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申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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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之七八,城門擁不得出,司城者又索錢始放行。

    車價頓長數十倍,遠行大車有需銀百兩者,近亦需數十兩,大小車城市一空。

    銀每兩或值二十餘千,若欲以錢易銀,則并無有也,票錢取錢六七折不等。

     二十日,商人樂姓平泉開同仁堂者,邀集衆商,備牛羊千頭,往夷軍犒師請和。

    時夷人駐通州八裡橋。

    巴雅裡之在獄也,恒祺見之,遽釋其縛,至是議和,乃館之高廟,在德勝門内,以禮接之。

     二十一日,夷人有照會來雲:「此國大事,豈商人所得與聞,須恭親王來說話。

    」又批商人禀雲:「大英國欽差大臣伯爵額批,據公禀備牛羊果品前來送禮,本國向不得受禮物,如為貿易起見,著本國弁兵照時價公平買賣。

    至和局定議,該商等如有所見,可向貴國欽差大臣恭親王禀知商辦,因系中外國大事也。

    此批。

    」其實牛羊等物皆夷人掠去,并未給價。

     二十二日,僧王移軍迤北。

    夷人自朝陽門(即齊化門)繞過德勝門,薄暮,經過海澱,恭親王避走。

    是日,德勝門外火光燭天,海澱被焚。

     二十三日,僧王軍潰。

     二十四日,夷人僭居圓明園。

    晌午,恒祺送巴雅裡還夷軍,約翌日議和。

     二十五日,夷人毀圓明園,盡掠禦用器物,移軍安定門外,有照會來雲:「定于二十九日午刻,帶兵入城,準開安定門進,代司筦鑰,不爾則用炮攻城。

    」 二十九日,大開安定門,備夷館于國子監等三處,具供帳,請夷人入。

    午刻,夷酋巴雅裡帶百五十人入城,不進館,不赴宴,徑紮營門内,遂據安定門,策馬登城,築[架]炮于城内[上],皆内向,門内[外]居民[民居]盡為灰燼。

    嗣後夷兵陸續進城,不計數。

    夷人出示城闉,令居民遷避炮火,與居民并無擾害。

    溯自六月夷人至天津,夷兵及所帶廣匪不滿萬,而我軍幾及十萬,乃兩三月以來,從未與之一戰,展轉退避,以緻夷人深入,開門入都,大抵皆主和議之說故也。

     九月初二日,恭王移居彰儀門外之天甯寺。

    時夷人許和,仍照前議,又增設條款,其大要有四:一、須現銀二百萬,餘銀陸續扣稅作抵。

    一、天津馬頭通商。

    一、京都造夷館,英臣駐紮。

    一、随往各處行天主教。

    上已駐跸熱河,有旨:僧王革爵,瑞麟革職。

    因夷人突至海澱毀園,不能攔截故也。

    步軍統領改派瑞常。

    六部九卿會銜奏請派恭王面定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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