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 維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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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在東京這幾年,衣食住都很随便,他不穿洋服,不用桌椅,有些留學生苦于無床,便将壁廚上層作卧榻,大為魯迅所非笑,他自己是席上坐卧都無不可,假如到了一處地方隻在地上鋪稻草,他是也照樣會睡的。關于吃食,雖然在《朝華夕拾》的小引中曾這樣說:“我有一時,曾經屢次憶起兒時在故鄉所吃的蔬果: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鄉的蠱惑。”事實上卻并不如是,或者這有一時隻是在南京的時候,看庚子辛醜的有些詩可以知道,至少在東京那時總沒有這種迹象,他并不怎麼去搜求故鄉的東西來吃。神田的維新号樓下是雜貨鋪,羅列着種種中國好吃的物事,自火腿以至醬豆腐,可是他不曾買過什麼,除了狼毫筆以外。一般留學生大抵不能那樣淡泊,對于火腿總是懷念着,有一個朋友才從南京出來,魯迅招待他住在伏見館,他拿了一小方火腿叫公寓的下女替他蒸一下,豈知她們把它切塊煮了一鍋湯,他大生其氣,見人便訴說他那火腿這一件事,魯迅因此送他诨名就叫作“火腿”。這位朋友是河南人,一個好好先生,與魯迅的關系一直很好,回國後在海軍部當軍法官,仍與魯迅往還,不久病故,我就不曾在北京見到他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