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 辦公事

關燈
魯迅在會館裡的工作時間大抵在夜間,晚飯後如沒有來客,也是閑談,到九十點鐘回到自己的房裡,動手工作,大概總到一兩點鐘才睡覺。第二天早上在十時前起來,照例什麼點心都不吃,洗過臉喝過茶便往教育部去了。他在那裡辦的也隻是例行公事吧,隻有一回見到中華書局送到部裡來請登記還是審定的《歐美小說叢刊》,大為高興。這是周瘦鵑君所譯,共有三冊,裡邊一小部分是英美以外的作品,在那時的确是不易得的,雖然這與《域外小說集》并不完全一緻,但他感覺得到一位同調,很是欣慰,特地拟了一個很好的評語,用部的名義發了出去。這樣同類的事情,據我所知道,似乎此外還沒有第二件。他曾參與整理那内閣大庫的有名的八千麻袋廢紙的事,卻不記得他講過其中的什麼故事,隻是敦煌千佛洞的古寫本運京的時候,他知道有些京官老爺在這劫餘的經卷中,又竊取了不少,賬上數目不符,便将較長的卷子一撕作兩,補足缺數。這些人都有名字,但是聽他說話的人與他們都不相識,姓名生疏,大都也記不得了。他又講到部中常收到鄉間呈文,請求旌表具呈人的母親的節孝,有的文字還寫不清楚,有将旌表寫作旅表的,想見是窮鄉僻壤的愚人,卻是那麼的迷信封建禮教,想起來實在可歎。也有呈文寫得很促狹下流的,顯得是訟師玩笑之筆,是《新青年》裡“什麼話”一欄的材料,這裡隻好從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