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海紀略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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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官曹履泰大來着
團練鄉兵初示
團練鄉兵條約
給鄉兵糧糗議
編造漁舟壯丁示
申報漁丁文冊
團練漁兵款目
會集協剿
查由漁兵功次
行賞有功
請赈申文
勸谕捐赈
設法赈濟
·團練鄉兵初示
同安縣為團練鄉兵以資守禦事,照得海寇猖狂,人心惶惑,皆緣盛平日久,爾民素不知兵,故一見三五持刃,即望風奔走,至身家離散,甚為可憂。
但此等醜類,勢雖猖狂,不過以海為強,登山總無長技。
爾等驚逃,則勒索勢無不至。
守禦則必然遯去。
爾民但能各自奮勇,拒賊何難!為此示谕通縣鄉村及沿海居民,即便照依保甲,每戶各備堅利器械一件,仍各就保内推擇智勇武藝一人,統率團練。
殷富之家,量給鄉兵糧食,以示鼓舞。
倘海賊登岸,即便協力擊殺。
此皆爾民自衛身家至計。
果能擊殺真賊及生擒賊夥,本縣定照依院道明文,申請給賞,有功首人,另詳請給冠帶,決不沒爾等功勞也。
特示。
·團練鄉兵條約 泉州府同安縣為保固地方事,照得叛寇流突,沿海地方最宜戒嚴。
本縣遵奉上司号令,團會鄉兵扞禦,業已一呼立應。
據各鄉都會保團練殺賊頗有成效。
但人心渙散,非有紀律約束,野戰未免參差。
本縣今将訓練鄉兵條約開示,各鄉都任事人等,遵照施行,俱毋違錯不便。
須至示者。
計開 一、選壯丁。
合保選丁壯幾百名,每日若幹名輪流更番守禦。
每名每日給銀三分飯食。
其哨隊長另行加給。
倘遇賊登岸,一齊擒捉。
其未登岸之時,先鳴鑼聞保,以便家甲接應。
立大旗一面,寫某保選鋒。
于百名中作四隊。
每隊給一小旗、鑼一面、螺一個。
一、編家甲。
将所選壯丁外,每十人為一甲,立一甲長,每保分作若幹甲,統于保長副;遇鳴鑼之時,保長副催甲長,甲長催家甲,即齊集接應。
一、别旗幟。
每保設大旗一面、每甲小旗一枝,旗依五方色号。
大旗書某保團練鄉兵,另一小旗書第幾甲,臨時各依色号無雜。
一、精器械。
每壯丁各要利器一長一短,諸甲中各要利器時樹門首,每壯丁給竹甲笠一個,十人給牌一面,千人給铳一個。
一、貯糧食。
就保内上中下分派,一人收銀,一人給發。
一、謹了望。
每家甲于選壯丁外,各保内日輪二人,到某處了望。
倘有何事故,即時到鄉約所,擊鼓聞知,仍赴本保集衆。
凡保中有公事,則到鄉約所,鳴金鼓三通,螺單吹。
倘是警報,則鳴金,雙螺齊吹。
一、修栅隘。
各保各巷,俱宜修整栅隘。
其栅隘去處,則合衆修整。
每日輪一人,到總隘盤驗往來,以杜奸細。
其入隘之人,各要石二塊。
一、造金鼓。
每保各設金一面、鼓一面、螺一個。
倘有事故,金螺齊鳴。
一保聞知,則衆保俱鳴。
一、定賞罰。
遇賊登岸時,奮勇擒捉者,官賞外,另一級賞銀貳兩。
有退縮不前者,依法行事。
其保内遇有事故,到約所鳴鼓三通,每甲不到者,即時公衆定罰,仍解縣拟罪。
一、嚴約束。
爾輩修隘設兵,總以身家為慮,所選壯丁及諸甲,除賊登岸、須奮勇擒捉,餘不得乘機生事。
違者究罪。
左選鋒長某人副某人第一隊隊長某人鄉兵某人(餘各隊仿此)巡視某人右選鋒長某人副某人第一隊隊長某人鄉兵某人某保保長某人(旗紅色)一甲甲長某人二甲甲長某人(餘仿此)選鋒民壯糧食,依本保内家資稍裕者,從公酌議上中下派助。
上助一兩或八錢。
中助五錢或四錢。
下助三錢或二錢。
設一簿,擇謹實之人,一人收貯,一人給散。
每保助銀,俱系保長交入,當衆登薄,以便稽核。
其給散之銀,亦即當衆登簿,以便查帳。
如有未給,當再商畫。
事平之日,将公簿結算。
如有餘貯,看一兩用幾錢、一錢用幾分,扣算分還。
其有仰體上司德意,念切梓裡,破格助銀者,随其自定。
凡諸同事之人,宜相勉饬,以共成勝事。
·給鄉兵糧糗議 泉州府同安縣為固守便民事,照得海氛告警,防備宜周。
本縣躬親督率團練鄉兵,正如父兄之于子弟,腹心之于手足,一體痛癢相關者
但此等醜類,勢雖猖狂,不過以海為強,登山總無長技。
爾等驚逃,則勒索勢無不至。
守禦則必然遯去。
爾民但能各自奮勇,拒賊何難!為此示谕通縣鄉村及沿海居民,即便照依保甲,每戶各備堅利器械一件,仍各就保内推擇智勇武藝一人,統率團練。
殷富之家,量給鄉兵糧食,以示鼓舞。
倘海賊登岸,即便協力擊殺。
此皆爾民自衛身家至計。
果能擊殺真賊及生擒賊夥,本縣定照依院道明文,申請給賞,有功首人,另詳請給冠帶,決不沒爾等功勞也。
特示。
·團練鄉兵條約 泉州府同安縣為保固地方事,照得叛寇流突,沿海地方最宜戒嚴。
本縣遵奉上司号令,團會鄉兵扞禦,業已一呼立應。
據各鄉都會保團練殺賊頗有成效。
但人心渙散,非有紀律約束,野戰未免參差。
本縣今将訓練鄉兵條約開示,各鄉都任事人等,遵照施行,俱毋違錯不便。
須至示者。
計開 一、選壯丁。
合保選丁壯幾百名,每日若幹名輪流更番守禦。
每名每日給銀三分飯食。
其哨隊長另行加給。
倘遇賊登岸,一齊擒捉。
其未登岸之時,先鳴鑼聞保,以便家甲接應。
立大旗一面,寫某保選鋒。
于百名中作四隊。
每隊給一小旗、鑼一面、螺一個。
一、編家甲。
将所選壯丁外,每十人為一甲,立一甲長,每保分作若幹甲,統于保長副;遇鳴鑼之時,保長副催甲長,甲長催家甲,即齊集接應。
一、别旗幟。
每保設大旗一面、每甲小旗一枝,旗依五方色号。
大旗書某保團練鄉兵,另一小旗書第幾甲,臨時各依色号無雜。
一、精器械。
每壯丁各要利器一長一短,諸甲中各要利器時樹門首,每壯丁給竹甲笠一個,十人給牌一面,千人給铳一個。
一、貯糧食。
就保内上中下分派,一人收銀,一人給發。
一、謹了望。
每家甲于選壯丁外,各保内日輪二人,到某處了望。
倘有何事故,即時到鄉約所,擊鼓聞知,仍赴本保集衆。
凡保中有公事,則到鄉約所,鳴金鼓三通,螺單吹。
倘是警報,則鳴金,雙螺齊吹。
一、修栅隘。
各保各巷,俱宜修整栅隘。
其栅隘去處,則合衆修整。
每日輪一人,到總隘盤驗往來,以杜奸細。
其入隘之人,各要石二塊。
一、造金鼓。
每保各設金一面、鼓一面、螺一個。
倘有事故,金螺齊鳴。
一保聞知,則衆保俱鳴。
一、定賞罰。
遇賊登岸時,奮勇擒捉者,官賞外,另一級賞銀貳兩。
有退縮不前者,依法行事。
其保内遇有事故,到約所鳴鼓三通,每甲不到者,即時公衆定罰,仍解縣拟罪。
一、嚴約束。
爾輩修隘設兵,總以身家為慮,所選壯丁及諸甲,除賊登岸、須奮勇擒捉,餘不得乘機生事。
違者究罪。
左選鋒長某人副某人第一隊隊長某人鄉兵某人(餘各隊仿此)巡視某人右選鋒長某人副某人第一隊隊長某人鄉兵某人某保保長某人(旗紅色)一甲甲長某人二甲甲長某人(餘仿此)選鋒民壯糧食,依本保内家資稍裕者,從公酌議上中下派助。
上助一兩或八錢。
中助五錢或四錢。
下助三錢或二錢。
設一簿,擇謹實之人,一人收貯,一人給散。
每保助銀,俱系保長交入,當衆登薄,以便稽核。
其給散之銀,亦即當衆登簿,以便查帳。
如有未給,當再商畫。
事平之日,将公簿結算。
如有餘貯,看一兩用幾錢、一錢用幾分,扣算分還。
其有仰體上司德意,念切梓裡,破格助銀者,随其自定。
凡諸同事之人,宜相勉饬,以共成勝事。
·給鄉兵糧糗議 泉州府同安縣為固守便民事,照得海氛告警,防備宜周。
本縣躬親督率團練鄉兵,正如父兄之于子弟,腹心之于手足,一體痛癢相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