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粵語二(查東山筆、沈仲方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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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弗封』。

    可望果不受,北陷通義,忠國公王祚死之。

    使人招天波,索道府印急。

    雲南府推官王運開方署道印,通判劉廷标署府印,慷慨相對曰:『道府,朝廷設官也,可望闖賊餘孽,擅殺忠國,蔑視行在,吾輩誓不偷生』。

    即抱印自缢死。

    複召運開之弟孝廉運闳,亦不屈,走沉潞河死。

    可望盡有黔中。

    遂遣賀九義等佯扈駕南甯,脅改秦封。

    九義擅擊殺閣部嚴起恒、督師楊鼎和等之沮秦封者。

    畏知已辦閣事,抗疏論九義擅殺不臣,當誅。

    可望怒,使指揮鄭國襲執畏知之黔。

    畏知大聲:『逆賊可望,此豈可與有為?我畏知誤國應死』。

    脫■〈舟宗〉鍪遙擊,中可望面,慷慨死。

    而國主卒授可望秦封。

    嗚呼!古有潔其身以事其君易,污其身以事其君難;畏知蓋能為其難者欤! 吳貞毓字符升,宜興人,崇祯癸未進士。

    永曆初為東閣大學士。

    癸巳,行在安龍為可望所困,憂危甚。

    貞毓偕諸廷臣密議,馳封李定國為晉王,速其逆駕脫險。

    惟文安侯馬吉翔獨與可望昵,乃出代祭南甯,而使林青陽充使命。

    定國亦顧忌可望,方有事東粵,不即應。

    吉翔剌知之,以告可望。

    可望佯縛吉翔,廷質安龍,盡供首事。

    貞毓在難,痛诃可望不道,身被五毒,不吐一人。

    曰:『吾以宰執主讨逆,傳徼定國是實,與諸臣何與』?吉翔手抄十八人,勒主必決。

    于是掌科張镌、翰林蔣幹昌、李元開、台中李欣、胡士瑞、部曹徐■〈木丞〉、楊锺、趙赓禹、蔡缁、鄭允元、周允吉、朱議昶、朱東旦、任鬥垣、易士佳及内監張福祿、全為國十八人,俱同日死。

    貞毓以大臣賜帛,子肇祉攜骨歸葬,而國主遂有安南之行。

     論曰:明末諸臣,持理倍堅于建文時,大率以不兼時與情勢而窮,獨畏知與貞毓之為理亦正,兼言時與情勢而終窮,則又諸持理者之誤之也。

    善用可望,當時第一言;至于賊殺大臣,安得不一言以死?專向用定國,當時制可望第一義;至于人主不能自庇,安得不倡十八人以死?雖然,力不能制可望,畏知預言之矣。

    或雲畏知嘗為可望所設官,曰是為明屈也,正屬善用二字義。

    吾故曰,為其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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