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貢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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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貢,字真卿,京兆鹹陽人。大定二十二年(1182),中進士。調為鎮戎州判官、泾陽縣令、泾州觀察判官。補為尚書省令史。依照舊規定,必須試補兩個月以後才正式補用。蕭貢到尚書省隻試用幾天,上司就認為他有才幹,當即正式補用他。後晉升為監察禦史。提刑司上奏說,蕭貢在泾州時有美政,因而被升任北京轉運副使。雙親年老,便回家歸養。

    左丞董師中、右丞楊伯通舉薦蕭貢有文學才能,被任命為翰林修撰。蕭貢上書朝廷說:“近年的弊端,在于選拔人才不注意器度見識和品行,隻要善于寫文書、不涉及吏議的就是能幹。用人時不注意因才任職,隻拘泥于資格加以任用。爵名重器的賜予不慎重,人人懷有僥幸之心。選用守令不重視真才實學的人員,民衆遭受其害。希望朝廷提拔真才以振改淺薄的習俗,考核功績才能以确定職務功業,慎用名器以抑止僥幸之心,注重守令的選用以厚邦本。然後政令和教化可行,百事可舉了!”皇帝下诏讓文臣們寫一篇《唐用董重質誅郭誼得失論》,蕭貢所寫的被評為第一名,獲得皇帝賞賜的上等缯帛四端。蕭貢評論當時治政方面的五弊、開言路方面的四難,言辭懇切,被改任為治書侍禦史。守父喪,服喪期滿重新任用,後改任右司員外郎,不久又轉任郎中,升國子祭酒,兼太常少卿,他與陳大任一起修訂《遼史》。又改任刑部侍郎,曆任同知大興府事、德州防禦史,三次升遷任河東北路按察轉運使。

    大安末年,改任彰德軍節度使。因“兵起不能守住城池,亡失百姓”的罪名,被降為同知通遠軍節度事。不久,又改任靜難軍節度使,曆任河東北路、南京路轉運使、禦史中丞、戶部尚書。南京戒嚴時,被指責軍儲物資缺乏治罪,皇帝下诏釋放他不予追究。興定元年(1217)退休。元光二年(1223)去世,谥為文簡。蕭貢好學,讀書到老也不倦怠,注有《史記》一百卷。