事;且問汝勝耶、負耶』?卒曰:『受撻耳,何敢争勝負』。
公怒,命斬之;曰:『汝二噶叭什不能勝,何能殺賊』!卒呼冤曰:『我等以主帥内标,姑讓之。
請複與鬥,如不勝,願斬』!公縱之再鬥,曰:『勝矣!大勝矣』!喜,命二卒仆門闆上,刺一雞淋之;舁以随往見将軍,請發噶叭什二人者付懲治。
施公不可;公固請曰:『今行軍用人之始,士卒不敢愛軀命為将軍出死力;将軍宜一體撫恤之。
惟公惟溥,可服人心。
噶叭什小輩,恃将軍親昵,無故鞭撻士卒。
且當衆大言,謂某革職之員,不堪為将;損先鋒威重,搖惑衆心。
将軍不發此二人付某懲治,恐軍士人人解體也』。
施公不得已,付之。
公馳至營,遣卒齎公文飛報将軍曰:『今日上吉,先鋒啟行殺賊』。
即詣海岸祭江,綁噶叭什二人斬之;轟然大炮九聲,順風揚帆而去。
施公聞之,不悅;既而曰:『虎将也,必成功』!命治裝,統諸軍繼之。
公帥師直抵澎湖,鄭氏将曾遂等以數萬衆迎敵,戰艦蔽江;公奮勇與戰,自辰至午,益力。
忽有賊炮斜飛過公腹,公偃;曾遂呼曰:『藍理死矣』!公次弟瑤,從背後扶公起立;公空拳虎吼,大呼曰:『藍理在,曾遂死矣』!喚『草茵持刀來』!連呼『殺賊』者三,聲如巨雷;舟中軍士皆氣壯,無不一當百。
草茵,族子法别号也;持刀授公。
見公腹已破,腸流出外,為掬而納諸腹中。
公四弟瑗,傅以衣;五弟珠,持匹練連公腹背交裹之。
公大呼『殺賊』,不暇顧。
伊時賊舟競進,以鐵鈎鈎住公舟,我師亦飛鈎鈎賊舟;火箭、火龍、火罐彼此對擲,煙焰漫天。
賊中有飛天鼠者,沿大桅而上,伏篷陰,銜刀扪繩,負篷而立,群賊轉篷向外,則持刀飛跳下我舟;公弟瑤揮刀斬之,賊人氣喪。
我軍賈勇先登,公命以火藥桶盡傾賊舟,燔斃賊無數,沈其二艘;賊大敗,逐北數十裡,棄械、浮屍盈海面。
遣弁赴将軍報捷,施公大喜,拜疏上公首功;親至公舟慰勞。
有紅彜醫藥,極神效,命醫公。
醫言須七日勿動氣,乃可平複;施公曰:『大功已成,安卧十日可也』!其後施公将戰,戒左右勿使公知。
将帥齊出,千驢競奮;賊悉銳拒,我師日中小卻。
施公以大衆犁之過猛,艦擱淺沙,不能動;群賊環焉。
施公故善戰,神閑氣定,不以遇淺故挫衄。
賊見篷上書「中軍」二字,弗知其為施公;遙望總兵吳公英一船高牙黃纛、甲帳甚盛,以為此真将軍,多趨赴敵。
然潮漸退,淺益甚,施亦未得突圍出。
諜者飛報,公左右偶語曰:『将奈何』?公聞問故,绐曰:『無之』!公拔劍起,大驚,乃言将軍遇淺被圍狀;公傳令往救,左右弗能止,遂行。
時諸将所乘舟皆書官爵、姓名篷上字大二尺許,遠難辨;獨公舟止書「藍理」二字,字方、廣各二丈。
賊遙望見,相謂曰:『藍理來矣』!稍卻。
公追擊,大敗之;奪賊舟,請施公更舟。
施執手慰勞,曰:『愛我也!但醫言七日勿動氣,是以戒左右無令公知。
今方三日,奈何遽動』!公笑曰:『主帥被圍,吾安忍偷生!即瘡裂以死,亦有天定,無悔也』。
于是與施公乘勝殺賊,賊大敗,死傷不計;窮追至西嶼頭,賊退守城壘,不敢出。
施複拜疏,上公功。
數日,公瘡平,複與施謀出輕師以擾之;賊數敗,首尾不能相顧,大困弗支。
鄭克塽聞之懼,遣使納降。
我師入台灣,百姓安堵,海疆底定。
朝旨以公血戰破敵,功在首先,遇缺先用;而公以二親且老,乞歸省,弗赴。
未幾,丁父艱。
服阕,又越二載戊辰,始入都。
過趙北口,遇聖駕出水圍,将回避;騎凝立道中弗肯行,鞭之數十不動。
乃舍騎,步入粱園中。
駕至,遣侍衛問誰騎?公乃出曰:『臣藍理,從福建來者』。
上問:『是征澎湖拖腸血戰之藍理否』?公奏曰:『是』。
上曰:『來何遲也』!召至前,問血戰狀;解衣視之,以禦手撫摩傷處,嗟歎良久。
複召至行宮,極慰勞。
廷議授官,部臣以公革職閑員,拟守備,弗可;拟遊擊、參将,俱弗可;乃拟授陝西神木副将,賜帑金三百兩。
未行,特授宣化府總兵官,挂「鎮朔将軍」印。
越三載,以海洋多盜,調補浙江定海鎮。
在浙十餘年,四署理提督事;兵民相愛,山海肅清。
修定海文廟,祀忠烈、墾荒蕪、築道頭、通洋舶,海外蒼黎欣欣大有起色焉。
尤重斯文,禮賢士;諸生單寒者,必周恤培植之。
鄉、會大比,皆資行李之費;浙人士藉藉弗衰。
每遇上南巡接駕或入京陛見,恩眷之隆,群臣無比。
上常向諸王大臣言公拖腸血戰狀;又引見太後曰:『此破肚總兵也』!蓋愛公如家人孺子,賜賫優渥,不可悉數。
公每敷奏,侃侃指畫,或手舞足蹈;上嘉其真率,手書「所向無前」及「勇壯簡易」匾額賜之。
尋以天津為京東重地,調公鎮守。
公以畿輔産米無多,而天津一望平原,皆沃衍閑曠,可浚河引水開灌稻田;率兵疏鑿,躬胼胝負土築堤,市牛種、農具,募民耕,種得水田數百頃。
歲收稻谷,上俱以賜公。
丙戌,遷福建陸路提督;調公五弟獨石路參将珠赴天津,接管營田事。
公至閩,見桑梓父老,欷歔太息;道及微時颠沛事,慨然有「廣廈千萬間盡庇寒士」之意。
地方鼠竊盜賊,搜除廓清;盡撤街巷栅欄,曰:『此非弭盜,乃弭捕盜者』!漏下三鼓,城門洞開;民間夜戶不閉,行旅戴星往來。
遺貨物于道,無敢拾取:數郡人民安樂之。
時詢疾苦,聞文武胥役弄權舞弊以及勢豪大惡、訟師土棍朘削人民,悉關白當事,按法區處;親近者,竟自治之。
堪輿家言:漳郡人文郁塞,乃後山仙殿壓學宮地脈,東南田裡港未築,水門直瀉所緻。
公毀仙殿,大興工役,填築田裡港。
又以江東橋被賊斷後,險渡狂瀾,民苦病涉;倡修江東大石橋。
二役費須钜萬,企偕諸文武官紳捐赀不足,則以郡人之不孝不弟、為富不仁者罰出锾附益之。
又狹小市廛制度。
築漳州浦頭、石碼、泉州新橋、安海、沙溪、塗嶺行鋪千百間,大開街衢,便民貿易。
當曰:『以地方不義之财為地方萬民之利,可以勸孝弟、抑豪強;轉移風化,莫善于此』!或曰:『此有司事,非所宜』!公怒曰:『天下官,管天下百姓;腐儒何足以知之』!由是,告讦不法事者日接踵,差弁句攝,絡繹于道;而假威藉叢之輩,紛紛四出,富人重足而立矣。
公左右親昵,多陰交泉郡土宄;偵訪素封,詭稱公令恐吓之,獲利無算。
或遇豪黠不聽從,則以抗拒為大辱。
又不敢明目向公言,伺公遊行處,隔窗偶語,故作嗟歎不平聲。
公聞問故,則故匿不言;再問,尚吞吐其說,似絕不經意者。
公性急,不能休,乃言某某為富不仁、極害人不堪之處,或暴橫孤寡諸非人類成為事。
公曰:『豈有此理!世間無官法耶』?複極言勢力浩大,官吏莫敢撄。
公曰:『治之』!則後此諸事皆公所為,其人不能支,必請托左右,納賂求解;凡出入公門者皆緻富,而惡名盡公受之。
泉郡勢豪妒公者,刻匿名帖,繪一虎以比公;多列條款,傳播京師,聲名大壞。
辛卯秋,以漳平陳五顯盜案解任。
壬辰入都,值覺羅滿公保出撫閩,據虎帖參劾;上命侍郎覺公和托、廖公騰煃偕總督範公時崇、巡撫滿公保并按之。
左右不肯承,公曰:『吾大臣,何必辯』!舉筆署曰:『皆實』。
拟極刑,追贓八萬,家産皆籍入官;上念公功,免死,契家歸旗。
俄以西藏用兵,命之軍前效力。
有進戰、退守、移營、就糧數事合機宜,上深嘉之,赦免所追贓;而閩中家産俱經有司變鬻一空,無複有立錐地矣。
越數載,以老,得賜還京。
康熙五十九年,卒;年七十二。
公生平躁急,性發如震霆;過即忘之,無藏怒宿怨。
劇談大笑,聲聞裡許。
惟好自尊大,不服人。
尤善罵,凡權勢赫赫位在其上者多倨侮挫之,以示天下莫己若。
遇才人傑土,雖寒賤徹骨,亦必折節禮下;以此,人服其藻監。
教家勤儉,衣食粗粝無所擇;家奴悉珍馐自奉,草蔬、敗肉皆留以待公,公亦甘之。
好書大字,濡毫伸紙,有無不應者。
諸弟皆以平台功,加左都督。
最著者:次諱瑤公,功烈居多;未仕,卒。
四諱瑗公,仕至福建金門總兵官,亦喜書大字;拳能入口,揚盾一躍三、四丈。
五諱珠公,累官參将,英勇不讓諸兄;而好學聰敏,能背誦朱子「綱目」始終不遺一字,文人畏之。
公有子六人:長國英,歲貢生;次文魁,太學生,早卒;三國庭,辛卯科副榜貢生,以軍功候選郡司馬;四國定,歲貢生,五國柱、六國桂,皆效力禁門,并授京營千夫長。
康熙六十一年壬寅秋,賜公家屬出旗,仍還閩省為民籍,護其喪歸葬。
論曰:公一代虎将也,起草茅、建奇勳,生平舉動,種種異人;可不謂非常之傑乎!使公稍謙慎自持或官非梓裡,急流勇退,千載猶将慨慕之。
以好大喜功,卒為左右所蒙垢;晚節弗完,深可惜也!然公之奇氣,終不可沒。
拖腸血戰,功在社稷;未可以儒者潔清之操,堕國家幹城之彥:庶幾乎論得其平哉! --見「碑傳集」卷十五「康熙朝功臣」(下)。
·杜臻 杜尚書臻傳伊湯安 杜臻字肇餘,以進士選庶常,曆内閣學士。
國初,遷沿海民于内地,畫界而設之禁;故界外多棄地,而閩海流民蹙聚台灣。
迨王師收閩金門、廈門以次列戍,海濱竄匿餘黨相率來降,安插未有計;督臣姚啟聖請以界外地按籍給還并弛海禁,收魚鹽之利給軍食;疏下廷臣議,持不可。
康熙二十二年,台灣平,上谕:『海壖弗靖,權畫地以民遷。
茲反側永清,界外田畝宜給還耕■〈代上土下〉』。
會給事中傅感丁請将江、浙及粵東界外田一并招徕開墾,于是别遣二臣往江、浙,而臻及内閣學士石柱往閩、粵相度展界;進臻工部尚書。
臻巡行,自欽州之防城始,遵海以東,曆府七、州三、縣二十九、衛六、所一十七、巡檢司一十六、台城堡砦二十一,給還民地二萬八千一百九十二頃,複業丁口三萬一千三百,定懸軍之營二十八,而廣東之疆理以複;又自福甯州西分水關始,遵海以東,曆府四、州一、縣二十四、衛四、所五、巡檢司三、關城鎮砦五十五,給還民地二萬一千一十八頃,複業丁口四萬八百,定懸軍之營三十三,而福建之疆理以複。
是役也,臻往還嶺海跋涉三萬裡,勞來安集,宣布皇仁、谘诹民隐,海筮山陬各得其所;論者謂功蓋于南國雲。
丁母憂,起刑部尚書;尋改兵部。
時議裁各省駐防及督、撫、提、鎮标兵額,臻謂『兵冗可裁,而不可驟裁。
請自今有老弱病故出阙者,概弗補數,歲額自減』。
從之。
轉禮部尚書;以疾告歸,上賜「煙霞耆舊」額以寵其行。
臻既卒,康熙乙西南巡,追賜額曰「眷懷舊德」。
臻少貧力學,奉祖母暨父母盡孝。
好宏獎人材。
詩文剀切中條理,着有「經緯堂集」及「閩粵巡視紀略」六卷、「海防述略」一卷。
--見「碑傳集」卷十八「康熙朝部院大臣」(上之下)。
·趙士麟 吏部左侍郎趙先生士麟行狀徐文駒 先生諱士麟,字玉峰;雲南澂江府河陽縣人也。
趙氏世居北方,宋、元之際自北渡江,僑寓金陵。
曆傳至明永樂間,有為澂江府教授者挈家而往,遂世為河陽縣人。
曾祖才、祖紹先、父文科,三代俱以公貴,贈如其官。
母龔氏,诰贈一品夫人;繼母萬氏,诰封一品夫人。
方先生之始育也,環村而居者以千百計,鹹夢介士數萬,布滿村落;問其故,曰:『山神為趙公家送子』。
夜甫半,先生生矣;裡人驚異。
比長,魁梧奇偉。
不妄言笑,性端重如成人;磊磊落落,抗今懷古。
五行并下,一過目辄終身不忘。
先生甫十歲,龔太夫人夢公手把文筆橫空揮灑,如流虹掣電,不可把捉;覺而異之。
遭明季流離颠沛,備嘗艱苦;不以此稍隳其志。
家有藏書千卷,自「六經」、「四子」、「性理」、「通監」、韓柳諸大家之文,無不備者。
先生發而讀之,沈潛玩味,寝食與俱。
不數年而學大就,出其餘以為經義,汪洋浩瀚,辟易萬夫。
一就縣試,辄冠其曹偶;每學使者至,必以國士遇之。
庚子,登賢書。
甲辰,第進士;筮仕貴州平遠推官,改容城令。
行取铨部,掌選事;内升光祿寺少卿,轉通政司左參議,鴻胪寺卿;升通政司右通政、左副都禦史巡撫浙江,調補江蘇巡撫;内升兵部督捕右侍郎,調吏部右侍郎,尋轉左。
其在平遠,扶良辨枉,明燭覆盆;黔中凡大獄大案,皆倚辦公手。
黔故多奇山水,一日,同諸僚遊百盈泉,其水時盈時縮,日以百計;同官異之,莫有能推舉其故者。
先生為道造化屈伸、消長之理,與泉之進退、升降,相為發明;引潮汐往來及邵子「天根、月窟」之言為證。
同官驚歎,鹹服公源本之學,非章句儒所能推測也。
莅任未幾,即奉有裁缺之命。
康熙七年四月,改補直隸容城。
邑為前劉靜修先生講學地,椒山楊公繼之、孫征君鐘元又繼之,皆倡道茲土,後先輝耀。
公以為令者民之牧,且教化所司也;因創正學書院,集環邑之士,月一、再會。
先生為發揮理要,提撕醒覺。
嘗曰:『愚夫愚婦,皆聖人種子。
若我輩悠悠忽忽虛過此生,雖欲求愚夫愚婦不可得矣』!其講學,以立志、辨學、明理、正心、謹獨、躬行、笃倫、改過、虛受、讀經、持久為綱,而反覆申誡,不出「子臣弟友」之理。
所着「敬一錄」,随令諸生以時肄業;勤勤懇懇,不異父師之教子弟也。
邑中一切雜派盡行詳革,并勒石以垂久遠。
邑故旗民雜處,調制殊難;先生聽斷以理、執法不诎,豪強為之斂手。
以文廟為膠庠重地,率先修理;次則城池、官廨、橋梁、亭障之類,無不及時興築,規置一新。
每歲赈孤貧、恤鳏寡,嚴保甲、課農桑;遇天時水旱,則拯濟有法,民不告饑。
又謂「有文事者必有武備」,每當築場納稼之後,先生弓刀結束,較獵平原,馬上左持弓、右挾矢,發必命中;武人皆咋舌歎駭。
以故萑苻盜賊,不屏自散。
善斷疑獄,發奸摘伏如神;聲籍籍達都下。
俗所傳包孝肅、海忠介事,率多指目先生;有問及者,每遜謝,辨其非是。
治容六載,民皆父母戴之。
入為文選司主事,升稽勳司員外郎,調選司員外郎;除考功司郎中,仍調選司。
會相國明公适為本部塚宰,先生治容之有循政也,相國稔知之;至是,見先生精明練達,深加推獎,數數薦之皇上。
一日,上顧漢塚宰言曰:『汝部選司中有好官,汝知之乎』?漢塚宰亦亟以先生對。
先生豐采傳播,既傾動一時;及辦事,益小心勤敏,夙夜匪懈。
選司流品錯出,吏易為奸。
先生具審,甲當得、乙不當得,一一為塚宰分别言之;曆落貫串,老吏不敢參一語。
故自先生掌選而後,年經月緯,徹底澄清,請谒不行、苞苴盡絕;自來掌選者,未能或之先也。
其在光祿、鴻胪、通政司,率皆恪恭厥職,建豎不苟。
比升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則柏台綱紀,雪冽霜嚴,益得發舒忠谠,不負所學。
以為祀事,國家大典;于是恭進「嚴祀」疏。
其一謂:『百官陪祀,多托故未與齋戒,帝王廟更寥寥無幾。
其在署齋戒者,又或飲酒、奕棋、烹宰、炮炙以及诙諧之語、媟亵之談,罔知禁忌;所當嚴議,以盡齋戒之實』。
其一謂:『犧牲、黍稷、薦食、太羹,不得輕委庖人之手;懼其亵也。
至祭品,有外飾而中不實者;宜委禮部滿、漢司官各一員監視,務至豐潔』。
其一謂:『陶匏、俎豆、犧樽、象罍、蒼璧、黃琮、鼎彜、珪币以及抟拊戛擊、聲容象舞之司,皆當緻嚴緻潔。
又陳設及當祭之日,皇上未臨以前,職事之人率多喧雜叫呼,不知敬畏,皆非嚴祀之禮;宜委滿、漢禦史監視,則馨香上格、神明昭贶,陰陽調而風雨時、群生和而萬民殖矣』。
自此齋戒之禮申儆再三,不緻具文鮮實。
時台灣内附,先生思所以善其後者;疏謂『台灣去閩不遠,地方千裡;土着之番人四十餘社,雖所處遠近不同,皆可漸馴化也。
宜仿廣東瓊州例而變通之,安置流官,設一府、兩縣以治其民,設一總兵以鎮台灣,設一副将以鎮澎湖。
以千裡所産供駐防之需,蒭茭糗糧不可勝用;即稍稍協濟,饷亦無幾。
若是而沿海守汛之兵可減,如明時日本、紅毛飄突之患,可建威而預消矣』。
台灣之設官、建府獲比内地,由先生疏也。
其他名言谠論,關系國體;凡所設施建白,率皆明目張膽,風骨棱棱,不憚身為怨府。
甲子春,皇上念兩浙為東南重省,特簡巡撫浙江。
甫下車,博采群言;凡一切地方利弊,虛公聽受。
故浙東西人情物态,鹹在目中。
先生謂「養民必先于作士、作士必先于明理」,因大啟書院;每月朔、望躬詣講堂,親釋「五經」、「四子」、「通書」、「西銘」、「正蒙」、「太極圖說」之義,聽者莫不心悚。
由是,申嚴官守、厘正風俗:有司時節之饋送則有禁,佐貳官濫收詞訟則有禁,有司藉酷濟貪、株連淹系則有禁,地方諱盜、豪強窩盜則有禁,邑中鹽捕、關上巡攔遇事生風、多方勒索則有禁,錢江舟子網利多載則有禁。
至于浙江漕運,經費既大,叢弊滋多;先生曲加體訪,厘剔務盡。
數十年蛇盤蚓結不可究诘者,一旦爬抓剔抉,天日清明;訖今奉為良法。
至通省地丁賦役,尤百姓利弊攸關;私斂橫征,所在不免。
先生尤用心搜剔,申誡再三;撫字催科,并行不悖。
杭城河道淤塞幾二百載,民居窪濕,擔負為難。
前此亦有議浚以通水利者,估費十萬;計費無所出,事訖無成。
先生莅浙,毅然以為己任;乃與屬吏商搉,先出數百金試之。
始事回龍橋,一日而浚若幹丈尺。
次日,杭城當事聞風捐助;先生喜曰:『事可分曹理矣』!遂分遣屬員畫地程工,畚锸具舉;公時乘小輿,周覽遍視。
所浚之污泥、瓦礫運棄郭外,人航物載,無不便者。
事竣,實費銀一萬三千兩,較恒估不過什一。
杭之人以為白傅在唐、眉山在宋,常為茲土興水利矣;求其利之闳且溥,未有若斯之最也。
杭城生齒繁盛,百貨雜陳;朝謀夕食,率皆揭赀貿販。
向駐防旗兵借貸,名「印子錢」,一可至十;輾轉盤剝、移舊翻新,以緻營兵馬化龍等毆官、毆民、釀成大獄,皇上特嚴首惡之誅。
所欠,奉旨:『着将軍、督、撫照市息算結』。
先生受命往,兵民交哄争若沸湯。
先生往令容城,曾代償民逋;至是,焦思假寐,恍惚有人告曰:『容城償債,可效也』!先生曰:『此神靈告我!但吾莅容小邑,民借旗債,其本不多。
吾代賠,莊頭感動;讓利之外,本複減半:捐數百金畢矣。
今杭城旗債多至三十餘萬,我何以償』?一日,接滇來萬太夫人家報曰:『此邦叛服不常,吳逆之亂,汝弟以非命死;吾痛之!吾家原籍江左,今盡變家産,歸籍金陵可也』。
先生喜曰:『太夫人攜金至,可代民償矣』!遂向将軍等自認,因訂次年四月。
屆期,萬太夫人果至,先生迎于境外。
舟次北新,告太夫人以故;太夫人欣然曰:『可』!遂發産資二萬。
鼓吹迎入營,将軍等詣公署閱視,訝曰:『真滇物也!公既如此,我輩當助成盛德』。
于是讓利歸本,本複減十分之六;民乃得室家完聚,頌聲如雷,有天地、父母之感。
康熙二十二年壬戌,三逆平,部議裁兵以節饷也;時裁浙閩總督為閩督,督标兵三千亦裁。
兵乏食,聯結思亂。
浙制府原駐衢州,兵譁奪民物,民間罷市。
先生集司道議曰:『彼譁,且佯為不知;急借藩庫銀三千照常給之,饷至必安。
然後于衢州題設副将,兵八百。
查浙各營兵缺撥補可七百名,所存止半耳;疏請給以守饷(守饷六錢五分);倘或邀上允,則安若泰山矣』。
佥曰『善』。
即令中軍官星夜解饷至衢,谕雲:『公疏請守饷給汝等,不半年,即盡補營缺』。
兵叩首感悅,市肆如常。
疏上,竟得俞旨。
嗣聞武昌夏逢龍之變起于裁兵,然後服先生「借饷止譁、疏請安置」為慮深而識遠也。
康熙丙辰,太和殿火,遣官于楚、蜀、江右、閩、浙數省遠征材木;浙溫、處二府選有二千餘章,奉部解京。
先生遴府佐四員以往,民驚避不出;蓋溫、處窮岩峭壁,四面鬥絕,諸木産萬山之巅,非竭數萬人之力不能出也。
先生恐誤農作,飛撤各員;獨居深念,計無所出。
一日,聞湖南一郡丞解木順水而下,所攜餘木頗多;先生遣官密往探之,報曰:『合丈尺者可二千餘章,挪用甚便宜,木價亦平』。
公大喜,設法捐募,辦足二千,所少不過數十耳;值大水漂竹木,籲恩獲免。
是舉也,先生焦勞況瘁,心力為枯;乃有此天生地成之巧,而浙民陰受其德,宴然不知也。
杭城人居稠密,衢巷聯絡,檐舍如鱗次栉比;編竹為牆,每有祝融之厄,延燒以千萬計。
先生莅任,即豫約寮屬曰:『吾輩奉天子命來守是邦,百務皆可徐理;當以救火為第一義。
人止知以水救火;豈知一杯之水,能救車薪之火乎?其道在首立救火之人,次嚴搶火之禁;而要務在于拆房』。
先生于左、右兩标選定救火兵二百名,參、遊統之;行藩司于各役内選定三十人,臬司二十人,杭府、廳四十人,仁、錢二縣各三十人,以各首領官統之。
制給白布号褂一件,上書衙門、姓名,以示别也;某某執長柄鐵铙鈎、某某執钜纜繩索、某某執榔斧。
平居逢朔、望,各衙門點驗。
一旦火發,先生飛騎而前,文武各官星馳并到。
令各着号衣,本标督兵先進升屋救護,為四旁隙處拆之,鈎以鈎之、纜繩栓柱以拉之,榔以敲之、斧以斷之,頃刻而空,則火自熄。
餘兵令統領官按駐于前後左右之半裡許,相機調度;庶火場不至壅塞,而火家得以搬移。
先生每分遣既定,旋叩首垂涕,向火拜禱,拜東則東滅、拜西及南北亦然;拜止,火亦止。
人以為至誠所感雲。
先是,順治十三年以甯波府舟山地方孤懸海中,特将民人内徙;康熙二十三年,部臣題為『海氛既靖,邊海田土可耕;請停禁令』。
先生特疏題覆,大略謂『舟山雖處海外,實甯波定海之藩籬。
今海宇廓清,餘孽蕩盡;舟山遷徙之民,并有邱園墳墓之思。
所當仰邀聖恩,亟為展複。
惟是展複地方,必須設兵防守,然後可以使民力耕複業;且以控遏竊發,扞衛海疆』。
由是改舟山為定海縣,而鎮海舊設總兵,移鎮舟山;懸海孤村,頓成樂國,皆拜先生賜也。
康熙二十五年四月,調補江蘇巡撫。
其治吳者一如治浙,澄源正本,剔弊鋤奸。
尤孜孜以勸學明理,興教化之本為急;講堂肆啟,環函丈而聽者常千萬人,風氣為之一變。
由是,饬官守、廣條陳、恤刑獄、厘錢法、興水利、培學校、獎孝弟、尚廉隅;吳中舊俗奢靡,先生力為整饬區分,貴賤章服秩然。
吳俗:人稠地密,親死多投骨于水,謂之「水葬」;先生立法永禁,薄習頓改。
至如漕糧、地稅,比浙加多;先生廓清積弊,一切以治浙者治之;造江、浙千萬載無窮之福。
&asymp旌觎?光祿大夫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饷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加四級朱公宏祚行狀 郭世隆郭世隆傳(「八旗通志」) 王萬祥太子少保敏壯王公傳 衛台揆郡守衛公台揆德政碑記 張伯行 勞之辨都察院左副都禦史诰授中憲大夫勞公之辨墓志銘 馮協一中憲大夫福建台灣府知府馮君協一墓志銘 陳璸 陳汝鹹 俞兆嶽吏部左侍郎俞公兆嶽傳 阮蔡文阮骠騎蔡文傳 劉獻廷 邵廷采 沈近思 蔡世遠禮部侍郎蔡公世遠墓志銘 覺羅滿保兵部尚書總督浙閩覺羅公滿保墓表 汪太君貞節汪太君傳 費俊榮祿大夫福建福甯總兵官加贈左都督費公俊神道碑銘 藍鼎元藍鼎元傳(陳夢林附見) 藍廷珍福建水師提督襄毅公廷珍家傳 林亮林元戎亮傳 遊崇功遊遊戎崇功傳(蔡章琦附) 李茂吉李弁茂吉傳 ·殷化行 殷公化行武略記潘耒 國家有征伐之事,其在偏方小醜,則尋常良将皆可以克捷有功;至于讨窮荒之狡寇、集百世之大勳,則非謀勇兼備、制勝萬全者,孰能勝其任而愉快!如斯人者,非可旦夕求也;必拔擢之素、簡任之久而後猝當大事,得益展其才略以佐廟谟。
天子亦必得如是之将而駕馭之,然後可以伸威萬裡。
古來有事于邊陲者多矣,若漢武帝之任衛、霍,唐太宗之用李靖,千百年僅一再見;「傳」稱「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豈不信哉!我皇上以神武削平僭逆,矯矯虎臣争效臂指之力。
至于親征厄魯特、破滅噶爾丹,乃史冊未睹之奇勳。
迹其成功出于西路,而陷堅挫銳,則甯夏兵實為軍鋒;人知費大将軍、孫将軍調度之功,而總戎殷公臨機決策、出奇制勝之效,或未盡知。
比者親見殷公,面訊用兵曲折。
讀公自撰「年譜」,乃知公資兼文武,有大将材;而用之适得其宜,則皇上将将之方,高出古帝王上也。
耒備員史職,得書勳臣功狀;敢取公戰功,詳次之。
公諱化行,字熙如。
其先山西沁水人,明末避亂,居陝西鹹陽之靳李村。
公生八歲,父母相繼亡;孤露流離,備嘗困苦。
父友王某,撫以為子。
自少意度不群,慨然有封侯萬裡之志。
業儒不成,去習韬略;二十二中武舉,二十六成進士。
會滇逆倡亂,黔、蜀陷沒,天子命閣部莫洛為經略,自秦進讨;授公守備,募義勇以從。
久雨糧匮,經略麾下卒多亡入山;公撫谕,還營者三百餘人。
行至甯羌州,糧不繼,軍心皆變,經略督促益嚴;提督王輔臣之兵遂作亂,殺經略。
公陷賊中,稱病深自晦匿。
明年,官軍複秦州,有诏被脅官兵聽歸其伍;陝督哈占詢知公不為賊用,奏複其官,委理火器營,教士習火器甚精。
從撫遠大将軍圖海複平涼郡;剿牛頭山賊,複香泉。
己未夏,僞将軍王屏藩據漢中,遣其将陳君極引兵二萬出寶雞;圖大将軍調公赴援。
未至而賊攻破炮台營,圍西山堡,勢甚急;公身先搏賊,一鼓解西山圍。
守紅崖堡,再戰再捷,相持數月;賊終不能克,遂引去。
時賊盛兵窺秦、隴,公扼險挫其鋒,賊不能過寶雞一步;全秦宴然。
大将軍嘉公功,授以副将銜。
其年冬,官軍三路進剿,奮威将軍安進寶由寶雞,振武将軍鄂克濟哈、勇咯将軍趙良棟由略陽,公從圖大将軍、哈總督由興王大泥峪先驅。
至鎮安,伐木為橋度軍,自龍洞川攀藤而進;攻兩河關,先登克之。
長驅搗興安、複洵陽,進至漢中府,與威将軍兵會。
明年進取川、蜀,公奉令駐漢中督軍饷;轉輸及時,軍食無匮,全蜀遂平。
議征滇、黔,建威将軍吳丹由永甯進,振武将軍、勇略将軍由建昌進。
未及期,賊将胡國柱陷泸州、攻永甯;秦督奏授公漢中城守副将,引兵二千援蜀,從建威将軍複泸州、從振武将軍救永甯。
未至而永甯陷,亡一提督、七總兵、一副将;乃議退守叙州。
大軍先行,公以孤軍殿後。
胡國柱率二萬衆來追,衆甚恐;公曰:『今日之事,以必死求生則生,以幸生求生則死!我若走,賊追蹑之,立盡。
兵法雲:「易地用衆、險地用寡」,惟有據險待敵;猶兩鼠鬥于穴中,力大者勝耳』。
遂扼險而陳;賊盡銳攻之,士皆殊死戰,不能下。
迨暮,以草人秉炬為空營,引軍潛退;賊遲疑不前,公乃得與大将軍會。
夜半,追軍複至,火光耀天,諸軍皆引去;公仍殿後。
自永甯至泸州二百餘裡路皆險隘,公且戰且退,不解甲者十二晝夜;乃渡泸江,竟全軍而還。
公語諸将:『兵不難于進而難于退;進則士氣勇,退則士心怯。
兵法曰:「攻必攻其心,守必守吾氣」;我軍雖退而不失守氣之道,故得全』。
諸将于是服公智勇,多就公決機宜矣。
叙州府與泸州俱當賊沖,泸州有滿、漢兵守之;叙州則三降将各統其兵以守,心叵測。
衆議以奮威将軍之子王用予守叙州;用予竟不往,乃以公守叙州。
公計賊必來攻城,而兵單難守,屢請增兵,無應者。
未幾,賊果分三路圍叙州;公深溝高壘,推誠待三降将,與之協力固守。
賊來攻,辄擊卻之。
既去複來;公守翠屏山,相持久之,卒不得逞而去。
時成都傳言已失,叙州諸大吏皆震恐;比得公報,乃安。
明年逆孽遁還雲南,諸賊軍皆退;公引兵追賊,連奪險,抵馬湖府而還;從西安将軍複永甯。
從哈總督進征滇,至交水,簡親王等已圍雲南城;以糧少,檄止秦兵,乃班師還蜀,公還駐漢中。
天下大定,部議曾陷賊、受職者革去;公以甯羌之變不為賊用、且屢立戰功,任職如故。
尋補三屯營副将,時康熙二十三年也。
三屯去京師近,皇上東巡,數過之;公以守将扈從,因得見上。
上召與語,大器重之;莅被恩赉,遂簡任台灣總兵,仍令給假回籍省墓。
事畢,再入朝陛見而行。
台灣故鄭氏地,其民多俘徙以來,習于悍戾;生、熟番錯居,土俗絕異。
文武吏三歲辄遷,鮮善治。
公自以受海外重寄,實心任事,撫綏軍民、宣布德教,人稍稍興于禮讓焉。
初,議築城而難其費。
閩大吏謀于公,公言:『此地皆浮沙,時震動,城之不易。
且孤懸海外,惟仗中國威靈統攝之。
若僅畫疆而守,即有城不足恃』。
遂止不築。
然謂『軍府所在,不可無木城』。
親入山相視,得木材,令麾下卒人緻二株,不旬日而城成;分建營壘,繕甲厲兵而時訓練之,台灣遂為海外重鎮。
會當鄉試,公具疏言:『武科之設别于行伍者,重韬略也。
今先騎射而後策論,則謀略之士必多見遺。
宜仍舊制:先策論、次弓馬;射鹄不宜過遠。
拔千總于把總,不當限年,惟其才』。
部置弗議,上命自後千總悉選拔如公言。
而次年會試,特命步射減五十步為定制雲。
居三年,調補襄陽總兵官。
召入陛見,屏左右語良久;天下形勢、人材、風俗,無所不谘詢。
公悉心以對,其大者有罷台灣鑄錢及秦中赈饑二事。
台灣在鄭氏時行永曆錢;既入版圖,有司請更鑄制錢。
部頒「台」字錢式,熔故錢鑄之;錢文雖正,而以「台」字故,不能行于内地。
商旅貿得錢,必降價易銀以歸。
鑄日多,錢日賤;至三、四千文乃值銀一兩。
而給兵饷,則銀七錢三,有成例;兵以官值市物,民多閉匿,弗與市。
奸人構扇其間,幾激變。
賴公防之嚴、谕之切,乃得解。
屢以停鑄言于閩當事,當事謂『請鑄未久,不便遽請停』。
至是,具言之;上愕然曰:『此事殊有關系。
若亦封疆大臣,在任時何不言』!公頓首言:『臣武臣,不敢與錢榖事』。
上曰:『爾至鎮,言之未晚』!對曰:『臣今已離台灣,越省言事,益非職守。
雖有疏,恐不得至禦前』。
上曰:『第作條奏來』!比公還鎮,為疏上之,果格于通政司;再具疏,而以奉上指白通政,乃得達。
事下戶部,部議不行。
得旨下閩督、撫議之,竟得停鑄;台灣兵民始相安。
關中連旱荒,民多饑死,流移至襄、鄧間者尤多。
上微聞之,遣使數輩勘視;還報,皆言無大害。
而秦中當事,方議移甘、涼、甯夏之粟以濟關中饑。
公甫抵襄陽,則見流民載道;比入觐在途,備見諸颠連情形,仍以關中大荒及襄、鄧多流民之狀一一奏聞。
且曰:『民為邦本,三奏又天下根本;今荒兇至此,若不速救,老幼必填溝壑、少壯将無所不為,所憂不細。
往歲用兵滇、蜀,秦民嘗罄儲積以供饋運;馬騾不繼,則肩負糗糧,攀藤引葛數千裡輸軍前,軍賴不匮。
今天災至此,死亡且盡;惟聖主哀憐』!又曰:『古有移粟之法,謂地近便轉輸者耳。
今秦中諸邊去省會甚遠,又無水道,車騾挽運勞費不赀;且諸邊亦無多儲之粟,邊地若荒,又何法以濟之!移邊儲以救荒,非計也。
中原及東南諸省方豐稔,若截留漕運之米,泝黃河至孟津敖倉,挽之入關;漢、唐運道具在,費省而功倍。
襄陽至西安雖頗遼遠,水陸皆可通。
楚、豫與秦唇齒相關,救災恤鄰,「春秋」所重;雖小勞于民,亦不容已』。
上甚以為然,翼日诏廷臣集議,命漕臣截漕運之粟溯黃河運入關者二十萬石,遣廷臣會楚督辇米自襄陽經汝南、洛陽入秦中者十萬石,秦民以蘇。
而流民之在襄者失業窮窘,或群處而嚣、或與土人相鬥讦;公勞來安集,不遺餘力,有事則曲為調劑,令各得其平。
以解親故,盡室來者踵相接,竭力振救之;饑者設糜、病者予藥、假貸者與錢米,酌應之不倦。
鎮署在榖城,去郡城百八十裡;嘗有奸人誘流民為亂謀洩,郡守閉城大索;邀公入郡彈壓,且令流民無保結者悉驅出之。
公曰:『何地無奸!我出,人愈疑駭。
驅流民,是激之變也』。
乃堅不行;而密布腹心擒奸首,置之法,餘不複窮治。
發令箭,亟止驅逐;已驅出而有容留者,聽。
流移始安,郡以無事。
其明年,乃有商、洛轉運之役。
襄陽溯漢江而上,有丹水可通商州之龍駒寨;然淺狹多灘石,難行舟。
龍駒寨距西安尚三餘百裡,山徑逼仄,陸運更艱。
唐劉晏嘗一用之,近代無繼者。
上念襄陽陸運至陝千餘裡,太勞民;聞有水道,使廷臣相視得實。
乃命内閣學士德珠、楚督丁思孔及公與河道劉暟發襄陽米二十石水運至商州,複陸運至西安,平價和賣;且招集流民,使之還鄉。
事屬創行,無所依仿;在事者茫無成見,惟令有司盡拘江船以待。
公曰:『江船大者,載二、三百石;前至小江口,須用溪船,所載不過二十石,更前更減。
江船一,須溪船十,乃足分載。
今溪船絕少,用則須造;而多拘江船何為?且轉運非一日事,予之價,則舟人争來;拘之,則屏迹不至,将何以繼』?立麾散之;而操筆條列應行事宜,究其始終利害,曰「籌運末議」。
大略言:『水路用船,或雇、或造,悉如民間價值。
陸路,即募流民之在豫、楚者,使之肩負;得食其力,兼可還鄉。
予雇直,宜少優』。
其他分官設站之法甚具。
諸公初有異同,已而悉從公議。
公又念水路無他虞,陸運數百裡山谷間,聚夫以千萬計,自非控馭得宜,恐生變;乃以水運委同事者,而專任陸運。
分遣官吏廣募流民為運夫,編以卒伍法,擇善書計者領之。
先馳至龍駒寨,度地計程,自襄陽溯襄江曆榖城、光化至均州之小江口,經内鄉、淅川過荊子關、徐家店入商南境,過竹林關抵龍駒寨,凡水路八百七十餘裡。
襄江用江船,入小江口改用鳅子船,過徐家店又改用八、九石小船,計運費每石五錢有奇:皆督水運者主之。
自龍駒寨經商州、踰秦嶺、度藍橋、過七盤坡抵西安會城,凡山路三百七十餘裡,則皆公主之。
分為十二站,比站撥千、把總或雜職一員司收發,兵十數人司催押;又以龍駒寨、商州、秦嶺鋪、七盤坡為四總站,撥府佐或守備各一員總領其事。
擇祠廟為行館,無則編茅結廠以居,秤斛、簿單一切需用之物皆備。
流民自襄應募至龍駒寨者,人予米一鬥、錢百文為路費;既抵龍駒寨,則人肩五鬥至一站者予銀五分為雇直。
部署既定,民夫以次集;而運舟不至,夫稍稍散去,複多方招集之。
間或糧艘驟集而夫不足,則更募人畜濟之。
其有便道還鄉者,量予錢米,資其歸。
事叢弊起,曲折甚多;公随地随時規畫,措置務令得宜。
方暑雨,跋涉山谷間;思慮焦勞,須發為白,事乃得集。
初議:支給運費及司粜者皆文職,其武職督運而已。
然文臣慮錢榖一經手,恐有後累,戒弗預;不得已,皆将校分任之。
而所委道、府、府佐率逡巡中路,或托故卻回;其至者,亦袖手遊行道上,日向站員索收發數轉報塞責而已。
比米至秦省,而司粜者尚未至。
公念饑民急得米,遂開粜五嶽廟,令麾下守備主之。
米既流布,人心大安。
民間有藏粟者,悉出市,不複待價;米價漸平。
二麥繼登,秦民不複苦饑;乃請旨停續運。
起二月,迄六月而畢事。
秦中洊荒,自公陛見時極言于上,始議捐赈、議挽運;迨莅任,則日夜安集流民。
至是,乃身督運;運成而公遷,适與救荒事相為首尾,若有天意焉。
癸酉冬,甯夏總兵官有缺,公方移鎮山東,未上;特旨以公補之。
蓋上将有事西邊,以公材可重任,故特用公也。
甯夏自古用武地,兵勁健敢戰;而亦貪狡,易犯上。
公至,則嚴職守、申軍令,鋤其驕蹇,拔其才俊;更定部曲為分合法以練士,士皆可用。
制子母炮、簡駝馬、儲刍粟,以待征發。
乙亥冬,上将大征厄魯特,議三路出師;以陝西出者為西路,遣尚書圖納至莊浪會陝西将軍、督、撫、提、鎮議兵事。
公條列征行八事,諸公善之,屬公起草入奏;命廷臣集議,悉見施行。
時諜知噶爾丹在柯布多,西路兵期以三月中旬出肅州之鎮彜,循黑河向崑都侖而進發;西安滿兵三千人、漢軍千人、河西提督及四鎮兵六千人深入剿寇,而以一總兵率河西騎卒三千人駐營中途,備接應。
滿兵帥則将軍博濟,副都統四人佐之;漢兵帥則振武将軍孫思克,公與涼州總兵董大成、肅州總兵潘育龍佐之。
二将軍、四都統皆議政,而以孫思克為長,合将校兵厮凡二萬二千餘人,人持五月糧,馬皆有副,以牛羊為一月食,征行兵人賜治裝銀十兩。
甯夏鎮當發騎卒一千五百人,期于二月初會甘州飼馬以行;孫将軍以三月草未青,請緩至四月。
先在莊浪會議時,公謂『噶爾丹所居,宜在京師西北、山西正北,而甯夏之東北也;若從甘州趨崑都侖則偏于西,恐不相值』!衆莫敢決,公乃别為使臣言之。
至是,奉上谕:『西路兵毋出鎮彜,改從甯夏出塞;四月發太遲,當于三月初出兵』。
既得诏,師期甚迫,度遠鎮兵不能悉至,将益發甯夏兵;乃檄部下悉士馬數,各備行裝以待。
複得旨:撫遠大将軍費揚古以二月二十日發京師,孫思克兵亦令二月二十左右發甯夏。
師期益促,有司所征調刍糧倉卒未集,而本鎮所儲積多侵耗,其僅存者亦朽敗不可食;諸路營驿馬及捐納之馬自遠而至者,并羸瘦。
公度官所給糧馬不足恃,又兵無厮養則任戰者少,乃令兵二人帶餘丁或子弟一人供樵汲牽驅之役,又人備驢二頭供運負;其兵士應支之糧給價自買,悉得善米。
又令多辦糗糒、幹臘及解渴藥味以從;軍裝之外,若雨具、寒具、革囊、靿鞋、鍬鐮、繩索之類無弗備。
及期,諸将皆至,博将軍率滿軍漢軍三千人、孫将軍率所部千八百人、董總戎率涼州鎮兵千二百人、潘總戎率肅州鎮兵千人相繼發甯夏。
二十五日(辛亥),公率遊擊守備以下官三十五員、騎卒三千人、餘丁千五百人、厮養數百人繼進,分為四營:中軍居中、先鋒營居前左、火器營居前右、護軍營居後;出塞銜尾行,日四、五十裡或六、七十裡。
傍黃河行可十許日,乃去河,載水、束刍度戈必(戈必者,無水草處,華言「碛」也)。
又二百餘裡,至一山,有古碣曰「兩郎山」,或言即狼居胥也。
四月四日,至郭奪力,費大将軍自歸化城來,期于此會兵;而大将軍已過,倍道行。
十六日,至甕金,而得減兵之令。
初,甘、涼、肅三鎮兵自遠馳至甯夏即出塞,不及飼馬,軍士得倉粟及餘馬駝畜皆不暇擇;且以為噶爾丹不可必遇,出塞稍遠,當耀兵揚威而還,未必長驅深入,不甚愛惜資糧。
及度戈必,馬遂相繼斃,更前益苦乏水,而草未盡芽;會大風雨連數晝夜,寒且饑,颠仆營中及道旁者相枕藉。
有潰逃者,追斬之,不能止。
于是孫将軍議選精卒并糧馬以進,其麾下僅得四百人,涼、肅二鎮各三百人;而檄公留千五百人,以五百人與滿兵五百屯甕金,需後糧至守之,以待還師。
甯夏兵固多預備,公又善訪求水草,雖踵大軍後,常不渴乏;身先将卒,日步行數次節馬力,遇風雨謹覆蔽之或溫以火,馬少斃者。
所裹糧,日檢饬,不得遺棄及恣食;人有餘糧,馬有餘力。
比得檄,欲請勿減,而孫将軍已前行,隔數日程;不得已,如令減遣,而選銳卒千八百人,留五百人屯甕金,餘率以進。
數日及大将軍,軍皆甲以行。
時近賊地,宿草為賊所燒,數百裡間皆灰燼,新草未芽;大将軍所領皆禁旅,倉卒行,裹糧少,後運不至,恒苦饑。
諸軍議假與糧,公所部假者尤多。
五月四日,至土剌河。
十三日(戊辰)食時,前軍已哨得賊,嚴陣而前;可二、三十裡,過淖至昭磨多。
其北大山千仞壁立,山下平川廣數裡,林木斷續,有河流其間,曲折環繞;其南山差低,于北漸阤而下,有小山橫焉,戰地也。
小山可二十仞,自西上,為崖三層乃至颠;自東上,僅崖一層。
費大将軍與孫将軍已上山,前軍與噶爾丹遇,佯北以緻之;賊恃勝轉鬥而前,将争小山。
公方将兵至山足,知賊近,急登山;遇孫将軍方下山,公言急宜據北山颠,不可下。
語未既,費大将軍亦至,複言之;大将軍曰:『日将暮矣,大炮不能即至,當以來日戰耳』。
公曰:『戰即來日,若此山為賊據,我營其下,可乎』?大将軍曰:『賊甚近;不戰,汝能夜守此山乎』?公曰:『願守此』!回鞭一麾,兵皆上。
甫至山巅;而賊亦登,見我師既據巅,遂止東崖下,以崖為蔽;發炮上擊。
時大将軍布陳,令河西兵居中、滿洲及蒙古軍居左右翼。
及戰,甯夏兵千數百人居左,甘肅、涼兵共千人居右,皆登巅以陣;其右衛西安諸滿兵分列甯夏、甘肅、涼兵左右在山下川中及南山足,而蒙古、渣薩克諸兵又分列滿兵之左右。
賊争小山,沖中堅,故河西兵迎其鋒;公令士卒皆下馬,發子母炮疊擊之。
噶爾丹及其嫂阿努娘子等亦皆冒矢石,率衆舍騎而鬥,鋒甚銳;殺傷相當,勝負未決。
公使人告大将軍曰:『川中兵宜從柳林出沖其脅,賊必亂』。
既又望其陣後林中人馬甚衆而不出戰,必婦女辎重也;複告大将軍:『宜遣一軍往南,出不意劫之;賊返顧,必擾動』。
大将軍皆從之。
公望見兩軍将薄賊,遂鼓兵控矢而下,呼聲震天;賊衆遂披靡,墜下山者滿阬谷,棄仗如麻。
殺阿努娘子,得賊旗數十,禽斬二千餘。
乘勝逐北,策馬先馳,麾下卒擁纛繼進。
遇辎重,戒弗取;且射且逐,月下追三十裡。
回視他部兵,無至者;方使人請諸軍偕進,而大将軍傳令收兵,乃整軍而還。
翼日,大将軍會衆,斬俘禡旗,舉酒勞諸帥;大獎公曰:『昨日之戰,賴公以濟;國家之福、主上之聖也。
主上屢稱公才,乃今見之』。
比還朝,具以公功聞于主上:由是益眷公,知公有大将才也。
噶爾丹橫行沙漠,并吞三十餘部,躏我屬國、擾我邊陲,皇上為天下大計,不得已,大舉征之;親帥六師,分兵三路,張彌天之網以遮之,聖算周詳,固操必勝之術矣。
然深入窮荒,糧運難繼,設或不遇賊,或遇賊而不能敗、敗而不大創,則再舉為難;勞費方始,乃一戰而破滅之無遺種,豈非師武臣力,天人交相哉!噶爾丹之至昭磨多也,固震于天威,折而西遁;然其衆尚盛、其陣尚堅,設不據山巅得便地、不出奇兵夾攻之,則事未可知。
甯夏兵既為軍鋒,而公料敵制勝,決機俄頃;雖古名将,無以加。
自此沙漠廓清,皇靈被于無外;公之功,豈獨冠絕一時而已哉!上駐跸二十八台,捷聞,大喜;遣侍衛迎勞将帥,命陝西兵無滿、漢,皆至京師受賞。
軍行至十五、六台間,有诏責大将軍:『噶爾丹既敗,何故不即追禽之,令得遁去!乃頓兵俟命者久之』?孫将軍上疏,言『噫爾丹既西竄,或擾邊;諸鎮皆出,孰為備禦』。
得旨:『遣諸将還鎮』;而孫将軍獨入朝受賜焉。
公引軍從受降城入河套、過豐州,以八月末抵甯夏。
其所留甕金兵孤懸單弱,遇噶爾丹之侄丹吉喇敗而西,以千餘人乘之,多所殺傷,奪路以去;設如公初議以三千人、一總戎守之,皆成擒矣。
公知邊事未已,歸而益治軍;善飼馬,營伍虛者悉補之。
明年春,上疏『請将兵從郭奪力深入,務殄根株。
今賊之仇阿喇蒲坦截西北、甘肅大兵截西南,噶爾丹西走無路,勢必東行。
若過甕金,恐複難制;急蹙之,可擒也』。
疏至,上已發京師。
公迎駕至清平堡;薄暮,立召入,賜坐,褒獎甚至。
遂扈從至甯夏;在道十餘日,數蒙顧問,賜飲食、器物無虛日。
上禦閱武堂,命公指揮步騎大列陣,進退分合,練習整齊;上大悅,令官兵皆以班坐,賜酒食。
撤禦膳賜公,又召至禦座前,手賜酒三爵;指示新降附人曰:『是将軍,即殺敗爾等者也』!禦書「深沈節制」四字以賜。
尋又賜戴孔雀翎,俾預議政之列;且谕曰:『漢總兵官,從無議政之列;以爾師中極其效力,費揚古來京備言之,故有此異數也』。
四月望,駕發甯夏。
公率所部兵複從大将軍出塞,人持四月糧,期深入捕噶爾丹,必得乃已。
噶爾丹既敗,收衆千餘欲投烏思藏,聞甘肅兵扼之,不敢前;遣其幼子征糧于哈密,為所執,獻于朝。
又聞大兵複出,窮蹙無聊,遂仰藥死;侄丹吉喇以其骨西行。
軍行至郭奪力而聞噶爾丹自殺,進至無賴劄喇,盡降其餘衆;追丹吉喇至大戈必,不及而還(大戈必者,五百裡無水草處)。
于是,漠北無寇迹矣。
師還,大飨犒士,告成功。
強寇既滅,禁旅之駐甯夏者悉撤歸。
近邊部落若祝囊、若鄂爾都斯等,皆頓首款塞,邊境宴然;乃疏浚諸河渠,引水環城;遍注諸村堡,複朔方水利。
又念邊地尚武,文教未敷;乃勒「聖訓」于萬壽宮。
官後創立義學,擇良士為師,辟閑田若幹頃,以其租供生徒月饩;自為記勒石,俾世守之。
公以王姓入仕,至是具疏請複殷姓,且求無奪養父母封诰,以己身與妻應得封典移封本生父母;皆從之。
戊寅夏,論平寇功,授拖沙喇哈番,予世襲,加封三代;備極榮寵。
未幾,而有廣東提督之命。
便道過鹹陽,展墓焚黃。
大集親黨故舊,歡飲十餘日。
無貴賤,與均禮,各有贈贻;為同堡人代輸一年租賦。
縣學尊經閣廢,捐五百金獨成之:義聲遍于關中矣。
嶺南,山海盤錯之區;天子以岩疆重寄,非必膂臣莫可,故簡用公。
公莅任方新,勳業日盛,将載筆以俟續書。
論曰:善弈者,不勝于攻圍劫殺之時,而勝于布置行立之際;善将者亦然,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
觀殷公平時所以治軍及征行時足食儲力之道,既整且暇;所謂節制之師,豈待決機兩陣而後知其必勝哉!兵固危事,而出塞數千裡捕飄忽去來之寇,尤難必克;天子所以決策親征者,賴有遠猷長策、先勝後戰如公者可任大事,故成犁庭掃穴之勳,豈勃然興師而幸勝于一戰哉!是役也,關天下安危,故詳載之,以見聖天子知人善任之效,非直紀殷公功已也。
若夫襄陽運米,水陸并用,法皆創始;亦備着之,俾後之人有考焉。
--見「碑傳集」卷一百十五「武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