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由疑懼到認罪 七 坦白從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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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研究,我總在心裡跟我自己的事情聯系起來,反複考慮,能否援用這項政策。

    後來所方叫我們寫日寇在東北的罪行材料時,我想的就更多了。

     政府為了準備對日本戰犯的處理,開始進行有關調查,号召僞滿戰犯提供日寇在東北的罪行材料。

    那天所方幹部宣布這件事的時候,有人提出一個問題:“除了日寇的,别的可不可以寫?”幹部回答:“當然可以寫,不過主要的是日寇罪行。

    ”我聽了,不由得犯了嘀咕:他要寫什麼别的?别的當然是中國人的,中國人最大的罪犯當然是我!我家裡的人會不會也要寫點“别的”? 僞滿戰犯對于寫日寇在東北的罪行,都很積極。

    我們這個組,頭一天就寫出了十多份。

    組長老王收齊了寫好的材料,滿意地說:“我們的成績不錯!明天一定還可以寫出這麼多。

    ”有人接口說:“如果讓東北老百姓寫,那不知可以寫出多少來。

    ”老王說:“那還用說,政府一定會向東北人民調查的!你看呢,老溥?”我說:“我看是一定的,可不知道這次除了日寇,還調查别人不?”“不調查别人,可是準有人要寫到我們。

    老百姓恨我們這些人不下于恨日本人呢!” 吃晚飯的時候,是大李來送飯。

    我覺着他好像特别有氣似的,他不等我把飯菜接過來,放在地上就走了。

    他走開以後,我立刻想起了我離開靜園的時候,是他幫助我鑽進車廂裡去的。

     第二天,我們又寫了一天材料。

    我知道的不多,寫的也少了。

    老王收材料時,仍很滿意,因為别人寫的還是不少。

    他說:“你們瞧吧,以此推想,東北人民寫的會有多少!政府掌握了多少材料!幹過司法工作的就知道,有了證據就不怕你不說。

    從前,舊社會司法機關認為頂難的就是證據,可是在人民政府這裡,老百姓都來提供材料,情形就不同了。

    ”我聽了這話,心裡又是一跳。

     “政府掌握了材料!”這話我不是第一次聽說了。

    今天早晨,我們議論報上一條關于捕獲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消息時,我不由得又想起了這句話。

    報上這條消息中說,一九三五年殺害了紅軍将領方志敏的劊子手,已經在湖南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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