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碑傳選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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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光乙巳進士,以主事用,分工部。

     鹹豐五年,升郎中。

    六年,京察一等,記名以道府用;因親老,乞留京供職。

    七年二月,授太仆寺少卿。

    八年三月,由詹事遷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命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

    六月,補禮部右侍郎;調吏部右侍郎。

    九年十月,命在軍機大臣上行走;調工部右侍郎。

     十年,英、法二國犯順,入天津海口;僧格林沁兵敗,退駐通州。

    七月,上降诏親征;适僧格林沁密疏請幸木蘭,命王大臣會議。

    公以通州地異澶淵,人無寇準,非萬全之道;木蘭又無險可扼,我能至、夷亦能至。

    與大學士賈桢等力持不可。

    獨請召對,再三籲留。

    退偕軍機大臣吏部左侍郎匡源、署吏部右侍郎杜翰具疏極言利害,請罷木蘭之議,盡撤所調車馬;請上特降谕旨,宣示中外。

    八月寇逼,上幸木蘭,留署步兵統領。

    九月,圓明園火,土匪肆擾;命署圓明園八旗包衣、三旗印鑰,調兵嚴捕,仍随恭親王辦撫局。

    公慮事繁難兼顧,辭步軍統領;允之。

    夷兵退,疏請定期回銮以安人心。

     「通商條約」既定,偕恭親王等通籌夷務全局;奏言:『夷情之強悍,萌于嘉慶年間。

    迨江甯換約,鸱張彌甚。

    至本年直入京城,要挾狂悖,夷禍極矣!論者引曆代夷患為前車之鑒,專意用剿。

    然揆時度勢,各夷以英為強悍、俄為叵測,而法、米從而陰附之。

    竊謂大沽未敗以前,其時可剿而亦可撫;大沽既敗而後,其勢能撫而不能剿。

    至夷人入城,戰守一無足恃,則剿亦害、撫亦害。

    就兩者輕重論之,不得不權宜以救目前之急。

    自換約以後,夷人退回天津,紛紛南駛,而所請尚執條約為據;猶可以信義籠絡,馴服其性。

    方會撚熾于北、發熾于南,饷竭兵疲,夷人乘我虛弱而為其所制。

    如不勝其忿而與之為雠,則有旦夕之變;若忘其為害而全不設備,則贻子孫之憂。

    古人有言:「以和好為權宜,以戰守為實事」;詢笃論也。

    今日之勢,發、撚交乘,心腹之害也;俄國壤地相接,有蠶食之志,肘腋之憂也;英國志在通商,不為限制,則無以自立,肢體之患也。

    故滅發、撚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

    惟有隐消其鸷疾之氣,而未可遽張以撻伐之威。

    倘天心悔禍,賊匪漸平;以皇上之聖明,臣等竭其颛蒙之力,必能有所補救。

    若就目前之計,按照條約不使稍有侵越,外效信睦而隐示羁縻,數年間即偶有要求,尚不遽為大害。

    因儗「善後章程」六條:一、京師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王大臣領之,軍機大臣兼領其事,選章京滿、漢各八人輪值。

    一、分設南、北口岸大臣,牛莊、天津、登州三口暫設辦理通商大臣。

    五口欽差大臣舊隸兩江總督,新增内江、閩、廣口岸事益繁,曾國藩方在軍,仍暫令薛煥署理,駐上海。

    吉林、黑龍江邊境俄人越界侵占,久匿不報;令将軍等履勘以聞。

    一、天津關稅,以三口通商大臣主之;牛莊仍歸山海關監督,聽通商大臣統轄。

    新立登州口岸,應派員專理。

    鎮江、九江、漢口、瓊州、潮州、台灣、淡水諸口岸,由各督、撫會上海欽差大臣遴員司其事。

    俄國新議行貨之庫倫、喀什噶爾、張家口并舊通商之恰克圖、塔爾巴哈台等處,定約惟烏蘇裡綏芬河各所不納稅。

    請下伊犁将軍各大臣監督,悉心榷課,核實備用;并以洋稅扣歸二成,請酌給官吏辦公經費。

    一、各省辦理外國事件,将軍、督、撫互相知照,以免歧誤。

    一、廣東、上海各擇通外國語言文字者二人來京,仿俄羅斯館教習,例選八旗子弟年十三、四以下者學習,兩年後考其勤惰,有成者優獎。

    一、各海口内外商情并外國新聞紙,按月咨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備核』。

    均如所議行。

    複密疏請練八旗兵丁,略言:『制敵在乎自強,自強必先練兵。

    比者撫局雖成,而國威未振;宜亟圖振興,使夷順則可以相安、逆則可以有備。

    況發、撚交乘,尤宜迅圖剿辦。

    内患能除,外侮自絕。

    請籌款添置火器營槍炮,給八旗兵丁演習;澤閑散餘丁别立營伍,專習技藝擡槍。

    并請敕僧格林沁舉知兵将弁一人來京,督率訓練』。

    上韪之,遂立神機營。

    又奏言:『匪蹤飄忽,直隸一帶空虛;僧格林沁行兵後路尚形單薄,勝保所部多未經行陣。

    撫局既定而未敢遽撤者,一以彈壓土匪、一以防東省之匪闌入直境,藉此為僧格林沁後路策應也。

    夫僧格林沁與士卒同甘苦,并能調度一切機宜;然其勢亦孤立無援。

    勝保勇敢有餘,而審慎不足;且同為統兵大臣,未肯相下。

    是僧格林沁軍必得良将勁卒贊助援應,方無意外之失。

    良将一時難得,竊憶前任副都統富明阿、西甯鎮總兵成明從軍江北,素号得力,因養傷回旗;如病痊,請加錄用。

    或發僧格林沁軍營領隊擊賊,或留京師訓練旗兵。

    并請命各統兵大臣選帶隊得力者保奏存記,酌量調遣,用資禦侮。

    再,湖南巡撫駱秉章近因石逆回竄,暫緩赴川;而川省賊勢益張,文武皆不知兵。

    伏思前任雲貴總督張亮基謀略素優,以病開缺;恐因滇事棘手,托詞引退。

    若引之川省,或能展其才猷。

    且川省安,滇省亦易就理』。

    上嘉納焉。

     十一年,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

    七月,文宗顯皇帝升遐,穆宗毅皇帝禦極,命仍在軍機大臣上行走。

    十月,偕王大臣等奏請兩宮皇太後垂簾聽政。

    時内則諸王交責,外則群盜披猖;公布置鹹宜,中外輯睦。

    而于用人,尤為加意;所保如延建邵遺缺道李鴻章、前九江道沈葆桢、湖北知縣劉蓉,均擢任封圻,不拘常格;遂以平定發、撚,收發縱指示之功:中興大局,所關尤钜。

    十二月,管理神機營事務。

     同治元年正月,遷都察院左都禦史。

    閏八月,授工部尚書。

    三年六月,江甯複,首逆就殄;捷至,以樞臣同心輔治,宜與優獎,賞太子太保銜。

     四年八月,馬賊入直隸喜峰口,竄遵化、薊州;命公統神機營兵,馳赴東陵防護,并督諸軍追剿。

    賊竄灤陽,經鐵門關遁。

    乃留兵屯遵化、遷安邊隘,因疏陳地方豢賊釀患,請除積弊、清盜源。

    又奏言:『馬賊巢穴多在口外,如奉天之昌圖廳、八面城、熱河之八溝、哈達等地,五方雜處,回民為多;出則搶掠、歸而聚博,入冬彌甚。

    宜懸重賞,購眼線伏口外偵聽,調兵掩捕;庶淨絕根株,一勞永逸』。

     尋以老母多病,請回旗迎養;賞假三月,頒賜内府人參六兩,俾齎歸,因令統神機營出關,剿馬賊。

    時賊分擾關外,伏莽應之,勢甚熾;行至山海關,以所部兵力單,增調直隸步隊五百、洋槍隊一千,并請敕東三盟蒙古王公等由北夾擊。

    十一月,賊入朝陽縣,軍夜進抵錦州,賊東竄,敗之北井子。

    十二月,諜知賊劫奉天獄,約期攻城;兼程馳至。

    賊退踞城東南肆掠,并圍撫順;檄總兵劉景芳率騎夜擊,破之,賊悉出邊。

    于是吉林告警,遣軍赴援。

    五年正月,解長春廳圍,追賊及于昌圖朝陽坡。

    二月,軍分三路進,賊悉衆抗;士卒争奮,十數戰皆大捷,禽斬賊目王洪義等,馘三千餘級,禽三百餘名。

    四月,賊首馬傻子勢蹙乞降,磔之;解其黨。

    留兵授将軍都興阿,俾清餘孽;遂蠲奉天地丁銀米,停鋪捐。

    五月,回京。

     七年三月,充會試副考官。

    七月,以撚逆平,加軍功二級。

     十年,以吏部尚書協辦大學士。

    七月,授體仁閣大學士。

     十三年,因病請開缺,賞假凡六次。

    六月,日本窺台灣,公強出籌戰守。

    因上疏曰:『方今時事可慮者甚多,而以圖自強、禦外患為亟。

    當和議之成,無人不為自強之言;十餘年來,迄無成效。

    其故由于鄙棄洋務者,托空言而無實際;狃于和局者,又相安無事而恐啟猜嫌。

    即或悉心講求防務,複阻于财賦不足,而莫可施展。

    今變端已形,事機益迫;若再不措意,一旦大敵當前,将何所恃!伏願敕下戶部、内務府寬籌饷需,裁減浮用;停不急之工作、謀至急之海防,俾部臣、疆臣皆得專力圖維。

    至自強之道,首在虛懷納谏,以求政治之得失;勿以将順之言為可喜,勿以直遂之言為可憎。

    皇上憂勤惕厲,斯内外臣工振刷精神,不敢蹈玩洩之積習。

    否則,狃以為安,不思變計;恐中外解體,人心動搖,其患有不可勝言者』。

    上嘉納之。

    日本事平,偕恭親主等策海防六事:一、練兵;二、簡器;三、造船;四、籌饷;五、用人;六、持久。

    請敕中外大臣佥議。

    如所請行。

    公複疏言:『台灣一事,以備虛力绌,将就完結,心殊郁憤;更不能不思患豫防。

    前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籌海防,遠謀持久,尚待從容會議;而目前尤以防日本為尤急。

    日本與閩、浙一葦可杭,倭人習慣食言,難保必無後患。

    且彼國近以改舊制失人心,叛藩亂民一或崩潰,則我濱海各口岌岌堪慮;明季之倭寇可鑒也。

    今台灣一役,彼理曲而勉就範圍;倘他日強詞尋隙,别啟釁端或陰與西洋各國合謀,雖欲委曲遷就,勢亦不能。

    夫日本,東洋一小國耳;略習西洋兵法,購二鐵甲船,竟公然為中國難。

    而沿海疆臣佥以倉卒無備,不便決裂。

    若不及今亟求整頓,一旦變生,必更棘手!請敕沈葆桢等悉心籌商,酌留在台兵勇,布置全台事宜,以善其後;南、北洋通商大臣迅速籌款,購鐵甲船、水炮台及軍械,勿以倭兵已退,稍涉松懈』。

    允之。

    十二月,授武英殿大學士。

    光緒二年五月,卒。

    遺疏入,兩宮震悼;晉贈太傳,予谥「文忠」。

     評曰:吾聞文忠公在總理衙門接見外國使臣,遇非理之要求,必面折之;莫不殚其嚴正。

    殁以光緒丁醜五月二日,暴風突起,黃塵漲天。

    張南皮哭之曰:『人之雲亡,邦國殄瘁』!公真不可及矣。

     ——見「續碑傳集」卷七「光緒朝宰輔」。

     ·沈秉成 安徽巡撫沈公墓志銘俞樾 公諱秉成,字仲複;浙江歸安人。

    沈氏所居曰竹墩湖,郡巨族也。

    曾祖裳錦、祖治、本生曾祖襄錦、祖澍,并有隐德,時稱長者。

    父功枚,以知縣官福建,曆知同安等縣;後改陝西,曆知岐山等縣:所至皆治。

    曾祖母費、祖母韓、本生曾祖母嚴、祖母張、母嚴及馬;三世以公貴,贈封皆一品。

     公五齡失恃,有從母嚴氏鞠育之、教誨之,授以「四子書」及「易經」、「詩經」,過目不忘。

    後從其外王父嚴石闾先生讀,雖隆寒酷暑,執卷不釋。

    不數年,諸經皆卒業;為文章,操筆立就。

    見賓客,嚴重有度。

    識者皆曰:『公輔器也』。

     道光十八年,入縣學;二十九年,應順天試,中式舉人。

    鹹豐二年會試,取謄錄,充宣宗成皇帝實錄館漢謄錄。

    六年,成進士;改庶吉士,充實錄館協修。

    全書成,叙功加五品銜。

    散館,授編修。

    大考翰詹,列二等第五;诏遇坊缺題奏,兼賜袍料。

    十年,充會試同考官。

    十一年,充山西鄉試副考官。

    同治元年,遷侍講。

    二年,轉侍讀,曆充國史館協修、功臣館纂修、日講起居注官、鹹安宮總裁、武英殿總纂、文淵閣校理;及穆宗毅皇帝實錄館開,又派纂修。

    三年,京察一等,以道府記名簡放。

    旋以「實錄」書成過半,诏專以道員用。

    尋授雲南迤東道;出京,以父憂歸。

    八年,授江蘇常鎮通海道;十年,調蘇松太道。

    累以籌饷功,加按察使銜,晉布政使銜,賞戴孔雀翎。

    十三年,擢河南按察使;尋調四川按察使。

     初,公之丁父憂也,親赴山西奔喪,眷屬仍居京師;公繼配姚夫人及二子,皆以喉疾卒。

    公自晉歸,不及見矣;哀毀之中又遘此變,遂得肝脾之疾。

    其後以海關任重,昕夕不遑,益之以咯血;故雖疊拜按察使之命,均謝不赴。

    僑寓吳中,購得婁門某氏廢園而修葺之,有泉石之勝;時繼配嚴夫人已來歸,工丹青、嫺詞賦,公遂名其園曰「耦園」,相與嘯詠其中,有終焉之志。

    而是時大亂初平,天子切求治安,需材甚急。

    公之材望為海内推重,凡言人材者必首及公;光緒八年,特召來京,仍以病辭。

    十年,即家拜順天府府尹;公瞿然曰:『天恩厚矣』!乃力疾入都。

    時廟堂之上,以折沖禦侮之才為尤急。

    公之任蘇松太道也,其地中外雜處,華人陷于法者求洋酋請托,官不能诘;公于其來請也無所拒,及視事仍斷如法,酋亦無如何也。

    一日,四明人與法人争地械鬥,變起中夜;公率文武官弁躬履其地,■〈殺上火下〉散其衆,遂以無事。

    及台灣生番事起,日本領事曰柳源氏者日來見公,呶呶争辨;示以公法,折服而去。

    于是天子知公之能也,一至即命兼充總理各國事務大臣。

    其時,英公使适與某疆吏不協,曰:『吾國領事屢往而不一見,何也』?公曉之曰:『疆吏事煩耳』。

    『請限以幾日』;公曰:『限之一言,非所施于敵體』。

    『然則改限為約,何如』?曰:『見則吾請任之,約亦非可言也』。

    公密以告某疆吏;一見其領事,而事遂解。

    議者謂公此事得富鄭公争「獻納」二字之意,可謂知體要矣。

    由是,知遇益隆。

    十二年,除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十三年,署刑部左侍郎;旋命巡撫廣西。

    廣西地瘠民貧,歲需惟賴鄰封協濟,恒苦不足;公取道江西、湖北、湖南,面見三省督、撫,推誠商搉,無不感動,歲解如額。

    公承凋敝之餘,持以寬大;不及半載,百貨流通,所入厘稅赢至十二萬兩。

    先是,公在常鎮時,以野多曠土,設課桑局;赴湖州購買桑秧,兼募湖人,教以藝桑育蠶之法。

    其後常、鎮間蠶桑之利,幾與吳興埒。

    至廣西,以南甯、泗城、浔、梧等府皆宜蠶桑,亦奏請舉行焉。

    又在鎮江,以庚申之亂白骨如莽,設局掩埋,俾無暴露;而廣西省城有開元寺者,停積棺槥至萬餘具,公歎曰:『彼兵燹後,宜爾也;桂林幸未陷于賊,何累累者亦若是』!有主,則限以日期,無力則飲助之,責以必葬;無主者,官為之葬:于是積槥為空。

    蓋公所至勤求民瘼,類如此。

    歸順州舊隸鎮安府,新升直隸州;又有百色直隸廳者,故土官也,雖改土歸流,而其地極邊、其民喬野。

    公曰:『此二處草昧未開,科名不振;異端乘虛而入,必為所奪,亦邊境憂也』。

    言于朝,每屆鄉試,此一州、一廳别立坐号,即于廣西原定中額之内撥一名與之;如子科歸州,則卯科歸廳,以廣邊士登進之階,而杜外人簧鼓之漸。

    「惟彼哲人,瞻言百裡」;公之謂矣。

     十五年,調安徽巡撫。

    以蕪湖居上江沖要,華洋輻湊、良莠雜居,奏設道員專辦保甲。

    大通鎮與和悅州對峙,百貨荟萃,亦盜薮也;設立分局,以佐蕪湖所不及。

    咨行毗連各行省:凡連界州縣,互用連銜空白差票;有所名捕,不分畛域。

    以故曆年未獲之渠魁,皆得捕獲骈誅,以遏亂萌。

    又以皖省水陸防軍訓練未精,咨調北洋谙習法國兵法之副将一員來皖訓練,日一視之;由是,皖軍悉成勁旅。

    凡攔江矶、東西梁山諸處舊有炮台者,自往相度,廢者修、缺者補;或江流沖突,今昔不同,則改易其處:仿用洋法,或明、或暗因地制宜,以固上遊門戶。

    省城西門外有漕河一道,潛山、太湖等縣由此運遭出江;其外内各有一洲,以為漕河屏障。

    洲以内,又有鹽河一道,為米鹽屯聚之所。

     鹹豐間,江以南突起新洲,束水而北,兩洲淪陷,兩河并與江通;每逢盛漲,直齧城根,省垣岌岌。

    公察形勢、尋案牍,于西門外漳霞港别開新河,接至江口;導潛山各縣之水彙合入江,以禦江潮。

    于河口上下,各築高厚長堤以固河身;又于内築偃月堤,遏石門湖來源,以免沙泥淤墊。

    于是民田得蓄洩之宜,商舶有停泊之便。

    至今,其地成小聚落焉。

    又奏設經古書院,以課經、史實學;皖士彬然多通經之士,由此始也。

     十七年,诏署兩江總督。

    拜命之日,嚴夫人卒;公雖衋然傷心,然不敢以私廢公。

    而江督事煩任重,公承曾文正、沈文肅、左文襄諸名公之後,慨然曰:『前型未泯,敢不勉乎』!會俄國世子來遊中華,過江甯,泊下關;公曰:『彼國儲貳之尊,異月邦交所系;吾為疆吏,禮不可阙』。

    乃登其舟,握手言歡,移時而别。

    先是,民間以事非習見,人情惶惑;至是,始皆釋然。

    及受代回皖,道出蕪湖;适其地法國教堂于前一日被焚,而群情洶洶,尚思逞志于英、美諸教堂。

    公飛調附近營勇,彈壓解散。

    及抵安慶,訛言四起,和州、六安、宣城、建德之人均思與教堂為難。

    公嚴檄所由,先事防範,告誡周詳;人心帖然,釁乃不作。

    公揚曆中外、久任封圻,朝廷嘉念賢勞,特錫一品冠服。

     二十一年,派充安徽閱兵大臣。

    未幾,有開缺來京之旨,部署北行。

    至滬,宿疾又作;不得已,至吳下就醫。

    七月丙辰,卒于耦園;年七十有三。

     公在翰林,即留意當世之事。

    同治中,陝西亂回圍攻鳳翔,公以講官上疏,言『鳳翔不守,則糧道不通,省城坐困;且與甘肅之回聯絡為一,其勢蔓延,将不可制。

    宜命大将以重兵剿之』。

    诏命都隆阿往。

    于是朝議藉藉,言公知兵。

    公又時以桑梓為念;粵賊陷湖,殉難者衆,公訪得族人殉難者百有餘人,以其名聞,旌如例。

    又言:『湖郡漕額輕重不勻,烏程、歸安、德清為最重,長興、武康次之,安吉、孝豐又次之。

    吉、武、孝三縣俱屬山鄉,固不可比拟;若長興,則與程、安、德俱鄰太湖,田畝肥瘠相等,而編征銀米輕重懸殊,此何理也?請饬浙撫體察情形,将程、安、德三縣應征銀米視長興上則起科,而長、武、吉、孝四縣則視江蘇漕額本輕常、鎮二府之例』。

    部議從之。

    至今,湖民蒙利焉。

    又以竹墩宗祠歲久将圮、城中舊有遠祖恭靖公專祠全毀于兵,捐金修建,一如其舊;于恭靖公祠旁築屋數椽,為沈氏子孫入城應試休息之所。

    譜牒舊闆漫漶過半,為刊補之;又傳知遠迩訪求世系,續前譜所未收。

    族姻中孤寡無以存及貧不能嫁娶者,鹹有助焉。

    伯兄不祿,撫兄子鳳韶如己出;及晚年而叔季兩弟又卒,天倫之戚不能去懷。

    公之不至期頤,亦由此也。

    性喜金石、字畫,所收藏皆精絕。

    其居耦園也,南皮相國亦适寓;吳一時如潘文勤公及李眉生廉訪、顧子山、吳平齊兩觀察,皆時相過從。

    偶得一古器、一舊刻書籍,摩娑玩弄,以為笑樂。

    始在京師,得汧陽石;剖之有魚形,制為兩硯,名之曰「鲽」。

    及與嚴夫人以詩酒倡随,乃以「鲽硯」名廬;名流題詩,鹹稱佳話。

    公先娶張氏、繼娶姚氏、又繼娶嚴氏,三夫人皆先卒。

    姚夫人,生二子,皆殇。

    嚴夫人,生三子,延馨亦殇,存者瑞琳、瑞麟;瑞琳于光緒十九年舉于鄉。

    公之内召也,瑞琳會試報罷,将歸;公曰:『吾亦将北上矣』。

    遂命以郎中,分部學習,掣簽得刑部貴州司。

    女子子一人,姚夫人出也;适直隸東安縣知縣馮壽松。

    孫女二人,尚幼。

     嚴夫人之殁也,葬于仁和縣南山諸家濱之原;公自營生圹于其左。

    某年月日,瑞琳等奉公之喪啟而窆焉,禮也。

    公生平學問、政治,卓荦可傳,不可無述;乃因瑞琳等之請,次第其事,而系以銘。

    銘曰:公起詞苑,而至封疆;理幹開達,綜事精良。

    桂林郁郁,皖山蒼蒼;公之所至,利澤孔長。

    蒐補卒乘,興起膠庠;繕完堤堰,勸課農桑。

    内撫黎蒸,外服戎羌。

    方今異族,日益鸱張;安得公等,高議明堂!我遊其園,石泉清涼;我登其隴,松柏青蒼。

    山川無改,子孫其昌! ——見「續碑傳集」卷三十一「光緒朝督撫(十一)」。

     ·沈葆桢 沈文肅公傳顧雲 公諱葆桢,字幼丹,姓沈氏;福建侯官人。

    幼時,母林辄夜令獨趨闇處;己即從之,弗使知,以練其膽。

    性沈毅,有識。

    嘗言:『毀譽聽之人,禍福聽之天』;于世所怵,蔑如也。

    生平得力以此。

     道光二十六年進士,選庶吉士;改編修,擢禦史。

     鹹豐五年,授江西九江府,調廣信府。

    受事,出河口籌饷,而粵逆楊輔清既自吉安連陷貴溪、弋陽,遂麇集城下;亟馳歸,據空城以禦。

    日持忠義,涕泣勞守陣者曰:『不使若獨死』!妻林,亦悉出奁具犒士;而身日坐井上弗去,語公曰:『城陷,覓妾骨此中矣』!數目,總兵饒廷選援至,合軍出,七戰皆捷,廣信圍解;曾文正公疏所稱「獨伸大義于天下」者也。

    遷廣饒九南道,調吉南贛甯道,幫辦江西全省團練;乞養歸。

     起赴文正公軍;未至,拜巡撫江西之命,時同治元年也。

    當是之時,浙江己前陷,湘陰相國左公往援;而楊輔清、李世賢席方張之勢,聯安徽、江蘇各逆共窺江西,冀斷其後路。

    公既随機禦之,俾饷源弗絕。

    楊輔清等旋以徽、浙糧盡,議非通楚、粵道不可,通楚、粵非破江西不可;于是益要劇賊黃文金出死力四突。

    公指揮諸将大小數十百戰,賊卒不得逞。

    既以屏蔽楚、粵矣,而徽、浙管鑰又實執之;東南底定,系江西與犄角焉。

    而所行堅壁清野法,尤得治賊要領。

    粵逆之橫行東南也,我民人皆其兵、我積貯皆其糧,惟壹意豕竄狼奔,寖至不可制。

    自公于廣信教民堅壁清野,捐千金為倡;相其地勢,有山依山、有水依水,大鄉自為一堡、小鄉合數鄉為一堡,周圍如城,中設倉廒、廬舍,有事丁壯憑堞以守。

    賊掠無所得,其勢乃稍稍衰。

    公雖處戈矛皇擾中,以謂亂源所導,自乎吏治;吏治不饬,兵端不息。

    故于驕兵悍将,無所假貸;而懲猾吏尤力。

    三年,江甯複,逸賊入江西者殲之,獲僞幼主洪福瑱;賞一等輕車都尉世職,加頭品頂戴。

    母憂,歸。

     服阕,總理福建船政。

    船政為亘古創舉,濱江廠隖積數十區,所需钜材若機器皆購自萬裡重洋之外,殊形詭制,駭愕心目;而攻金、攻石、攻木者,華夷雜役日以千萬計。

    公一身綜之,籌帑考工,無晷刻暇。

    又時進夷之監督若匠氏而馴擾焉,使盡心力于我;數年,我之與役者亦漸稔習其法,能自為。

    先後成「萬年青」輪船若兵船二十餘艘,中國商民之利始不至盡罔于外夷,而海防亦差有所藉矣。

     十三年,日本事起,命巡視台灣,辦各國通商事務。

    比至,倭夷已登岸,社番并伺隙以動。

    而台灣一島孤懸,額兵無可用,姑據理責之,且宣示國家恩德,諸社大喜,請受要束如初;倭氣為之奪。

    于是築城修壘,調集諸軍為戰守計。

    會倭夷遵約解去,而獅頭社兇番竊事狙擊者既剿,然後撫之;辟南、北、中三路榛狉,疏請福建巡撫移駐焉。

    增設一府、三縣,悉革其營制弗善者。

     事竣,拜兩江總督之命;時光緒元年也。

    兩江總督兼領南洋大臣,中外事宜既多所交涉,而河、漕、鹽三大政若一切吏治繁劇,甲于天下;雖以威望素著者當之,所行不必皆當。

    公遇事獨慎,所發一發辄不可回;朝廷既雅信公張弛所宜,疏上辄報可,屬吏亦奉法唯謹。

    數年中,不聞有明目張膽挾其奸欺苛暴貪婪、俨然肆于民上者、兩江吏治稱極盛焉。

    二年,安徽法國教堂毀。

    教堂夷以奉所謂「天主」诳緻無知聽講其所,而作奸犯科者所在多有,釁端以之日開;朝廷或命疆臣所在或别命他疆臣為谳正,一時所由,類無不仰體包荒之德,曲示不校,非盡以劫持恫喝為。

    故往者雖中興元臣于直隸一案,不得不委曲求全焉。

    獨公始撫江西時,會城教堂為民毀,夷必索倡首誅之然後議複設,且聲言否将以兵船來;公疏陳複設民且複毀,倡首亦無主名,惟自請交部嚴議而巳!并言『若徒懾之以兵威,期收效于旦夕,則匹夫不可奪志;萬衆同心,背城借一,惟天所授,勝負何常』!夷卒無如何,受所予金以去。

    至是,建平客民複與教民哄,而宣城、甯國、廣德諸教堂因之俱毀,頗有殺傷。

    當是時,所在有司人人惴恐,以謂若循直隸暨雲南故事,必大誅殺乃已;公曰:『奚事此』!而于一、二耆民夷所指為主使者,為疏辯其誣;且曰:『縱疆吏欲借以銷案,奈聖世不應有冤民』!卒如法治之;夷亦讋服,不敢恣所要如他疆臣矣。

    世謂治民教互争者皆頑愚無識之民,即何至區區以義死! 公好謀能斷,為政期切實可施行,不飾為條目;事所當否,侃侃然持之,無所奪。

    所屬道直隸,乞钜公書系援;謝曰:『若人雖政府諸王,無以私浼者』。

    部民或觊意旨,請建林文忠公祠;曰:『公,予外舅也;建祠事,非所宜聞』!所親以乏告,請商兩淮;公立奉千金曰:『既相與姻娅,誼當通财。

    若辦鹽,則俟我去官其可』!被劾者或劫以鬼神之說;笑曰:『苟中冥罰,何所于辭』!豪家怙勢事瑣,不足上聞;則懲其奴,使鳴钲過市自号,所由為屏息不敢肆。

    儉素自饬,俸所入随盡;領封疆十數載,無一椽、一畝之殖。

    夏日所治事,室木榻、絺布帳、竹枕簟一、蕉扇一,幾官文書數十百束、印泥一、硯一、筆墨一已矣。

    有最幼女,婿來親迎,簪珥之屬弗具;假之幕僚子所衣,率絮袍、布衩服,近世未有也。

    以病請告數矣;五年,始入觀,皇太後語以「時事艱難,勿萌退志」!感激自厲,雖病不複恤;綿惙中猶力疾擁衾坐治官事,弗少休。

    其冬,薨于位;年六十有奇。

    贈太子太保,賜祭葬,官諸子有差;谥曰「文肅」。

     顧雲曰:公治兩江五年,所誅殺以數千計;嘻!何盜賊之多耶!然大難初夷,人心多習亂,逸賊若散卒構焉;制防少隳,挺然起伏莽中易易矣。

    治亂國,用重典;公倘以此不然,豈以是知人不欲多若嗜殺者所雲耶!古大臣不得已苦心,往往多所疚。

    嗟乎!此知人必論其世也。

     ·沈文肅公事略李元度 沈公葆桢,字翰宇,一字幼丹;高祖自浙遷閩,遂為侯官人。

    道光丁未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鹹豐四年,改禦史。

    時曾文正公帥師克武昌,有旨命署湖北巡撫;公奏:『曾某躬典水陸軍,宜乘勝東征,不當羁以吏事』。

    疏上,诏别簡巡撫。

    文正亦具疏力辭,文宗手敕報曰:『朝廷早見及此也』。

    公以賊所過無不殘滅,疏請令州縣吏主兵,而責以戰守;部格不行。

    然文宗特達之知,自是始。

     五年出知九江府;郡久淪于賊,曾文正檄充營務處。

    六年,署廣信府。

    當是時,江西列郡皆賊踞;自會城外,惟贛州及廣信僅存,诏督學侍郎廉兆綸典信防。

    侍郎赴郡屬之河口勸民輸饷,以公從;别賊楊輔清率黨萬餘自吉安破新城、泸溪、金溪,連陷貴溪、弋陽,防軍敗潰,廣信岌岌。

    公兼程返郡,至則城門洞開,官吏軍民走且盡。

    公夫人,林文忠公則徐女也;讀書明大義,盡遣其子女、仆婦,而堅留以俟公。

    或給之曰:『太守己避地崇安矣』!夫人曰:『吾夫子不出此也』!語畢,而公至。

    士民請公出城暫避,圖後舉;公笑謝之。

    總兵饒莊勇公廷選領浙軍駐玉山,閩人也;公未歸時,夫人代公作書乞援,饒公許之。

    然相距九十裡,無民夫運軍械,勢萬萬無及;夫人日坐井眉,躬執爨,與公相對待盡而已。

    忽大雨,水驟漲;饒軍登舟,半日至。

    先是,賊諜至,巷無居人;歸告其酋,謂『此囊中物耳』!賊亦避雨興安,留一日。

    诘旦薄城,則旌斿遍樹城上;賊氣沮,斬諜者,悉銳圍攻。

    遊擊賴高翔、畢定邦等啟城決戰,凡七捷,斬馘近千;賊解圍遁,士民慶更生。

    公以此名聞天下;曾文正上公夫婦城守狀,謂『軍興有年,郡縣望風逃潰;惟沈某能獨伸大義于天下』雲。

    七年,遷廣饒九南兵備道,加按察使銜,留莞信防。

    賊數犯貴、弋,又從閩中出犯廣豐、玉山;公聯絡客兵擊走之。

    賊圍衢州數月,卒不敢犯江境。

    安仁馬家村地險惡,奸民負固稱亂,擅殺人、擄人口勒贖、抗糧五載;公率練勇三百人讨之。

    匪黨抗拒,縣令以兵少止公行,不許;請濟師,不許。

    卒奪其隘,火數十家村,民縛首犯以獻,立誅之;盡完逋賦:衆始知有國法。

    大吏夙忌公,遇事掣其肘;公以親老,乞養歸。

    士民數千赴行省乞留,不得請,則拟擊登聞院鼓,醵金為行者資。

    會有旨調饒公贛南總兵,接治信防;饒公故有德于信者,公始獲成行。

    十年,诏公仍治廣信防務,尋有旨補贛南兵備道;公以親老,辭。

     十一年冬,诏公赴曾文正安慶大營辦理軍務,封翁趣公應诏。

    同治元年正月,抵瓯甯,奉旨:『超擢江西巡撫;即赴新任,毋庸來京請訓』。

    抵鉛山,奉寄谕:『朕久聞沈葆桢德望冠時,才堪應變;是以超擢巡撫。

    又以其家有老親,因擇江西鄰省,授以姜寄;風土不殊,迎養亦近。

    将來懋建殊勳,尤足光榮門戶以承親歡。

    經朕如此體恤、如此破格委任,諒不至仍以養親渎請;朕亦必不能允也』。

    公奉诏感泣,馳莅章門;疏陳『許國以身,義無旁顧。

    俟大憝就戮、寰宇廓清,再申前請歸養』。

    奉批答,有「忠孝性成」之褒。

    當是時,杭州已失守,吳、越賊聯為一氣。

    曾文正駐軍皖南,軍饷仰給于江西;今爵相左公時方為浙撫,由江規浙。

    而僞王李世賢、楊輔清等席方張之勢,畢力犯江西,冀斷皖、浙餫道。

    公躬赴廣信督防,教士民以堅壁清野;捐廉俸千金,倡築塞堡。

    逆黨分途竄擾,公激厲主、客軍,若江誠恪忠義之精捷營、劉果敏典之克勇營、道員席寶田之精毅營、督糧道段起之「衡」字營、道員王文瑞之老湘營、王德榜之長左營、屈蟠、張嶽齡之平江營、知府王沐之繼果營、參将韓進忠之「韓」字營、劉勝祥之「祥」字營、臬司劉于浔之水師并循公方略遵調遣,所向克捷。

    元、二兩年,悍酋黃文金、李遠繼、古隆賢、賴裕新等以皖、浙乏食,分踞廣、饒邊境,先後為諸将所敗;論者謂保固後路,俾江、浙兩路并蒇功,公之力也。

    當軍務方殷,适有法蘭西教堂被毀之獄,嚴旨诘問主名;公疏稱:『事由公憤,萬衆同心;百計推求,終無端緒。

    總由姜臣疏于防範所緻,自請嚴加議處』!诏置不問,外夷亦懾服無辭;而士林則感頌次骨矣。

    同治三年,江甯賊勢蹙,分竄新城、南豐、建昌、撫州及德興、樂平、玉山、弋陽等屬;公皆遣将擊走之。

    五年六月,官軍拔江甯,江軍亦克崇仁、雩都、肅清廣信府境。

    會江甯逸賊僞侍主李世賢、僞康王汪海洋等由湖州越廣德,分道竄入江西,提督飽公超率所部來援,疊克金谿、南豐、新城;而僞佑王李遠繼、僞玕王洪仁玕、僞恤王洪仁政等擁僞幼主洪福瑱竄至廣豐、鉛山,疊為諸将所敗,福瑱薙發潛逃,經席寶田追至石城之荒谷,禽之。

    诏賞公頭品頂戴、一等輕車都尉;公推功諸将,并以曾文正、左爵相濟師協饷,始得轉危為安,疏請收回成命;溫谕不允。

    複以親病,求開缺;申「大憝就戮,仍求歸養」之前請也。

    得旨:『賞人葠六兩』;仍不允。

    四年,請假回籍省親;一肩行李如始至之數,曾文正歎為不可及。

    及抵裡,已丁母憂。

    公撫江三載,肅吏治,繩悍将;民有冤抑來愬者,立為剖決,每夕漏四下不休。

    中因籌饷、用人,與曾文正意見不合;诏引廉蔺、寇賈前事,勖以共濟時艱。

    公之孤忠格天,所從來久矣。

     六年,奉旨充總理船政大臣。

    船政之議,發自左公,謂非公莫肩其任;公疏辭不獲,乃請俟釋服後出而任事。

    設船塢于距會城四十裡之馬尾山麓,地曰中岐;塢内濱江者為船漕,若鐵廠、輪廠、機器廠、斲木廠之類皆參列其後。

    以洋将日意格為監督,德克碑副之。

    事系創舉,百緒繁興。

    機器來自外洋,殊形詭制,相顧瞠目,旁觀者懼不克終事,禍将無底;公與日意格等堅明約束,限五年告成。

    署布政使周開錫充船政提調,為匿名帖所牽涉;延平守李慶霖向充船政局員,總督劾其專事趨承,請奪職、勒回籍。

    公皆抗疏力争;且雲:『船政雖系總理王大臣所奏請,而自強之道斷自宸衷;為臣子者,均宜激發天良,以纾宵旰。

    臣官非言責,分屬部民;然船政系臣專責,死生以之。

    乞谕周開錫始終其事,李慶霖仍留局差遣』!皆得旨允行。

    藩胥某遇事玩抗,公以軍法數而斬之;衆大驚,已而大服。

    八年五月,第一号輪船成。

    公親出洋試演,遣官駛赴天津,請旨派大臣勘驗;皆如法。

    未幾,二、三号續成;乃奏派輪船統領随時訓練,以專責成。

    九年,丁父憂;诏『百日後,仍出任事』。

    公疏請終制,谕令素服從事;公以病辭,乃許終制。

    十一年十二月服阕,始複出。

    前後造成兵輪二十艘,曰「寓年清」、曰「鎮海」、曰「湄雲」、曰「海鏡」、曰「揚武」、曰「飛雲」、曰「安瀾」、曰「靖遠」、曰「振威」、曰「伏波」、曰「福星」、曰「濟安」、曰「永保」、曰「琛航」、曰「大雅」、,分布各海口。

    創立拉鐵、打鐵、鑄鐵、輪機、水缸諸廠,開學堂二所,選幼童之敏者居之,分習制造、駕駛諸藝;所學皆成。

    尋議酌改船式,挑匠徒試令自造,不用洋人監督;因疏陳善後事宜。

    非公精心果力,船政必不能成也。

     居亡何,而有巡視台灣之役。

    台地孤懸海外,舊設一府三縣、二廳,隸于台灣道;其台北生番,未入版圖也。

    十三年夏,有日本船避風來泊,為生番所殺;日本調集兵船,藉辭生事,觊觎台北番社地。

    有旨命公巡視,兼辦各國通商事務;公聞命即行,寝不及旦。

    當是時,倭兵已登岸結營,伺隙而動。

    公據理诘責之;仍招谕生番諸社,宣布皇仁,番族願遵約束;倭人為之奪氣。

    乃修城垣、築炮壘、練營勇、繕軍械,不先開釁端,而無日不為戰守之備;會提督唐定奎帥銘武軍渡台,衆心益奮,倭人遵約撤兵。

    乃通籌善後事宜,請仿照江蘇巡撫駐蘇州例,令福建巡撫移駐台灣兼理學政;疏陳十有二便,且雲:『從前官吏所治,祗濱海平原三分之二,餘皆番社耳。

    今綜前、後山計之,可建府者三、建縣者十。

    事之當創始、當變革者,非十數年不為功;且化番為民,尤當行之以漸。

    必須巡撫主持大局,乃能綱舉目張,為國家億萬年之利』。

    得旨允行。

    遂分南、北兩路開山,南路以同知袁聞柝、副将李光等任之,自崑侖坳至大石岩,直抵卑南;北路以都司陳光華、總兵戴德祥等任之,自新城至大清水溪、大濁水溪,直抵岐萊。

    統計二百裡有奇,地極荒險,日光不到;古樹慘碧,陰風怒号:各有兇番抗拒。

    經我軍搜剿,互有傷亡;亦有良番叩營乞撫,願為向導。

    因建碉堡十二、炮台六,屯兵以鎮之。

    琅■〈王喬〉者,故相福文襄郡王征林爽文時駐兵處也;其地中為縣治。

    公親往察勘,疏請築城設官,添建恒春縣以鎮民番,杜窺伺。

    遂順途按視淮軍,凡陣亡及染瘴死者,皆躬奠其槥;衆為感奮。

    尋為前明延平郡王鄭成功疏請予谥、建祠,以作台民忠義之氣;許之。

    初,台灣郡城經風雨坍塌千餘丈;公疏請修築,并建炮台于安平海口。

    又内地人民渡台及台民私入番界,向有厲禁;公以台地後山急須開墾,疏請弛舊禁以廣招徕。

    台事粗定,船政急待報銷;公于是年十二月内渡。

    會獅頭社兇番滋事,狙殺遊擊王開俊,因而琅喬各社亦有異心;公複于光緒元年、二年抵台,檄提督唐定奎等伐木開道,步步為營。

    四月,官軍攻破竹坑、本武及内外獅頭等社,悉赭其巢。

    于是脅從各社悔罪輸誠,次第就撫;唐定奎示約七條,曰遵剃發、編戶口、交兇犯、禁仇殺、立總目、墾番地、設番塾,皆稽首聽命。

    而其分路開山者,北路已抵吳全城、中路已抵茅埔;各軍鼓勇深入,蓮花港南北兩路番社皆震懾就撫。

    計自蘇澳起,開路至新城凡二百餘裡、至秀姑巒又百餘裡;乃奏設台北府,隸縣三:曰淡水、曰新竹、曰宜蘭。

    其噶瑪蘭通判,則改為台北府分防通判,移駐雞籠山。

    又請将原駐府城之南路理番同知移駐卑南、駐鹿港之北路理番同知移駐水沙連,各加「撫民」銜以資控馭。

    疏陳營伍積弊,請概歸巡撫節制,以一事權。

    又以台北産煤,講購外洋開煤機器,以興長利;并請減煤稅。

    又以蘇澳及安平海神顯靈效順,請各加封号:诏皆如議行。

     七月,疏報凱撤淮軍,而總督兩江之命下矣;公疏辭,不允,于是年十月莅任。

    下車,即承審前任留交巨案。

    兩造皆驕蹇宿将,膠葛變幻,各執一辭;公反覆究诘,乃弭首貼服,論如律。

    為地方興利,其大者則有修河堤、行海運、緩開關、籌積榖、拔罂粟、減賦則、禁民間厚殓、增書院餐錢諸政;整頓鹽務,即有規引地、清老堆、浚鹽河諸政;于江海防務,則有請緩裁營之疏、合操兵輪之疏、議覆炮台之疏、歸并旗昌洋行、買斷鐵路之疏。

    而皖南教案尤中外交涉之最棘手者,終能力持公道,惬服群情;公之心力為已瘁矣。

    會連歲旱蝗,至于寝食俱廢;盛夏步禱烈日中,兼旬不少休息。

    于捕蝗,尤三令五申,性命以之;許州縣動用帑項,作正開銷,防營則籌款給之。

    入冬,辄下搜挖蝻子之令,不淨盡不已;營、縣皆實力奉行。

    蓋莅任後無歲不蝗,而從不為害,公之力也。

    屬吏有不稱職者,劾去之;賢能着績之員,則推心置腹,不少掣肘,人忘其勞。

    治軍嚴而有恩,自統将迄士卒,鹹樂盡死力。

    淮、徐等屬莠民夙稱彍悍,亂後尤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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