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申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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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四日,奉谕:已谕恭親王擇地駐紮,斷難入城議撫。

    是日,英夷因聞前被俘二十餘人,分交各縣監禁,内死二十一人,忿甚,再毀圓明園。

    圓明園未燼殿宇,及萬壽山、玉泉山、昆明湖各處,自初四日晚至初六,火日夜不息,煙焰蔽天。

    又需索撫恤銀五十萬兩。

    尋奪怡王府居之。

     初九日,給以恤銀如數。

    恭王移進城内法源寺。

     初十日,準在禮部署恭王與夷人兩交和約,夷人忽辭以翌日。

    是日未刻,巴雅裡先來巡視一周,疑有伏也。

     十一日,恭王率大學士賈桢、周祖培、尚書趙光、陳孚恩、侍郎畢道遠、宋晉各官赴禮部,留兵正陽門外,隻帶護衛而已。

    英酋額爾金、巴雅裡,盛設兵衛,鼓吹前導,皆夷樂,乘八人輿至禮部,堂上鋪氍毹,張燈彩,上方左右設六席,旁各二十席,恭王并夷酋左右坐,各官旁坐。

    夷酋初見免冠,免冠叩首禮也。

    恭王拱手,巴雅裡立而後言,尚不緻悖慢。

    内有女夷三人,乘輿入座,或雲即巴雅裡等妻也。

    巴雅裡言語可通,餘皆不辨,交見後,略叙數言,一恭[拱]而罷。

     十二日,法夷亦至禮部交和約,隊伍整齊,乘四人輿者四人,有女人騎從至,有女樂如打花鼓式,雜鼓吹中,交見一如英夷禮。

    夷館供張由順天府承辦,甚為豐腆。

    英人又需索牛羊約共千頭,及羊皮衣三千件,克期而得,及備辦後,或收或不收,厥性無常也。

    按英夷和約給銀八百萬兩,現交銀一百萬,以兩個月為期,除前廣東賠項銀二百萬外,仍給銀五百萬,每一[三]個月交銀一百萬。

    法夷和約亦給銀八百萬,現交銀一百萬,以兩個月為期,其餘七百萬,每三個月交銀一百萬,俟現銀交出後,俱即退兵至天津、大沽。

    從前特派駐華大臣等議作罷論。

     十三日,巴雅裡于國子監設席宴王大臣,作答禮。

     十九日,法夷陸續退兵出京,有仍留四百人之說。

     二十三日,恭王出示通衢,刊布英國和約五十六條,後附廣東專條一,又新增九條,前書大清國大皇帝,大英國大君主,後書大清鹹豐十年九月十一日,并行書大英一千八百六十年十月二十四日。

    各條刊本議發各省督撫,故未抄錄。

     二十五日,又刊布法國和議四十四條,新增十條,前書大清國大皇帝,大法國大皇帝,後書降生一千八百六十年十月二十五日,鹹豐十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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