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〇 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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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不常給人起诨名,但有時也要起一兩個,這習慣大概可以說是從書房裡來的,那裡的綽号并沒有什麼惡意,不久也公認了成了第二個名字。譬如說小麻子,尖耳朵,固然最初是有點嘲弄的意思,但是抓住特點,容易認識,真夠得上說“表德”,這與《水浒》上的赤發鬼,《左傳》上的黑臀正是一樣的切實。魯迅給人起的诨名一部分是根據形象,大半是從本人的言行出來的。邵明之在北海道留學,面大多須,綽号曰“熊”,當面也稱之曰熊兄。陶煥卿連絡會黨,運動起事,太炎戲稱為“煥強盜”“煥皇帝”,因襲稱之為煥皇帝。蔣抑卮曰“撥伊銅钿”,吳一齋曰“火腿”,都有本事,錢德潛與太炎談論,兩手揮動,坐席前移,故曰“爬來爬去”,這些诨名都沒有什麼惡意。杭州章君是許壽裳的同學,聽路上賣唱的,人問這唱的是什麼,答說:“這是唱戀歌呀,”以後就诨名為“戀歌”。後來在教育部時,有同鄉的候補人員往見,欲表示敬意,說自己是後輩,卻自稱小輩,大受魯迅的訓斥,以後且稱此公曰“小輩”。這兩個例,就很含有不敬的意思。魯迅同學顧琅在學堂時名芮體乾,改讀字音稱之曰“芮體幹”,雖然可以當面使用,卻也是屬于這一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