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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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蘇東坡兄弟年二十歲左右,已經準備好去趕考之時,不可免的事,婚姻問題也就來臨了。

    他們若是未婚晉京,並且一考而中,必然有女兒長成之家托人向他們提親。

    那時有求婚的風俗。

    京都中有未婚之女的富商都等待著考試出榜,向新得功名的未婚舉子提親。

    所以科舉考試舉行的季節,也是婚姻大事進行得活躍的季節。

    在父母的眼光看來,讓兒子娶個本地姑娘,他們對姑娘的家庭知根知底,自然好得多。

    按照當年的風俗,青年的婚姻一向是由父母妥為安排,蘇東坡年十八歲時,娶了王弗小姐。

    王弗小姐那時十五歲,住家在青神,在眉山鎮南約十五裏,靠近河邊。

    次年弟弟子由成家,年十六歲,妻子比他小兩歲。

    當然算是早婚,但是並不足為奇。

     在根本道理上看,早婚,當然並不一定像蘇氏兄弟那麼早,在選擇與吸引合意的配偶時,可以省去青年人好多時間的浪費,和感情的紛擾。

    在父母看來,年輕人若能把愛情戀愛早日解決,不妨礙正事,那最好。

    在中國,父母自然應當養兒媳婦,年輕的男女無須乎晚婚。

    而且一位小姐愛已經成為自己丈夫的男人,和愛尚未成自己丈夫的男人,還不是一樣?不過在拼命講浪漫風流的社會裏,覺得婚前相愛更為驚奇可喜罷了。

    無論如何,蘇家兄弟婚後卻很美滿。

    但這並不是說由父母為兒女安排的婚姻不會出毛病,也不是說這樣的婚姻大多都幸福。

    所有的婚姻,任憑怎麼安排,都是賭博,都是茫茫大海上的冒險。

    天下畢竟沒有具有先見的父母或星相家,能預知自己兒女婚姻的結果,即便是完全聽從他們的安排也罷。

    在理想的社會裏,婚姻是以玩捉迷藏的方式進行的,未婚的青年男女年齡在十八歲到二十五歲之間,雖然當地社會倫理和社會生活十分安定,但是幸福的婚姻的比例,也許還是一樣。

    男人,十八歲也罷,五十八歲也罷,幾乎沒有例外,在挑選配偶時,仍然是以自然所決定的性優點為根據的。

    他們仍然是力圖做明智的選擇,這一點就足以使現代的婚姻不緻完全墮落到動物的交配。

    婚姻由父母安排的長處是簡單省事,容易成就,少廢時間,選擇的自由大,範圍廣。

    所有的婚姻,都是締構於天上,進行於地上,完成於離開聖壇之後。

     次子子由成婚之後,父子三人啟程赴京。

    他們先要到省會成都,拜謁大官張方平,後來張方平對蘇東坡幾乎如同嚴父。

    為父的仍然打算求得一官半職。

    他現年四十七歲,但自上次科舉名落孫山之後,一直苦讀不懈。

    在那段期間,他已經寫了一部重要的著作,論為政之道、戰爭與和平之理,顯示出真知灼見,此一著作應當使京都文人對他刮目相看。

    當時隻要有名公巨卿有力的推介,朝廷可以任命官職。

    蘇詢把著作呈獻給張方平,張方平對他十分器重,有意立刻任他為成都書院教席。

    但是老蘇意猶未足。

    最後,張方平在古道熱腸之下,終因情面難卻,乃寫信給文壇泰鬥歐陽修,其實當時張與歐陽相處並不十分融洽。

    另外有一位雷姓友人,也寫了一封推薦信,力陳老蘇有"王佐之才"。

    懷有兩封緻歐陽修與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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