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古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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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說:“京都為諸夏的根本,況且如今常駐守重兵,早晚征讨必定由此而出,平時還應當比外路更加優待他們,讓百姓們有所積蓄,雖然藏在私室也仍和公家一樣。

    今有關方面搜括餘糧,以緻轉運商販不敢再來,應當立即制止這樣做。

     “臣近來讀了向朝廷陳述意見的各種言論,見其中竭盡忠誠而發正直言論的大都是草澤荒野之人,在百官中,難道沒有為國深憂願進章奏的人嗎?實應明示中外,讓他們盡言而無所隐諱,則太平之長策就會出現。

    ” 皇帝诏付尚書省,略加施行。

     不久,升為尚書左司員外郎,兼起居注,沒多少時候,又轉任右司谏。

    當時丞相高琪立法,官員有犯罪的都立刻判決。

    許古和左司谏抹睰胡魯剌上奏說“:禮儀廉恥用來管束君子的,刑罰威獄用以懲罰小人的,這是萬世不變之論。

    近來朝廷急于求得治理,有關方面奏請權且立法:職官有犯法應當聽贖的也大多立決。

    爵祿是用以駕馭貴者的,貴而不免受辱,那麼卑賤者又能怎麼樣呢?京城是車駕所在地,不同于在出征的軍隊裡,而凡是細小的過錯均以軍法加罪,不是太過分了嗎?陛下仁慈,這樣做決非出于本心,隻是有關方面不考慮寬和仁靜可以安甯,而專事督責的緣故。

    況且百官都是朝廷選拔起來,多因有文行、武功、資曆而給予任用的,卻和凡人等同,那麼享受爵位俸祿也不足為榮了。

    況且還有更大可憂慮的事,那些在上位的人将會說,官員犯法尚且免不了受罰,民衆又有何可說?那麼苛暴的政令就會越來越大行其道。

    在下位的人也将會說,那些人也這樣受責,我又有什麼覺得恥辱的,這樣違法之心就會更加放肆。

    其弊端何須多說?懇請朝廷依照元年赦恩的‘刑不上大夫’的條文,除去所有這方面法令,有幸之極。

    ”皇帝開始想要實行,但術虎高琪堅持不能改,于是沒有實行。

     四年,以右司谏兼任侍禦史。

    當時,敵兵大軍已越過潼關向東,皇帝诏令尚書省聚集百官商議,許古上書奏道:“敵兵越過潼關而朝廷剛剛知道,這是衆将欺瞞朝廷之罪。

    雖然如此,敵軍停留在阌鄉境内幾天不動,是擔心我河南的軍隊攔截于前,陝西的部衆謀攻其後,或者先派人偵察窺測适合進軍的道路,或則認為入侵到别國境内不合地利而自覺危險,所以觀望不敢速進。

    這時正應選擇和募集精銳士卒奮力進擊,并且放開敵軍歸路,敵人既然疑惑不前,遇到襲擊必定退走,我軍跟從追擊,必定打敗他們。

    ”皇帝将奏書交給尚書省看,高琪反對他的意見,因而不能實行。

    當月,設立了招賢所,命令許古等負責這件事。

     興定元年(1217)七月,皇帝聽說宋軍接連攻陷贛榆、漣水各縣,并且繳獲僞檄文,言辭中多有诋毀指責之語,因而對宰臣們說:“宋人想制造禍端為時已久,我所以姑且容忍,是因為大家擔心一開戰事就會有勞我方民衆。

    如今屢次入侵,将怎樣處理,卿等和百官們共同商議。

    ”于是召集百官在都堂商議。

    許古說“:宋人懦弱,一向十分害怕我國,況且知道北兵正值強盛,準備依仗我方作為屏障,雖然有時挑釁,估計必定不敢深入,所寫的辱罵之辭,不過是市井中小人的作為,何足計較?隻應命令有關方面移送文書,告谕宋人本朝屢有大的舉動,以及聖主兼愛生靈的本意。

    宋人若理解此意,重修舊好,則求之不得。

    對方如果作惡不改,發兵攻讨,想也未晚。

    ”當時參預商議的十多人,雖然意見小有差異而大體一緻,接着丞相高琪等上奏說:“百官商議時,都請設置軍隊以逸待勞,這是上策。

    ”皇帝也贊同。

     當時朝廷因為各路主管軍官經常發生不和而不聽指揮,他們還更加緊相互訴訟。

    許古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