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懷傳

關燈
源延之弟源思禮,後賜名為懷,為人謙恭寬雅,有大度。

    高宗在位末年,源懷任侍禦中散。

    父親源賀告老辭去官爵,皇帝令源懷承襲父親的爵位,授任他為征南将軍。

    不久任持節、督諸軍,屯駐在大沙漠之南。

    源懷還朝,被授予殿中尚書之職,出任長安鎮将、雍州刺史。

    源懷為官清廉而有好的政績,善于撫恤百姓,所任之處盜賊止息,流民全都相繼還家。

    一年多以後,源懷再次被授任為殿中尚書,加授侍中,參與都曹事。

    源懷又督率諸軍征讨蠕蠕,六路大将都受他的節制調度。

    後遷任尚書令,參加議定朝廷法律命令。

    後來按例降爵位為公。

    任司州刺史。

    源懷跟從皇帝南征,加授為衛大将軍,負責中軍事務。

    源懷由于為母親服喪而辭去官職。

    皇帝賜給他帛三百匹、谷一千石。

    太和十九年(495),源懷被授予征北大将軍、夏州刺史之職,轉任都督雍岐東秦三州諸軍事、征西大将軍、雍州刺史。

     景明二年(501),源懷被召回朝任尚書左仆射,加賜為特進。

    當時皇帝有令,由于奸邪的官吏犯了罪以後,每每有許多人逃遁而未被追究,這些人有了過失就逃走,都感到怡然自得。

    從今以後,凡是犯罪的人不問其罪行輕重,隻要是藏匿逃竄者全部流放到邊遠之地。

    如果長期躲避不出來,就讓他的兄弟代替他遠徙。

    源懷于是向皇帝上表啟奏說:“按照朝廷的條令制度:犯罪而逃跑的吏員不在赦免之列。

    我私下考慮聖上的恩德,此事同先前寬宥的政策有所不同,過去許多被流放還在半路的人,尚且能獲赦免而得以回還,何況有的人并未犯罪,還要把他們遣徙到邊戍嗎?查地方官犯罪,逃走的人甚多,他們俸祿已經十分優厚,尚且還有這種過失,及至他們蒙受恩宥,忽然又得以返還。

    如今惟獨苦了一般的吏員,恐怕不是平等之法。

    如果讓我掌管此事,我以為應當寬免他們。

    ”書表呈上以後,門下省認為現行條令已經頒布,就把他所奏之事駁回不予準許。

    源懷又重新上奏說:“臣以為朝廷法令貴在執行通暢,治政崇尚簡明切要,設立刑罰之法,目的在于懲治犯罪之人。

    假若符合道理,法令就不在乎是否繁多;執行法令可以通暢,豈能容允制度的嚴苛。

    這就是古今的達政,濟世之常規。

    我考察現行的條例制度,被授予勳品以下的人,因犯罪被揭發而逃亡的,一律不予寬宥,還要流放他們的妻兒。

    這雖然是想要抑制和阻絕奸邪之路,但這不是通用的法式。

    我又查尋條例規定,違犯職守的敗壞法紀的,專門懲辦九品官以下的人,難道九品以上的官員,人人都堅貞清白嗎?各州郡的地方官,一般都清廉有威望,至于有貪婪污濁的人,因事實被揭發而逃竄,但遇到恩赦可以免罪。

    勳品以下的官員,獨獨與這種規定不一緻。

    像這樣做,就是寬待縱容九品以上的官員,而嚴責品位以外的吏員,使得對官吏的培育安撫有差别,恩惠與懲罰不均等。

    又有圖謀叛逆罪惡滔天的人,遇到恩宥尚且可以免罪,而吏員犯了輕微的罪過,獨獨不受到赦免,緻使大赦之法不能通行,開生之路受到阻塞,上違古代典憲,下悖現時法律,依臣之愚見,認為應當停止。

    ”書表奏上以後,世宗采納了他的意見。

     這一年,源懷被任命為車騎大将軍、涼州大中正。

    源懷向皇帝上書說:“南方賊寇遊弋于長江、揚子江,經常挑起戰亂,驕奢婬逸之風日益滋長。

    其貴臣重将,所剩無幾,崇信奸佞之徒,親昵Yan宦之人,内外離心離德,骨肉猜忌叛逆。

    蕭寶融在荊郢僭位,其雍州刺史蕭衍率軍向東攻襲,上遊的軍隊已逼近其京城郊野。

    廣陵、京口守将各自持兵而兩邊觀望,鐘離、淮陰一帶相互鼎峙而靜觀得失。

    秣陵孤立危急,閉門不出。

    江南的君子小人,全都遭受災禍,翹首北望,朝不保夕。

    這實在是上天賜予的大好時機,實行吞并的難得機遇。

    我朝可以乘其蕭牆之釁,借其分崩之機,發兵向東占據曆陽,兼程指向瓜步,沿長江鎮戍,直達于荊郢。

    然後振奮我軍雷電之威,廣布我朝山河之信,那麼長江西面之地,不用兵就自會來降,吳會一帶地方,指日可以占領。

    昔日王士治曾經說過,孫皓倘若暴死,另外擁立賢主,其文武之官,各得其任,就會是我們的勁敵。

    如果蕭衍舉事成功,其上下同心一緻,那麼非但我朝今後圖謀很難,而且會使我揚州境内受到危逼。

    為什麼這樣說呢?壽春距離建邺,隻七百裡地而已,那一帶的山川水陸,蕭衍都十分熟悉。

    倘若江南沒有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