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浪跡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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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他安居在常州的太湖左岸宜興,勝元發那時正任太湖南岸的湖州太守。

    蘇東坡和膝元發二人暗中訂了一項計畫,在宜興買了一塊田地,然後奏請皇上允許他在宜興安居,因為那塊田地是他唯一的生活之所出。

    勝元發的一個親戚能找到一塊地,在宜興城二十裏外,深在山中。

    那塊地很不小,一年可產米八百擔,會使蘇家生活得滿舒服。

    蘇東坡當時隻剩下幾百緡錢,此外隻有父親以前在京都買的一棟房子,但是早已托範鎮以八百緡錢賣出去。

     九月,他獨自下鄉去看那塊田莊。

    他曾記此事說:"吾來陽羨(宜興),船入荊溪,意思豁然,如愜平生之欲。

    誓將歸者,殆是前緣。

    吾性好種植,能手自接果木,尤好栽橘。

    陽羨在洞庭上,柑橘栽至易,得當買一小園種柑橘三百。

    元豐七年十月二日於舟中。

    " 後來他又另買了一塊地,是從官家買的,後來曾為此地涉訟將近百年之後,曾有一作者記載蘇東坡的重孫子仍住在宜興那塊農莊上。

     蘇東坡現在總算辦了一件事,到底是極其愚蠢,還是寬宏厚道,看法也就因人而異了。

    他給勝元發寫信,說他要在荊溪上找一棟房子,他真找到了。

    他和友人邵民瞻去找,結果找到一棟很好的老宅子,也付了五百緡錢。

    這就用光了他所有的錢,但是蘇東坡很高興,心裏盤算回去把家眷接來住進去。

    一天晚上,他在月光之下和邵民瞻在村中漫步,經過一家時,聽見裏面有女人哭泣聲。

    他倆人叩門走進去。

    一老婦正在屋角裏哭。

    一問緣故,老婦人說: "我有一棟房子,一百多年來一直是我們的財產。

    我有個敗家兒子,把那房子賣給了別人。

    今天我不得不從那棟老房子裏搬出來,我在那老房子裏已經住了一輩子——這就是我為什麼哭的緣故。

    " 蘇東坡很受感動,又問她:"那棟房子在哪兒?" 蘇東坡大驚,原來那正是他用五百緡錢買的那棟房子。

    他把契約從衣袋裏拿出來,在老婦人面前一把火燒了。

    第二天他把那個兒子找來,告訴他再把老母請回舊宅去,並沒有再討回付的房錢。

    那個兒子到底是已經用那筆錢還了債,還是另有別的原因無力付還,我們就不得而知了。

    蘇東坡於是回到城中,既沒了房子,又損失了五百緡錢。

    但是當時東坡一時為真情所感,無法抑制,竟對自己家的後果不管不顧!事情做得美則美矣——還有什麼別的好說! 回到常州之後,在十月裏,他給皇帝上書,請聖命諭允居住於常州。

    在皇帝應允之前,他還是要去接新的任命,遠在國都的西部,大約有五百裡的旅程。

    他攜帶著全家往都城方向前行,慢慢行進,盼望如幸蒙聖命恩準,就不緻花費往返兩次旅費了。

    但是迄未獲得思準的消息,他勉強前行,到達京都。

    我們若相信他的詩上所說,他的眷屬真是忍饑挨餓了。

    到了泅州的淮河邊,他給朋友至少寫了三首詩都提到饑餓。

    在一首詩裏,他自比為夜裏啃齧東西的饑鼠。

    在太守送食物到船上時,孩子們歡聲雷動。

    看情形他們不能再前進了,他決定再給皇帝上表章,這時住在南都老友張方平家,靜候聖旨到來。

     他上皇帝第二書,是二月間在泅州寫的,其中一部分如下: 但以祿凜久空,衣食不繼。

    累重道遠,不免舟行,自離黃州,風濤驚恐,舉家病重,一子喪亡。

    今雖已至泅州,而發用馨竭,去波尚遠,難於陸行,無屋可居,無田可食。

    二十餘口,不知所歸,饑寒之憂,近在朝夕。

    與其強顏忍恥,于求於眾人,不若歸命投誠,控告于君父。

    臣有薄田在常州宜興縣,粗給擅粥。

    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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